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职权与职责

2022-10-21

第一篇:税务机关职权与职责

工商机关查处商标案的职权

学2013商标法之六十三《工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职权》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该条是关于工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时具体职权的规定。

该条是2013年修正后的内容,是在原第五十五条的基础上修改的。将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帐簿”修改为“账簿”,并增加一款了第三款的内容。

原条文为“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篇:创业大联盟职责职权常务理事会职责职权

创业大联盟职责职权

一、会长的职责职权

1、对贯彻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的决议精神,对协会的建设及协会的会务、商务、政务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理事会、会长,召集并主持常务会议;

3、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对协会各种会议没有决定的事项有随机决策权,并要对自己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后向常务理事长报告;

4、签发协会下发、抄送、抄报的文件;

5、代表协会签署协议、协定等重要文件;

6、对协会的专职人员有聘用权,解聘专职工作人员需常务理事会决定;

7、依据协会的理财制度,对协会的费用支出有一支笔签字权(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交由执行会长负责管理);

8、其他需会长决定的事宜。

二、执行会长职责职权

1、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常务理事会和会长的决议、决定;

2、领导常务副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常务副会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4、受会长委托,代表协会表态、签约;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三:秘书长职责职权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执行协会《章程》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

2、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秘书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4、加强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建立考核档案,施行奖惩机制,定期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业绩;

6、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定期复核,严禁流失;

7、认真做好发展会员、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工作,严禁流失;

8、协助会长组织好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及开展各项活动,处理好协会的内外事务;

9、秘书长工作考核由会长负责,理事会评议。

四:监事长职责职权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监督本会的日常运转及相关运作情况;

3、协调、联络各分机构、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4、向会员调查、了解经营情况;保持与会员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5、检查常务理事会会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6、全面管理本会财务收支状况,对本会财务状况负责;

7、收取新入会会员会费并妥善保管本会会费;

8、本会专职人员的薪资核发;

9、处理其他日常财务事务。

五、常务副会长职责职权

1、参加常务会议,有发言权、表决权;

2、根据常务理事会的分工,对分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调研;

3、对发现的问题,如属于协会已有明确规定的,和会长沟通,由会长处理,处理结果要反馈;如属于协会没有明确规定的,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由会长处理;

4、受会长及执行会长委托,代表协会出席重要社会活动,表态签约;

5、应会长及执行会长要求,指导帮助执行会长处理疑难问题。

六、副会长单位职责职权

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

2、根据执行会长的安排列席常务副会长,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3、根据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任职常务副会长;

4、应会长及执行会长的要求参与协会活动的组织工作;

5、受会长及执行会长委托代表协会出席社会活动;

6、应会长及执行会长要求,帮助常务副会长处理疑难问题。

七、常务理事的职责职权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4、参与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协调各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开展工作;

6、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八、理事的职责职权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3、参加并协助本协会各机构工作的开展;

4、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篇:车间主任职责职权

职责

一、公司实行三层级管理机制,即公司、车间、班组,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责任制,车间主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车间主任为公司在车间的管理代表,是一级相对独立的管理实体,对车间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绩效管理负责。

三、对生产计划的分解,各班组和各单位的下达,生产现场的指挥调度、人员的配置、顺理协调配合关系,完成生产任务负责。

四、对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优化工艺流程、推进技术革新、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产品质量达标负责。

五、对车间的安全生产,推行5S管理,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工作负责。

六、对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以及对车间所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负责。

七、对抓好班组建设和员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和提高技能素质负责。

八、要加强信息沟通,对所有员工的工伤事故,车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员工的婚丧情况及时公司经理汇报负责。

职权

一、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分配、表现不好的员工有停职检查、按规定处罚和对屡教不改者有向上级建议辞退的权利。

二、有对所属员工生产岗位的调动和置换权。

三、有对员工一天病事假的批准签字权。(一天以上报主管批准,批条月底由车间报送劳工处)

