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三大安全措施

2023-01-22

第一篇:高处作业三大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节选)

一、高处作业的概念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2条规定: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作业、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为便于施工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发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临边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都须加以防护。因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是建筑业发生率最高的事故类型,排在建筑业“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0﹪,目前执行的行业标准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

1、在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高处作业。当必须存

1 在高处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在高处作业进行前,须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落实前,不得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并须定期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穿防滑软底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紧束。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做到高挂低用。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5、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

2 落伤人。

6、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有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7、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消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隐患应立即整改。

8、高处作业的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挂牌标识,明确验收责任人与区域负责人,施工期间还必须按类型逐项加以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并采取分层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

9、脚手架塔吊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落实监护人,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三、临边作业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 800mm时,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此高处作业均为临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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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①、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卸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基坑防护栏杆设置应根据当地土质情况设置。

②、无外脚手的楼层周边,钢结构架体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 3.2m的楼层周边、钢构周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或在楼层周边的柱间搭设防护栏杆。

五、攀登作业防护(本项目外线铁塔组立、架线施工另有专项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如梯子)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

故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应明确用于现场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可借助于建筑结构、钢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梯子或其它攀登设施。

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说明书内作出规定。

2、攀登的工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符合要求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规定标准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

4 作角度为 75º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0mm为宜,不得缺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4、折梯使用时上度夹角以 35º~45º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 500mm,支撑应采用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以 5m为宜,超过 2m时,需加设保护笼罩,超过 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不得手持器物。

9、垂直攀登时须设置竖向安全绳配攀登自锁器。作业人员上下攀登时安全带必须挂在自锁器上。

5、模板安装拆除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模板安装和拆卸时应设立操作平台或搭设脚手架,不得利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②、支设高度在 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

③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④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洞口,应按规范进行防护。拆模高处

5 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⑤、模板拆卸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拆模后构筑物上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6、钢筋绑扎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筋绑扎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②、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板。

③、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7、混凝土浇筑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浇筑离地 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②、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③、特殊情况如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9、外墙门窗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悬空进行门窗、油漆及玻璃安装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②、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

6 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固定可靠的物体上。

③、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台上,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九、交叉作业防护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

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人施工。构件安装时,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穿行、逗留。设置10m警戒区域,专人看守。

3、模板拆除后,临边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4、结构施工自 2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5、在建建筑物旁或在塔机吊臂回转半径范围之内的主要通道,临时设施,钢筋、本工作业区等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十、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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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应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工程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专项方案及有关验算数据;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及变更记录等。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②、技术措施所有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整改修复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期内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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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证高处作业期间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根据GB 26164.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Q/GL-HA-023-201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 安全组织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登高作业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人每日工作前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班前班后会中重点强调。

(4)专项检查:施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1 (5)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日随时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6)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对经教育不改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警戒线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进行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部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

2 作服,不得裸身作业,要穿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鞋,工作负责人在作业中随时进行劳保用品检查,尤其是安全带,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4)脚手架、吊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组织按安规的要求进行搭设,架板铺设严密,不得有空头板,架子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5)高处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用于高处施工的机械设备,使用前由专人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才准许使用,使用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炉内检修平台、悬吊钢丝绳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7)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不得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用绳子系住,做到工完场清。

(8)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能在地面完成的工作不在高处进行。

(9)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带回地面,高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3 (10) 高处作业应有专门上下的梯子,登高作业应从安全通道或梯子上下,禁止攀爬架子上下,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登梯时不得手持物品。

(11)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12)在五级及以上的大风暴雨和雷电、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如必须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按安规中规定安装足够的照明,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

(13)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高处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14)脚手架拆除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架板上作业,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拆除的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并设警戒区,派专人看护。

(15)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梁、行车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钢管上及石棉瓦上行走或作业,作业时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有防滑措施。

(16)作业前清理作业场地,下班后整理场地,不要将材料工具乱放,在作业中断或结束时当天清扫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17)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并汇报现场监护人及现场负责人。

4 (18)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筒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三、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登高作业应遵守如下“十不准”规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头晕、贫血症、癫痫症、精神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架子工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大雾、大雪、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作业。

(4)从事悬空作业或高空危险地方操作,未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者不准登高作业。

(5)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登高作业。

(6)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剂等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均不准登高作业。

(7)脚手架、操作平台、梯橙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整改前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8)“四口”、“五临边”场所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杆(或安全

5 网、盖件)等防护设施装置,不准登高作业。

(9)陡坡屋面或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无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10)2M以上石棉瓦(板)屋面,无踏脚架板者,不准在该高处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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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防止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安全管控措施

生产作业防止人员防高处坠落

安全管控措施

一、工作目的

高处作业是电力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闽电安监„2007‟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加强公司系统生产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各类防高坠的安全设施,强化一线人员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坠预案,防止生产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组织开展2007年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

二、组织方式

公司成立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专项安全监督方案,并对各部门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将公司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监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车间、班组、个人,保证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点整治监督内容

专项监督的重点要紧密围绕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完善防高坠安全设施、加强高处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加强高处 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各单位要按照下述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

(一)强化人员防高坠意识

各部门要通过危险点分析、事故案例教育、违章考核等方式,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使一线职工养成进入高处作业现场自觉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设置或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安全围栏、安全围网、盖板、警示标语等)的习惯。通过阶段整治工作,最终要使一线员工人人明确并确保做到高处作业的“四个必须”: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坠措施,必须认真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二)完善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输电线路杆塔的爬梯、爬钉必须齐全、完好; 钢管杆横担处应设有检修人员转位时手扶用的牢固的手扶构件。杆塔名称、编号标记必须清晰、齐全、唯一,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杆号能够和系统图图实相符。

