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医疗核心制度

2022-09-27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康复科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康复科医疗核心制度

康复医学科医疗核心制度(最终版)

首诊负责制

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科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2.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患者,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而应对患者热情接待,全面负责诊治,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患者进行施救。

3.首诊医师诊查患者后认为确系他科疾病,仍应按第二条要求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科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4.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合理治疗、不推不拖。

5.经会诊确定为他科患者后,首诊科室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于床旁交接患者。

6.患者确需住院须待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有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病室。

7.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他医师负责。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每日晨交班后主治医生带领各亚专业组成员进行查房。查房内容是对主管患者常规查房,了解旧患者病情变化,检查诊治计划执行情况,解决诊断治疗中的实际问题,补充或修改诊治方案,应重点检查疑难重症及疗效差的病例;对新患者进行相关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安排诊治计划。

2.主治医生应全面负责所管患者的诊治治疗每天查房4次,能结合具体病例进行临床教学查房,应注意培养下级医师独立思考及诊治能力。

3.主治医师除晨间查房外,下午及节、假日也要巡视病房,掌握所管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人效处理,并按医院要求认真做好病历书写记录。

4.对疑难、危重、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患者,各级医师应随时查房,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邀请相关科室会诊。

5.科主任每周至少要查房一次,检查医护质量,解决疑难问题,进行重点示教,纠正不规范操作等,护士长应随同科主任查房,注意有关医护配合及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住院总医师每晚应带领值班医师和实习医师、值班护士进行夜班查房,着重掌握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开具所有患者的临时医嘱。除对患者医疗巡视外,还可结合“三基”要求,选择具体病例,对实习医师做必要讲课、示范及考核。

7.上级医师查房,查房前主管医师及实习医师应熟悉患者病情,并做好查房准备,报告病历。

8.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日晨交班后进行护理查房着重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同时结合实际进行教学。在不影响护理工作的前提下,护士长可安排病室护士跟随各亚专业组医师查房。

9.查房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左右查房时,工作认真负责,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会客,来接听和拨打私人电话。

疑难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 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为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误诊、漏诊,降低死亡率,总结经验教训 ,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保证康复医学科的疑难及死亡病案讨论程序化 、制度化 ,需遵照执行疑难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

2.疑难病例讨论会每周1次,对诊断不明、治疗困难或有经验教训可吸取的病案由主治医师提交本病室全体医师进行讨论,讨论时由主管医师及实习医师准备资料,报告病历,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等,讨论意见应记录于病历内。如本病室讨论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科主任汇报,提交全科讨论或请有关专家联合讨论。

3.凡死亡病案均应于患者死亡后7天内从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方面进行认真讨论,吸取经验教训。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和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本病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必须参加) , 主管住院医师及实习医师准备资料,报告病历,并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对可能为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以及家属有意见的死亡病案,讨论前应通知医务部,以便派人参加讨论,并将病情诊治经过以及讨论记录加以整理后上交医务部。

会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医院有关会诊的管理规定,执行相关医疗制度和法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康复医学科有关会诊的管理规定。

(一)会诊的目的

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协助本科室不能诊断、处理的和不具备资格处理的医疗事务。因此应做到及时、有效。

(二)康复医学科邀请其他科室会诊制度

1.平会诊:由主管医师开请会诊临时医嘱,并开会诊单(主管医师因教学、门诊、外出开会时由值班医师处理),将会诊单置于病历夹首页,在医嘱本上开会诊医嘱。办公室护士处理会诊临时医嘱后签字,并将会诊单置于科室相应地点。科室设置专门筐篮放置需要送出的会诊单。由会诊单专运人员及时将会诊单送达相关科室并签字。若平会诊单送达(我科室设专门登记本,登记会诊单送达情况)1天以后仍未来会诊,主管医师负责联系、督促完成会诊,若按正常程序超过2天仍未完成会诊,应向会诊科室主任反映,必要时向医务部汇报。

2.急会诊:由值班医师提出,经本科室值班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同意后,由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电话通知,告之会诊原因。应邀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会诊后补填登记表。此类会诊一般由专科住院总医师承担;重大紧急会诊任务应由科主任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三)为其他科室会诊制度

1.签收通知制度:其他科室送来的会诊单由办公室护士签字接收并交与负责该科会诊的医师,若该医师当时不在,应马上电话通知主任助理,由助理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负责会诊的医师,若负责会诊的医师因为教学(上课时不能接手机)或开会,助理在中午或下午下班前再次通知该医师。因为通讯不通畅(关机等)引起的后果由该医师负责,主任助理记录不能通知到具体负责会诊医师的原因。

2.康复医学科到他科会诊时:严格按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遇周末顺延,超过规定时间会诊造成的后果由该医师负责。

3.周未急会诊及急诊科会诊由值班医师负责。

4.凡急会诊要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之内赶到会诊科室。

5.康复医学科到他科会诊后可以转科治疗的应将会诊单交由办公室护士登记排队,原则上按登记顺序安排入院。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需报请分管医疗副主任知晓及同意,会诊医师认为可转科的疾病种类,原则上转入相应专业医师的床位上。但遇非本专业疾病及社保患者、外伤息者(脑外伤、脊髓损伤、烧伤、骨折、肌腱损伤患者等)应由会诊医师告知本科相应管床医师后,由管床医师决定是否接收,如遇有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不能接收此转诊患者时,则由会诊医师负责接收。但会诊医师应注意会诊记录的记录技巧,避免引起纠纷。会诊医师会诊时除了处理疾病外,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预后、疗程、费用等情况,避免引起纠纷。

(四)分片区会诊负责制

1.为响应和执行医院分片会诊的有度康复医学科医师外出会诊采取分片负责制,点名会诊除外。

2.康复医学科医师遇休假等不能会诊时值班医师负责会诊。其他特殊情况由分管医疗副主任根据情况临时安排。

3.本管理规定经康复医学科管理小组讨论后实施遇其他未尽事宜讨论后及时修改。各会诊医师应严格遵照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为提高危重患者抢救的成功率及治愈率,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质量,康复医学科医务人员必须牢记并遵照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常规向家属或单位发出“病危”通知单,并对病情危重性进行必要的讲解。

2.抢救工作由病室主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或夜间值班护士)负责组织,必要时应指定专人床旁守护,做好床旁记录,详细交接班。

3.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准确、清晰、扼要、完整。

4.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5.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6.对疑难及诊断不明患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7.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抢救。若需多科配合,应及时向医务部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小组。 8.各辅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工作。 9.抢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

10.建立抢救登记本:由住院总医师(住院总医师不在时,由主管医师负责)扼要记录抢救患者的病情、抢救经过、经验教训以及参加抢救工作人员名单。抢救登记本由科室保管。主管医师(主管医师不在时,由值班或参加抢救医生)在当日病程志中记录抢救经过。

11.抢救药品及器材应固定位置,指派专人负责,每班交接清楚,做好登记,按医院要求定期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

查对制度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两项核对患者身份。为了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一)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三)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四)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

(五)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五)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六)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一)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血型和诊断,采集者签名。

3.抽血时如有疑问,不能在错误的输血科申请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重新填写(打印)输血申请单及标签。

4.医务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患者相关信息。

(二)发血取血查对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输血科工作人员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输血科工作人员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取:(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3) 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医务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取血人员与输血科人员共同核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5.对血袋包装进行核查: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时间,储存条件、血袋编号、血液外观。确认无误后注明取血时间并签名。

(三)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患者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饮食查对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与医嘱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患者床前再次查对。

(四)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五、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操作)

(一)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 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三)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五)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术者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分别签字。

(七)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六、供应室查对

(一)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二)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三)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四)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五)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六)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七)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八)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七、药剂科查对

(一)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二)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三)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八、检验科及分子实验室查对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条码、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有无审核人员审核。

九、病理科查对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条码)、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四)发报告时,查对科室、病区、姓名。

