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的特征范文

2022-06-03

第一篇:龙头股的特征范文

解析异动股的盘口特征

在目前个股分化越发明显的市场背景下,捕捉到有强主力把持的个股往往能够提高操作的成功率。规避不必要的损失,而强主力控盘的个股时常会出现异动,这可能是机会,但也可能是陷阱,结合软件很好的甄别主力意图显得非常重要。

下面有集中常见的现象和大家一起研讨下。

1、放量跳空低开,有些股票一开盘会出现3个点以上的跳空缺口,集合竞价成交上百万股,这一般表明一种信号,即庄家还没出局,这时候大幅跳空低开是一种震仓洗盘的行为。如个股钱江摩托,通过查阅近期超赢数据了解到(DDE数据也可)近期主力平台处增仓迹象十分明显,股价十分抗跌,而昨日早盘股价大幅低开,最低价4.9元,比近期主力成本价5.01元还要低1毛,而根据分时图中的分时DDX,单数差数据得知主力还是处于小幅增仓状态,主力洗盘现象明显。

2、出人意料的大幅跳空高开。有些个股第一天并未涨停,第二天却大幅跳空高开。有两种可能,一是庄家的试盘动作,看看上方有多少抛盘。另一种则是庄家为了引人注意,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派发,这时候股价一般会出现高开低走的运行方式。如昨日的北人股份,开盘大幅跳空高开4.24%,之后一路低走,收盘下跌4.7%,单数差一路绿柱,主力出货迹象明显。

3、临收市放量打压造成当日K线为阴线,但第二天即轻松涨回,这是典型震仓洗盘的行为。如果此时30日均线为明显的上行趋势,股价涨幅并不是很大,就更可能是主力在打压。如9月1日的龙元建设,尾盘主力放量打压,但根据当日超赢数据显示超大户增仓368万,大户减仓374万,属于明显的对导洗盘行为。昨日该股以涨停报收。

由于时间关系今日我们就讨论三种比较常见的主力异动,在股票出现异动时,注意不要只看表面现象,有时我们需要换位思考一下,兵法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在股市也是如此。

大智慧金融研究员 徐青科 互动空间

投资者朋友瓜熟蒂落**问,老师您好,我想DDX,DDY背离怎么研判? 大智慧金融研究员徐青科说:昨日的每日一技中已经详细介绍过了两者指标背离时的研判方法,一些时候聪明的主力为了逃避大家的注意会通过中小单子出货,这时DDY很可能会翻绿的很大,但也有些时候可能主力收到了某公司近期有利好发布,则可能建仓比较急促会通过大单建仓,所以这时可能DDX值会很大,DDY甚至会是负值。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超赢数据,实时监控主力意图!

大智慧金融终端超赢专业版震撼推出!

大幅优惠活动将延期至9.10日,请用户加紧购买,并尽量使用网上银行或信用卡等线上支付方式,立即支付,立即到款,立即开通!老用户购买享受3重优惠! 购买优惠热线:400--800--8000

大智慧服务中心

2009年9月3日

第二篇:限售股的税务处理

限售股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属于金融商品。限售股的涉税处理包括持有期间和出售两个环节,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所得,在增值税上属于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上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限售股征税的主要在转让环节,本文主要探讨限售股转让的涉税处理。

一、增值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限售股转移的当天。(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二)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转让限售股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

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3目规定,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会计处理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限售股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不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而是由转让方全额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根据“卖出价-买入价”差额征税。

(五)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1.填写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本行第1列填写本期销售的金融商品含税收入,第3列填写该金融商买入成本,第5列填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2.填写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5行“6%税率”,本行第

3、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第11列=附表三第5列……

……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3目。

(五)买入价的确定

1.股改限售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2.IPO限售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3.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

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暂停上市的,以上市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四条。

(六)免税规定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7.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8.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入。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9号、 财税〔2016〕70号)

二、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主体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二)转让所得

1、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

2、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例:限售股转让收入100万元,不能准确核算原值,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15%)=85万。

