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工作制度

2022-07-26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全科医生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全科医生工作制度

全科医生制度

(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员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门诊、巡诊、出诊、家庭病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

(二)经常深入社区居民住户,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多种形式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应辅助检查,并提出诊断和制定治疗、康复方案,负责病人的治疗,指导、帮助其康复。

(四)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现场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定病人的转诊,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协助转诊。

(五)认真、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书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六)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监测与处理。开展社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与老年保健。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

(七)建立家庭卫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八)参加在职全科医学学习和社区专项技术服务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能。

(九)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登记、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

第二篇:全科医生制度[定稿]

全科医生制度

(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员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门诊、巡诊、出诊、家庭病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

(二)经常深入社区居民住户,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多种形式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应辅助检查,并提出诊断和制定治疗、康复方案,负责病人的治疗,指导、帮助其康复。

(四)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现场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定病人的转诊,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协助转诊。

(五)认真、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书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六)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监测与处理。开展社区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与老年保健。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

医生制度

1、责任医生必须服从全科团队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2、运用适中的中西药及技术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3、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等上门服务,针对老年人开展护理工作。

4、定期开展健康及健康促进活动,举办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5、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妇幼保健工作。

6、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慢性病衽分类管理。

7、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

8、每年在辖区内进行社区普查,根据主要健康总是制定预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篇:全科医生工作职责

全科团队工作职责

全科团队队长职责

1.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团队岗位要求,对本团队成员实行双向选择。负责领导本团队成员认真完成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及本团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2.认真制定本团队的工作目标,并有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且有工作目标,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每半年对团队开展的工作(工作的质和量)有评价、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及时协调好团队内部工作程序,有序高效地开展全科团队工作。

4.领导本团队成员按质保量完成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工作。提供综合性、持续性、可及性的优质服务。

5.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态度和方法,并督促本团队成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6.定期组织召集本团队会议,及时传达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同时将团队在运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注重团队内部工作的协调,沟通及问题的解决。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本责任社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核查,报告,临时

处置和组织、联络、协调和支援工作。

8. 认真落实布置完成中心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全科医师职责

1.在全科团队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可及性,综合性、持续性的、优质有效服务。

2.按时参加门诊及出诊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接到出诊要求,尽快前往病家,询问病史,检查和治疗。

3.对诊断不明确的病人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必要时做好陪伴护送。

4.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5.规范书写医疗文件,包括门诊病历、门诊处方、转诊记录、死亡登记、会诊记录等。

6.协助做好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本责任区的家庭健康档案,负责本责任区60岁以上老人、康复病人等上门访视服务工作,负责本社区慢性病康复保健指导及行为干预计划的实施和健康档案的维护等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7.做好责任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单,推广健康教育处方,做好社区健康促进工作。 8.认真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床性工作任务。 任务。

妇幼保健医师职责

1.掌握本责任区的孕产妇(包括高危孕妇)基本情况(妇女数、

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死亡数),建立档案,督促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及新生儿访视工作,开展母乳喂养指导,协助做好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入户调查。

2.掌握本责任区的儿童基本情况,及时填写儿童系统管理卡片,按时做好儿童体检。提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的咨询和指导活动。

3.配合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社区护师士职责

1.在全科团队组长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全科护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技术要求,做好门诊及家庭病床的护理工作,及时完成家庭病床的护理计划。

2.负责做好门诊及出诊病人的治疗等护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3.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负责门诊及服务点器械的消毒工作,做好出诊前物品和器械消毒的准备。

4.随时视察补液及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做好家庭病床病人的登记和出诊安排。协助全科医师出诊,及时做好带配药工作。

6.协助做好计划免疫的接种补漏和妇幼保健工作,以及各种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

7.协助做好本责任区居民健康情况的调查和健康档案资料的

更新工作。

8.配合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文峰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四篇:市创建全科医生制度办法

