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纪委工作职责

2022-07-14

第一篇:高校纪委工作职责

推进高校纪委‘三转’工作

关于“我省高校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高校纪委‘三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学习心得

近日,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围绕校党委下发的关于《我省高校系统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高校纪委‘三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资料进行学习讨论。通过集体学习和讨论,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我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山西大学以及我院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自己分管工作的责任,激发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认清形势、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学院研究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自己的政治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清醒认识学院落实“两个责任”的现状,正确认识学院在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真抓实干、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教风、学风

通过对山西高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及山西高校发生的典型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落实“两个责任”必需对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侵害师生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的,严格执行纪律,做到违纪必纠,使大家把遵守党纪党规变为自觉和风气。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改进带动学校和学院的教风、学风建设,为山西大学实现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打下牢固的基础。

四、认清高校纪委‚三转‛工作的严峻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和任务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对高校投入的不断加大,目前有的高校已经成为腐败案件高发的领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当前,教育领域绝非一片净土,教育部门也非清水衙门,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和比较严重。贪污挪用科研经费案件近年明显增加,基建工程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权钱交易违规招生影响恶劣,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干部教师言行突破了法律、政治和道德的底线。我们必须对高校纪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然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往往是人少事多,工作面宽,参与监督检查频繁,甚至还主动承担了主责部门的事情,大包大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屡见不鲜。面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繁重任务,高校纪委应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的“三转”要求,自觉主动更新观念,坚决把不该承担的任务交出去,聚焦中心工作,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篇:落实好高校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好高校纪委的监督责任

戴井岗

在高等学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为了监督党的纪律在高校的贯彻执行情况,以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好其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就要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特别是重点监督谁和监督什么事的问题。

学校纪委要重点监督的人是校院系和机关部处及附属单位等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重点监督的事是所在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学校纪委要及时向学校党委传达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并协助党委组织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要督促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情况;要督促和协助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当前,学校纪委应加强对校院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校院系及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校院系和机关各部门及附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廉政风险较大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学校纪委应特别关注学校党委对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了相关要求,是否还存在漏洞或存在薄弱环节等情况,要对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学校现有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加以比较和研究,看中央和上级的要求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哪些还需要补充完善等等,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报党委研究。

其次,是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这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监督机制,二是改进监督方式。

完善监督机制就是要完善领导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领导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学校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来行使监督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就是学校纪委除了及时向党委传达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督促和协助党委结合学校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以外,还要与党委建立必要的会商制度、沟通制度、通报制度等。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定期会商。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完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防范廉政风险。纪检监察部门应经常在一定范围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通报。

改进监督方式,就是要把日常监督、巡视监督、专项检查等各种有效监督手段有机结合。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同级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廉政提醒谈话。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与组织人事部门合作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避免酿成大祸。要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方式,区别不同人群,突出重点对象实施教育,特别应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说法,注重道德教化,增强党员干部法制观念、道德自觉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要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进行了解和抽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情况。要探索建立校内巡视制度,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及时主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和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评比评价评估、培训办班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掌握实际情况,督促完善有关制度,堵塞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最后,发挥好纪委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还需要解决好执纪问责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完整链条。执纪问责就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要按照“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要认真对待和处置每一个信访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规范处置反映案件当事人的问题线索。需要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的,要按照直接调查了解、委托下级组织或纪检人员进行了解、发函由被反映人做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方式办理。要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要督促检查、妥善处理。对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抓紧办理,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要抓紧移交。要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和要求,在查处腐败案件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失职领导的领导责任。为此,要督促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加强责任传导,以便在案件处理中正确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责任明确,有责必究、追责必严。

(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来源:《光明日报》2015年6月9日)

第三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黑支果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

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为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对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一、乡纪委职责

1、主管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协助乡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及村组、站所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乡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7、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乡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纪委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乡纪委书记参加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对乡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乡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全面工作。

2、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纪委书记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4、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见。

5、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信息并上报县纪委。

6、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意见、建议。

7、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协助纪委书记做好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9、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0、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政承诺、双述双评、廉政谈话、民主决策、民主公开、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等制度;加大对 “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融洽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度。

11、协助纪委书记督促落实和规范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村务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抓好电子查询机公开内容的更新; 加大对乡、站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

12、协助纪委书记 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13、 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14、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乡纪检专干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2、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群众了解案源。在查办案件中做好笔录,收录口供等工作。

3、监督检查全乡各类干部对党规党法、行政性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乡纪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5、负责案件的有关材料、口供、电话记录的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乡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参与对扶贫、救灾、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参与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4、参与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督促指导村、基层站所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村、基层站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6、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7、注重搜集信息源,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信息并上报县纪委。

8、承办乡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篇:纪委工作职责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生产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任务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公司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公司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积极参与纪委的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党委维护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在公司贯彻执行;

2.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教育;

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好廉洁关;

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 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

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纪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持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重大工作事项;

2.全面负责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协助公司党委负责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立、健全、完善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工作。

5.协调公司纪委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合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六条 公司纪委委员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纪委会议,研究纪委工作和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 3.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查处案件;

4.及时反馈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按时完成公司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下开展工作;

2.起草纪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和纪委有关文件及决定;

3.受理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

4.具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5.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委员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 3.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

4.对重大问题,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准,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6.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

7.严格按办案规定办事,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当事部门或当事人的宴请、礼品及各类娱乐消费活动;与涉案人员存在亲戚关系和利害关系时,要自觉回避。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搞好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3、经常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有关条规,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熟悉学校改革大局、参与改革,为改革服务,努力使纪检工作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促进力量;

6、负责检查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7、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8、和监督部门一起,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9、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10、密切与组织部、宣传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监察室工作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我校正处、副处级行政干部及调研员,校部机关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实施行政监察;

2、监督、检察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执行校规、校纪、决定的情况;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基层单位处理非监察对象(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教师和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宣传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监察条例和党与政府有关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

7、配合纪委,制定学校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具体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8、和纪委、审计室协调工作,对校内重大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协助纪委书记履行以下职责:

1、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2、组织起草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 ;

3、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状况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检查、督促、指导各党总支、附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

5、协调组织、宣传等部门,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6、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处理本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

7、受理党员的申诉,听取受处分党员的申辩和说明,保障党员的权利;

8、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9、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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