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之星评选活动

2022-07-20

第一篇:敬业之星评选活动

税镇中心校爱岗敬业之星评选细则

为了调动广大老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励中青年教师向老教师中的先进代表学习,我镇每年在老教师中评选“爱岗敬业之星”。具体细则如下:

1、 评选对象:

全镇在职在岗的老教师,男教师在55周岁以上,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上。

2、 名额分配:

全镇每年评选10名“爱岗敬业之星”。其中中学3名,小学7名。

3、 评选办法:

根据当年全镇举行的质量检测进行积分,名次奖1—5名分别积50—10分,及格率、优秀率每达省颁标准一项积10分。

4、 当年在师德考核中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第二篇: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总结

为了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切实改变学校存在的一些言行不文明、学习态度不端正的不良行为习惯,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和谐团结向上的人文环境。学校本学期以明确学习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作用,积极开展德育实践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活动目的明确:

通过“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习惯,使所有学生的学习成绩有一个大幅度提高,结合我校近年“校园之星”和文明礼仪教育常规活动,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常规机制和德育活动的持续发展,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组织机构健全:

成立以校长李飞龙为组长,副校长杜海红远红为执行组长的领导机构;及6位班主任为执行机构;以各班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为监督机构。 活动内容充实:

1、本次以“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围绕“会听”、“会说”、 “会读”“会写”四个方面展开。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踏实,学习任务清楚,听课习惯、作业习惯、自习习惯良好,学习求上进,思想求进步。

活动形式丰富:

1、我校将学习礼仪等贯穿于整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由各班根据星级指标对学生进行评价,最后每班评出一名班级学习之星。学校再进行民主评议,最终评选出“校园之星”。

2、学校采取在校园宣传栏中张贴校园之星的照片、为学生家长发喜报、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对“校园之星”进行大力表彰。 该活动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展示空间,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了全面发展。

北市童台学校

第三篇: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资助、心理辅导、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在全校树立自强自立、奋斗不息的受助学生榜样,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构建和谐美好校园。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倡导热情豁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奋发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经学院认定纳入学校贫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要求上半年考试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30%.5、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压力、挫折或,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先进个人;在学校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以上的同学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评选:有违规违纪处分记录者;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当前不在校者;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三、评选程序集时间安排

1、3月28日——4月9日:各学院、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

2、4月10日——4月16日:学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申报事迹材料。

3、4月17日——4月23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院内评选工作,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4、4月24日——4月30日:自强之星候选人宣讲会,由评委团(各学院代表)进行投票,综合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得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入选学生予以表彰,并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者授予“成都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于4月23日下午3时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温江校区203办公室)。《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候选人生活照电子版两张、宣讲资料(候选人推荐事迹视频,PPT等)材料,压缩后请发到指定邮箱:2544288001@qq.com,联系人:李欣华。

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第四篇: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xx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延续、健康地展开,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展开“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以下:一.活动目的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展开,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建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增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延续、健康发展。二.组织情势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三.活动主题诚信舞台,青春演绎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老实取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取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取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五.活动安排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1.院系初选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提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根据。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2000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持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zxdk@zzia.edu.cn (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LOcALhoST在校生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院系可报2名,2000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2.学校初选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预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 )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学校终选(1)网络评选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现,接受公众投票和监视。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2)学校终选评选情势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终究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第五篇:小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让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教风、校风,加快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步伐,学校特开展“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项目

学生自主发展特色之星(共240名)

1。博爱之星(占24名) 2。礼仪之星(占24名) 3。学习之星(占24名)

4。英语之星(占24名) 5。运动之星(占24名) 6。艺术之星(占24名)

7。环保之星(占24名) 8。节约之星(占24名) 9。进步之星(占24名)

10。智慧之星(占24名)

三、评选对象及标准

凡在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自主发展特色之星评比活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希望全体师生、家长全心参与。对照评选条件,先个人填表(个人事迹要简洁具体,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然后以班为单位认真评比,分别确立每个项目的候选人,再分年组上报学校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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