依照本条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三)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理解:甲公司1994年1元/股,买了1000万股股票,1995年,因股权分置改革,不允许转让,只能协议转让,2元/股卖给乙公司2000万股,但股票没有过户;2000年乙公司3元/股协议转给丙女士,2005年大小非解禁,丙女士20元/股出售给丁公司,卖了2亿,虽然甲公司是代丙女士持有的,但税法只看法律交易形式,甲公司转让限售股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经法院裁定,把股票过户到丙女士名下,由丙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甲公司将代持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丙女士名下,不视同转让限售股,即司法裁定不算卖股票。

(四)转让收入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

三、个人所得税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三)纳税义务人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

(四)扣缴义务人

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五)征收方式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六)免税政策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四、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1‰征收。

五、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纳增值税×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县城、镇1%;

2、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3%

3、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2%

六、案例及小知识 案例一

1、永清环保,现在总股本2.15亿,股价39.83元/股,10送20,请问除权后总股本多少?股价多少?

解:除权前股价×除权前股本=除权后股价×除权后股本,股本×股价=总市值,除权后股本=2.15×3=6.45亿,除权后股价=39.83/3=13.28元/股;

2、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永清环保限售股100万股,首次IPO发行价39.83元,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送20,甲公司将300万股股票全部售出,平均售价14元/股。不考虑其他业务,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解:售价为300万股×14元/股=4200万元,则300万股的买入价应调整为除权价13.28元/股(100万股买入价39.83元/股,总买价3983万元),应纳税额=(全部售价-全部买入价)÷(1+6%)×6%=(4200-3983)÷(1+6%)×6%=12.28万元。

案例二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以1元/股购入B公司原始股1000股。2011年1月B公司上市,上市发行价为20元/股。2011年末B公司通过利润分配,以每10股送10股,转增后A公司持股1000×2=2000股。2014年1月B公司股票禁售期到期。2014年末B公司通过利润分配,以每10股送10股,转增后A公司持股2000×2=4000股。2016年10月A公司向C公司转让自己持有的3000股B公司股票,每股价格10元,共计销售收入30000元。请计算应纳税额。

解:2014年1月B公司股票禁售期到期: 企业的购入总价应为2000×20=40000元;

解禁后10送10,每股购入价为40000/4000=10元; 转让所得=3000×10-3000×10=0。

案例三

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某人持有某股票的10万股限售股,原始取得成本为10万元。该股股权分置改革后于2006年12月28日复牌上市,当日收盘价为12元。2009年底,某人持有的限售股全部解禁可上市流通。2010年1月18日,某人将已经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减持,合计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支付印花税、过户费、佣金等税费2000元。

1.证券公司预扣预缴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15%

=12元/股×10万股-12元/股×10万股×15%

=102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2×20%=20.4万元。

2.某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限售股实际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100-(10+0.2)

=89.8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89.8×20%=17.96万元。

应退还的税款=已扣缴税额-应纳税额

=20.4-17.96=2.44万元

(三)小知识

1.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派5元如何理解? 分红来源:从税后利润来的,叫送;从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来的叫转增;派指分现金,可用来代交个人所得税;

2.送股与转增股本有何区别?

送股俗称送“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送股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

第三篇:汇金增持银行股的秘密

pood 佛山民营经济发展轨迹初探

丁桂培

内容提要:本文扼要阐述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佛山民营经济发展轨迹。佛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正确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引领民营经济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推动力,实现民富国强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佛山;民营经济;发展;轨迹

民营经济的定义至今尚未有统一的说法,按照《现代汉语新词语词典》的解释是:“国有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的统称,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民间持股的股份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相对于国有经济”

在佛山,新中国成立后民营经济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不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主要是城镇个体和私营经济;五十年代中,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兴起,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手工业小组,开始搞一些小作坊式的手工业,这是农村集体工业的萌芽;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后,逐步发展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兴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称“社队企业”;1983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改设区,不久区又改称镇,“社队企业”也随之改称“乡镇企业”。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出现由私营业主投资和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pood 制企业、合伙企业、“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形式的经济实体。这些非国有或非政府控股的企业,称“非公有制企业”或“私营企业”,其经济成份称“非公有制经济”或“私营经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又称“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二十一世纪初,随着乡镇企业转制工作基本完成,各类非公有制企业逐渐被“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称谓代替。

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佛山的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否定到肯定、从主张消灭到鼓励发展的过程,道路曲折。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近30年时间,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民营经济长期受批判,“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宣判民营经济“死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新方针,民营经济才得到逐步发展,从“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要求”,道路越走越宽,其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

