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道主义研究论文

2022-04-24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我国人道主义研究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开展了一场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在这场讨论中汇集了许多学者宝贵的理论观点。本文主要是对20世纪80年代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进行梳理,对当时参与这场讨论的主要人物的观点进行综述,希望能为以后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研究提供宝贵的理论借鉴。

我国人道主义研究论文 篇1:

转型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研究述评

摘要:了解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现状,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文章首先从职业教育的历史研究、内涵及构成要素研究、关系论研究、比较研究、不同视角研究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现状,接着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三个层次论述了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制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最后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三个方面对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的不足与展望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职业教育;制度;研究述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教育管理体制的逐步转型,我国职业教育制度面临的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性变革。新的制度环境对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制度产生了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同时这也意味着新的发展机遇。了解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相关研究现状,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从各个层面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研究,三十多年的历程大大丰富了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成果,与此相关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研究

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产生开始于近代。有学者认为近代职业教育制度嬗变对近代工业化进程有明显的“路径依赖”(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是沿着:现代工业移植——手工业改造——区域性的产业焦聚的道路演变的),认为影响这种路径选择的因素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力结构和就业方式;二是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构成;三是专业分化和社会分层“j。

有学者从中国近代职业教育的产生和初步发展历程:“实业学堂的兴办”——“实业教育制度的确立”——“职业教育制度的确立”,将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制度从酝酿萌芽到正式确立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1840-1904年(初步确立期)、1904-1912年(初步调整期)、1913-1922年(正式确立期),呈现出几个明显特征:“实业救国”的思潮贯彻始终;从实业教育到职业教育,所包含的专业门类逐步拓宽;在教育目的上,从单纯的社会本位发展到个人本位,最后再到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并重;职业教育走向制度化的过程,既有实业教育从萌芽到发展为职业教育的内在动因,也在更多的时候依附于普通学制变革的契机。

有学者通过梳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职业教育政策分析职业教育制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到1979年,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处于一个严格的计划经济时期,职业教育政策要与严格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第二阶段是从1980年到20世纪末期,计划经济不断弱化,市场经济不断建立,职业教育政策主要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政策主要是推进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社会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

综上,对于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研究,学者们主要从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职业教育制度的嬗变路径、职业教育政策的发展等层面分析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对职业教育制度历史的研究逐渐丰富与深化,但各个层次的职业教育制度(例如:初等职业教育制度、中等职业教育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还未得到系统的分析。

(二)职业教育制度内涵及构成要素研究

1 职业教育制度的内涵研究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定的制度内涵。对于职业教育制度的内涵问题,即回答“什么是职业教育制度”的问题,学者刘晓(2010年)归纳了以下典型观点:第一,“体系说”,即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一组从宏观到微观的制度和规范体系,代表观点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人们自觉制定的并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职业教育活动的规范体系,是调整各种职业教育机构与各种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社会其他相关机构之间以及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中介,是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极为重要因素”,“职业教育制度包含着使职业教育秩序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制度总和,是从宏观到微观的制度体系”。第二,“状态说”,即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和结构状态,代表观点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指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和结构状态,这种稳定的行为方式和结构状态是建立于有关职业教育的共识和规范之上的,并由一定的强制性或权威性的规则加以调整和约束”。第三,“规则说”,即职业教育的规定性及其运行规则或法律法规,代表观点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指根据就业市场和教育规律借以增进人们从事未来或现在职业所需知识技能而形成的激励和约束人的方针、法律、政策的泛称,也就是职业教育的规定性及其运行规则”。第四,“选择说”,认为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是指“职业教育活动中各种权利的某种安排及相应的作用机制的选择”。

