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完善论文

2022-04-22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完善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为了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则必须加强完善物流法律体系的建设,本文就如何解决目前我国物流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提供一点理论帮助。

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完善论文 篇1:

论物流法律体系的规范

【摘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行业都应该受到法律规范的指引和约束,物流行业亦是如此。注重物流经济与物流法律,注重物流立法的现有缺陷,注重比较法视角下的物流法规,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思考,有利于规范物流法律体系、促进物流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 物流法律 物流经济 规范

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实现了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已成为国民经济强势增长点,被公认为21世纪最具发展价值的服务产业部门。然而,近20年的时间,伴随着整个物流经济的迅猛发展,调整规制物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却存在相对滞后、盲目无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因此,加强物流行业法律体系构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公正、系统、高效、健康的法治环境,已成为物流经济发展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一、物流经济与物流法律

物流,是物资流通的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整个物流活动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环节,各环节有机结合为一体,从而形成完整的流通过程。相对应地,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指引,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物流主体法律制度、物流合同法律制度、物流运输法律制度、物流管理法律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或以单独的立法存在,或包含在其他各类法律文本之中,共同构成了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的飞跃,物流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有利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总体来看,我国物流经济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物流行业实现了高效持续的增长,物流经济总量和年平均发展速度都呈现强劲发展态势;第二,多元化物流企业快速成长,已成为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第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得到提高,行业发展环境有较大幅度的改善;第四,物流现代化发展趋势明显,奠定了信息化和技术化的发展道路;第五,物流发展主要依靠政策保障,行业协会自律日益加强。然而,对于如此庞大的基础性服务产业,主要还是依赖于国家政策给予指引和支撑,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驾护航,暴露出我国物流行业粗放型发展的顽疾。因此,完善物流法律制度,建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特色的物流法律体系,是实现物流经济发展改革,推动物流行业向集约型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物流立法现有缺陷分析

1、立法效力层级较低,缺乏核心立法。法律规范的效力按照其制定主体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效力等级,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目前我国无统一物流法,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一部提纲挈领的基本法律制度,现行物流立法主要集中在各部门法律规范之中,包括交通、铁路、航空、海关、外贸等多个领域,多以部委规章或其他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方式表现出来。近几年也有一些地方立法的尝试,如《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大陆地区首部为物流业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规章和法规缺乏普遍的适用效力,由于没有统一的原则指引,表现出浓厚的地方和部门分割色彩,使整个物流立法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

2、立法内容部分缺失,缺乏完整性。目前,尚有物流关系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和规范,物流业仍有不少法律“真空地带”。物流业发展迅速,现代物流业务已经远远超出最初的仓储运输,而对于出现的新业务和新问题,原有的物流法律法规没有对其进行调整和规范。比如对于物流标准化问题,我国目前只颁布了《国家物流术语标准化规定》,而对于其他各个方面的标准则无规定。

3、立法未能与国际条约接轨,阻碍物流业跨越式发展。中国入世确立了最惠国待遇、自由贸易规则和适度保护规则等,这些原则的确立对我国国内立法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已突破了原有计划经济的束缚,形成了更为开放和自由的市场格局,这就要求立法应该紧跟行业发展的脉搏,适时出台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修改和废止已经过时的法律文件,创造物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法治环境,实现我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4、立法执行力较差,不利于对违法责任的追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多以《条例》、《通知》、《意见》等方式表现出来,其内容多是对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性指引,从法律规范假定—处理—制裁的结构来看,没有明确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从而导致法律规范缺乏有效的实施保障。此外,在有些部门规章中虽然存在相应的责任条款,但由于立法时间较早,其确定的惩罚措施和标准已难以达到惩戒教育的目的。因此,在贯彻执行物流法律规范方面,欠缺有效的法律保障手段。

三、比较法视角下的物流法规

1、各国物流立法综述

(1)美国的物流立法。缜密健全的立法体系是美国经济发展的基石。早在自由竞争时期,美国就有相关物流法律的出台。从美国物流立法的发展脉络分析,美国物流法律体系随着其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经历了从自由放松到全面管制再到放松管制的过程。美国物流立法至今虽没有形成统一的物流法典,但各类法律法规相对齐全,且系统性较强。这些法律制度部分由美国国会制定,作为联邦基本法,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了较高的立法层级。