一、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佛山民营经济

(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个体私营经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至11月,珠江三角洲各地相继解放。1949年11月27日,珠江地委发出《加强接管工作,健全制度的指示》,私营工商业是接管内容之一。1951年4月中旬,珠江专署召开工商行政贸易会议,

pood 研究建立健全工商行政机构和整理工商社团工作。专区所属的佛山市,1950年1月22日发出《佛山市人民政府布告》,规定工商业组织登记及整理会籍临时办法。与此同时成立佛山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4月市工商联正式成立),着手改组旧同业公会,重新规定行业,组织新的同业公会。

1953年至1956年贯彻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佛山专区有私营工业1,248户、从业人员26,912人,实行公私合营的占总户数99.67%;私营商业58,185户、从业人员103,446人,实行公私合营和参加合作商店的占总户数86.34%;手工业65,715人,组织合作社的占总人数92.54%;交通运输业机动船实行公私合营的占88%,木帆船参加合作社的占93.43%。专区机关所在地佛山市,资本主义工业企业300多家,从业人员8000多人,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合并为39家公私合营工厂;商业企业1300多家,从业人员13000多人,基本上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者、个体小商贩基本上加入了合作社。也就是说,到1956年底,全专区资本主义工业和商业已基本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等基本上参加合作社,“私有”、“私营”的帽子被摘除,“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民营经济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以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陷入盲目性,片面追求公有化和集体化程度,形成单纯的经济格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虽然办起了社队企业,但多是一些作坊式的小五金、小 pood 农具为主的加工性质的小企业,企业数和经济总量都比较少。1966年开始持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当时窃踞中央领导权的祸国殃民的“四人帮”,宣扬“穷过渡”,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奇谈怪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资本主义”。在这股极“左”思潮影响下,发展社队企业受到诸多限制,有些地方提出“集体收入中工业大于农业就是搞内部资本主义”;农民正当的家庭副业也受到限制,养“三鸟”(鸡、鸭、鹅)限定十只(有的地方甚至是五只)以内,超过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大批懂得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能人被批判、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萌芽状态的社队企业发展缓慢,私营企业销声匿迹。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佛山民营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改革开放的新方针。在党中央的正确路线指引下,佛山民营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

(一)社队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在党和政府的文件中,对个体私营经济第一次使用“鼓励„„发展”这样的词语。

pood 在这一时期,佛山地区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订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社队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979年9月18日至22日,佛山地委、地区革委会召开社队(“社”即人民公社,“队”即生产大队,下同)企业、二轻工业及城镇劳动就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会议提出“把发展社队企业当成大的战略任务来抓”。会上,中山、顺德、南海、新会、恩平等县委、县革委负责同志分别以《加强领导,全党动员,大办社队企业》、《调整社队企业比重,加快队办企业的发展》、《积极开展加工装配业务,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发挥管理机构作用,把社队企业生产搞活》、《组织各行各业支持社队企业》等为题作专题发言。1980年6月25日至30日,地委召开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围绕怎样使农村尽快富裕起来,集中解决思想认识、方针政策、经营管理和加强领导等问题。会议明确提出“富是党和人民的要求”、“使农村富裕起来就是保卫社会主义”。

这一系列部署和措施,社队企业如久旱逢甘雨,迅速恢复生机,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1984年南海县提出“三大产业齐发展,六个层次一齐上”的经济发展方针(六个层次是:县、区、管理区、村、个体、联合体),明确提出民营经济要与国有经济同步发展。当时的县委主要负责人提出“改造公有制,发展私有制”的观点,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需要有改革者的智慧和胆略,实在是难能可贵。这一年,南海县镇办、村办和私营企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的32.02%、55.52%和12.46%。

pood 顺德县也提出“几个层次一齐上”,但着重发展县、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这种分别由镇、乡、村、联合体几级各自兴办的企业,依靠自筹资金、自选项目、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形成了适应商品经济的灵活机制,打破单一依靠发展国有企业的僵化格局,使工业发展势头大大加快。各县(区)的社队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初步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下一阶段发展打下基础。

1983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撤销人民公社,改设区,不久区又改称镇,“社队企业”也随之改称“乡镇企业”。