董仁忠(2008年)在其博士论文中,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教育制度,是指人们自觉制定的并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职业教育活动的规范体系,是调整职业教育实施机构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职业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之间,以及职业教育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中介,是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极为重要因素;狭义的职业教育制度,是指国家根据特定社会的性质及其他情况而制定的对职业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管理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条例以及对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置和权限规定。张涵(2008年)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约束和调整职业教育实施主体(职业学校和其他组织)与职业教育活动有关的以及职业学校内部成员活动规则的总和,是制约和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它是由正式的规范体系、非正式的规范体系和实施体系的机制三部分构成。它可以创造合作条件并营造发展环境”。

2 职业教育制度的构成要素研究

职业教育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是一个涵盖多种构成要素而且表现形态各异、相互联系与制约的复杂整体,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结构分析重要且必需。有代表意义的是,学者董仁忠借鉴经济学和制度哲学等学科关于制度结构的认识,并结合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多维结构阐释:从地位看,借鉴制度哲学的相关观点,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和职业教育从属制度;从构成要素看,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可以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由非正式的规范体系、正式的规范体系和实施机制三部分构成;从起源看,借鉴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还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和外在职业教育制度。从实践领域来看,在宏观层面上人们通常把职业教育制度划分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中高职衔接制度、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类型沟通制度、职

业学校管理体制、职业学校教育制度、行业企业职业培训制度、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也可以把它作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

综上,学者们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内涵及构成要素的研究较为成熟,由此可见,对职业教育制度内涵的理解并不需要统一的概念、含义进行刻意概括,对其进行的各个领域的研究可以基于不同领域的学科视角进行理解。

(三)职业教育制度的关系论研究

分析职业教育制度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更好地理解职业教育制度的作用与功能,例如:学者刘红将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教育制度两者的关系分成起始、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起始阶段(1985-1994年)依托职业教育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事实上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保护的作用,两者关系还处于一种极为狭窄的范围之内;发展阶段(1995-1999年)两者由“相互保护”阶段过渡到“职业教育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阶段;完善阶段(2000年至今)两者的关系由“相适应”发展到了“相衔接”。卢绍娟分析了如何通过职业教育投资效果的显现来促进职业教育制度的制定与运行:增加职业教育投资强度,开辟多种筹资渠道;改善职业教育投资内部经济效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教制度及其运行制度等。

综上,分析职业教育制度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有效地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然而,与此相关的研究少且散,有待学者们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关系论的系统性研究。

(四)职业教育制度的比较研究

通过对国外职业教育制度的总结和考察,可以高瞻远瞩地、客观全面地分析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关于国外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有学者系统地概括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例如:卢海弘认为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制度呈现四大趋势:职业教育终身化、职业教育上移化、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合作化、普通教育职业化和职业教育普通化。芮小兰等归纳了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政府统筹,完善政策法规;完善资格证书体系,贴近劳动市场;吸纳社会资源,注重“双师型”队伍建设。也有很多学者具体地分析某个国家的职业教育制度,例如:夏成满通过论述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内涵及其特征,比较全面地对当前德国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德国改革“双元制”职业教育进行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政策统筹与指导,引导学校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就业导向为准绳,准确定位改革江苏省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建议和对策。

综上,更多国家的职业教育制度受到我国学者的关注,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然而,一方面,大多学者仅仅是单一地关注国外职业教育制度的特色对我国的启示作用,而对他国与我国实施不同职业教育制度的归因分析较少;另一方面,国内外职业教育制度的比较研究还处于基于某个国家某种制度的静态分析中,缺少其随着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的动态追踪与分析。

(五)基于不同视角的职业教育制度研究

职业教育制度是一个相对较大的领域,基于不同的视角或背景、选择不同的范围或样本进行微观探索,从而更为深入、具体地研究职业教育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视角:

