高校教师“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矫正

2022-11-12

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 完成这一根本任务的关键在教师。进入21世纪以来, 教育事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 高校教师普遍学历高, 素质高, 大部分是德才兼备的跨世纪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能担当起科教兴国的重任, 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中, 教师“道德风险”问题尤为突出, 对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无心教学, 备课不认真或不备课, 不思进取、混日子, 喜欢偷懒, 甚至校外兼职行为经常发生。道德风险最早起源于保险业, 主要是信息不对称导致投保后投保人对投保财产的爱护和保护的实际努力程度较低, 只有他本人知道而保险公司却无法有效监督, 因此产生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后来经济学家用来概括人们的偷懒和搭便车等行为, 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中。立约的一方凭借所掌握的信息优势, 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当今社会, 高等教育的发展举足轻重, 教学质量不仅影响学校自身的发展, 同时也影响一个地区经济、事业的发展。高校教师的“道德风险”行为如果不加以防范, 将会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甚至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 如何防范教师的道德风险成为高校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1 教师“道德风险”的成因

1.1 高校与教师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高校雇佣教师 (教师和学校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 这种合同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 , 教师去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其中有私人信息的一方 (教师) 是代理人, 而另一方 (学校) 就是委托人。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两方之间, 代理人的行为或代理人拥有的某些信息或知识不为委托人所能观察到或所知道, 至少, 委托人不能不花成本地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或掌握代理人拥有的某些信息。事实上,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偷懒动机。同时, 教师教学中传授的主要是学术知识, 其特点是专业性强, 使用过程中监督成本高或无法监督, 也就是在教师和学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因素为教师不尽力实现学校教学目标, 甚至损害学校利益, 出现“道德风险”提供了可能。因此从理论上看, 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动机。

1.2 学校制度上的缺陷

1.2.1 激励机制不完善

学校作为高校教师的委托方来, 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定的标准来检验高校教师的成果。现实中作为社会和高校对于教育产品的通用标准是“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但是仔细考察不难发现, 这一标准只具有指导意义, 却无法作为检验条款来操作。因此, 综合高校教师的职能来看, 高校教师工作成果的判定不确定性非常大。由于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共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益的难以计量。使得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存在一定的难度, 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针对性较差。结果是, 要么给所有教师 (某个群体) 同样报酬, 要么按照某一标准给所有教师同样奖励。因而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状况。

1.2.2 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高校教师的“道德风险”程度与监督约束程度相关性极高, 对教师的监督程度越高, 其“道德风险”行为就越少, 他们不负责任和偷懒的可能性就越低。然而由于高校教师实行的是岗位聘任制 (但解聘的概率极低) , 教师没有来自失业的威胁与压力, 使得一些教师不思进取, 得过且过, 混日子。另外, 虽然学校都设置一些相应的监督机构及监督措施, 如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各种各样的评估措施等, 这些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但从整体看。一些监督措施终因缺乏制度的保证而使监督有名无实, 没能起到实际作用。

2 政策与建议

分析教师“道德风险”问题, 根源在信息不对称。学校对于“不务正业”的教师, 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 因此, 学校必须致力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从健全制度方面来防范和矫正师的“道德风险”。

2.1 建立和完善教师综合评价考核制度

教师“道德风险”主要是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因此, 完善有效的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大事, 其目的就是一方面通过考评制度, 尽可能多地获取教师各方面的信息, 增强学校的信息优势, 保证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结构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 通过信息的公开披露, 建立激励机制, 以此来防范和矫正高校教师“道德风险”。

2.2 建立竞争机制, 完善用人制度

竞争才能优胜劣汰, 不能保证对学校教师的激励。完善聘任制度, 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师聘任领域, 让市场达到教师人才的最优配置。引入竞争机制势必会导致一部分教师在竞争中被淘汰, 而淘汰教师的存在又会对被聘教师构成一种潜在威胁, 使被聘教师必须尽力工作, 不敢出现“道德风险”行为。同时学校内部也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 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激励教师的成就动机和创造精神。1.3建立有效的学生评教制度

有效的学生评教制度在规范和矫正教师“道德风险”问题方面具有良好的积极效应。

(1) 信息比较全面。评价结果客观。在教师教学活动过程中, 广大学生是教师教学过程的直接参与者, 而且是全程参与, 所以学生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情况最了解, 掌握的信息也最全面, 这种信息优势是其他方法所不能达到的。因此, 在信息比较完全的前提下, 让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其结果自然也就比较客观、公正。

(2) 防患于未然。学校通过设立“学生评教”制度, 意味着预先告知了教师一种信息, 即学生评教结果将给教师带来不良后果。那么, 为了回避令人不愉快的处境, 教师必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做出积极的行为, 避免“道德风险”的出现。

(3) 激励作用。信息不仅是一种无形的资源, 而且是一种有效的动力, 教师这一群体很看重自己的名声, “名师追求”是一种超越物质和精神的强大的力量。信息作为一种动力, 来源于信息差。通过学生评教, 积极反馈信息, 能让每位教师了解自身的不足和问题, 并找出差距, 从而产生一种强大的内驱力.不断改进, 追求卓越。

2.4 加强师德教育

制度有助于防范和矫正教师的“道德风险”,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 制度并不是万能的。教师工作对职业道德素养要求较高, 职业道德是保证和促进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的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教师“道德风险”的发生,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师失去了道德的约束, 丢掉了基本的道德诚信, 因而作为教师本身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但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道德决策能力。不可能一时形成, 只能靠长期不懈的职业道德教化来培育和提升。因此, 学校不仅要注重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更要加强师德教育, 提升教师的信念、价值追求、思想境界等内在素养, 使教师形成自觉的敬业理念, 从而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保持持久的内在精神动力。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防范高校教师的“道德风险”。

摘要: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高校教师“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指出高校教师“道德风险”问题的成因是信息不对称, 结论指出, 防范与矫正高校教师;高校教师“道德风险”的关键是建立竞争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 加强评教机制。

关键词:高校教师,不对称信息,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 朱芝洲.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教师“道德风险”的防范和矫正[J].教育探索, 200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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