1984年,全市社队企业(乡镇企业)从1979年的5181家、职工人数182455人、总收入54,280万元、上交税金3,322万元,发展到32,792家、职工人数349,981人、总收入255,832万元、上交税金16,623万元。五年时间,企业增长5.33倍,上交税金增长4倍。1985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2,955户,从业人员60,416人,注册资9,275万元展滞后,私营企业寥寥无几。

(二)私营经济地位的划时代转变,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1985年至1991年,国家处于改革高潮,党中央、国务院制订的改革措施——包括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规定和条例等相继出台。特别是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草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标志着私营经济地位的划时代

(10)

。但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还是坚持优先发展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发

pood 转变。根据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佛山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1世纪以来,在佛山市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的原生态私营企业,如南海区的广东大福摩托车有限公司和广东美思内衣有限公司、顺德区的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高明区的广东恒威集团有限公司等,都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佛山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决定精神,采取得力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乡镇企业发展。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

1、 1985年9月25日至27日,市委召开全市乡镇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加强乡镇企业管理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意见

(11)

2、1987年7月29日,市委在工作部署中提出“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增强企业活力”。

3、1990年4月23日至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对乡镇企业提出分数指导的方针。会后于5月3日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困难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和《关于奖励先进乡镇企业若干办法》。

中央和地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像和煦的春风,乡镇企业的发展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每个角落,活跃在三大产业的各行各业,成为经济建设中的一股新生力量。

从1988年起,佛山市委、市政府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国民经济“调整、整顿、改造、提高”方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发展乡镇企业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部署认真搞好乡镇企业的结构优化调整。重点抓好“五个一批”:一是关闭了一批污染大、工艺落后的企业;二是综合整治了一批污染环境的企业;三是合并了一批生产同类产 pood 品的企业,组成规模大的集团公司;四是改造扶助了一批有前途、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产品向高质量、高档次发展;五是培育一批新行业,如光机电、板材、摩托车装配等行业企业。到1989年,镇、村工业企业关、停、并、转626家,占镇村工业企业总数的8.24%。

经过调整整顿,乡镇企业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1989年全国公布的十大乡镇企业,佛山占了6家,其中顺德蚬华风扇厂名列前茅。1990年,出现了顺德容奇镇年产60万台冰箱的广东珠江冰箱厂,北滘镇年产400万台吊扇的蚬华风扇厂和年产100万台风扇的裕华、美的风扇厂,陈村镇年产200万台风扇的华英风扇厂;南海平洲镇的“威乐斯”风扇厂等。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超1亿元以上的镇31个(其中超5亿元的4个,超8亿元的1个),总产值超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41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18家,超1亿元的9家)。期间,佛山市乡镇企业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系统先进企业”的有19家,“省级先进工业企业”127家,“国家二级企业”17家,“国家一级企业”1家(广东珠江冰箱厂)。在乡镇企业生产的产品中,累计获得国家金质奖2项,国家银质奖9项,部优产品179项,省优产品410项。

(14)

顺德县桂洲镇是佛山市发展乡镇企业、振兴农村经济的典型。该镇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仅4,669万元,人均收入164元,经济排位于全县镇级倒数第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90年底,全镇乡镇企业发展到577家,工农业总产值达13.5亿元(比1978年增28倍),人均创值15,882元,上缴国家税金7,465万元。12年产值翻了四番半多,跃居全县各镇之首,成为全国十佳镇之一。发展速度之快,在国内罕见。

pood 乡镇企业的发展,为支持农业、解决就业、繁荣经济、增加收入和出口创汇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战略地位尤其明显。据1990年4月23—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分析,具体表现在:

1、乡镇企业已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1989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45.48%,总收入占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的85.04%。

2、乡镇企业是我市工业战线重要的一翼。1989年乡镇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2.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5.8%。

3、乡镇企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38.84%上升到1989年的84.56%。在全市53个镇中,工农业总产值超亿元的已有35个。

4、乡镇企业是出口创汇的突起异军。1989年乡镇办企业出口产值占全市镇以上工业出口产品产值近50%。

5、乡镇企业是强国富民的必由之路。1989年上交国家税金3.1亿元,占全市税金收入25.6%;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227.4元提高到1989年的1442元,增长5.35倍