1 选择具体地域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设计研究,例如:迟旭(2008年)在其博士论文《区域经济视域下吉林省职业教育制度设计研究》中基于区域经济视角对吉林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价值作了较为详细的辨析,同时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办学经验之基础上,从职业教育投入制度与保障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等层面设计符合吉林省区域经济特色的职业教育制度,并为其潜在价值的实现指明了必要的理论前提和实践路向。学者陈建华(2009年)通过考察浙江省慈溪市的职业教育,得出发挥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是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改革模式:构建多元主体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结构、正式职业教育制度创新与非正式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并重、主体职业教育制度创新与配套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相结合、自创式职业教育制度创新与借鉴式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兼顾等。

2 对具体领域的职业教育制度的探讨,例如:学者贾建国(2009年)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认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必须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以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实现利益共赢。为此,政府应该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就业导向、构建利益对话机制、重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投入体制和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动高职集团化办学、构建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七个方面对高等职业教育制度进行变革与创新。

3 就职业教育制度的某个具体内容进行探究,例如:学者赵学昌(2010年)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制度进行了宏观探究,认为亟待建立权威、科学的校企合作组织协调制度,认可和规定职业院校的多元办学制度,制定或完善科学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独立的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制度、独立的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有效的技能型人才地位和待遇提升制度、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学校规章层面,亦迫切需要加强相应的制度创新。

综上,对于职业教育制度微观层面的研究将职业教育制度研究更加细化、更加切合实际。然而,对于目前职业教育界较为热点的问题,诸如城乡职业教育、区域职业教育等制度的分析较为罕见,有待学者们对其进行关注和研究。

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从以上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职业教育制度越来越受到职业教育界研究者的关注,横跨中西,纵览古今,研究成果丰硕翔实。近年来有关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成果突飞猛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研究目标而言,理论与现实相结合

综观我国职业教育历年来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研究目标更为现实化、科学化。一方面,职业教育制度历史的研究不仅仅是描述事实,而是遵循其科学的逻辑展开,例如:楼世洲(2007年)基于工业化进程的“路径依赖”分析了近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嬗变,从而分析出影响这种路径选择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劳动力结构和就业方式、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构成、职业分化和社会分层;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制度理论的研究不是纯粹的理论堆砌,而是结合实际问题,尝试解决问题,例如:李晓(2010年)基于平等、公平是职业教育制度的最高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梳理了职业教育财政制度创新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向创新是重点,社会就业制度创新及职业教育体系本身创新是难点,从而提出了具体建议。

(二)从研究内容而言,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职业教育界研究者们的视角越来越开阔,从教育学、社会

学、政策学、管理学等多角度进行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在不同学科基础上探讨职业教育制度的问题。董仁忠(2008年)以观念与制度变迁的关系为主线,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阐述了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原理,探讨了职业教育观念在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张社宇(2003年)从社会学的角度论述了教育平等视野下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创新。在内容上,既有职业教育制度政策、建议等宏观指导,也有对具体地域、具体制度等微观现实问题的探究,贾建国(2009年)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作了探讨;迟旭(2009年)在其博士论文中对吉林市职业教育制度进行设计研究。

(三)从研究方法而言,多种研究方法相结合

有关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涵盖了文献分析法、实践调查法、中外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例如:陈建华(2009年)结合了文献分析法、实践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浙江省慈溪市进行调查分析,得出地方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是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改革模式的结论L27 J;宛立群(2010年)结合了文献分析法、中外比较法等方法详尽介绍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有关教育考评的组织管理、考评种类、形式和内容,并针对我国职业教育的考评提出了借鉴意见。

三、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综观现有研究成果,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特点鲜明,为我国职业教育理论增添了亮丽的风景线。然而,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与实践毕竟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认为目前职业教育制度研究在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广大职业教育理论界与实践界不断探索与创新:

(一)在研究目标上

目前职业教育制度研究虽有现实化和科学化的趋势,但教育的本真——“人的发展”在此类研究中分析较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给经济世界提供人才:它不是把人作为经济工具而是作为发展的目的加以对待的。使每个人的潜在才干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这既符合教育的人道主义的使命,符合应成为任何教育政策指导原则的公正的需要,也符合既尊重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又尊重传统和文化多样性的内源发展的真正需要。”对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除了追求现实和科学,对教育的本真——“人的发展”也不能忽视。