(2)日本的物流立法。与美国不同的是,日本颁布了统一的基础性物流立法。早在1966年日本即制定颁布了《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1997年制定了《综合物流施政大纲》,2011年又制定了《新综合物流施政大纲》,这些立法都为当时日本的物流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又对物流行业的相关立法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物流二法》和《物流效率化法》,这两部法律为日本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本物流立法更重视政府对行业的宏观管理作用,为日本物流经济的发展确定了长期目标和发展方向。

(3)欧洲物流立法。欧洲物流立法以英、德、法三国为突出代表,物流发展经历了从垄断到自由、从强化管制到放松管制的过程。英国的物流政策从严格的准入制度转变为放宽准入、强调市场监管;德国、法国以成熟、完备的立法为前提,成功地实现了铁路政企分离的改革,从而促进了物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流业的一体化发展,解决了发展瓶颈,推动了物流业的现代化进程。

2、国外物流立法经验总结

(1)物流法治化发展是必然选择。纵观以上各发达国家的物流发展史,均反映出物流立法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各行业的发展,都依赖于完备、系统、公正、高效的法律体系,物流产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尤为如此。无论是行业发展的外部竞争环境还是内部各环节的系统运作,都需要得到法律的规范和指引。

(2)物流法律及时性要求较强,必须做好整理规范工作。国外物流法律法规更迭相对频繁,这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后半叶,各国经济在世界整体经济环境趋好的形势下都有较强劲的发展,物流产业更是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为了适应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都相继修改及出台了新的物流法律法规。

(3)物流基本法律制度奠定行业立法基础。无论从物流整体还是从物流各环节产业来看,日本的物流法律体系可谓完备,较早地颁布了指导全局的物流基本法律制度,有效地协调了各环节各行业的立法思路,使物流行业各部门立法突出了系统化优势。

四、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思考

1、进一步明确物流发展目标,提高物流法律规范效力,辅以政策作为有效补充

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目前我国层级最高、内容最全面的物流专项基础性法律规范。规划明确了“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物流行业的地位,明确了将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使我国的物流立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规划》之后,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因此2011年国务院又出台物流“国八条”进行回应。从国务院的二度举措不难看出,目前我国规范物流行业的规范还是以政策性引导为主。然而从物流行业长远稳定的发展来看,我国应该适时制定更高层级的物流法律规范,确立物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以有效防止政策的不稳定性,确立物流立法的权威,为构筑物流法律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2、重视提高物流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开展物流法规的汇编和编撰工作

2009年《规划》列出了九项政策措施,其中第三项为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即“清理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物流立法集约性不够,不能形成统一有序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零乱松散、滞后现象严重。因此,进行法的系统化工作是完善物流立法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对现有的物流法律规范加以清理,理清现存各法的基本情况和相互联系,对可以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对需要完善的提上修改和补充的日程,对需要废止的加以废止。在法律清理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开展法的汇编工作,按照一定顺序将各种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使现有法律更为集中化和系统化,使物流行业法律法规更加明晰,便于普及和适用。这一工作的开展,不但可以促进物流法律的进一步编撰,也为我国出台更为完备的物流法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3、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正确引导,发挥行业协会自治优势

现代物流发展涉及面很广,涉及管理的事项繁多,政府职能要进一步集中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引导上。要通过建立全国及地方的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将以往政府过多的管理职能逐步交给行业协会行使。要从法律法规上对行业协会予以支持,对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作用、职权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作出必要的法律规定,使对物流的管理逐步与国际惯例对接,发挥民间组织所固有的协调功能和专业知识。一方面,我国应加大建立促进行业发展的物流立法规范;另一方面,协会要充分发挥自治管理权,适时出台物流行业自律规范,有效地弥补目前我国物流立法不足的缺点。特别是对于违反行业立法的惩戒性条款,由于物流立法政策性强等特点,针对部分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因此,发挥行业自律性管理优势,确立行业协会的自主管理方向,对于发展我国物流行业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内部环境,构筑完善健全的物流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注:基金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物流业发展的法律基础问题研究”编号HJ2009-151)。)

【参考文献】

[1] 张长青:中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物流技术,2009,

28(7).

[2] 李锐:论建立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J].经济与法,2010(7).