(15)

到1991年,全市乡镇企业已发展到58,507家,从业人员626,256人,总收入2,104,282万元,上交税金79,788万元(16)。

与此同时,个体私营经济也蓬勃发展,按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口径,1991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9,549户,从业人员160,633人,注册资金68,047万元;私营企业2,049家,投资人数4,148人,注册资金17,917万元

(17)

三、邓小平南巡谈话后,佛山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pood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提出判断改革开放实践正确与否的标准,“应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通常称“三个有利于”)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等一系列观点,要求我们遇事不要被姓“社”还是姓“资”的抽象概念争论束缚自己的思想,为民营经济发展大开绿灯。

(一)“县级三分天下,镇级半壁江山,管理区一枝独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1992年7月16日,市委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国民经济的重要途径和缩小三大差别的关键所在,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认清形势,推动乡镇企业有更大的发展”。(18)1995年12月,佛山市委、市政府召开民营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先进个人,肯定民营企业为佛山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与此同时,各市(区)党委和政府也分别出台了促进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如1993年顺德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展混合经济的试行办法》,全面开展以产权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改革单一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大力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到1996年底统计,顺德市市、镇两级1001家企业中,经过改革,成为民营企业的占37.6%,仍然是公有(包括公股占大头的)占62.4%。

这一时期的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无论从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总体状况是:无处不在,队伍庞大,产业齐全,生机勃勃,蒸蒸日上;其经济成分在全

pood 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呈现“县级三分天下(占三分之一),镇级半壁江山(占二分之一),管理区一枝独秀(全部)”的大好局面。

南海市1995年民营企业产值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35.7%、占税收总额的37.8%,是名符其实的“三分天下”。

顺德市龙江镇1995年底民营企业发展到3739家(含挂靠集体部份),占全镇企业数的85.5%;销售值13.5亿,占全镇工业销售值的66%;上交税金6350万元,占全镇税收的75.13%,大大超越“半壁江山”。

南海大沥镇曹边管理区(村),全村1385人,有私营企业120多家,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2.11亿元,上交税费1360万元,村收入1100万元,社会公益事业得到很大发展,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民营经济在其中的作用,堪称“一枝独秀”。

(二)依靠科技进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早在1986年,佛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科技建市”的设想,建立“金字塔型”的产业技术结构,要求每个镇重点发展一批向高科技发展的骨干企业,构成金字塔的中部,从而带动乡镇企业从创业初期的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粗放型的生产方式,逐步向采用高新技术、集约型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变。1991年8月16日,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政府发出《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以“科技建市”的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由以传统工业为主,转向科技含量高的产业为主。到1998年,全市有188家民营科技企业,其中市区47家,高新技术产品135个,产值43.13亿元,占市区工业总产值的13.9%。

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在

(19)pood 技术创新推动下,大批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1992年涌现容声(科龙)、美的、格兰仕、神州、康宝、兴发、大明、乐得华等一批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在全国十大乡镇中,“美的”位于第三位。1994年,全市有56家乡镇企业荣获“全国最佳经济效益乡镇企业”称号。在顺德的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镇办企业珠江冰箱厂),1983年第一台冰箱试制成功,以后不断开发新的科技产品,到1993年,产值跃升到18亿元,1995年在全国500家最大的工业企业中名列147位,成为南中国企业的巨龙。

到1997年,乡镇企业52,528家,企业职工1,041,210人,总收入10,182,666万元,上交税金356,031万元(占全市税收比重39.53%);与上一阶段末的1991年比较,户数虽然下降近10%,但企业人数增长65%,总收入增长3.84倍,上交税金增长3.46倍,说明企业的素质大大提高。特别是顺德县,出现一批产值超千万元以至超亿元企业,其中年产值1000万元—5000万元的325家,5000万元—1亿元的65家,1亿元以上的51家。(20)

按个体私营企业统计口径,1997年个体工商户111,020户,从业人员246,035人,注册资金235,205万元,与1991年相比,户数增长60%,从业人员增长53%,注册资金增长2.46倍。私营企业1997年14,128家,投资人数24,187人,注册资金976,169万元;与1991年比较,户数增长4.86倍,投资人数增加4.83倍,注册资金增长53.48倍。