(二)在研究内容上

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的视角虽越来越开阔,但职业教育制度的横纵向研究还不成体系,例如:从职业教育制度的横向分类来看,初等职业教育研究、中等职业教育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研究、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制度研究等以及纵向上的我国各个时期职业教育制度研究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此外,对于职业教育的热点问题诸如城乡职业教育、区域职业教育等制度的分析也较为罕见,有待职业教育界的不断努力。

(三)在研究方法上

虽然研究者们集聚了多种研究方法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但其研究大多停滞于静态分析,缺少动态追踪。对职业教育制度研究要在研究方法上得以创新,不仅要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历史、内涵、结构等方面进行静态描述,而且对职业教育制度在国内外的实施成效进行动态追踪与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更新、社会的变革,对职业教育制度的研究应灵活地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与创新,在研究成效上应有所进展、有所突破,真正为我国职业教育制度战略的完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郑晓梅 胡彩霞

我国人道主义研究论文 篇2:

20世纪80年代我国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争论研究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开展了一场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在这场讨论中汇集了许多学者宝贵的理论观点。本文主要是对20世纪80年代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讨论进行梳理,对当时参与这场讨论的主要人物的观点进行综述,希望能为以后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的研究提供宝贵的理论借鉴。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异化问题;研究

一、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讨论的背景及序曲

“文化大革命”之后,学术界对之前侵犯人权贬低人性的残酷现象进行批判与反思,想要寻得人性和尊严的复归,并从那时起关注起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及改革开放的进行,学术界也有了一个相对开放活跃的状态,真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场热热闹闹的大讨论轰动了全国,一时间可谓是众说纷纭,通过这次讨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使得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更加深入人心,影响深远。

这次大讨论的序曲要追溯到1978年,那时朱光潜发表了《文艺复兴至十九世纪西方资产阶级文学家艺术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的言论概述》,紧接着汝信也发表了《青年黑格尔关于劳动和异化的思想——关于异化问题的探索之一》,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较早触及人性问题并最先谈及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到1979年,王若水在《关于“异化”的概念——从黑格尔到马克思》一文中很清晰地阐释了异化的概念,朱光潜在《关于人性、人道主义、人情味和共同美问题》一文中表明马克思并没有否定过人道主义并且认为真正的共产主义体现为人道主义同自然主义的统一。以上四篇文章的问世表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开始映入学者们的眼帘。

二、“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讨论的过程及主要观点

这次大讨论真正发端于1980年8月,王若水发表了一篇名为《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的文章,单从这篇文章的题目来看旗帜就非常的鲜明,直接表明了他的立场。他认为之前的一些哲学类的教科书总是不怎么提及人的价值的追求、人的异化问题、人的真正的解放,而马克思正是从现实的人的角度出发寻求人的解放才创立了唯物史观。他说人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同时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归宿点。这在学术界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一时间众说纷纭。赞成王若水观点的学者主要都认为马克思主义它本身就是人道主义或者说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部分。其中周扬非常赞成王若水的观点,他于1983年3月7日,在中央党校的礼堂作了一份报告,题目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这篇报告的内容有以下四个部分1.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学说;2.要重视认识论的问题;3.马克思主义与文化批判;4.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他对“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观点最明确的也是最惹争议的部分就是第四部分,他认为马克思虽然批判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但并非全盘否定了人道主义,而是发展了自己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这二者是相容和相互渗透的,马克思主义是涵盖着人道主义的,这是属于马克思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同时他也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做了分辨,认为想要真正克服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就需要用到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他的这些观点轰动一时,在当时摆脱了思想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思想解放。