十、影像科查对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患者有无造影剂过敏史。

(四)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

十一、特殊检查室(神经特检、心脏特检、内镜、肺功能室等)查对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

十二、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

三、如因未执行本制度所致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发生医患纠纷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 嘱 制 度

1.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师应按规定在专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医嘱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只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医嘱,实习医师开具的医嘱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带教医师审阅和签名。

3.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容,要求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准确无误,严禁涂改。医师开具医嘱后,应复查一遍,如发现有错误或撤销时,应在医嘱单的相关栏中,按有关要求填写。医嘱下达时间必须具体到分钟。

4.医师在开具医嘱时,应做到同一医嘱,采用同一额色墨水书写。如同一医嘱有多项时,可在第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名”栏中的签名下加垂直箭头标记至末项医嘱上。

5.医嘱单: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内容包括患者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包括日期与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和执行者签名。

6.医照开具医嘱后,应同时填写“医嘱通知单”,同时口头告知护士,以便护士及时执行医嘱。

7.手术患者均应开具术前及术后医嘱。

8.护士必须及时、准确无误执行医嘱,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再执行。

9.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由护士长或办公室护士组织查对3次,并按医院规定签名。

10.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上一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1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12.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患者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处 方 制 度

1.凡康复医学科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包括进修医师)均有处方权,实习医师的处方须经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带教医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

2.处方书写要求:处方按规定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剂量准确,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处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字。

3.麻醉药品处方权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4.抢救用药处方,须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抢救”字样,药房应优先配药。

5.一般处方使用白色处方笺书写,麻醉药品和毒麻药品使用专用处方笺书写。

6.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小儿患者应写明足岁、月)、病室、床号、住院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以及医师签名,签名应清楚易辨认。

7.药品名称用中文按新版药典为准,不得使用化学元素符号。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码书写,并注明单位;剂型应加以说明(如丸剂 、胶囊、注射液或软膏等);药物用法需写明每次使用的剂量、每 日用药次数,同时还应注明给药途径,如: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外用。某些特定用药应注明给药部位,如,口腔喷雾、滴鼻或滴眼等。

8.每张处方普通口服药一般不得超过7d的量;慢性疾病原则上不超过2周,但患者有特殊要求除外;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一般不超过1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d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d;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d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d常用量。

9.住院患者出院处方,原则上应由总务护士统一领药发放。

10.药剂人员司药时,应按医嘱向患者交代用药方法、剂量,同时应在发药袋上标明。所有司药处方,药剂人员应签字负责。

11.药剂人员发现错误处方时,应退回更正,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12.凡属伪造处方,药房有权拒绝司药,并及时扣下处方。同时,司药人员应向领导汇报,由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13.药剂科对处方书写质量有监控责任,对不合格处方应进行登记,并每月按医院规定科室处方笺书写质量进行检查,定期上报医疗质量管理部。

14.一般处方保存1年;部分毒性药品和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保存处方到期后可登记报废。

第二篇:康复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康复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胡斌祥

副组长:关新红 吴国峰

成 员:叶建峰 张太平 孙天峰 崔琼芳

二、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过程控制指标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1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2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3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4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5、其他:

(1)、急诊抢救病人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出结果时间≤2小时。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二)终末控制指标如下:

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急重症抢救成功率≥84%

3、无菌甲级愈合率≥97%,无菌切口感染率≤0.5%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内感染率≤7%,漏报率为0

6、传染病漏报率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数,平均门诊人次。

9、平均门诊人次医疗费用。

10、单病种人均住院费用。

11、病历质量甲级率≥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12、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90%

13、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14、三日确认率≥95%

15、X片甲级率≥30%,不能出现丙级

16、麻醉死亡率<0.02%

17、化验室质控VIS<150

18、门诊病历合格率≥90%

四、检查考核办法:

1、科主任每周组织质管小组进行自查。制度不落实的,每次扣2分;执行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各项扣分均到个人,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2、医务部每周对各科室抽查1-2次。诊疗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每项指标扣个人2分,扣主任1分;统计指标,每项不达标扣个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医院员工手册之规定执行。

第三篇:康复科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余干东方医院康复科2015年度目标管理方案

在医院院务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室管理思路,切实履行《东方医院2015年度目标管理方案》,使全科达到以下目标:

一、科室管理:

1、定期召开周会、科务会议。

2、认真执行《医疗安全警示办法》,做好医疗缺陷,好人好事登记。

3、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病例及死亡病例要开展病例讨论。

4、做好单病种(脑瘫)质控工作。

5、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完善。

6、坚持新入院、危重、手术病例交班。

7、每月开展科室质控活动。

8、每日按时查房,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病人上级医生每日查房一次。

二、医疗质量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6%;

2、脑瘫患儿好转率≥85%;

3、成人康复患者好转率≥70%;

5、住院病人转诊率≤3%。

6、院内感染率≤7%。

7、传染病漏报率及院内感染漏报率0。

8、病床使用率≥80%。

9、年病床周转次数≥30次。

10、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1、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

12、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5%。

13、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0。

14、病人满意率≥95%。

东方医院康复科

2015年3月12日

第四篇:康复科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规范

一、门诊规范

二、病房规范

(一)查房制度和内容要求

(二)医嘱制度

(三)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四)疑难病历讨论

三、会诊

第二章

工作制度

一、科室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二)病房工作制度

(三)治疗室工作制度

二、安全防护制度

三、差错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四、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五、仪器保管、维护与保养制度

六、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章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

康复病历和治疗单书写常规

一、门诊病历

二、住院病历

三、治疗单

第五章

康复治疗质量控制要求

一、各项康复治疗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二、运动治疗质控要求

三、其他物理因子治疗(简称理疗)质控要求

四、作业治疗质控要求

五、 传统治疗质控要求

六、言语与吞咽障碍治疗质控要求

七、心理治疗质控要求

八、康复工程治疗质控要求

二零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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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作规范

一、门诊

(一)门诊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相应体格检查、必要的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并作出明确诊断及相关康复评定,提出康复治疗的方案和具体项目,按规定书写病历及康复处方。对不适宜进行本科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转至相关科室。

(二)本科也可接受各临床科医师确诊后需要本科治疗的患者,由其他临床科医师在病历上写明诊断和转诊的要求,经本科医师检查认可后,按上述流程进行。

(三)门诊患者若中途停止治疗1周以上,需经本科医师复查、重新制定治疗方案后,才能继续治疗。

(四)治疗师(士)接门诊病历后应根据医嘱进行相关的治疗并记录。

(五)完成阶段治疗后,治疗师(士)对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进行初步判定后转本科门诊医师复查,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治疗。

(六)本科医师应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定期复查,并及时与治疗师(士)沟通,了解治疗效果及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将复查情况记入专科病历。疗程结束后及时小结,并予记录。

二、病房

(一)查房制度和内容要求

1、住院医师应每日早、晚各查房1次,询问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查看检查报告和记录、决定诊治意见,开出医嘱,向患者及家属解答病情,并为上级医师查房做好必要的准备。

2、新患者入院时,由经管住院医师接诊(如经管医师休息,由值班医师接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分别在48小时和72小时内与住院医师和经管治疗师一起完成必要的功能评定,制定和完善治疗方案。

3、住院医师至少每周1次到治疗室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与经管治疗师商讨进一步的治疗计划及具体措施的调整。

4、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1次,负责指导、督促所辖治疗组的住院医师医疗工作。对本组患者的治疗情况应全面了解,对所分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主持康复组工作讨论会,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检查医嘱执行情况,评定治疗效果,决定患者的出(转)院或各级康复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

5、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次,重点检查新入院患者、疑难病例和危重患者,会同各级医师、治疗师(士)、护师(士),对患者的康复目标、治疗方案进行指导,根据病情需要调整治疗计划和措施。

6、科主任应不定期组织疑难病例的查房和讨论,解决治疗中出现的难点,并协调和安排相应工作。

7、对本科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主治医师开出会诊单,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相关科室医师来科会诊时,本科医师须在场,以便及时沟通。