(21)

在私营企业中,出现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跨行业、跨地区企业,年产值超亿元的数十家,超千万元的数百家;一批企业突破传统的生产技术,产品向高科技、高档次发展;一些实力雄厚的

pood 企业还开始承包、兼并一些管理不善、经营亏损的国有和集体企业。

1995年传言北京有“权威人物”向中央递交“万言书”,声称私营企业主是“新生资产阶级”,发展下去“必然会妨碍乃至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安全”,“这些人组织成公开的资产阶级政党不会需要太长时间”,“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在国际资产阶级的支持与配合下把整个共产党‘连锅端’”。这些危言耸听的“左”倾言论对我市影响不大,但在一些领导同志中或多或少地产生顾忌,一些私营企业主也在徘徊观望。

(三)私营“挂靠”集体的由来

在私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私营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对私营企业主上门办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不少私营企业主为享受国家有关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或为取得有关的生产和经营资格,或为保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誉,或为便于获取有关证明材料等,纷纷找“靠山”,戴“红帽子”——“挂靠”集体,形成了数量较多的“挂靠”集体企业。“挂靠”集体的私营企业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集体性质,但未纳入正常的集体经营管理范围,名为集体,实为私营。据1996年市政协调查组调查,这类企业在南海、顺德数以千计,其它各市(区)也有不少。一些镇和管理区通过接纳私营企业的“挂靠”收取管理费,解决日常开支,也乐于接受这种特殊的“挂靠”关系。一些镇政府负责人坦言:本镇的经济状况有两套账,上级来检查工作要汇报,需要揣摩上级的意图:若需要的是以集体经济为主,

(22)pood 则把“挂靠”集体的私营企业算到集体经济的账上;如果需要的是“实情”,则按“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汇报。这就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谈话后至九十年代中后期,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难以辨别的原因。

四、党的十五大和国家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重新界定,引领佛山民营企业向现代企业迈进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重新界定,确认其为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部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五大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中肯定下来,变成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至此,非公有制经济从理论上、政策上和法律上都得到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后争论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非公有制经济究竟姓“公”还是姓“私”、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终于划上了完美的句号。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把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工人农民一样,视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5年2月,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从否定到肯定,从“斩尽杀绝”到“补充”地位,再到“基本经济制度”;私营企业主从“剥削者”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具备中共党员条件的,可吸收入党。这些划时代的转变,为民营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pood

(一)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出台一系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998年1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鼓励私营资本的投资“

(23)

。1999年5月27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市区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工商户的决定》,表彰28户先进私营企业和10名先进个体工商户,于6月8日召开表彰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在会上讲话并向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奖,同时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佛山市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8月4日正式下发)。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等党政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深入研究民营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就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进行研究部署

(25)(24)

。2003年5月8日,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2003年3月19日)及相应的12个配套政策文件,作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与此同时,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各区也分别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据粗略统计,达28项之多。

市、区政策措施的基本内容是:

1、放宽投资领域;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3、财政、税收、用地、劳动保障上的扶持优惠;

4、重点扶持科技企业、外向型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就业的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等四类企业;

5、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凡两年平均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都有资格参加评选“广东民企100强”。

(27)

(26)pood

(二)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佛山市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陆续转制,到2001年基本完成。与此同时,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国家四部、委(局)1998年3月24日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为私营企业摘掉“挂靠”的“红帽子”,恢复其本来面目。随着乡镇企业转制和“摘帽”工作的完成,“乡镇企业”的称谓逐步被“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称谓所代替。

从2004年起,佛山市委、市政府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特别自2005年以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以来,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成为推动佛山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佛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注重外源型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使投资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创新招商体制和方式方法,通过推介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以商引商等引进国内外企业落户佛山发展;积极嫁接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管理,引进国外龙头企业,出现了民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融合发展的趋势。

到2007年,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4833.79亿元,对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2.8%。民营经济的发展呈现六大特点:

一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在全市413家产值超亿元企业中,有301家是民营企业,比2002年增加了216家。

pood 二是技术创新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全市企业建立的102个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民营企业占了86个;在省认定的22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民营企业占了18个。2006年全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40家,民营企业占了95.55%。