[3] 华晓皓:构建现代物流法律体系 推动物流产业健康发展[J].市场周刊,2009(8).

(责任编辑:胡婉君)

作者:滕双春

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完善论文 篇2:

关于加强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探讨

摘要:为了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则必须加强完善物流法律体系的建设,本文就如何解决目前我国物流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提供一点理论帮助。

关键词:物流法律体系加强完善物流法

一、引言

物流法律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物流法律体系是保障我国现阶段物业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而作为调整物流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建设却相对滞后且不完善,这些现状直接影响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完善物流法律体系的要求就越来越迫切,制定出台专门的《物流法》也成为了物流业发展的大趋势。

二、 目前我国物流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很多问题。因为物流在我国还属一个比较新兴的行业,对于这个行业的法律规范极为不成熟,也极为欠缺。

1、我国物流相关法律相对滞后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需求进一步完善。由于在我国很多法律法规的制定没有与之俱进,大多沿用过去许多年前已经被制定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物流行业来说,具有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说,物流行业的发展需要设法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物流行业首先提升自身素质,以此为前提,需要国家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之与时俱进,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并促进物流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没有完整统一物流法导致责任不统一

目前,我国现有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散于海陆空运输、装卸、仓储、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法律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章、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责任不统一。就拿运输阶段物流服务而言,根据目前我国的现有法律来看,每种运输形式的赔偿责任不同,比如一批货物灭失了或者损失了,其在海运、内陆、内河运输的赔偿责任均不一致,就出现了同样的一批货物,发生同样的事故,在不同运输阶段责任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的情形。

3、我国现有物流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与冲突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物流行业涉及了很多领域,在这些领域当中物流法律体系渗透到了相关的物流运行当中。物流法律的形成主要是在各级政府机行政机关权衡自己的利益而制定。从交通到工商,航空,铁路等部门都必须考虑在物流法律的范围之内,而由于这些部门的种类众多,难免出现物流法律相关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不够统一,不能协调发展。尤其容易出现不同部门相关法规部分矛盾,不利于物流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所以,对于我国现行物流法律来说,弊端的存在依然很明显。因为多数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对我国现行物流法律的认知度不高,无法按要求去遵循相关法规,一定程度上阻碍的物流法律的健康运行。另外,物流行业众多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发展,产生恶性循环,最终影响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策略

现代物流业经过不断发展,已经脱离了最初阶段,然而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我国物流行业飞速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国物流行业涉及的新业务及提出的新问题,本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体系

一方面,我国法律法规的实行必须具备一定的背景。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物流行业方面体现的也较为明显。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现有的物流相关法律法规无法维持物流行业健康良好的发展,存在很多漏洞,也就是说,物流行业法律体现的完善与健全势在必行。当然,这需要国家作为物流行业发展最强大的后盾,协调市场健康发展。除此之外,物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主要要从物流行业发展的主体出发,明确相关责任。另外,物流行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与规范也尤为重要。总之,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与国家调控,让物流行业逐渐呈现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

另一方面,物流行业发展需要技术规范与市场准入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迅猛,每个行业都需要替身自身水平,才能不被市场所淘汰。从物流行业在电子信息方面的发展来看,还存在很大缺陷,不具备完整的物流电子认证体系,这将限制物流行业的长远发展。所以,对物流行业来说,改善自身技术水平与整体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

2.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水平

从法律的构建到实施,其有自己的目标,而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完善相关法律,补充缺失,改进不足,实现各行业间的法律沟通,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法。提升物流行为的规范性,同时也提高物流的运作效率。

3.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我国具有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等特点,对物流行业的发展也要求颇高。物流行业在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就必须考虑到不同地域的差异性,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物流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发展情况,为物流行业不同区域间的交流与沟通提供相关平台,也为我国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四、总结

物流本身也是一种成本,中国物流是全世界昂贵的物流之一。中国物流的昂贵不是因为像劳力士一样精准,也不像苹果机一样智能,而是由于缺少软实力、缺少柔性纽带,使整个物流链的链接不够有机、不够协调,导致巨大的环节损耗,完善健全物流法律体系在当前物流业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1] 周丹 《现代物流发展的法制改进分析》,铁道经济研究,2002年第1期。