8、护士长除安照护理常规督查日常工作之外还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康复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康复护理质量,研究解决康复护理的疑难问题。

(二)医嘱

1、医嘱一般在早晨查房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医嘱、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开具各类治疗医嘱必须内容完整,符合规范要求,其中康复治疗的医嘱需以康复评定为依据,并开出规范的康复治疗处方。

3、除抢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医师五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4、治疗师应每天核对康复医嘱,确认无无误后方可执行。

5、康复治疗医嘱开出后治疗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各项康复治疗。

6、病房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有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后的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无误确认后,方可执行。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三)值班与交接班

1、值班

(1)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病房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当日新入院和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写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值班期间的施行的医疗措施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或交班日志。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新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4)值班医师遇有疑难、危重问题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

(5)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临时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留下联系电话。

2、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未到岗前,交班者不得离岗。

(2)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即晨会),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及相关康复治疗师必须参加(也可分医师和护士两组分别进行集体交接班)。先由交班者按交班薄或病史记录进行口头或书面交班,报告患者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特殊检查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康复治疗的变化。危重患者或有特殊情况的患者,必须进行床边交班。接班者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交接清楚,以免延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和处理。病区组长或护士长可以在会上对病区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3)在集体交接班时间外的交接班中,除一般情况外,对危重患者应作床边交班,并应作书面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均应签名,以示负责。

(4)第二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检查各病区危重患者。病区第一值班医师应向第二值班医师汇报情况。

(四)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资质的人主持,召集有关义务人员对诊断不明确或康复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进行讨论,尽快明确诊断,提出康复治疗意见,修订康复方案。讨论时由床位医师汇报病史、治疗师汇报康复治疗情况及存在问题;床位医师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另将摘要记录在病历中,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讨论内容和结论意见等。

三、会诊

(一)院内会诊

1、康复医学科医师应在接到其他科会诊单的24-48小时内完成会诊。

2、会诊医师必须由康复医师资质的高年资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

3、本科医师接受会诊后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定,对需要进行本科治疗的患者,排除禁忌症后,确定到本科相应治疗室或在床边治疗,将会诊意见(含会诊时的病情、诊断、康复评定及处理意见,签全名)记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写出康复病历,并通知相关治疗师(士)。

4、会诊后需转入本科的,则按本科相关流程进行。

5、急会诊要随叫随到。

(二)院外会诊

1、接到由院医务处(科)转来的会诊邀请函后,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高年主治医师以上外出会诊。

2、会诊医师按会诊要求完成会诊记录。

3、严格遵守院外会诊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 工作制度

一、 科室质量管理制度

(一) 门诊工作

1、严格执行门诊各项诊疗、功能评定和治疗操作常规,避免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2、诊室、评定室、治疗室要保持安静,整齐、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保证患者诊疗过程的安全。

3、工作服着装整洁,按时上班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准备。

4、接诊患者要认真、仔细,做到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不推诿患者、不离岗、不闲谈、不喧哗。

5、书写病史要字迹清楚,内容规范,合格率≥90%,门诊处方合格率≥98%,康复功能评定率≥90%。

(二) 病房工作

1、严格执行门诊各项诊疗、功能评定和治疗操作常规,避免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

2、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病区日常管理,医疗组长积极协助。

3、按时按质完成患者各项诊疗工作,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98%,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

4、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保持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清扫1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对患者要亲切和蔼。言语温和,体贴关怀。

8、在检查、治疗中要耐心、细致,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9、定期向患者宣传讲解各项卫生、康复知识,协助患者生活管理等工作。对新入院患者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科室环境,了解患者及家属的思想及要求,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10、不要对患者谈论其他医院和科室在诊疗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11、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办妥手续方可离开。

12、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工作。

13、根据患者不同的功能障碍,在床边醒目处贴上防范标签,如防跌倒、防误吸、防烫伤、防压疮等。

14、康复病区或治疗室中应设置患者治疗内容的公示牌,包括患者姓名、治疗项目和治疗时间等。

(三) 康复治疗室工作

1、严格执行治疗室各项诊疗、功能评定和治疗操作规则,避免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康复治疗有效率≥90%。

2、治疗室开诊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好治疗用的仪器、电极、衬垫、敷料和药品等。

3、器材、被服、用品分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并及时领取、更换、报损或维修。

4、治疗师治疗前仔细核对康复处方;治疗中应经常巡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医师。

5、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安排治疗时间,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严格做好消毒隔离。

6、治疗师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治疗记录并及时签名。

7、被服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并注意保持治疗室的整洁。

8、工作完毕,清洁仪器外部和灯管,切断电源,关闭水、电、煤等设施,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去。

二、安全防护制度

(一) 本科用电电源应设总闸,各治疗室应设分闸。仪器设有地线,并须良好接地,贵重仪器须接稳电压器。每日开始工作前合闸通电,工作结束时拉闸切断电源。

(二) 所有仪器必须是三证齐全,性能明确、安全,有说明书,厂家或公司地址。新购的仪器应先检查,保证安全后,方可给患者使用。

(三) 仪器设备、导线插头、电极板、附件等连接处应绝缘良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或连接松动,应停止使用,几十检修。

(四)电源插座处不可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五)高压、高频电疗室内,地面、墙壁、治疗床、治疗椅等设备均绝缘良好,仪器附近的暖气、水管应有木板遮挡,治疗应在木床、木椅上进行。中频电疗仪不得与高频电疗仪放在同一房间、使用同一电源线路。

(六)高频治疗室内须设屏蔽;仪器摆放应尽量远离暖气管等金属物品,仪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开仪器后面板。

(七) 进行高压、高频电疗时,患者和工作人员均应保持身体和衣服干燥。装有心脏起搏器者禁入高频室,有其他金属异物者局部禁止高频治疗;治疗过程不得触摸治疗仪器及周围的人和物品。

(八)水疗室应有防滑防水设施,电源开关与照明开关须加防水罩。

(九)从事紫外线、激光。偏振光、超声波、微波的工作人员,须注意特别防护,如紫外线、激光、偏振光操作时须戴防护眼镜;微波操作时须戴铜网防护镜;超声波操作时须在声头柄上加网状套或戴纱网手套。

(十)从事光疗、高频电疗、蜡疗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轮换。高频电疗室工作人员必要时应做体格检查。

(十一)科内应备有急救物品(如橡皮手套、木棍、抢救药品)

(十二)只有经过本专业培训并熟悉仪器性能者方可使用仪器。

(十三)如发生触电应立即关闭总电闸,同时用绝缘物(如橡皮手套、木棍)将电源挑开,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切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触电者),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必要时速请急诊室医师协助处理。

三、差错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一)预防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诊疗和操作常规。

2、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制度、核对制度,掌握好各项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年技术差错率≤1%。

3、治疗须知公示,如有禁忌和不适宜治疗的情况及时反馈,并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

4、严格执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5、落实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和会诊制度,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非本科室疾病、疑难病例时,应当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或举行疑难病例讨论会,不得延误患者的诊疗时机。

6、对患者实施的重要诊疗措施,经治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或临床经验;严禁实习的医技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治疗师(士)指导的情况下单独为患者采取诊疗措施。

7、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严禁科室医技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对于必须使用但医院没有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科室应请示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 处理制度

1、如果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及时登记。

2、差错事故实施每月零登记,对已发生的事件要组织全科进行讨论并作专项记录。

3、严重差错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有关医师和科主任,必要时由科主任立即报告医务处(科);同时立即由有关医师进行相应处理。当天由本人登记,详细记录事情经过、病情演变和处理经过,一周内全科讨论。

四、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下列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或行政值班汇报:

(一) 诊疗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科主任,及时予以处理。给予患者和家属必要的解释。同时向医务处(科)、护理部报告,晚上向行政总值班报告。