四、有对员工的工时核定、绩效考核及员工出勤的考核权。

五、对突出贡献、表现优秀的员工有进行嘉奖和提拔的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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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思想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近日,我们就基层税务干部思想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此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专题座谈和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共计发放上级调查表121份,占全局总人数的67.9%,收回有效调查表117份(4份空白),有效率96.7%;通过座谈和个别交谈收集各类意见7类42条,基本反映了基层税务干部的思想现状。

一、调查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

性别:男、女分别占55.6%和44.4%

级别:科级及以上干部20人,占17%,科级以下97人,占83%。

年龄:35岁以下38人,占32.4%,36—50岁76人,占64.9%,51岁以上3人,占2.7%。

学历:高中以下6人,占5.1%,大专66人,占56.4%,本科45人,占38.5%

2、调查总体情况:

从总体上看,广大税干对整个队伍建设及班子各项建设持较为正面的态度,但出于各种考虑,部分同志对一些调查问卷项未发表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自己看法,如:对现行岗责体系的看法上,只有87人发表了意见,仅占调查总人数的74.3%,而在对征管质量的评价上,也有约32.5%的同志未发表意见。在最关心的问题调查中发现,当前基层同志最关心的问题依然是福利问题,约占42.3%,其次为子女就业,约20.7%;而税干最讨厌的是打牌赌博,达到51.8%,其次是考勤考核,占36.1%;在最担心的问题上,干部职工首选的是工作出错,占答卷总数的50.8%。

二、干部基本心态:

1、对班子建设情况的基本态度。调查中,广大税干普遍认为班子成员之间遇大事按议事规则办,遇小事及时通气,遇难事共商共议解决方案,绝大部分干部认为局领导班子工作作风踏实,能够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在处理各类问题上能以大局为重,不重私利,持消极态度的仅占4.5%。超过90%的干部职工认为局领导班子自开展“为干部职工办实事”活动以来总体变化大和较大。87%的干部职工认为,通过3月以来在全局开展的“党员保先”教育活动,机关科室的职能作用、机关干部的服务和责任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2、对队伍整体面貌的基本态度。在对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状况的调查中,队伍整体评价呈两级分化趋势,对工作态度、学习态度、积极上进的评价好、坏各自占半,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年龄层越高,认为认真负责的多、爱学习的多、积极上进的多的人越多,而反之认为少的大多集中于35岁以下年轻人,究其原因,在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渐渐对现状趋于满足、看待人和事往往采取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而年轻同志由于冲劲足、想法多,加之多处于相比较矛盾较为集中的一线,因此看法较为犀利,也更注重于现实,给上级决策的参考性也更高。

3、对深化改革的基本态度。主要表现为三感:一是对改革有较强的认同感。绝大部分干部认为能级管理是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绩效挂钩机制的必由之路,91.3%的同志认为能级制度很有必要和不抵制。二是对深化改革有较高期盼感。通过调查发现,干部职工对深化改革有三盼,一盼电子征管尽快实施,约89.8%的同志认为有必要或不反对加快电子征管进程,认为通过电子征管既能方便纳税人,又能极大减轻征期税务机关压力;二盼人员异地交流面进一步扩大,约六成四的被调查人认为目前交流不够,而高达90.2%的被调查人对异地交流持正面评价;三盼干部任用更科学,尽管超过七成人员认为目前干部提拔任用基本按程序进行,但认为干部提拔渠道太少的仍有64.2%,而更有75.2%的被调查人认为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当前干部管理的一个主要弊端。三是对深化改革有一定忧虑感。部分同志担心实施能级制度后,定期竞争上岗,不仅有可能要被分流淘汰,还可能由于易岗易薪带来收入的降低,这种忧虑在一般干部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忧虑程度越高。

4、对税收征管的基本态度。一是对当前税源管理基本持肯定态度,大部分人认为税收能做到应收尽收,税收流失很少或属正常范围。二是尽快简便申报纳税手续成为基层同志共识,特别在直接经办人员中,有高达94.3%的同志认为申报手续太多,过于复杂,在座谈中,也有超过九成同志呼吁尽快改进当前申报方式。三是对税收执法认知率高,仅6.2%的人认为在征管中有执法不公现象,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约13.7%的同志坦言在执法中感觉压力大。

