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展览合作协议

2022-08-14

第一篇:展会展览合作协议

展会展览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网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互助宣传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免费将其为乙方制作的展会宣传广告放在甲方网站展会频道的显著位置。

2、甲方主动把乙方的展会信息向甲方会员进行推荐,并加入甲方展会推荐栏目。

3、在展会开始前三个月,甲方免费把乙方的图片链接放在首页最新展会位置。

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合同无关或有损乙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乙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4、甲方在接到客户对乙方展览会咨询信息后,应耐心解答,并及时将其反馈给乙方。同时乙方保证以最低优惠价提供给甲方客户。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免费为甲方在展览会会刊上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网 字样。

2、乙方免费在其所有招商宣传资料、请柬中写上网站协办(支持)单位:_______网。

3、乙方免费给甲方提供展览会会刊内版a4开彩页广告,并赠送两本会刊,用于甲方宣传的菲林片由甲方提供。

4、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展会标准展位一个。

5、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从事与合同无关或有损甲方声誉的业务,并不得单方面发布未经甲方授权的宣传广告资料。

6、乙方提供承办的展会经工商等相关部门批文复印件传真一份给甲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最后一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甲方展会结束为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关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等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仲裁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盖章:盖章:

e-mail:e-mail:

第二篇:展会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纳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http:// )网上宣传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2012年3月5-7日在上海世博主题馆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会刊上, 免费为乙方刊登彩页广告1P,会刊尺寸为 140*210(mm ) ,乙方提供电子版,并在会刊印好后免费寄赠一本,彩页内容由乙方设计,由甲方出菲林。

2. 甲方同意在“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的宣传资料、参展商邀请函、会刊上分别为乙方网站列为支持媒体单位。

3.甲方同意在其网站将乙方设置为友情链接单位,logo由乙方自行设计 (150*50)。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女装网” (http:// )展会频道(展会信息栏)上发布甲方展会详细内容和信息,并链接到甲方提供的与此次展览会相对应的网页,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乙方同意在其网站http:///infofontshow.html为甲方提供图片广告位及链接一个,尺寸( 270*80 像素 )。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

3.乙方第一时间发布甲方提供的相关报道新闻

三、附则

1、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内容如有变动,必须事先通知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盖章签署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3月7日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安娜 授权代表: 电话: 021-54389853 电话 传真: 021-54419718 传真:

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新安大楼1206-1208室 地址: 邮编: 200210 邮编: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盖章: 盖章:

第三篇:展会活动合作协议

甲方: 中国企业协会零售业商会(北京今日世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一、 合作项目:“xx中国自有品牌贸易、超市及超市用品上海展览会(pbsp)”(详见展会方案)

二、 合作范围:展会从筹备,招展,展出等全部过程。

三、 合作方式:甲方同意作为“xx中国自有品牌贸易、超市及超市用品上海展览会(pbsp)主办单位,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叁万元人民币,作为管理费用。甲方收到款项一周内,甲方给乙方出具作为主办单位的批文。

四、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出具承办本次活动委托授权书,确保乙方权益。

甲方须履行主办单位的职责,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及宣传工作。如乙方需要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对外文件加盖“中国企业协会”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

2、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会刊上前三页有一页的彩页宣传,同时在其他媒体上列出主办方的名称。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承办方有权对社会公布,不受他人侵犯。为确保活动得到有效管理,乙方不得转让或委托第三方运作本次活动;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整体方案策划与实施,涉及到方案的调整与修改需向甲方备案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3、乙方对本次活动有独立经营权,承担活动所有费用,获取应得的利润。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干预。

4、乙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有义务对甲方形象进行正面推广宣传,以扩大影响及提升形象。

六、 由于本次活动涉及其他有关主办单位,乙方不得私自利用本次活动方案在其它省(市)进行有关或类似经营活动;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进行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七、 乙方在使用章样前须提供书面样本,甲方同意后可使用。乙方确保甲方印章仅限于本活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仅涉及本活动的,乙方方可按授权范围使用甲方印章。甲乙方明确,该印章如使用在不相关的其它方面及在有效期之外继续使用甲方印章,属于违法行为。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实施。乙方在签字之日一周内需把相关款项打至甲方帐户。15日内,乙方未付给甲方款项,甲方视乙方为自动放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十、 乙方支付甲方的管理费用,甲方委托北京今日世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收。

第四篇:展会合作协议(大全)

展会合作协议

甲方:展会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第十一届中国****博览会”网上宣传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2012年3月5-7日在上海世博主题馆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博览会”会刊上, 免费为乙方刊登彩页广告1P,会刊尺寸为 140*210(mm ),乙方提供电子版,并在会刊印好后免费寄赠一本,彩页内容由乙方设计,由甲方出菲林。

2. 甲方同意在“第十一届中国****博览会”的宣传资料、参展商邀请函、会刊上分别为乙方网站列为支持媒体单位。

3.甲方同意在其网站将乙方设置为友情链接单位,logo由乙方自行设计(150*50)。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网” (http://)展会频道(展会信息栏)上发布甲方展会详细内容和信息,并链接到甲方提供的与此次展览会相对应的网页,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乙方同意在其网站http://(位置)为甲方提供图片广告位及链接一个,

尺寸( 240*70)。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

3.乙方第一时间发布甲方提供的相关报道新闻

三、附则

1、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内容如有变动,必须事先通知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其他未尽

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盖章签署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3月7日。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盖章: 盖章:

第五篇:展会合作协议文档

【XX网站】资源互换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于签订合作之日起与乙方进行宣传互换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举办的(展会名)进行资源互换,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的服务为:

1、 在栏目放置本次展会宣传的LOGO,并链接到其展会详细介绍页面或展会介绍网站,此图片由乙方制作。

2、 甲方在【展会资讯】栏目添加乙方举办的展会邀请函,稿件由乙方提供。

3、 甲方在【展会资讯】栏目对乙方举办的展会动态进行软文报道,稿件由乙方提供。

二、 乙方提供的服务为:

1、 乙方在年月日至日举办的(展会名)会刊上刊登甲方一个整版全彩页广告,尺寸为:mm,稿件由甲方提供。展会结束后10日内,乙方免费为甲方邮寄当期展会会刊1本,邮寄地址为: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合作媒体,需体现在乙方的网络(邀请函、媒体单位或友情链接)以及平面宣传资料(门票或会刊或展会现场)等宣传资料)中,在乙方展会宣传网站(http://)上合作媒体或友情链接栏目添加甲方网站的链接,名称:网址:http://(若为图片链接,尺寸:)。

三、 甲乙双方应保证提供给对方做宣传用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

真实或不合法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信息内容的提供方负全责。

四、 甲、乙双方服务内容以互换方式进行,均不需支付费用。如果本次展会由于地震、政府政策等

不可抗力原因没有成功举办,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

六、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日期: 本次互换合作期限至展会结束为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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