《有没有马克思主義的人道主义?——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人”学术讨论会部分发言摘要》这里汇集了很多学者的观点,薛德震也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同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做了一个根本的分辨,他肯定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曾经起到过的积极作用,并认为通过马克思对其的扬弃可以变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他觉得“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是一个比较准确和科学的定义。首先,它是具有无产阶级属性的人道主义。其次,它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论的根基。他还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分别是无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时期的人道主义。他认为共产主义时期的人道主义将会是更加彻底更高阶段的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同样在此文中,王守昌也赞成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说法,他同薛德震一样首先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同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做了一个根本的分辨,他较之新颖的观点是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是实践的人道主义,这与费尔巴哈的“理论的人道主义”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将人道主义回归了现实。他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四个方面的内容,最后他说“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其最终目的是使人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尹继佐表示人道主义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马克思主义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他从三个方面反驳了反对者的观点,首先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是可以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划清界限的;其次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是重要组成部分;最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是一贯有之的。

《略论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并与黄枬森同志商榷》中,曹天予认为马克思主义中融合着人道主义。他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着手来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首先异化是马克思全面地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工具,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其次,人是异化理论的焦点,那么异化理论中自然不能脱离人道主义的成分;最后,马克思将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有机地变成了自己的人道主义。所以说,马克思主义同人道主义是融会贯通的。

第二种观点反对马克思主义就是人道主义,认为那样会陷入抽象地谈论人道主义的误区中。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黄楠森教授并不赞同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改造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说法,他认为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中确实也存在着一些合理的因素,但并不代表把合理因素汲取过来就成为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那些合理因素被汲取过来之后就已经脱离了过去的母体就不再是人道主义而是全新的东西了。并且人道主义中总是突出个人的地位,而忽略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忽略了群体,这个人就是抽象的人,所以把马克思主义称之为人道主义并不合理。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的几个理论问题》中,黄楠森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首先应该搞清楚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是什么,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所讲的人是脱离社会关系的人,是孤立的人,并且它的核心思想是个人主义,这种过于强调人性是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思想是唯心的。他还分析了马克思早期和晚期的著作,马克思在《手稿》中也确实把自己的共产主义定义为人道主义,但是黄楠森认为那个时候的马克思,他的思想理论体系还不是很成熟的,直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面世,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才真正确立,同时也摆脱了唯心的人道主义思想。

在《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人”学术讨论会部分发言摘要》中也有不少反对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声音。靳辉明支持黄楠森的观点,他认为人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是根本不沾边的两种思想体系,不能够把和人有关的所有理论观点都笼统地归纳为人道主义。他不否认人道主义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讲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王锐生认为不可以把所有只要是讲“人道”的理论都认定是人道主义,这种“凡是马克思主义中有关于人的理论,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论断是根本不成立的。要想理解“人道”这个概念首先要搞清楚我们有着什么样的历史观,而不是盲目地去运用“人道”。而且“人道”这个概念是立足于现实社会从我们所处的经济关系中汲取而来的,经济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那么“人道”也不是亘古不变的概念,那么这样的话,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对“人道”的理解也就会不同,我们不可以把“人道”作为衡量社会历史发展的终极标准。所以不能因为是对人的重视,就把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一概而论。

最终这场持续多年的大讨论是以一篇胡乔木发表的题为《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讲话戛然而止。他认为人道主义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为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的人道主义;另一方面是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他肯定了前者,认为前者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批判了后者,认为后者是将人性的发展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在这篇文章中胡乔木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说法,同时这篇文章也为这场大讨论做了一个总结,使这场大讨论落下帷幕。

三、结语

这场争论时至今日过去了将近40年,今天重提这场争论毫无褒贬之意,也不敢妄自评论,只是从一个学者的角度重新回顾这场争论,概括总结前辈们的研究成果,希望能为以后的学习研究提供帮助,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朱光潜.关于人性、人道主义、人情味和共同美问题[J],文艺研究,1979,(3).

[3]汝信.青年黑格尔关于劳动和异化的思想一关于异化问题的探索之一[J],哲学研究,1978,(8).