三、基层管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分析:

1、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培训仍待加强。问卷调查显示,尽管高达94.8%的被调查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大部分人仍对干部素质持某种程度的否定态度,认为当前干部素质较高的只有2人,而认为一般的高达73.6%,82.4%的干部认为懂技术的人少。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干部学习积极性不高(约58%的同志持此观点),二是培训偏少(53.1%的同志表达了这一观点)。而在培训偏少的同时,培训过程中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单一,未根据实际需要因材施教、因地施教,也导致了培训达不到效果,满足不了同志们的需要。

2、部分干部的思想存在认识误区。部分干部认为只要自己有个安稳饭吃就行,工作改不改进无所谓,深化改革搞不搞无所谓。大锅饭、平均主义的思想仍然存在。还有的干部对改革的实施存在恐惧心理,非常担心实施“能级管理”后,由于年龄、技术业务水平等自身不利因素的影响,会失去熟悉的工作环境、固定的工作岗位和稳定的工资收入,以致对改革持消极或反对态度。

3、干部中存在三种不良趋向。一是出现问题不是找准症结,从自身问题上入手,而是要么相互推委、互相指责,要么怨天尤人,一味强调客观困难,拖、等、靠,导致工作上的不及时、不到位;二是忽视政治思想工作,有些一线干部认为有了收入就有了一切,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政治学习、舆论宣传和文化建设;三是忽视自我素质的提高,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和税收管理知识,不注意研究有关政策,自身素质不高,工作往往采取“高压”政策,没有感召力和说服力;有的工作方法枯燥单调、手段落后、缺乏针对性,吸引力。

三、对改进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的几点思考:

此次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当前干部职工基本思想状况,而对从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与疏导:

1、拓展班子建设内涵,端正领导工作出发点。把班子建设的落脚点放在干部“赞成不赞成”上,用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和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的真心实意,感染和带领同志们团结拼搏,克难攻坚,将班子建设成为顾大局、识整体、想大事、谋发展、指路标的战斗集体。用真情感化职工,把群众的“小事”,当作班子要办的“大事”,诚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2、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将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与干部自学结合起来,将政策业务学习与“五本书”学习挂起钩来,将理论学习与理论实践融合起来;根据基层同志素质的高低,分级建立培训机制,全面实施因材施教、因地施教、按需施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3、坚持发展的观点,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坚持靠改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模式的改革。在综合征管软件的基础上,及时探索、论证适应综合征管软件需求的新举措,全面实施能级管理、电子征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作机制,强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

4、发挥思政网络作用,凝聚基层人心。准确把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充分利用现有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发挥好中层干部和党政工团组织的作用,把职工的思想动态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第一信号,努力将各种负面情绪和不良心理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熟悉局情,了解政策,服从政策,拥护政策。

5、正确引导年轻同志,倡导务实作风。首先,要坚持把工作热情与尊重客观规律统一起来,年轻同志工作热情高、劲头大,但要正确引导年轻同志想问题办事情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一件件扎扎实实去办。其次,要提倡说实话、鼓实劲、干实事、求实效,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虚假浮夸的假政绩。第三,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杜绝好大喜功,不屑于办“小事”现象,在一件件小事中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

第五篇: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涉税负担的调查与思考

多年来,国税系统大力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措施,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应该说,这给提高基层分局和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涉税方面的负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带着这一问题,笔者对苏中地区部分基层国税分局和纳税人进行了专门

走访调查。

一、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涉税负担现状

通过走访调查,笔者了解到,困扰当前基层国税分局和纳税人涉税方面的负担,主要表现为四“多”:

1、办理事项程序“多”。当前,税务系统的管理权限是根据级别的不同进行设置的,而作为和纳税人直接打交道的基层税务分局,拥有的管理权限也是最小的,无形中给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增加了程序。纳税人办理许多涉税事项时,往往因为基层分局只有审查权而无审批权,不得不在各级税务机关之间来回奔波,影响了征纳双方的办税效率。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为例,先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再由基层分局安排人员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报县局税政科进行集体研究审批,由于程序繁杂,办理一户普通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少则十天,多则二十天,这不仅引起了纳税人的强烈不满,而且影响了国税部门的外在形象。

