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2022-07-02

第一篇: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

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评议笔录

4、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7、备考表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 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另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分正、副卷。

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申请执行书

5、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或公证文书

6、审判庭生效裁判文书移送通知书

7、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8、缓交申请执行费申请书及审批手续

9、申请执行费票据

10、申请人身份证明书

11、送达回证

12、立案庭执行案件移送单

13、执行期限监督卡

14、执行庭分办案件审批表

15、阅卷笔录

16、执行通知书

17、送达回证

18、调查、执行笔录及有关证据材料

19、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笔录

20、合议庭笔录、审委会笔录

21、公告、查封、扣押、搜查、冻结、划拨等法律文书原稿、清单及有关材料

22、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复议决定

23、案件延期执行审理报告及审批手续

24、执行和解协议或执行和解笔录

25、撤回执行申请书

26、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定书、不予执行裁定书

27、有关案件执行的请示报告及批文

28、传票、送达回证

29、执行当事人款物收据

30、发还当事人款物票据清单、明细表

31、执行工作日志表

32、执行结案报告

33、执行案件结案审批表

34、司法建议书

35、备考表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

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执行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执行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另盖骑缝章。

第二篇: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第三篇: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安装的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

4、起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

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

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

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

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20、

开庭审判笔录;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

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

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

知书存根和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

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3同上;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及

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

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

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

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

17、准备庭笔录;

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

19、开庭审判笔

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

裁定书送达回证;

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

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6、证物处理手续;

27、执行手续材料;28--30、

同上。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3同上;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

证;

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

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8、

答辩状及附件;

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原、

被告举证材料、第三人举证材料;

11、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

12、开

庭通知、传票、公告底稿;

13、开庭审判笔录;

14、代理词;

15、撤诉书;

16、

判决书、裁定书正本;

17、宣判笔录;

18、送达回证;

19、上诉或复核案件移送

书;20、上级法院退卷函;

21、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22、证物处理

手续;

23、备考表。

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受理执行案件审批表;

3、执行日志;

4、申请、移送委托执行

书及附件;

5、执行根据;

6、阅卷笔录;

7、执行通知书稿;

8、交纳执行费用通

知及收据或减、免、缓执行费用手续;

9、执行笔录;

10、调查笔录、材料;

11、

强制执行措施材料;

12、协助执行通知书;

13、查询、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

14、搜查令、搜查、查封扣押笔录、财产清单;

15、解除强制措施材料;

16、对

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材料;

17、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材料;

18、对异议

的审查材料;

19、能否继续执行的审查报告;20、对异议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21、驳回申请通知书;

22、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民事裁定书;

23、结案情况及收据;

24、执行案件结案报告和审批表;

25、司法建议书;

26、传票;

27、送达回证;

28、其他。

第四篇: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装订顺序

1、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签批单及定稿;

2、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正式文书)及送达回证;

3、结案报告领导审批单;

4、结案报告;

5、决定延期通知书签批单及定稿;

6、决定延期通知书(正式文书)及送达回证;

7、延期审理请示领导审批单;

8、延期审理批示;

9、调查听证会会议通知、签到单、笔录;

10、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

11、提出答复通知书签批单及定稿;

12、提出答复通知书(正式文书)及送达回证;

13、立案审批表;

14、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二、附卷装订顺序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提出答复通知书;

4、立案审批表;

5、答辩书;

6、决定延期通知书;

7、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8、调查听证会会议通知、签到单、笔录。

第五篇: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

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

17、准备庭笔录;

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

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6、证物处理手续;

27、执行手续材料;

28、备考表;

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

10、地址确认通知书;

11、答辩状及附件;

12、委托代理手续;

13、原、被告举证材料;

14、调查取证材料;

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

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

17、庭审笔录;

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

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

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

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8、答辩状及附件;

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原、被告举证材料、第三人举证材料;

11、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

12、开庭通知、传票、公告底稿;

13、开庭审判笔录;

14、代理词;

15、撤诉书;

16、判决书、裁定书正本;

17、宣判笔录;

18、送达回证;

19、上诉或复核案件移送书;20、上级法院退卷函;

21、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22、证物处理手续;

23、备考表。

各类诉讼案件副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材料或笔录;

4、有关本案的内部请求及批复;

5、合议庭评议笔录;

6、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

7、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

8、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

9、判决书、裁定书原本;

10、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11、备考表、卷底。

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受理执行案件审批表;

3、执行日志;

4、申请、移送委托执行书及附件;

5、执行根据;

6、阅卷笔录;

7、执行通知书稿;

8、交纳执行费用通知及收据或减、免、缓执行费用手续;

9、执行笔录;

10、调查笔录、材料;

11、强制执行措施材料(包括合议庭笔录、法律文书材料);

12、协助执行通知书;

13、查询、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存根、回执);

14、搜查令、搜查、查封扣押笔录、财产清单;

15、解除强制措施材料;

16、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材料;

17、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材料;

18、对异议的审查材料;

19、能否继续执行的审查报告;20、对异议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21、驳回申请通知书;

22、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民事裁定书;

23、结案情况及收据;

24、执行案件结案报告和审批表;

25、司法建议书;

26、传票;

27、送达回证;

28、其他。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立案表;

2、执行申请书及附件;

3、执行依据;

4、缴纳执行费用收据;

5、准予执行合议庭笔录;

6、准予执行裁定书原、正本;

7、报告通知书;

8、执行笔录、调查取证材料;

9、强制执行合议笔录、审批表、法律文书;

10、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有关材料;

11、协助执行通知书;

12、搜查、查封、扣押笔录及清单;

13、拍卖、变卖手续;

14、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审批材料及法律文书;

15、执行异议材料;

16、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处理材料;

17、中止、终结执行的合议庭笔录及裁定书;

18、结案表;

19、司法建议及送达材料;20、需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

再审案件材料装订比照诉讼案件装订顺序装订。

注:装订顺序中没有规定的材料又必须装订的,以时间顺序或分类装订。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下一篇:安全防护搭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