[2] 孙秋菊 《物流实务操作与法律》,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

[3] 王艳玲 《现代物流实务与法律》,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作者:吴智昊 张凯程

我国物流法律体系完善论文 篇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我国物流行政管理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物流产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辽宁省地理位置优越,地处东北亚中心腹地,是东北唯一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充分利用这一地理优势,大力发展物流经济,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将会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起到推动作用。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详述物流行政管理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剖析物流法律体系现存问题的主要原因;第三部分提出完善物流行政法律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物流行政管理;法律问题分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3092

1物流行政管理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背景,现代物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然而我国的物流立法工作却相对滞后,与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极不相称。当前,辽宁省在物流行政管理法律方面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物流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构筑有序的、开放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在物流市场的发育阶段,由于物流市场的不成熟、不健全,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是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是提高物流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前提。而故加强对现行的物流法律制度的研究,确立辽宁省物流法律体系构建的思路,并逐步完善,对我省物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对我国物流产业在新时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规划,并指出应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开展综合性法律的立法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择机研究制定物流业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与此相对应的是,辽宁省物流产业起步较晚,尽管已取得了诸多进步,但发展还不尽完善,尤其体现在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础依据——物流行业管理的法律与政策方面。

目前,省内执行的物流法从效力层次上可分为五类:一是国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二是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國海运条例》;三是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如交通运输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四是我省制定的地方法规,如《辽宁省邮政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五是有立法权的较大市指定的地方法规,如《大连港口条例》等。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目前辽宁省物流立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物流立法相对滞后,单项物流法规制定时间较早。目前国家对物流业的管理更多是依靠规划和政策层面的引导,对物流法律关系缺乏系统的调整,而且在专业化方面有所不足。第二,物流行业分割严重,物流业各领域立法过程中没有大物流的概念作指导,立法层次不一,各单项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第三,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且在立法上迟迟不能解决。第四,地方分割严重,物流地方性法规政策众多,形成了省内物流市场的区际壁垒,阻碍省内统一物流市场的形成。第五,省内立法在很多方面与国际立法、国际标准不统一,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国际物流不通畅。第六,近年来,物流领域中出现很多新事物,造成部分领域立法缺位。例如,关于快递、集装箱、多式联运、物联网、物流园区、物流标准化等尚无专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诸如此类的问题无疑制约着辽宁省物流产业的发展。

2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现存问题的主要原因

21物流产业发展的滞后性

作为经济发展要素之一的物流产业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物流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一部分,并且地位也随之不断提高。物流产业的发展受到经济发展规模的制约和引导。物流产业的发展与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国外发达国家物流产业的发展就证明了这种趋势。随着辽宁省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交流的增强,对物流产业的需求越来越大。物流产业跨越多个部门,涉及各个行业领域,这种复杂结构部使得物流产业既面临着诸多问题又迎接着各种挑战,我国现有的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并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模,没有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

22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自身存在缺陷

221法律自身的滞后性

法律本身就具有滞后性、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作为物流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就必然存在滞后性,因为现实生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律具有稳定性因而并不能做到与社会生活发展同步。法律的内在属性是它的稳定性。亚里士多德说:“法律所以见效,全靠民众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需经长期的培养,如果轻易地对这种或那种法律常作这样或那样的废改,民众守法的习性必然削减,而法律的威信也就跟着削弱了。”因此,法律自身的滞后性造成了我国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现存的问题。

222物流争议缺乏完善救济保障

物流产业作为一个庞杂的系统体系,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保障和救济措施。当前来看,我国并没有专门的解决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这样就不能保障问题解决的公正性。我国相继成立了物流争议解决中心、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仲裁委员会,但是,并没有形成完善的解决体系,在出现综合问题需要解决时就会出现解决措施的脱节,因而,我国需要完善物流产业过程中问题解决的救济途径和措施,保证各种问题很好地解决。

23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231部门职能模糊性

物流产业存在各个环节,每个环节涉及各个部门,比如运输环节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其他环节也都会涉及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等,这些部门都具有各自的职能,并且会相互协作,这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目前我国物流产业各个部分之间职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管理的无序性,造成物流行业效率的严重低下。