2、报表资料报送“多”。从国税系统内部来看,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在基层分局与上级局之间形成了“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基层分局作为最小的组成单位,需要向县局各个科室报送资料。以一个县局机关7个科室、每个科室一年需要报10种资料计算,基层分局一年需要向县局报送资料70种,而在实际调查中,有的科室需要报送的报表资料一年就达20种之多,这其中还不包括临时增加的各种报表资料。从纳税人方面来看,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各类资料也有名目繁多,存在“重复报送、多头报送”的问题,以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来说,纳税人需准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经营场所证明等十几种材料复印件三套,其中办理税务登记时,报基层分局、县局征管科各一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还需向税政科报送相同资料一套。

3、检查考核项目“多”。适当的检查考核是必须的,但过多的检查考核只会增加基层分局和纳税人的负担,引起基层分局和纳税人的不满。在对基层分局的调查中,基层分局要接受的检查考核项目有县局统一组织的目标管理考核、县局各科室自行组织的各类检查考核、分局所在乡镇组织的各类考核等十余项,内容涉及组织收入、优化创建、责任区管理、税收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使人手本就不足的基层分局只能疲于应付;在对纳税人的调查中,纳税人在涉税方面不仅要接受国税基层分局的日常管理性检查、稽查局的税收检查,而且要接受地税部门的检查,涉税方面的检查过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干扰。

4、会议文件数量“多”。在对基层分局的调查中,基层分局干部对县局、分局的各种大中小会议不甚其烦,这种心理的存在往往使会议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上级下发给基层分局的文件过多过杂,有些文件出台前没有充分征求基层的意见,使其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执行时使干部左右为难。

二、基层分局和纳税人涉税负担的几种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笔者认为目前基层分局和纳税人涉税负担较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由于权力义务的不对等性,县局机关在给基层分局布置工作、基层分局在给纳税人服务时,基层分局、纳税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导致一些干部思想中还存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的思想,办理事项时往往只从自身利益出发,随意性很大,给基层和纳税人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负担。

2、怕担责任思想较为严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税务系统也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均制定了措施严密、处罚严厉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尽量减少自身的工作责任,一些干部往往利用职权上的优势,将工作责任向下级、向纳税人转移。如一些可以由本级机关科室形成的报表数据,机关科室却要求基层分局上报,从而将责任转移到基层分局。

3、机关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都根据不同的职权划分设置内部机构,而长期以来,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合作,不能从本级机关的整体出发对内设机构的工作、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导致各个内设机构各自为政,由此产生了多头制发文件、多头检查考核现象的发生。

三、减轻基层分局和纳税人涉税负担的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有效提高征纳双方的办事效率,切实减轻基层分局和纳税人的负担。

1、积极换位思考,进一步转变干部思想。要加强干部的服务意识教育,大力倡导换位思考的观念,在给基层、纳税人办理事项时多设身处地地考虑考虑他们

难处,从而进一步转变干部思想,从思想源头牢牢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纳税人服务。

2、简化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要按照上级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要求,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审批权限向基层分局、向服务窗口转移,解决纳税人办事多头跑的问题;要加强信息共享,在保证数据准确的基础上,充

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对本级机关能够通过数据平台解决的数据,尽量减少要求基层分局、纳税人报送,减轻基层、纳税人工作量。

3、整合系统资源,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要解决“会议多、文件多、评比多”等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少说多干,改变传统的主要依靠召开会议和印发文件来推动工作的做法,可以开小会解决的问题就不开大会,可以不开会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开,相同或类似的会议合并召开,缩短会议时间,做到“长会短开”;要坚持少发文、快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用传真、电话、口头能够办理的事情不发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要整合各级系统资源,消灭内设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减少、归并对基层的考核项目;基层管理分局和稽查局需要下户实地了解和检查纳税人情况的,注意统筹协调,综合进行,避免多次下户、重复下户;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推行国地税联合检查;以建立健全完善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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