市创建全科医生制度办法范文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省情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省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突出整体设计,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制度。着眼长远目标,兼顾当前需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突出培养质量,注重服务能力,统一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培养模式。实行“5+3”培养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依照国家规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2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3执业准入条件。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负责)

4参加规范化培养人员的管理。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规范化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得向个人收取培训(学)费。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5大学基础教育。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增加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等内容。(省教育厅负责)

6研究生教育。从2012年起,逐步扩大全科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并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省教育厅负责)

7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教育厅负责)

8继续医学教育。做好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并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与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挂钩。(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3偏远农村定向培训。对到偏远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经2年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但要严格控制比例。(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4提升学历层次。基层在岗医生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符合注册条件的可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5城乡帮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1鼓励多种方式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以多点注册执业。鼓励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2推行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4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全科医生服务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定期公布,并与劳动报酬挂钩。(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

1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2规范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全科医生及其团队成员属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他在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签约服务及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等获得报酬。具体激励和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同时要完善鼓励全科医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4拓宽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必须有合理数量的全科医生岗位。各地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中心,规范社会零售药店发展,为全科医生执业提供条件。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和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流动机制由相关部门专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完善政策,制定办法。2011年底前,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财政等部门组织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省政府审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负责)

2开展试点,逐步推广。选择宝鸡市作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试点单位,于2012年初正式启动。宝鸡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尽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宝鸡市政府、省卫生厅负责)

3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选择我省现有五所高等医学院校作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作为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具体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4继续实施“万名医师培训计划”,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6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到2012年,每个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1延续第一阶段启动的工作。

2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2013年对宝鸡市开展全科医生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逐步在全省推广。(省卫生厅、宝鸡市政府负责)

3推进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前在全省形成一定数量规模的全科医生队伍和基本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首诊在基层和双向转诊服务模式。(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继续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总体目标。(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工作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卫生厅牵头负责,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设定专人负责。

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调研论证、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省医改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地实施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二)完善政策法规。各相关厅局要加强制度研究,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口径一致、便于操作的全科医生制度政策体系。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以设立奖学金、基金等形式为全科医生培养贡献力量。

(四)科学规划使用。省卫生厅会同编办、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我省全科医生需求数量和使用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布全科医生岗位。教育部门在制定医学全科方向招生计划时要与全科医生岗位需求相衔接。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复杂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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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特岗全科医生工作方案

2014年度安徽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5 来源: 被阅读623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精神,我省制定和印发了《安徽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卫人秘„2014‟254号)。2014年我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我省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20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安徽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工作由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6月5日在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计划一经公布,非经省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和有关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专业技术资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仅限临床和中医类别),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仅限临床和中医类别),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考,4年服务期满后,特岗全科医生可回到原单位工作。

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若4年服务期满后仍要回原单位工作,需在报考前得到所在单位和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特岗全科医生的管理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派驻至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县卫生局负责按程序办理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的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县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特岗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视同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县人民医院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缴费),具体待遇标准由所在县卫生、人社部门按规定核定。

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规定经绩效考核后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社会保障费由所在县财政局、卫生局统一代缴。聘期内受聘特岗医生的原工作单位不再对其发放工资和绩效。

聘期内,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上一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岗位。受聘时具有中级职称的特岗全科医生,4年聘满考核合格后晋升副高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特岗聘期内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晋升的评价依据。

(三)教育培训。

省卫生和计生委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四)职业发展。

特岗全科医生4年聘用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其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

聘用,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考核优秀的,可优先进入县级公立医院医院工作,执行届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4年的,不享受本方案相关政策。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各市卫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条件人员于6月12日至6月23日持相关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到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所在市卫生局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具体岗位。有关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在报名同时完成资格审查。各市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6月25日17时前,各市将汇总后的报名信息(附件3)报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

(三)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方式,届时另发通告。

(四)考察和统筹调剂工作由岗位所在县(市、

区)卫生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51-629980

22、6299802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551-62663827 各市卫生、人社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附件:

1、安徽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表

2、资格审查表

3、报名汇总表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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