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工企业范文

2022-06-14

第一篇:北京市化工企业范文

北京市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型化工生产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六条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隐患整改制度;

(九)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十)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十一)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十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十三)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设立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限,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更新报废,严禁超期使用老化、陈旧设备。

第十五条 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部位的安全装置和连锁不得随意拆卸和解除,声、光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六条 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之间安全间距10米,

一、二级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之间安全间距12米,甲类生产车间、储存设施应在此基础上增加2米;

(二)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相距10m,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相距5m,厂外道路(路边)l5m,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应相距30米;

(三)甲、乙类生产车间、储存设施与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相距25米;

(四)甲类厂房、甲、乙类液体储罐应与架空电力线保持 1.5倍杆高的距离。

第十七条 危险爆炸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甲、乙类厂房应使用轻质屋盖和墙体作为泄压面积;

(二)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甲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地下不应设地沟;

(三)甲、乙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

(四)爆炸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的防爆设备,并实施整体防爆;

(五)作业场所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六)甲乙类生产厂房内设甲乙类物品中间仓库时其储存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七)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八)爆炸危险环境的低压配电应采用TN-S系统。

第十八条 企业的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一)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设计防直击雷装置;

(二)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和储罐以及排放的排气筒的避雷设施,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三)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毫米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毫米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设置;

(四)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波侵入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设计静电接地。重点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第二十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危险化学品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首先应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四条 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l小时内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文件、会议、公告、媒体等各种方式,将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指示、部署和要求,传达到企业,使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晓。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库,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信息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生产工艺、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和员工安全教育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安全执法检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

(二)查阅企业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台帐、记录等,并将检查结果做记录;

(三)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

操作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结果做记录;

(四)现场检查。以生产车间或生产单元为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记录;

(五)向企业指出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其依据,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六)依法向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可按照下列检查内容进行。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

l、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l、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隐患整改制度;

9、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1、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12、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3、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三)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修订情况。

(四)检查企业安全记录和台帐情况

l、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检查记录;

3、隐患整改记录;

4、安全培训记录;

5、事故记录;

6、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管理记录;

7、安全管理台帐;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9、安全评价报告;

10、有关设计资料与图纸。

(五)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六)检查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区县安监部门备案。

(七)检查企业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瞒报、漏报过危险化学品事故。

(八)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l、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3、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检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时间;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6、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十)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标准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重大危险源是否已报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检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l、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十二)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知应会情况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化学品的基础知识,是否掌握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否掌握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包装情况

l、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是否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是否进行核查登记;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存放,是否实行“五双” (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双本帐记录);

4、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5、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十四)检查作业现场

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化工生产企业,指的是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第二篇:北京化工大学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44所直属全国重点高校之一。她始创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1960年学校经中共中央指定为原化工部唯一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多年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1994年学校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新校名,李鹏委员长两次为学校题词,李岚清副总理亲莅学校视察;1996年通过了国家“211工程”部门预审;1998年12月起学校正式启动“211工程”立项建设;1998年9月学校划归教育部所属。经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以工为主,兼设理、管、文、法等学科的具有化工特色的多科大学,学校正以崭新的姿态迈向新的世纪!

学校现分三址办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毗邻亚运村,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西区位于西三环,与香格里拉饭店隔路相望,地理位置优越;北区位于昌平县,临近著名的十三陵风景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6.5公顷,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5万册。学校现有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文法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硕士点,30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部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学科拥有教授授予权;是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化学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职工总数18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460多人、博士生导师40多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以本科生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本科生教育质量稳定,社会反馈良好。学校现有各类学生12000余人,其中本、专科在校生7800多人,留学生130人。建校43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4万多名优秀人才,他们为我国各行各业尤其是化学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学校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及科技开发工作,拥有一批设备先进的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设有1个国家级、3个部级研究中心、14个研究所。在科学研究方面成果丰硕,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省、部委及企业的科技项目,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成果,一批科技和理论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科学研究经费达9019万元。

依托学校高科技成果,校办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组建化大产业集团,下设化新技术公司、精细化工厂、环峰化工机械实验厂等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20多个科技实业实体,年产值达2.2亿元。

第三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定稿)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学校简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和建设,已成为能适应国家支柱产业和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数理系、外语系、体育教学部和工程教育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同时,还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等重点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学校还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成人继续教育及培训。现有本科生65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30余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0余人,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发展格局。