三是民营企业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基本具备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部分企业开始在国际上创立自主品牌,出口产品95%按照国际标准生产,80%取得相应的国际认证。

四是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全市注册商标24200件,民营企业占了89%;专利申请6897件,民营企业占了93%;提出申请创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达到97%。

五是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依托产业集群(专业镇)加大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力度,突破区域局限,逐步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服务体系。业做强做大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健全,产业集群经济已成为佛山民营经济的主要载体和发展形式,成为传统产业集聚的特殊形式。一批民营企业高度集中、主业特色鲜明、集群化明显的专业镇应运而生,成为市场竞争力和内在凝聚力的源泉。这些专业镇类别包括家电、鞋业、纺织、家具、花卉、木工机械、小五金、养殖、陶瓷、有色金属、服装、玩具业等。据2005年统计,全市共有专业镇23个,其中南海10个,顺德7个、禅城4个,高明2个

(29)

(三)产业集群和“广东民企100强”的产生,民营企

。南海区大沥镇的铝型材产量占了全省的60%、全国的40%;禅城 pood 区澜石镇的不锈钢年加工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有10个专业镇的民营经济总量已超过100亿元,甚至高达数百亿元,成为我国镇域经济的“民营航母”。

到2006年,全市已建立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5个,省级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20个,为以专业镇和产业基地为依托的广大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创新平台。全市累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53个,其中民营企业占总数的83%;获广东省名牌产品157个,其中民营企业产品占总数的91.72%;获广东省驰名商标16件,其中民营企业占总数的93.75%;获广东省著名商标151件,其中民营企业占总数的92.05%。

民营企业不仅是佛山本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逐渐成为佛山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到2006年底,全市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2348家,实现出口总额78.5亿元;全市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共2212家,外资投资金额49.42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利用外资总额的42.67%。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时期。

为扶持有优势的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省政府从2003年起,每两年根据企业的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确定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由省政府行文认定,广泛宣传。到2007年已评选了三届,我市入选企业数量均位于全省三甲。2007年有19家企业入选(其中顺德9家、禅城5家、南海4家、三水1家),居全省第一位,其中11家企业连续三届榜上有名,美的集团连续三届位于全省百强民营企业之首。

到2008年12月,全市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304,459家,从业人数257.58万人;当年生产总值2608.65亿元,占

pood 全市生产总值的60.2%。

五、佛山民营企业党的建设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队伍不断扩大,市、区、镇(街道)各级党委及时把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保障等方面,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各级党委把民营企业党建列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市委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佛发〔1998〕9号)。2004年以来,市委和各区委先后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民营经济发达、民营企业数量多的镇(街道)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或总支,分别负责指导市、区、镇(街道)的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同时建立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区、镇(街道)三级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的民营企业500多家,其中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挂钩联系的14家。2006年,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在我市选定了20家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2007年“七一”前夕,市委书记林元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云贤等党政领导班子的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到各自挂钩联系点召开座谈会,指导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在全市营造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社会氛围。至2008年12月,全市有党组织覆盖的非公企业约占全市非公企业总数的50%左右,党员3万多人。

在制度建设方面,市委组织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佛山市流动党员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并要求每家民营企业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制。

pood 为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2003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为民营企业选配兼职和专职党建指导员,通过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录取一批专职党建指导员;聘请机关、学校和国有企业退休的党员干部担任兼职党建指导员。至2007年3月止,全市共有专职和兼职党建指导员533名,负责联系、指导的民营企业6,278家。

中共佛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自2004年6月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以党建促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活动。结合企业改制进程,确立非公党支部“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运作方针,积极探索非公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政治优势,确保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截止2008年12月31日,市非公党工委所管(代管)非公有经济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全部建立了党组织,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六、六十年来发展民营经济的几点启示

(一)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民富国强的重要途径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在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佛山市的实践证明:发展民营经济是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重要推动力,是具有巨大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要求,实现民富国强

pood 的重要途径;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发展民营经济的关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处于起步阶段、步入蓬勃发展的佛山民营经济,受到了究竟姓“社”(社会主义)还是姓“资”(资本主义)的干扰和影响。佛山市各级党政领导在实践中深深体会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建设,“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语),果断地摆了“姓社姓资”的抽象概念争论的束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指导民营经济发展,使全市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南海县委主要负责人敢于提出“改造公有制,发展私有制”的“超前”观点,具有改革者的智慧和胆略,是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典范。