(二) 在治疗中,疑似药物、输血、输液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应及时报告主任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仪器保管、维护与保养制度

(一)使用的仪器,必须符合相应规定

(二)保证各类康复设备维护良好,每3个月检查1次,并有相关记录,设备完好率>90%

(三)医疗仪器由治疗师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个评定或治疗室要有仪器登记本,换班时要认真交接。

(四)各种仪器按其功能分类妥善保管,贵重仪器专人负责保管。

(五)所有评定和治疗仪器的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操作熟练者指导下操作。

(六)仪器应有说明书和操作常规卡片,卡片上应有操作程序,需挂在仪器上或贴在相应处。

(七)电器类仪器必须专线供电,电压不稳的或精密贵重仪器应配备稳压器。如发现仪器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请专业人员检查修理。

(八)仪器摆放应固定位置,不宜经常移动,需要移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振动,在使用过程中应禁止挪动,以免损坏或触电。

(九)所有仪器均须防潮、防晒、防震、防尘和防止过热,应放在干燥、通风、绝缘的地方,夏天需有散热降温设备。

(十)每日使用前应检查仪器电源插头、地线导线、电极夹子、电极、电极接线、灯管、灯泡、开关及各附件等是否完好,电流输出是否正常,仪器是否处在正常状态。发现异常及时修理,未正常前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外壳每日清洁一次,仪器上不得放置物品,不用时必须切断仪器电源,下班前用塑料布或机器套罩好仪器。

六、消毒隔离制度

(一)不得在普通诊疗室内进行无菌操作,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敷料至少每周消毒1次

(二)康复医学科不接收传染病患者,如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专科或转院治疗,患者离开后应及时通风、消毒。

(三)凡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电极套、衬垫、治疗巾等应严格消毒,各种感染伤口用过的敷料,应放到指定处,统一处理。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厌氧菌感染的伤口用过的器械、电极、敷料、被服等应严格按相关要求消毒。

(四)紫外线的各种导子,每天用后要用75%乙醇浸泡至少2小时(或其他消毒液按相应要求时间浸泡),然后用冷开水重洗,其他低、中频导子,如负压抽吸导子、电脑低频导子每天用后要用消毒液按相应要求时间浸泡,然后用冷开水冲洗干净待用。

(五)直流电电疗、低频电疗用过的布套、衬垫洗净后煮沸30min,晾干备有(直流电衬垫正、负极应分开清洗)或低频电疗使用一次性衬垫。

(六)长波(火花)、短波、超短波电疗的体腔导子,每次用后先用清水洗净,用消毒液浸泡30min,取出用冷开水冲洗。

(七)电疗专用导电橡胶垫治疗前用75%酒精擦拭或再用清水擦拭。

(八)蜡疗用的塑料布每周用热水擦洗,电疗用的塑料布每周洗净、擦干。

(九)颈椎牵引带内应采用一次性内衬。

第三章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3、督促本科各级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4、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科主任要组织科室与院内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本科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疾病、损伤急性期的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防止二级残疾发生,改善功能障碍。

5、建立相关各级康复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关系。

6、领导和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做好各项医疗工作质量管理,亲自参加指导急、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定期举行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会,督促执行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处理、讨论和登记制度。

7、组织并负责安排本科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专业理论,技术操作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复杂安排落实本科的临床教学任务以及研究生、进修生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督促科内有关人员对仪器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10、组织、带领全科人员实现科室的工作计划,包括医教研、人才梯队培养及学科建设。

11、负责全科设备和财产的监督保管和安全。

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并参与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或受科主任委托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2、按科室安排,参加病房、门诊工作、院内外会诊,并负有指导责任。定期按时查房,每周1-2次,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组织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并督促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治疗和操作常规。

4、指导和担任各级各类教学任务。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创新技术,提高康复医疗质量。

6、积极申请科研项目,负责主持该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7、如为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博士生的课题工作,包括立题、开题、工作指导、论文修改、论文答辩等。

8、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指导进修、住院、实习医师工作。

2、参加和帮助、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对分管住院病员按时每日查房一次。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4、做好康复组讨论会的主持人,每1-2周召集由住院医师、治疗师、护士参加的讨论会,根据对病员评定的结果具体制定或修改康复治疗的方案。

5、参加值班、会诊和完成一定的门诊工作量。

6、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转)院,出(转)科或各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审签出(转)院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康复医疗和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8、组织本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9、参与科室的有关科研项目,做好资料积累,撰写论文。

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病床、担任医疗工作并参加值班、抢救等工作。

2、按时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工作并开写医嘱和检查执行情况。住院病历或入院录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或修改实习医生的住院病历、病程录、上级医师查房录、交接班记录、特殊操作和转院(科)录、出院小结等,在无实习医生时,由住院医师完成记录。

3、深入病房,对经管病员全面负责,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各查房一次,对危重病人应加强监护,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病员病情变化、诊断和治疗上的困难和问题。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做好床旁交接班。

4、上级医师查房时,充分准备好查房资料,详细汇报病情和诊疗过程,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及时认真记录并执行查房和会诊意见。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或指导进修医师或实习医生进行各种所能胜任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并进行经验总结。

7、在有教学任务的医院需参加临床教学,根据情况指导进修,实习医生工作,修改书写的文件。

8、完成一定量的门诊工作。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心理安抚。热情接待病员家属,耐心解释病情。

主任(副主任)治疗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参与完成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并参与科室的部分管理工作。

2、督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指导各级治疗师开展康复治疗工作,特别是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开发。

3、积极参与康复组的讨论并督促讨论会所决定的康复治疗方案贯彻执行。

主管康复治疗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治疗师的指导下,努力完成相关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协助上级治疗师搞好治疗室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经常检查本治疗室的康复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协助科主任或上级治疗师安排治疗师岗位轮转,并做好青年治疗师 的培养工作。

4、在科主任领导或上级治疗师指导下负责本科康复仪器的安装。保养和管理。熟悉各项仪器的性能原理,定期进行仪器测试和检修,维持仪器运作正常以保证治疗质量。

5、在上级治疗师指导下,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治疗质量。

康复治疗师(士)职责

1、在上级康复治疗师指导下遵医嘱进行各项康复治疗、评估工作,并做好康复治疗的登记、治疗记录和相关医疗文件书写。

2、严格按照各项操作常规进行康复治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3、指导实习治疗师进行工作。

4、熟悉掌握各种康复治疗设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负责对有关康复设备进行简单维护和保养,如遇机器故障及时报修。

第四章 康复病例和治疗单书写常规

一、门诊病例

(一) 门诊病例

1、完整的门诊病史均应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疗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

2、撰写基本要求 (1)初诊病历

1)门诊病史撰写力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术语规范、文字清晰精炼。

2)病史:包括主诉、发病过程及功能障碍;与本次疾病有关的既往史,特别是以往出院诊断和相关康复治疗过程。

3)康复评定和体检:诊断存在的功能障碍予以相应的评定和体检。 4)辅助检查

5)诊断(包括功能障碍诊断):应按主次排列。 6)康复目标

7)处理意见:包括下列内容之一或数项。 ①提出可进一步检查的项目 ②康复治疗处方及注意事项

③随机(立即)会诊或约定会诊申请或建议 ④其他医嘱 ⑤病休医嘱

8)医师签名:要求签署及处方权留迹相一致的全名。 (2)复诊病史

1)复诊病史的必需项目与撰写要求原则上与出诊病史一致。

2)同一疾病相隔3个月以上复诊者原则上按出诊患者处理,但可适当简化(例如:可在一开始即提明原先确定的诊断)。

3)一般复诊病史须写明下列之一或数项:

①上次康复治疗后,患者的症状、体征和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治疗后的不良反应)及疗效。 ②初诊时各种辅助检查检查结果的反馈(转录)。

③对患者进行再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提出进一步的康复治疗措施。

二、住院病历

(一)一般病史要求按上海市卫生局转发的卫医政发(2010)11号关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文中要求执行和各医院医务处(科)的相应规定