学校在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开办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旅游管理和英语等24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环境工程4个专业是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学校根据“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诚实守信、勤奋实干,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不断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教学和实践活动、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URT)和科技活动,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学校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有一批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青年骨干教师。现有教职工8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00人;45%以上的教师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教师治学态度严谨,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拥有北京地区首个“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机电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回归工程”创新实验区;国家第1类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光机电装备技术实验室;“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和“光机电一体化”北京市人才培养与产学研基地;化学工艺和机械电子工程两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化学实验中心和工程教育中心。学校在重视教学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科研促进教学的作用,紧密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注重发挥相关学科的综合优势,在清洁能源、能源安全及技术经济分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能源工业装备现代化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近年来,学校教师主持承担了国家 1 86

3、973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一批科研课题,取得了一系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学校占地449亩,总建筑面积164,520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完备。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图书馆实现了自动化和网络化,并与26所高校实现馆际资源共享,馆藏图书总量达到60万册,电子图书50万种;校园网硬件平台建设能够满足教师与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等信息化教学和管理的需要。

三十一年来,学校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培养了大批本科毕业生,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学生参加北京市组织的数学、物理、英语和数学建模等基础课竞赛、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和北京市高校田径运动会均取得好成绩;一批学生荣获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光荣称号,学生在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方面有了显著提高。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奋实干、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循“宁静致远,务本维新”的校训,紧抓发展机遇,勇于拼搏,开拓创新,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北京市产学研先进集体、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抗击“非典”先进单位、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北京市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北京市优秀教职工之家、首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北京市文明校园和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为国家和北京市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

专业设置

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

重点学科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国家第I类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环境工程等3个专业是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机电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回归工程”创新实验区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涵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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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简称本科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预科和内地新疆班录取工作参照此章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进行。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

第二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本科专业。学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学校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和康庄两校区相距约三公里,为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和特色兴校”战略。

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招生办负责人及录取人员组成网上录取小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章 录 取 规 则

第六条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各省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对于非平行志愿地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提档比例为100-110%,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为100-105%;北京地

3 区考生第一志愿提档比例为100-105%,如果录取后续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为100%。平行志愿各志愿同等对待。

第八条 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时计入总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基准,兼顾专业志愿顺序,采用“专业级差”方式录取,即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和专业顺序排队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级差分数原则上设为

3、

2、

1、0、0分。

第九条 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无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以及调剂安排专业时实际考分相同,政策性照顾加分多者优先考虑;实际考分相同均无加分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英语成绩合计高的考生;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优异的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一般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及格线,实际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请参见附注。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必修课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内容。

第十三条考生可拨打语音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五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

第十四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高考违纪及冒名顶替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五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1500元每年每生。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正常一次性完成课程学习,四年总费用不高于按学年收费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保险等构成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选择调换专业。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可转人工服务)

报考咨询电话: 010-86109966/86109988

学 校 网 址:http://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电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

短 信 平 台:13810692089(仅供短信咨询使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

1、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选测科目等级A+、A、B+级差分分别为

15、

10、5分,安排专业按照“专业级差”方式确定,其它情况参照章程相应条款。

2、考虑内蒙古自治区报考2011年继续实行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按自治区要求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联系方式

招办联系方式

语音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 人工咨询电话:010-86109966/86109988 5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

邮 编:102617 网 址:http://

电子邮箱:zhaosheng@bipt.edu.cn

短信平台: 13810692089(仅供短信咨询使用)

第四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训征文

“ 宁静致远,务本维新”—北石化校训征文

沐浴晨光,心怀荡漾,这里是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一个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工科大学。伴随着时光的流逝,感受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的温暖,顿然,一股带有精神力量的暖流融进了我的血液,全身充满了斗志的力量。那是校训,一所学校的立校之本,一位学生的力量源泉,我们学校的校训:宁静致远,务本维新。

金闪的八字真经,赋予了我们力量,但仰望蔚蓝的天空,满是迷茫,究竟要如何才能施展出那股力量,指引我们达到成功的彼岸呢?