(三)坚持与时俱进,是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法宝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任何一种理论,其适用范围受对象、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着历史的发展,原有的理论不适用于新的历史阶段的情况必然出现。马克思主义需要发展,才能发挥它对发展了的实践的指导作用。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突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佛山市各级党政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民营经济成为支撑全市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四)加强党的建设,是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确实 pood 保证

民营企业主的劳动具有两面性——有创造价值的属性,又有占有别人劳动所得、夺取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另一面。民营企业主作为掌握了与现代社会发展同步的现代生产力的社会阶层,必将产生改变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的欲望。因此,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使之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健康发展,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是摆在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者系佛山市老年学学会会长、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兼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第四篇:红筹股与H股的区别

红筹股、H股的概念与区别

什么是A股、B股、N股、S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红筹股的兴起和发展,对香港股市也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从1992年至1999年底,通过首次发行及增资配股筹集的海外资金已超过135亿美元。中国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有:中国移动(香港)、中国海洋石油、中银香港等。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中国在香港上市的H股有: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红筹股和H股同在香港上市

其根本区别是红筹股在境外注册、管理属于香港公

属于中国大陆公司。 司或者海外公司;H股在内地注册、管理

红筹股和H股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主要区别还有

红筹股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长。

红筹股管理层持有的认股权可能与海外公司一样益;但H股则不同

管理层可享受全部认股权的所有权

即使拥有的也是模拟的认股权。

国有H股股份则有部分不能上市流通;日后增发新股时

而H股增发的风险可能较高

时间也可能相对较红筹股可能拥有更大的弹性和空间管理层并未真正拥有上市公司认股权

在发行可换股债券和其它债券时红筹股公司并不需要符合内地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但H股则需要内地的法律程序和条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国务院2003年6月23日发布的停止国有股减持的规定海外上市部分仍必须按10%进行国有股减持。所以H股要按国家规定减持国有股发售相当于集资额10%的旧股有关资金需要上缴全国社保基金。

第五篇:深圳a股和b股的开户区别

此内容由【道富投资】整理编辑 A股开户: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证券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

(一)办理深圳、上海证券账户卡

深圳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账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账户;机构500元/每个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开户费用:个人纸卡40元,个人磁卡本地40元/每个账户,异地70元/每个账户;

(二)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选择交易方式

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银证转账等。

(三)银证通开户

开通“银证通”需要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开户步骤如下:

1.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同名储蓄存折(如无,可当场开立)及深沪股东代码卡到已开通“银证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填写表格:填写《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和《银券委托协议书》。

3.设置密码:表格经过校验无误后,当场输入交易密码,并领取协议书客户联。即可查询和委托交易。

B股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深圳B股的法定登记机构,负责B股投资者开户业务。同时授权给一些证券营业部,一些银行或其他代理开户点开立B股账户。目前网上实时B股开户允许境内外个和境外代理人、境外一般法人开户。一些证券营业部作为深圳B股开户代理证券商,也可代办B股开户业务。投资者可到具备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业务资格的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B股证券账户。账户开立:

1.境内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1)金额7800港元(相当于1000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进账凭证及其复印件;

(2)境内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注:境内个人投资者办理B股开户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境内法人不允许办理B股开户。境外个人投资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账户。

2.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交:

境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B股证券账户须提供:商业注册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董事身份证明书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开户费:个人每户120港元;机构投资者每户580港元。

沪市B股开户

凭B股资金账户证明,到境内具有经营B股资格的上海证交所会员申请开立B股股票账户。开户时须提交: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进账凭证、《上海B股境内居民个人开户登记申请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户费:境内居民个人开立B股股票账户,应按规定缴纳手续费。手续费按19美元/户标准收取。

证券营业部B股开户

资者在证券公司属下证券营业部开立B股保证金账户:

投资者须提供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署各项有关开户文件,预留印鉴或密码:

(1)B股股东账户确认书(即B股代码卡);

(2)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代理开户的户主授予代理人各种权限公证书。

(4)沪市须办理指定交易。

以上内容由【道富投资】整理编辑,仅供参考。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老挝政府管理范文下一篇:劳资工作职责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