(二)康复医学科病历应体现下列内容:

1、患者往往有躯体、精神、言语、社会四个方面的功能障碍或之一,因此康复病史应有相关功能障碍的描述和评定记录;

2、患者往往难于独立而需依赖他人,必要时支持他的配偶、家人或有关人员的情况有较详细的记录;

3、患者在生活中常需要借助轮椅、假肢等辅助用品,因而对这些用品用具使用情况也需加以记录

4、康复评定和辅助检查(可写入专科检查)

5、应制订阶段治疗计划(含近期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是患者入院后2-4周内的康复计划及达到的目标,部分变化较快的病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评定次数,修改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是康复治疗3个月后达到的目标。 6注意事项

住院及治疗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

三、治疗单(包括治疗师记录)

(一)、治疗单(包括治疗师记录)由治疗师书写

(二)治疗记录包括(日期、项目、部位、剂量(理疗)、方法、时间、治疗反应、治疗者签名)、每10次一个疗效小结(康复评定)。

(三)推荐门诊基本病例及治疗师记录表在附录中

第五章 康复治疗质量控制要求

一、各项康复治疗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一)训练场所宜光线充足,室内整洁,地面平整防滑,各种治疗仪器应保持性能完好,完好率>90%,安放有序。

(二)各治疗室的面积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按照卫生政发[2011]47号文件各治疗室备齐基本设备和仪器。

(四)态度和蔼,关系病人,维护患者尊严,保护患者隐私,注意医务人员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五)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包括症状、体征、主要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资料等)及康复特点(包括功能的水平、障碍的性质和程度、残疾的范围、患者对残疾的适应情况和分析康复要解决的问题)。

(六)先评定后治疗(包括有助于康复治疗的药物使用)。

(七)制定治疗方案前明确注意事项和排除禁忌症。

(八)制定近期及远期目标,并制定个体康复治疗方案。

(九)选择治疗项目须有针对性适应症。

(十)有规范公示告知制度,如心脏起搏器、体内金属异物等局部某些理疗禁忌症。治疗前或治疗中如有发热、疼痛加重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告知医务人员等。

(十一)在以上各项基础上完成病史书写及完整的康复治疗处方书写。

(十二)各项记录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三)治疗项目的收费按政府物件规定执行。

(十四)康复治疗前要先三查六对二注意(即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核对项目、部位、方法、时间、各仪器处于正常状态、理疗需加剂量,注意再次排除禁忌症、开机前输出置于“0”位。)

(十五)治疗期间加强观察与保护。对非一对一治疗者,加强巡视,注意治疗安全。 (十六)科内应备有急救物品如橡皮手套、木棍、抢救药品等。

(十七)每次治疗结束必须作好相关记录,每10次治疗后再评定,酌情修改治疗方案。 (十八)做好病史资料保管收集与总结。

(十九)以下各类康复治疗须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运动治疗质控要求

(一)运动治疗质控基本要求

1、选择恰当的评定方法对患者的运动能力、感觉能力、日常生活能力等做出相应评定。

2、运动治疗基本要求一对一训练为主,运动强度由小到大、治疗期间休息时间由长渐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治疗时间,每天可以做1-2次。

3、预先告知患者每次治疗前或治疗中如有发热、疼痛加重、不适等异常情况发生需及时告知治疗师。

4、治疗中应密切观察患者面部表情,以便及时发现患者是否有不良事件发生。

5、治疗中动作应轻柔、忌暴力,防止产生剧烈疼痛。

6、站立、行走训练时要有保护,防止跌倒。

7、训练中应结合言语交流,取得患者良好合作,并结与心理支持,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信心。

(二)各单项运动疗法质控要求:

1、在肌力训练中,采取不同策略。0-1级肌力宜采用被动运动、电刺激等方法;1-2级肌力宜采用助力运动,免负荷运动或者肌电生物反馈电刺激等方法;3-4级肌力时宜进行抗阻或渐进抗阻训练,分别可采用等长抗阻、等张抗阻和等速抗阻训练。无论是哪种肌力训练方法都应在无痛或轻痛范围内进行,并注意用力时可能出现的心血管不适反应,不宜过度疲劳。

2、有氧训练应选择适合的运动方式,采用中等强度的运动训练,每次训练时间逐步达到靶心率强度维持约20-30分钟,每周3-5次。每次训练前应有热身运动,有氧训练后应有整理活动,大寒大热天气要降低运动量,空腹及饭后均不宜做有氧训练。在观察运动中心率的变化时,要关注某些药物的服用可引发心率变化。鼓励患者有氧训练宜持之以恒,坚持才有效。

3、关节活动度训练(主动、主动-辅助、被动关节活动度训练),每一动作重复10-30次,每日2或3次。

(1)主动关节活动度训练;

1)主动运动时动作宜平稳缓慢,尽可能达到最大幅度,改善关节活动度的训练,用力到引起轻度疼痛为最大限度。

2)关节的各方向依次进行运动。 (2)主动-辅助关节活动度训练:

1)治疗师或患者健侧肢体通过徒手或通过好、棍棒、绳索和滑轮等装置帮助患肢主动运动。 2)训练时,助力可提供平滑的运动;助力常加于运动的开始和终末,并随病情好转逐渐减少。

3)训练中应以患者主动用力为主,并作最大努力,以免助力替代主动用力。 4)关节的各方向依次进行运动。 (3)被动关节活动度训练:

1)患者取舒适、放松体位,肢体充分放松。

2)固定肢体近端,托住肢体远端,避免替代运动。

3)动作缓慢、柔和、平稳、有节律,避免冲击性运动和暴力。 4)操作在微痛范围内进行,活动范围逐渐增加,以免损伤。

5)从单关节开始,逐渐过渡到多关节;不仅有单方向的,而且应有多方向的被动活动。 (4)四肢关节功能牵引法:

1)根据各种关节功能障碍程度的不同,选用相应的支架或特制的牵引器。 2)将所需牵引的关节近端的肢体固定于牵引器上。

3)在关节的远端肢体施加牵引力量,并使牵引力作用点准确落在被牵拉组织的张力最大点上。

4)牵引力量应稳定而柔和,因人因病而异,并以患者的局部肌肉有一定紧张或轻度疼痛,但可以从容忍受,不引起反射性肌痉挛为宜。

5)牵引时间10-20分钟,使挛缩的肌肉后受限的关节缓缓地被牵伸。

6)不同关节、不同方向的牵引可依次进行,每日2或3次。若牵引前或中,对挛缩、粘连的软组织做热疗更宜。

(5)连续被动运动(CPM):主要用于术后防止关节粘连和挛缩。

1)一般情况下,开始训练的时间可以在术后即刻进行,即便手术部位敷料较厚时,也应在术后3天内开始。

2)将要训练的肢体放置在训练器械的托架上,并予以固定。 3)开机:选择活动范围、运动速度和训练时间。

4)关节活动范围:通常在术后常用20°-30°的短弧范围为训练,关节活动范围可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和病情渐增,直至最大关节活动范围。

5)训练时间:根据不同的程序,使用的训练时间不同,每次训练1小时,也可连续训练更长时间,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选定,每日1-3次。 (6)关节松动术:

1)先充分放松该关节周围的肌肉,根据问题主次,选择有针对性的手法。 2)注意松动动作轻柔、熟练,忌暴力。

3)有条件的先做关节部位热疗,治疗中要不断询问患者的感受,根据患者的反馈来调节手法强度。

4)年龄大、病程长的关节粘连患者,宜先确诊及治疗骨质疏松症。

4、颈椎、腰椎电动牵引或机械牵引:

(1)确认牵引钢丝在滑槽内,无断裂。

(2)牵引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腰椎牵引者特别注意,上下两截衣服应分开并松解皮带,上部牵引可为下胸部或腋下,后者必须注意防止臂丛神经损伤。