宁静致远:意为要有所作为,须静心、聚力,专心致志。语出诸葛亮《诫子书》:“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务本:意为坚守做人之根本。取自《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维新:即创新。出自《诗经·大雅》:“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宁静致远、务本维新”作为校训,意为要注重人格培养和品行修为,戒骄戒躁、严谨求实,凝心聚力、专志于学,开拓创新、自强不息,以达成人生理想之远大目标。

人们的才能是从不断的学习中积累起来的;如果不下苦工学习就不能增长与发扬自己的才干;如果没有坚定不移的意志就不能使学业成功。正是校训的含义让我明白了要以一颗平静之心去面对生活。以专心致志的态度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收获成功的喜悦。当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番成就时,更不要忘记母校校训中那坚守做人之本,事事以本心为目的的箴言。在不断地发展中,不断的寻求创新。只有这样才不枉母校之栽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位于京南大兴新区,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高校,是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是CDIO国际合作组织正式成员。 学校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和北京化工学院第二分院。2000年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划转到地方,由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经过3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在学校“十二五本科教育规划”中,我们将致力于面向应用的教育,培养诚实守信,勤奋实干,学习和实践能力强,职业素养优良的,具有广阔视野。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提升学校在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在人才培养上本着社会需求而设立不同的专业。在这个求职日益激烈的社会,让广大毕业生学以致用。

学校在“十二五本科教育规划”中所期盼的,正是体现了“宁静致远,务本维新”的八字校训。学校本着一切为学生考虑,做事一切为学生出发的原则。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本着脚踏实地,展望未来的原则求实创新,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建设。

校训是学校文化的传统和办学理念的沉淀,是学校深层次的精神底蕴与人文内涵,是学校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时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们愈发成熟,我们就愈发能理解“宁静致远,务本维新”这八个字。让我们永远追随它,把它铭记于心。不辜负母校之期望,

宁静致远,务本维新。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正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矫健的步伐,向着成为北京市属高校一流的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迈进。

安131 王一鸣

2014/12/13

第五篇:北京化工大学电工实习感想

电工实习感想

--自控1005 文鑫 2010014125

电工实习,旨在培养我们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将基本技能训练、基本工艺知识和改进创新有机地结合,培养了我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基本的动手能力是一切工作和创造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在这次电工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次实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实践的重要性。通过实习,我们更加体会到了“学以致用”这句话蕴涵的深刻道理。理论学得再好,如果不付诸于实际,那一切都是空谈。只有应用与实际中,我们才能了解到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开始的时候,老师进行介绍,由于以前焊接过很多东西,所以以为电工实习非常简单;直至自己动手时才发现,看时容易作时难,不能轻视任何事。这也培养了我们的责任感。

通过这几周的电工技术实习,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这些都是平时在课堂理论学习中无法学到的,我主要的收获有以下几点:

1、第一次接触印刷电路板,对印刷电路板的布线有了一定了解,以前就是自己搭电路,然后调试,焊接;

2、了解了电池套件、收音机电路的安装方法;

3、练习了贴片和集成电路的焊接方法;

4、第一次对套件进行组装,明白了组装的方法

下面我将具体谈谈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我的解决方法。说实话,当我第一次拿到套件着实吓了一跳,因为从没焊接过贴片元件,也不知道电容的标称值怎么计算,很多元件也不认识。所以当天实习结束后我就回到宿舍,在网上观看认真学习了贴片和集成电路的焊接过程,也查询了电容的计算方法,然后先找认识的再判断其它器件,把所有的器件都查了一遍并分好类。焊之前测了一下电阻和电容的实测值,测电容找了专用的电容表。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先焊贴片再焊其它的,很快就焊完了。又遇到了喇叭不知道怎么接,开关不知道怎么测,电源接法等问题,经过老师的帮助和悉心指导,这些问题都一一解决。可是装上电池后没声音,当时我就怀疑是电池没电了,果不其然,换了两个电池就能收到台了。最后就是组装的时候发现按键按不动,刚开始以为是按键过长,后来才发现时按键过紧。经过调试最后终于圆满成功,能收二十几个台了。

实习这几周很快乐,我永远也忘不了能收到台那一刹那那种成功的喜悦。但愿有更多的收获伴着我,走向未知的将来。

再浅谈自己的建议,我认为电工实习可以集中在两天进行,这样更能增加大家的热情。还有就是在制作产品上可以由学生们先报名自己愿意做什么套件,然后准备器材进行实验,这样同学会在快乐的环境中更好的学习。

最后再次感谢赵老师对我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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