232管理的差异性

我国物流产业涉及各个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无法达成采用何种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共识,并且因为利益方不同严重影响了执法的水平和效率。而且,物流产业涉及的地区较多,地区的差异性导致必然存在地方性法规的不同。而且,我国部分地区存在扶持本地企业,提高门槛打压外来企业的乱象,这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不利于物流产业的发展壮大。

3完善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我国物流产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存在很多问题,为了实现我国物流产业快速稳定发展,必须要完善物流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立法机关需要规划建立统一的物流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物流立法尚不完善,必要的行政政策、政府条例需要起到应有的辅助作用。我国物流产业的立法及其庞杂,首先要理顺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与法律等上位法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等。其次,需要对庞杂的法律、法规、条例、行业规范等进行整合,为最终建立完备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做好前提准备。

31规范专门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关于物流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了百余部。这些立法涉及税务、工商、质检、交通等众多行政部门。这些部门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和冲突性。“这导致了物流工作人员并不能很好的掌握法规、规范的精神,难以规范其从业行为,另一方面各环节的功能错综复杂,造成效率严重低下,不利于我国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加快,物流产业不断具有了现代性、系统性,这更加迫切要求该产业领域应当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完备的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规范行业的各个环节,解决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此过程中,还要理顺物流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分配各自的职权职责,以防互相扯皮推诿、互争抢执法权等现象的发生。物流产业的庞杂性决定了其法律、法规的分散性。因此,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并不是封闭的。在这个开放的体系中,其核心是物流产业的专门法,它规制产业环节中的各个部分,从而实现全面无缝隙的有法可依,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32整合现有法律资源

我国现有物流产业法律法规已百余部,面对当前情况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整合:第一,统一物流产业领域规范与标准,修订完善现存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则、行业规范、产业政策等,建立完善统一的法律监督体系,保证物流法律体系的结构统一、层次清晰、严谨透明,从而使物流产业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向发展;保障法律全面覆盖无缝隙,补充完善遗漏部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其归类,并保证与时俱进,及时补充法律中未规定的情况,保证法律体系的社会时效性和实际效果性。第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背景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问题也会层出不穷,法律自身的滞后性并不能快速解决和应对临时出现的所有问题。因此,在核心的物流体系规制的前提下,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辅助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以以补充规定的形式来弥补核心法律体系的不足,从而最终形成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物流立法模式。使得我国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33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我国的监督体制并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规范化的监督体系,相互之间没有清晰的监督职责分配,造成了监督效率的低下。虽然现有的各个监管部门既相互独立又分工明确,但受各方面因素和条件的影响,职能交叉、权限不清、互相扯皮推诿等现象。在执行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督系统包括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警示预防作用,将问题消灭在摇篮里;另一方面是惩戒作用,在出现问题时能有对应的措施去惩罚以起到震慑作用。因此,需要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保障能够有力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要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此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行政监督的水平,保障各个时候都能胜任出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建立法律规范下的监督体系,保障监督体系能够依法开展。目前,我国在此方面比较薄弱,没有强有力的实际效果并支撑。为此,要建设立法行政监督机构,完备监督组织构架,提高监督人员能力水平和素质,可以增加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措施,以督促其监督职责的履行,其次,舆论监督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从而保障物流产业更好地发展。

4结论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我国物流产业发展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物流产业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物流业发展的关键在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一个公平公正健康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把物流法律法规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这是物流行政法律理论的创新,也是物流业发展理论的新拓展。在认识到问题和挑战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物流产业法律体系,规范物流产业各个环节的行为,不断解决物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有力的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成为重要内容。因此,要不断加强对现行的物流法律制度的研究,确立我国物流法律体系构建的思路,并逐步完善,从而保证我国物流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晓红构建国内物流法律服务体系的思考[J].物流技术,2014(3):178-180

[2] 腾双春论物流法律体系的规范当代经济[J].2011(12)(上):32-33

[3] 朱长根,安礼奎,付小宾完善我国现代物流法律制度的思考[J].企业经济,2014(11):191

[4] 崔瑶我国物流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3:15-28

[5] 段倩我国现代物流产业法律政策体系构建研究[J].物流技术,2013(3):19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2017年度大连市社科联重点项目“大连市物流行政管理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6dlskzd106)。

[作者简介]范成博(1986—),男,辽宁大连人,助理研究员,管理學学士,大连财经学院法学院教学秘书。

作者:范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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