(3)对严重的骨质疏松症及妊娠、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脊柱结核、强直性脊柱炎、脊柱恶心肿瘤的患者应禁作牵引,脊髓型颈椎病慎作颈牵。

(4)颈椎牵引时嘱患者尽量放松,坐或卧姿舒适自然,根据病情需要调节牵引角度。腰椎牵引通常采用卧位牵引,根据需要髋或膝的位置可在全伸展到90°,屈曲范围内调节。

(5)牵引重量因人因病而异,一般根据人的体重计算,颈椎牵引一般从3公斤开始,逐渐增加,最大重量可达15公斤。腰椎牵引重量一般从体重40%开始,逐渐增加重量,可达到体重,并将治疗量记录在卡上。

(6)牵引过程中注意观察病人的脸色,脉搏,呼吸及自觉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减轻重量或停止治疗。

(7)颈椎行牵引治疗时,适当调整老年和体瘦者下颌部及后枕部所垫海绵垫或棉垫,以减轻局部疼痛和不适。

(8)每次治疗时间20-30分钟,每日1-3次。

5、神经肌肉促进疗法

神经肌肉促进疗法是在神经发育学、神经生理学等基础学科发展的基础上,针对脑损伤后运动控制障碍的康复治疗技术与方法。其典型代表有Bobath技术、Rood技术、Brunnstrom技术、神经肌肉本体感觉促进技术(PNF技术)和运动再学习技术。这些治疗技术根据人类神经发育规律和神经生理特点,采用促进和抑制方法改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造成的功能障碍,已经广泛应用康复医学临床实践中。

在临床使用上述各种技术时,应注意一下共同特点:

(1)根据患者神经损伤特点,结合患者功能障碍状态、年龄等因素,针对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不同阶段,制订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按照个体发育的正常顺序,通过对外周(躯干、肢体与五官)的各种浅、深和复合感觉的良性刺激,抑制异常的病理反射和病理运动模式,引出并促进正常的反射和建立正常的运动模式。

(3)在训练过程中,通过患者各种神经反射,如各种原始反射、联合反应和连带运动等,先诱导出肢体活动,再经过训练促进分离动作产生,最终改善患者运动功能。

(4)把治疗与功能活动特别是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结合起来,在治疗环境中学习动作强调以功能为导向的治疗过程,在实际环境中使用已经掌握的动作并进一步发展技巧性动作。

三、其他物理因子治疗(简称理疗)质控要求

(一)理疗质控基本要求

1、只有符合本专业资质要求并熟悉仪器性能者方可使用。

2、遵守操作规范。

3、遵守康复治疗室质量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差错事故预防处理制度;仪器维护保养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等。

4、遵照各项康复治疗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5、选择理疗项目须有适应症,注意同一部位少重复同一类治疗项目。

6、每一种治疗设备均必须配有保养、输出剂量、定期检测等措施以及相应记录。应定期检测仪器的绝缘电阻、漏电流、接地线电阻、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等四个指标。定期检查仪器各项指标是否达到额定值。

7、检查电线是否完整,有无漏电的可能。检查治疗仪器工作状态是否稳定,光疗治疗灯具有特别稳定的底座。

8、治疗前所有设备各项输出旋钮均置于“0”位。

9、让患者取适当体位,需要时脱去衣服和敷料,充分暴露治疗部位。

10、治疗师应在治疗前向患者说明不得自行操作仪器,以及治疗的正常感觉,如出现异常感觉或过热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治疗师。

11、治疗师应在治疗前检查治疗部位皮肤的完整性,若有皮损,局部应用绝缘隔垫(按皮损形状剪一块绝缘塑料片贴敷料局部)。

12、治疗前检查治疗局部是否有感觉障碍、疤痕、供血不足,若有感觉障碍,则治疗剂量不能按患者感觉给予,而应严格按照治疗电极面积计算剂量。

13、治疗过程中加强巡视,观察治疗中所用仪器设备输出是否稳定。

14、治疗结束后,检查治疗区域表皮有否异常(包括有否灼伤)。治疗完毕关闭电源(指输出开关回复“0”位或恢复到预热状态),撤除治疗电极(光疗后应先移开光源,以免患者起身时触及光源的高温部分)。撤除覆盖与遮拦物品,让患者穿好衣服,协助患者坐起或站起。交代患者治疗后的注意事项,皮肤保护等。

(二)各单项理疗质控要求:

1、直流电疗仪:仪器外壳无漏电,输出正、负极应有不同颜色区分,并有定性测试记录,各档位区分标记清楚,输出电量平稳且连续可调。配有各种大小的标准治疗用厚衬垫且区分正、负极专用。防止直流电灼伤。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需注意药物质量。

2、低、中频电疗仪(包括肌电生物反馈治疗仪):有定性测试记录,各档位区分标记清楚,输出电量平稳且连续可调。配有各种大小的标准治疗电极,以及相应薄衬垫、或采用一次性导电粘胶电极。中频治疗仪在放置电极前必须先将开关打开。低、中频电疗二次条件治疗剂量,注意患者疗中反应。

3、高频电疗仪:短波、超短波治疗仪:输出电量平稳。配有各种大小的标准治疗电极,配有不同厚度的隔离垫。输出电量氖管测试与输出毫安数相符。妊娠不宜进行该项治疗。微波治疗仪:有定性测试记录,输出电量平稳,仪器外壳无漏洞。配有护目眼罩。防止高频电灼伤,不得在眼部、睾丸、小儿骨骺部位进行治疗。

4、紫外线治疗仪:输出紫外光辉度平稳。配有护目眼镜。有平均生物剂量测试记录(冷光源除外)。

5、红外线治疗仪(包括频谱治疗仪、TDP治疗仪、纳米波治疗仪等):输出平稳。执行光疗时,注意保护患者的眼睛和面部。红外线治疗时,使灯对准患部,如无护罩灯具则不宜置于患者的正上方,而应斜照于患处。防止红外线烫伤。

6、超声波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需有专用接触剂。有定性测试记录,输出声强档位标记相符。超声治疗时要注意散射和反射的超声波作用于治疗人员,为了防护,超声声头握柄 上要用网套保护或操作者可戴纱网手套。注意头部和脊髓部位剂量控制;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小儿骨骺端不得进行治疗。

7、磁疗仪(包括骨质疏松治疗仪):输出磁强档位标记清楚,有定性测试记录。

8、温热治疗仪(包括场效应治疗仪、磁热振治疗仪等):输出温度档位标记清楚,有定性测试记录。

9、高压静电治疗仪:输出温度档位标记清楚,有定性测试记录。有治疗隔离区域。

(三)理疗常见问题处理

1、直流电灼伤:停止治疗,保持局部清洁,防止感染。根据灼伤性质:碱性(负极烧伤)或酸性(正极烧伤)分别给予对症处理。轻伤亦可每日用酒精局部轻擦拭,必要时进行局部抗菌药物应用,外加消毒敷料包扎,尽可能保持干燥。

2、高频电烧伤:停止治疗。

(1)表皮灼伤:视局部伤情给予对症处理。

(2)深部损伤:有深部脏器损伤时,应及时联系相关专科,给予对症处理。

3、红外线灼伤:停止治疗,保持局部清洁,防止感染。根据灼伤情况给予必要处理。

四、作业治疗质控要求

(一)作业治疗质控基本要求

1、选择恰当的评定方法对患者的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感知认知功能以及生活环境进行相应的评价,分析和发现问题并制定长期和短期目标,以便确定相应的作业治疗项目。

2、治疗师中患者的体位选择根据其全身的功能状态可以是卧位或坐位或站位。

3、治疗师服装整洁,言语贴切、能清楚地向患者讲解训练项目的各项要点目的和作用。

4、所选择的作业治疗项目需能积极调动患者的主动参与性,必须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体力、病情、文化程度、个人兴趣、生活和工作的需要。治疗中注意语言交流,激发患者参与训练的兴趣。

