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市场论文提纲

2022-08-01

论文题目: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问题研究

摘要:离岸金融市场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可以有效提升市场所在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且有利于国际资本的流入和市场所在国对外资的利用,为此我国开始着力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但遗憾的是,中美贸易战打响后,我国虽然对在岸金融市场实施了多项开放性举措,尤其是在外资准入方面做出了较大突破,但离岸金融市场却未能与在岸金融市场的开放保持及时、良性的互动,对外资准入仍采取保护主义原则,排斥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且存在准入范围过窄、形式不适当等诸多问题。如不及时予以解决,不仅会导致外资金融机构无法顺利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开展业务,进而无法真正发挥离岸金融市场的作用;还会使监管机关缺乏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依据,容易引发离岸金融风险,对在岸金融市场乃至国家经济造成负面影响。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各国立法实践,结合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的建设性意见。既要打破限制,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又应基于离岸金融市场的特殊性,对外资准入予以监管。首先,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概述性评述,并以此为基础,对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内涵、相关理论和立法的必要性展开论述,剖析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的理论基础,并以离岸金融市场与在岸金融市场的区别,作为外资准入立法的切入点和出发点。其次,选取离岸金融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四个国家,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剖析他们在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方面的相关立法与发展实践,借鉴其在外资准入形式、范围以及许可方式等方面的先进立法,结合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得出对我国的经验启示。再次,从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立法现状入手,对标国际上较为成熟离岸金融市场的立法,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具体而言,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对外资准入仍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且未在立法中明确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主体地位。此外,在外资准入的许可方式、形式以及范围上采取了类似于在岸金融市场的做法,未考虑到离岸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不符合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目的,甚至会破坏离岸金融市场秩序。最后,立足于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提出建设性意见。我国应先明确立场,遵循离岸金融市场的通常做法,对市场准入采取国民待遇原则,将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离岸金融市场的准入主体内。其后对相关立法予以修订,对外资准入离岸金融市场的形式、许可方式以及范围等准入监管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问题

学科专业:法学(国际法学)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离岸金融市场概述

一、离岸金融及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

二、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

三、离岸金融市场的分类

第二节 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的内涵

一、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含义

二、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特殊性

第三节 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的相关理论

一、国家经济主权独立理论

二、金融安全理论

三、公平正义理论

第四节 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的必要性

一、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

二、顺应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趋势

三、维护离岸金融市场秩序

第二章 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的域外经验借鉴

第一节 美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经验

第二节 日本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经验

第三节 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经验

第四节 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外资准入立法经验

第五节 域外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外资准入的形式

二、外资准入许可的方式

三、外资准入的范围

第三章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一节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立法现状

第二节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立法问题分析

一、离岸金融市场保护主义外资准入原则问题

二、未在立法中明确外资金融机构准入主体地位

三、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形式问题

四、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许可方式问题

五、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范围问题

第四章 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的建议

第一节 在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中明确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节 完善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立法的具体内容

一、明确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主体地位

二、调整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形式

三、完善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许可方式

四、拓宽离岸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范围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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