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2-11-26

第一篇: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及流程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 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 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 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 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 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 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 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二、评审费:

中级:115元 高级:220元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第二篇:初定职称申报的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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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定范围

凡与江宁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在江宁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代理人事关系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初定技术资格。

二、初定条件

取得国民教育有效学历,所学专业与所在岗位专业一致并符合下列条件:

1、初级资格初定条件

(1)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级资格初定条件

(1)硕士研究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博士研究毕业生,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流程

1、持本人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及毕业证书原件到江宁人才服务中心。

2、参加初定人员需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半脱产培训,参加并取得相应合格卡,培训课程分公共课和专业课。

3、登录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http://)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注:★网上申报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请勿使用特殊符号

★点击“我要初定职称”(包括硕士研究生报中级职称)

★申报条件中的“单位归属”必须选择“各区县人事局、开发区”

★工作情况中的“现工作单位”必须选择“江宁人社局”并填写单位名称

4、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携带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毕业证、身份证、照片(照片为同一底版三张,尺寸为一寸)、继续教育培训卡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5、审核通过发放初定证书,材料存档。

四、注意事项

1、通过考试获得员级初定资格可申报助理级资格初定。

2、已经初定员级资格,需要统一参加南京市职称评介中心组织的考试。其中财经类专业需要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

3、领取证书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业务受理部门:江宁区职称办

业务咨询电话:025-52120961

业务受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号江宁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职称初定柜台

第三篇: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范文)

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关于2011年组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

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

2、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3、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复印件2份。

三、评审专业类别

1、工程系列职称: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4高级工程师

第四篇:评定中学高级职称条件及细则

1、资格证书复印件;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

3、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免考证明材料;

4、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或免考批件原件(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10、任现职以来三年的职称考核表.

11、论文、论著代表作;合作者须附证明材料;(专家鉴定论著:申报副教授一式二份;申报教授一式三份)

12、研究成果的项目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

注:复印纸均用16K纸,左边留出装订线。

第五篇:技术员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广州刘关张贸易有限公司协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各类人员职称评审、证书挂靠等。以过硬的专业素质、最优质的服务、认真的工作态度及高效的办事效率为顾客创造价值,为顾客排忧解难。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技术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除公务员外)。

2、初级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职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评审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符合以上要求,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广州刘关张贸易有限公司完美呈现出该企业的作风:“认真,快,坚守承诺”。办事认真,快速高效的完成任务,严格遵守与上级与下级与顾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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