5、对所选择的作业治疗项目进行动作分解分析,确定难度递增分级,同时注明完成此项活动时的注意事项。

6、选择的作业治疗项目的难度以患者能完成80%以上的任务为宜。

7、作业治疗方式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一对一或小组的形式。

8、作业治疗的强度要求从低难度的动作开始,由简到繁,治疗时间由短渐长。

9、作业治疗次数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清每日1-2次,时间每次30分钟左右。

10、对老人、行动不便者和小儿尤其需注意加强保护,防止意外发生。

11、治疗期间要求定期评定,根据病情的变化及时调整治疗处方。

12、治疗师详细记录患者的作业治疗项目及治疗进展。

13、治疗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功能帮助患者选择恰当的自助具使其能完成作业治疗的目标。

14、正确指导患者选择和使用拐杖和轮椅。

15、患者需用压力衣和低温塑板治疗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医务人员承担。

(二)各项作业治疗质控要求

1、增强运动能力的作业治疗

(1)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上下肢肌力的作业训练 2)增强手部肌力的作业训练

3)维持关节活动度的作业治疗 4)改善协调及平衡能力的作业训练 5)增强全身耐力的作业治疗 6)眼手及上下肢协调的作业训练

(2)可选择捡拾珠子或豆子、捏粘土或橡皮泥、和面、捏饺子、木刻、打结、编织、刺绣、插钉、弹琴、脚踏缝纫机、砂磨等1项或2项以上的作业活动来达到上述目标。

(3)在作业治疗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活动。

(4)木工作业时防止跌倒及木屑进入眼中,电器设备按操作常规使用。

(5)粘土或橡皮泥作业时间使用手套,防止粘土或橡皮泥与衣服粘合。

(6)认知障碍、视力低下、感觉障碍及精神障碍者禁做有电器、刀具等作业活动。

2、感觉恢复的作业治疗

(1)包括以下几方面:

1)感觉再训练:让患者判断刺激的位置和感觉并加以训练。

2)感觉敏感性训练:让患者触摸不同质地的实物,训练患者对物体软硬程度的识别:刺激患者的本体感觉和平衡觉;分辨声源等。

3)感知觉训练:训练患者定位感、方向感和空间感。

4)感觉替代练习:如利用听、触觉替代视觉,视觉代偿保持身体的平衡等。

(2)治疗师根据患者感觉障碍的问题,选取上述一种或二种以上的方法,对患者进行反复多次的训练。

(3)训练中注意安全,防止摔倒、扎伤等意外的发生。

3、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的训练

(1)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床上训练和转移

①包括床上正确体位的摆放、床上翻身训练、卧位到坐起训练及转移训练。

②偏瘫患者转移训练,轮椅与床成45°左右的角度,轮椅与座厕成30-40°的角度,以健腿为轴转动躯干。

③截瘫患者转移训练,轮椅与床成直角或成30°角或与床平行,后二者需除去轮椅近床侧扶手。

④转移至浴缸中时,注意安全,防止跌倒。 2)进食训练 3)洗漱动作训练 4)穿衣训练等

(2)ADL训练的效果会受到记忆障碍、严重的感觉性失语、定向障碍、意念性失用以及焦虑等的影响。

(3)患者接受ADL康复训练的需求程度取决于患者的动机和对于不同独立水平的需要。因此,训练内容应与患者的需求相结合,增加患者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疗效。

(4)为了提高患者的独立性,治疗师还需要对环境的适应和改造提出建议。

4、知觉功能训练的作业治疗

(1)失认症功能恢复训练

1)包括单侧忽略、疾病失认、Gerstmann综合征、失语、失写等。

2)治疗中以给予正面刺激为宜,可以多次反复进行并记录每次完成的情况。

(2)失用症功能恢复训练

1)包括结构性失用、运动失用、穿衣失用、意念性失用等。

2)应记录每次训练的结果,是否能顺利完成以及完成的快慢程度等及时修改训练内容 的难易程度,注意安全,避免烫伤或刺伤等意外的发生。

5、认知功能恢复的作业治疗

(1)包括自知力、注意力、记忆力和思维障碍的恢复训练等。

(2)每次训练前应根据对患者的评定及上次训练的反应,制定具体训练计划。预先准备好训练用品,应尽量减少患者视野范围的物品,并避免杂乱摆放及不必要的物品。

(3)治疗师充分理解患者,尊重患者人格,使患者对自身障碍有正确认识。注意正确引导,避免直接否定患者,以增强患者的自信心,提高训练欲望。

(4)每日可选择两至三项进行训练,根据患者的耐受和反应而定。

五、传统康复治疗质控要求

(一)治疗者需具有中医师资质及针灸推拿专业资质,其他临床类执业医师进行上述治疗需符合护卫中医{2011}41号文要求。

(二)针灸治疗

1、要体现中医辩证施治的特点。中医师施术,在书写首次病历时,要有望、问、闻、切及辩证的内容,取穴有主次,针法要明了,用灸有方法和壮数。治疗要记录取穴、针和灸的方法,以及治疗反应。使用电针,必须记录电流量、频率及时间。

2、采用一次性针具,使用后,根据防止院内感染的要求,集中处理。如用多次使用的针具,必须严格消毒;使用前要检查,如针头有毛糙、针身有折痕,必须弃用。

3、如针刺后留针,要检查针刺前后的针具数,防止针刺结束后,有针遗留在病员的身体上。

4、在应用灸法和火罐时,除了一些需发泡的治疗方法外,要注意病员的皮肤反应,防止灼伤感染。使用有烟灸法,室内必须由排气装置。火罐必须使用医用罐具,而不能使用生活用品的玻璃器皿。

(三)推拿治疗

1、根据不同的疾病,要体现不同的推拿治疗特点。对于运动系统和神经系统的疾病,要体现推拿被动的手法治疗和主动的功法锻炼相结合的特点;对于心脑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在取穴、施术部位、手法等方面,要体现中医辩证施治的特点。施术结束,要记录所采用的手法、功法、以及治疗反应。

2、应用膏摩,必须采用有批准文号的油膏制剂和经批准的自制制剂;在病历上,要记录所采用的膏摩制剂的名称和种类。应用后,要注意是否有皮肤反应,并及时记录。

3、治疗人员治疗一次病员后,必须进行手消毒。

六、言语与吞咽障碍治疗质控要求

(一)治疗者必须是接受过言语治疗技术培训的康复专业人员。

(二)早期开始,病情允许则越早开始越好。但如全身状况不佳、处于病情进展期或体力不支、意识障碍、严重痴呆者不宜进行训练治疗。

(三)训练室应为独立房间,最好有隔音设施,室内布置要求简洁明亮、安静舒适,尽量避免视觉和听觉上的干扰,注意训练期间限制人员出入。

(四)采用恰当的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并将其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中,根据测评结果不断修正治疗方案。

(五)言语障碍治疗原则是根据构音器官及构音检查的评估结果确定障碍的部位及治疗顺 序,然后结合其言语表现进行针对性治疗。

(六)言语训练优先选用日常用语,尽量选用患者感兴趣、与职业或爱好有关的内容,训练中所选内容设计在患者成功完成率70-90%的水平上。

(七)训练原则上以一对一为主,有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也可进行集体训练,能增加患者信心和兴趣,改善由于言语障碍所致的心理或情绪等问题。

(八)治疗师训练前后要洗手,训练物品要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患者口腔或皮肤的检查和训练物品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的物品必需消毒处理。

(九)吞咽障碍治疗应先进行筛选,必要时进一步进行影像学检查,明确障碍部位,以此确定有针对的治疗方案。

(十)治疗量应因人而异,先易后难。一般治疗时间为20分钟/次,治疗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异常反应和疲劳表情,不可勉强训练,必要时可缩短治疗时间。