2.变电站龙门构架爬梯必须齐全、完好。固定在建筑物、设备上(不包括铁塔、水泥杆)的钢直梯,梯段高度超过3米的必须要装有护笼。

3.各种楼梯、钢梯、高空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凡坠落高度在2.0米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

4.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木 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5.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前应先检查稳定性。

6.为了方便防高坠装置在变电站的使用,各单位应在变电站初设会审和施工图会审时,对开关站通道、场地的平整度等提出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基建部门应尊重运行单位的意见。

(1)建设无障碍通道,确保高空作业车或电动液压升降平台能够无障碍地到达设备区。

(2)设备区域下方场地应修整成方便快装脚手架、电动液压升降平台、高空作业车的运输以及固定的平地。

7.各单位应积极推广输变电设备检修防高坠落的新技术、新成果,如在输变电杆塔、构架安装杆塔防高坠装置,在变电检修工作中采用刀闸检修平台、快装脚手架等。

8.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使用前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准用证,并定期检验。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9.电力生产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用。

(三)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工具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电安„2005‟305号),加强登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做好采购、试验、保管、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加强高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6‟618号)的要求,加强高处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监督检查:

1.作业前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经医师鉴定,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2)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精力不集中等症状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宜穿软底工作鞋。

(3)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能在地面进行的工作,不在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进行,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缩短高处作业时间。高空作业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作好感应电的防范和防止误碰带电体的措施。

(5)凡检修时可能形成的坠落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

第四篇: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预防主要伤害发生的措施

为了确保我公司在工程中安全、高效地实现施工目标,针对该工程的具体特点,结合我单位实际,我们特制定如下预防主要伤害发生的措施,供项目开展安全培训用。

一、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

1 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基本措施

1、为了防止在电焊操作中人体触及带电体的触电事故,可采取绝缘、屏护、间隔、空载自动断电和个人防护等安全措施。

绝缘不仅是保证电焊设备和线路正常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橡胶、胶木、瓷、塑料、布等都是电焊设备和工具常用的绝缘材料。

屏护是采用庶拦、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对于电焊设备、工具和配电线路的带电部分,如果不便采取包裹绝缘或绝缘不足以保证安全时,可以用屏护措施。屏护用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

间隔是防止人体触及焊机、电线等带电体、避免车辆及其他器具碰撞带电体、为防止火灾在带电体与设备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焊机的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和加强个人防护等,也都是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的重要安全措施。

2、为防止在电焊操作时人体触及意外带电体而发生触电事故,一般可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等安全措施。

三、中毒事故及其防止措施

气焊气割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有毒气体、蒸气和烟尘,常见情况有:

1、气焊有色金属有时会产生有毒蒸气和烟尘。气焊铅时,会产生铅蒸气,引起铅中毒。气焊黄铜时,会产生锌蒸气,引起锌中毒。气焊铝及铝合金时,要用铝气焊熔剂,会产生氟化物烟尘,也引起急性中毒。

2、在狭小的作业空间焊接有涂层(如涂漆、塑料或镀铅、锌等)的焊件时,由于涂层物质在高温作业下蒸发或裂解形成有毒气体和有毒蒸气等。

3、在有毒介质的容器或环境中焊接时,没有采取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时,造成急性中毒。

4、液化石油气和乙炔中有硫化氢、磷化氢,会引起中毒。空气中乙炔和液化石油气浓度较高时,也会引起中毒。

为了防止中毒事故,应加强焊割工作场地(尤其是狭小的密闭空间)的通风措施。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时,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

3 必要时应由专人监护。

四、施工现场防火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

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4、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

4 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5、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6、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5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五、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防护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险性大、高温期长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各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止中暑工作。(1)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须取应急措施。(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3)对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4)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5)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6)要及时供应合

6 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7)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8)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工作。(1)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和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伏。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伏。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手套。(2)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3)防坍塌。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撑,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1)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2)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同岗。(3)

7 安装的取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4)六级以上大风或在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沿海一带等地区经常有大风,如要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5)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补修,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冻、积雪要及时清除。(6)用热电法施工,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7)对亚硝酸钠要加强管理,严格发放制度,要按定量改革小包装,并加上水泥、细砂、粉煤灰等,将其改变颜色,以防止误食中毒。(8)加强用火申请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9)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10)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五篇:水上作业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1. 水上作业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水上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攀登和悬空水上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水上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5.施工中对水上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未配戴安全带和悬挂安全网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1.1.1.1. 水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

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门。 2.2.2.2. 队长及调度应与经理部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掌握和即时了解工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包括涨潮和落潮期间),遇有不能施工的天气应提前预告并通知作业班组。 3.3.3.3. 水上作业时(包括涨潮和落潮期间)不论是否属于高空作业均应穿救生衣,佩带安全绳,并将其系在牢固的地方(如贝雷梁、已施工好的钢管桩等)。 4.4.4.4. 在施工作业地点附近放置一定数量的救生圈,并配备两艘救生艇,安排操作熟练的专职水手、驾驶员24小时值班。若遇见落水等危险情况,应立即通知经理部并出动救生艇等实施救援。 5.5.5.5. 履带吊起重作业时按施工要求进行定位,并在履带吊履带下加铺垫板。 6.6.6.6.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临时码头、船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 7.7.7.7. 船只在航行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8.8.8.8. 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9.9.9.9. 定位船及作业船锚锭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 10.10.10.10. 船只靠岸后,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11.11.11.11. 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应分层均匀卸运。 12.12.12.12. 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13.13.13.13. 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接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 14.14.14.14. 牵引或在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用的钢丝绳必须连接牢固。 15.15.15.15. 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渡。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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