[4]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人性、人道主义问题论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5]周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N].人民日报,1983,(3).

[6]薛德震等.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人”学术讨论会部分发言摘要[J],国内哲学动态,1983,(6).

[7]曹天予.略论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并与黄枬森同志商榷[J],哲学研究,1983,(8).

[8]黃楠森.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的几个问题[J].高教战线,1984,(1).

[9]胡乔木.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N].人民日报,1984,(1).

[10]薛晴.1978-1984年我国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争论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8.

[责任编辑:谭晓影]

作者:王宣珂

我国人道主义研究论文 篇3:

我国监狱制度中的人道主义精神探讨

摘 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对于人道主义的提出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但是,监狱犯罪学中的相关研究与在实际司法的实现上对人道主义的理解与认识是不同的,在实际的人权保护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持续这样就会使人权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很多因素都在影响着对犯人关于人道主义的贯彻和深化,从而出现了对人道主义的不支持和不理解,影响了社会的进步。监狱的管理制度将直接的影响到我国人道主义事业的飞速发展,本文对我国监狱制度中关于人道主义的精神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监狱 制度 人道主义 精神 分析

人权是中国社会文明的发展结果,如今各个国家已经将人权规定为在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人活着不只是为了生活需要才要拥有人权,而是更加尊严的生活才需要人权。对于服刑的人来说,他们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因为他们对社会所造成的伤害以及社会中的我们对其有比较复杂的感情,这让他们成为了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因此,本文针对监狱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给并予分析。

一、在监狱制度中有关人道主义精神贯彻的积极意义

对于人道理论来说曾经是理论研究上的禁区,在改革开放以后,人道主义的研究就有了比较快速的发展。在监狱中的刑事司法过程中,对犯罪和犯罪嫌疑人的人道精神有很强的意义。对于一个受过法律处分的对象来说,尽管自身受到了法律的剥夺和限制,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他还具有不被法律限制的权利,对于这部分的权利是依然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的。所以,犯罪和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点权利都没有了,只是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只是少了,例如在健康和生命权以及相应的健康等权利是还存在的,对罪犯与犯罪嫌疑人的所以权利不全部被剥夺就是我们主要贯彻的道德主义。

二、关于人道主义的实例探究

在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王志平,曾被公安机关13次从死神手枪中抢救出来,根据这个案例就可以充分说明,我国人道主义的精神贯彻是我国法制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一个公民权利性的保护对一个法治型的社会来说,是需要有法律干预和参与的,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和干预,这样的保护就是海市蜃楼。因此,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其权利是需要法律的保护。我国相关的先发就明确的规定了要保障和尊重人权的基本原则,部门法就在该指导下,对犯罪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细化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可以使罪犯和嫌疑人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的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援助。这就是我国法律在不断完事的一个重要性标志。

三、有关监狱制度下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对于监狱来说,其根本的任务就是执行相应的刑法,将罪犯积极的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公民并且回归社会,所以,在实际的监狱制度中只有很好的贯彻人道精神才可以从本质上去调动有关犯罪改造的积极性,最终将罪犯改造成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在监狱的管理过程中,要实行依法管理和狱务公开的模式。与此同时,在监狱的政治管理中要对监狱的罪犯要实施比较任性化的管理。在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同时,要组织相应的罪犯去生产劳动中制定相应的人道主义政策,这一政策可以贯彻于整个罪犯参与劳动的生产中,其主要内容是,我国对犯罪从事劳动改造已经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相应的劳动时间和保护方面也给了相应的补助。要积极体现中国的人道主义建设。