(十一)正确选择食物避免吸入和咽塞。

(十二)注意患者心理治疗,应多与患者交流,充分理解尊重患者,注意正面引导,避免直接否定,给予适当的鼓励与表扬,以取得患者更好的合作,提高训练欲望,让患者对自身障碍有正确的认识。

(十三)与患者家属及时交流沟通并提供指导,协助患者重视自我训练,并完成针对患者情况所制定的家庭训练计划,有效强化训练内容。

(十四)确保交流手段。尤其对于部分重度交流障碍者,可采用交流板辅助系统,通过简单的图片或文字解决患者的日常沟通交流问题。

七、心理康复治疗质控要求

(一)治疗者须具有卫生专业执业医师,且通过国家或上海市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培训,并获得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

(二)具备单独的心理治疗专用室。

(三)建立心理治疗工作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求询者的登记制度。

(五)建立求询者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做好告知制度,包括初诊告知、诊疗告知、心理测评告知等。

(七)对初诊求询者需精神药物治疗的,应作相应的体验和实验室检查。

(八)治疗师必须真正做到以下批评、不包办代替和中立的态度对待患者。

(九)对患者要真诚地理解、尊重和认同,得到患者信任,与患者建立一种具有治疗意义的亲密关系。

(十)心理治疗每次一般不少于40分钟。

八、康复工程治疗质控要求

(一)开展此项工作应至少拥有一名取得假肢或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无上述专业人员的可暂由经过培训的或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康复治疗师代替。

(二)康复工程室应有制作假肢、矫形器必备的专用设备。

(三)对患者功能障碍部位作出功能评定。

(四)依据评定在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下制定个体的矫形器或支具的康复工程治疗方案,处方中除一般项目外须写明诊断,康复工程用具品种、规格要求等内容。

(五)明确患者在进行此类康复工程治疗中的注意事项。

(六)由专业人员根据康复医师的治疗方案,和患者功能障碍的部位与程度,设计制作和安装相应的假肢、矫形器和支具、压力衣等,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修改和维修。

(七)强调安装矫形器或支具前、后应要求患者积极作相应的运动疗法。

(八)此康复工作产品应在《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内。

(九)做好康复工程产品使用的随访工作,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六章 国家、部委及本市相关文件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次会议修订);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2]41号);

(三)《关于下发第一批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科目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2006]119号)的附件4: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附件5:上海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设置准入基本标准;

(四)《残疾人康复及辅助器具配发政策》(沪残联{2007}57号);

(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

(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1月22日,卫医政发{2010}11号);

(八)《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

(九)《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医发[1996]第13号已废除);

(十)《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

(十一)《2010-2020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康复治疗师)(卫人发{2011}15号);

(十二)操作规范主要参考书

1、《中国康复医学诊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主编,华夏出版社,1998。

2、《物理医学与康复科常规》,上海市医疗护理常规。1999。

3、《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

4、《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医政司,2012。

第五篇:康复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医院休、请假、奖金发放等制度,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吸烟、打闹、喧哗。

(二)对伤残病人,行动不便或卧床患者,应坚持床边会诊及治疗,急病人之所急,帮病人之所需,以博大的爱心,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三)坚持周会制度,贯彻医院工作方针。科室工作,每月有总结、有计划。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拒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欺瞒病人。加强科室间的协作,同志间的团结,以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

(四)坚持专业学习制度,每日组织业务交流,专人主讲,提出新问题,总结新方法,制定新的操作方案,以患者为本,不断提高科室医技人员业务水平。

(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火、电隐患,各治疗室明确责任人,出现意外事故,按医院奖惩条例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运动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运动治疗患者,由康复科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

2、运动治疗室的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和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康复医师制订合适的运动治疗方案。

3、对患者的功能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以确定患者的问题,拟定治疗目标修正及治疗方案。

4、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反应,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取得患者的合作。

5、治疗室工作人员管理好运动治疗室的普通装备及功能训练器械,经常维修、保养、确保治疗安全。

6、运动治疗室工作人员要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治疗水平。

7、保持治疗室清洁,不得在治疗室内吸烟、喧哗。 理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医生检查后,确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2、理疗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疗应及时通知医生。

4、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的金属物(如手表等),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地板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械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声波禁用单极法,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

5、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或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6、康复医师应经常到治疗室观察治疗过程,并与理疗室工作人员经常研究理疗方案及方法,不断改进理疗方案,探索理疗机器的新用途,发掘理疗新的应用范围。

7、理疗工作人员要坚持自觉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定期重点分析总结本科优势病种的临床疗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理疗效果。 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凡留针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遗漏、断针。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的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到零位。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不锐利或有弯曲时应及时修理,不易修直时应更换。

2、针灸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3、对初次接受针灸的患者,如情绪紧张时,要先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疑虑,争取患者积极配合。

4、针灸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应诊病人,做好病员就诊登记,建立治疗观察卡。定期分析总结本科优势病种的针灸效果,不断改进提高针灸疗效。

5、针灸室工作人员应坚持岗位学习和临床科研,定期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针灸室工作人员上班时,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和喧哗。 推拿室工作制度

1、凡需推拿治疗的病人,需经推拿室医生详细检查病情并根据病员的体质强弱、老幼、性别、肥瘦等不同情况选择推拿部位及手法后,选好适当的体位,让病人暴露治疗部位,术者应按由浅入深,由轻到重,由慢到快的原则进行施术治疗。

2、在对异性病员推拿时,治疗部位暴露要适当,在进行治疗时要严肃认真,不得与病人开玩笑、聊天等。

3、在治疗室推拿时,术者要文明施术,选用手法要得当,不得为省力用肘部或脚跟等粗暴手法,更不能敷衍了事。

4、在保健性推拿时,病人应穿背心、短裤、盖好按摩大单后可从上而下,先背后腹,先上肢后下肢,先推拿后点穴的原则进行施术。

5、推拿医生应坚持不懈的练功,不断提高推拿技术,真正达到有力、持久、均匀、深透的手法要求。

6、推拿医生在治疗后应及时洗手,注意清洁卫生。

7、推拿室工作人员上班时,不得在工作室内吸烟、喧哗。 康复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病员的医疗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病员的诊断、治疗及病情变化,提出需要会诊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要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大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除进行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治医师、科主任汇报。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及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康复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医疗、教学、预防、人才培养、考核及行政管理工作。抓好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科室人、财、物资源,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根据院长任期目标和医院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主任任期目标和本科室改革计划,组织全科人员实施院呈下达的各项定量定标要求,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定期接受院领导综合考评检查。

三、组织制定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督促检查本科室人员执行;加强安全医疗教育,组织或参加本科室总查房、重大抢救、院外会诊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定期检查门诊,住院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并及时处理科室医疗差错事故。

四、领导和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处先进经验,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科研学术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水平。

五、制定本科室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以及培训计划,组织对各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评,合理安排本科人员专业进修,外语学习及院外活动。重视培养技术骨干及新生力量,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人才。

六、每月定期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决定科室重大问题,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七、为适用改革需要,积极探索本科室医疗、科研同步改革的新格局。定期研讨本科室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组织制定本科室及所属单位及各级人员奖金,劳务费的分配原则,并审核与协调其分配方案。 康复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事实上范围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工作。

(二)按时查房,具体帮助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转)院、出(转)科、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和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七)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医疗任务。 康复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技术、下级技师的培养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科室业务工作,并检查科内的业务质量,协助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开展科研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人员技术培养,

(四)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检查方法。

(五)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业务质量。

(六)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开展对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

康复科护士长职责

一、根据医院及护理部的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负责制订康复科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与总结。

二、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种理疗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三、检查、指导康复科护理工作。帮助护理人员提高管理与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支持护士履行职责。

四、负责康复科护士的排班及工作分配,制定各班工作流程、康复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流程、疾病护理质量标准和健康教育内容。

五、掌握康复科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关心护士的生活及学习情况,增强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科学管理病房,实行优质护理服务,做好文字记录及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七、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八、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做好仪器、设备、药品等物品的管理,减少消耗材料的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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