四、有关监狱制度下的人道主义精神

人道主义精神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在一个患有死刑犯的实例中,就有这样一个问题,这个死刑犯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但是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他相应的医疗费用就由其相应地方家庭所承担,但是他因为犯了刑法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成为了犯人,但是此时他的医疗费用就由国家来支出负责。这就严重的显示了这个社会的存在的另一个不公平的性质。所以,在人道精神的贯彻上受到了社会的质疑。由此来说,人道主义的精神受到一定环境和条件以及情况的影响,对于监狱制度下的人道主义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和无限的,只有和社会心理的承受能力和相应的物质文明建设相关联,才会受到民众和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五、有关监狱制度下的人道精神的探讨

犯罪研究中人道主义的精神贯彻和当地的水平是互相适应的。从实践和理论上来说,对于犯罪外遇的水平来说是不可能高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对于人道主义的贯彻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而这个物质基础就要和整个民众的生活水平相联系。对于人道主义的精神来说既不能超过当地的生活水平也不能落后在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从实际的经济水平来说,在司法的成本上也比较高,社会相应的负担会比较重,这样会促使财政的开支比较大。从法律上来说,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实际的追究上没有了从前的震慑力,因此,犯罪的生活待遇就会超过以前的生活水平。而从政治上来说,社会上的一些人总是想不劳而获,以这种方式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状态,从而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相同的是人道主义的精神在实际的贯彻上也会落后与人们日常的生活水平,主要因为人道主义所要求的是对于人道精神的一种人权的保障,其中就有对生活质量的保障。所以说,对于人道精神的贯彻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相吻合相适应。

对于犯罪的研究和有关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是完全需要与当地的文化背景和社会风俗以及人文的心理素质相吻合的。对于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是需要相应的社会基础和大众心理以及相关的文化背景互相支撑的,在物质条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要让社会感情以及实际心理去努力接受人道主义的精神贯彻,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取得飞跃的进步,才可以可持续的发展。

对于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是需要和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对于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是完全不能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在整个犯罪的人道主义精神贯彻上要法律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在依照人道主义精神来说是要完全的依靠法律来办事的,千万不可以依靠人道主义而对犯人网开一面,而对人道主义的全面贯彻进行无限制,这样不仅只是影响到了相应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与此同时,也不利于对于人道主义的贯彻。

六、思考

在对于人道主义精神的贯彻时,我国各级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千万不能将其无限的绝对和美化,不能将人道置于法规和法律之上,以人道的主义为借口而违法操作,从而违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完整性。首先,在进行人道主义的精神贯彻时,不可以比较随意的将宪法引为相应的注脚,来对自己错误的法律行为进行辩护。其次,在进行人道主义精神贯彻时,要相应的学习法律法规,这是严重的对法律不尊重,对我国法制的不尊重,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来办事,来对法律的框架来贯彻人道主义的精神才是比较科学和合理。如果一旦离开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就不会被社会所认可。与此同时,也要杜绝对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权利以及义务的履行。

对于我国监狱制度下的人权来说是一个比较严肃的事业,对于一个服刑人权的保障是对于人权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组成部分。通过本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我国的监狱管理制度我们要更加的注重和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监狱服刑的人道主义精神将会直接的伴随着整个人权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希望本文的探讨可以给相关人士提供可参考性意见或建议。

参考文献:

[1]周国强.对我国刑罚适用模式的反思与调整[J].社会科学, 2005(11).

[2]孙正聿.提出和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评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若干哲学论文[J].中国社会科学, 2007(02).

[3]甘绍平.当代伦理学前沿探索中的人权边界[J].中国社会科学,2006(05).

[4]高鸿钧.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上)—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政法论坛, 2008(05).

[5]张晚林.论人文主义的成立及其内涵(上)——以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为中心的基础性理解[J].重庆社会科学, 2005(08).

[6]刘好香.试论享乐主义人生观与人类的现代危机[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

[7]甘阳,邓正来,汪晖,杨立华,舒炜,罗岗,耿传明,赵晓力,彭国翔,谢茂松,张志强,毛丹武.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J].开放时代, 2006(02).

作者:王玉永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城市轨道铁路经济论文下一篇:数学教育价值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