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2022-07-10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妇联维权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市妇联维权工作小结

2010年以来,在省妇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妇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职责,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妇儿维权氛围

1、面向农村妇女,普法宣传进村入户。2010年3月,市妇联以宣传贯彻《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为重点,继续开展“万名妇女学法律”活动。各乡镇妇联各自行动,在各乡镇繁华地段和社区以及农村场口分发法律资料、进行法律咨询。有的乡镇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相关内容摘录翻译成宣传资料,有的直接将《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课本送入农户家中,让农村妇女不出家门就能学到法律知识。截止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受惠农村妇女2万余名。

2、面向城镇居民,多部门联手合作,推进法律知识进社区。3月10日上午,**市妇联组织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在中百仓储门前开展了“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大型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拉开了**市“三八”维权周活动序幕。在活动现场,市妇联发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500册、妇女健康知识手册500册、接受群众咨询6起;市人民法院发放了“人

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宣传单5000份、接受群众起诉、立案等法律知识咨询9起;市司法局发放便民法律宣传资料5000份,并组织5名专职律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起;市劳动局以《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市民政局以《家庭婚姻法》《收养法》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市人口计生委开展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宣传,避孕知识咨询服务;市卫生局组织了15名医护人员在现场开展了健康妈妈义诊活动。

3、办好**市妇女网。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妇女网(http:)于2009年6月18日正式开通。网站设有“主席信箱、律师说法、调研思考、妇工在线、妇工经纬、妇儿工委、妇儿田园、就业信息”等多个栏目。市妇联指派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妇女网的运行,为传递妇女工作信息、介绍先进创建典型、普及妇女法律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以特色活动突出妇儿维权精彩亮点

1、面向弱势妇女,切实为妇女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市妇联开展了“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采取联办、协办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了女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她们调整就业观念,增强她们在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创业就业择业能力,今年上半年与天工技校联合开办烹饪培训班4期,学员220人,服装裁剪班培训班2期,学员100人。组织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女性参加“春风送岗位”就业援助专场招聘

会,切实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培育各类女性创业典型,协调农业、科技、社保等部门与创业女性实施对接,为他们申报项目及融资搭建平台。

2、深入开展“学习新技术,争创女性致富带头人”竞赛活动,提高农村妇女致富能力。2010年3月,“巾帼科技致富专家志愿服务团”继续在全市24个乡镇办场开展巡回演讲,全市共有700余名科技人员配套参与此活动,有2万余名妇女受益。

3、继续开展“岗村结对”活动,搭好城乡共建桥梁。市妇联自下而上地确定了27个首批“巾帼示范村”创建村,并整合社会资源,将全市27个全国、省、市级“巾帼示范岗”和“巾帼科技致富专家志愿团”的27位农技专家分别与27个乡镇办场区示范村进行结对子。这些示范岗和专家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能及专长,制定了帮扶计划,对“巾帼示范村”的创建给予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2010年4月,市地税局市直征收大厅向岳口镇健康村捐送了5台电脑给该村创建电子图书室使用,并帮扶该村修善下水道50米,硬化水泥面积350米,清理生活垃圾120立方米,新修院墙130米,绿化广场1200米,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捐款2000元给该村用于购臵垃圾箱,使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

三、扎实的基础工作为妇儿维权保驾护航

1、履行信访职责,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市妇联健全了

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在镇村两级,安排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兼任信访干部,负责妇女儿童信访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来落实。今年市妇联开展了信访接待开放日活动,为弱势妇女送上法律咨询与帮助。每周一上午,由主席、分管副主席和权益部长轮流参与书记市长信访接待日活动,将信访接待前移,与市信访局联合开展开放式大接访,借助领导力量为更多的弱势妇女提供实实在在的援助。截止至目前,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75件次,其中“主席接访日”共接待上访群众28人次。

2、发挥妇联优势,做好法律援助。2010年以来,**市妇联积极协调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贫、弱、病、残妇女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力维护了弱势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她们的生存、发展营造了良好、和谐的法制环境。市妇联通过免费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联系律师、协调法院减免诉讼费等方式为妇女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起。由**市妇联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由文学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炎军承办的石垠娥离婚案被评选为2009年度湖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十大案件。

四、以真情关爱为妇儿维权加油助推

1、深入推进“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活动。2010年,市妇联继续招募爱心妈妈近1000名,同时用爱心呼唤留守儿童的父母回家乡创业就业、照顾子女。市妇联还邀请了**市华泰中学副校长邵武斌为广大家长、留守儿童的监护人、

爱心妈妈做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他们树立先进的家教理念,掌握正确的家教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继续实施“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2010年,市妇联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为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进行资助,受助学生达83人,资助金额达6万元。

3、关爱女性健康。市妇联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妇女“健康行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两个项目的实施。2010年计划普查8万农村妇女,1-5月已普查1250人,2008年以来已累计普查11.5万农村妇女,普查率为46%。

做好妇儿维权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会再接再励,努力发挥好妇联组织联系党政和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把握“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这个主题,继续积极探索帮扶弱势妇女群体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继续推进实事化维权和社会化维权,为构建和谐**做出我们应有贡献。

第二篇:市妇联维权工作总结

1、全面开设“法律早市”,法制宣传常抓不懈。

根据早晨乡镇菜市场人员比较集中的状况,去年三和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利用早晨在菜市场开设“法律早市”,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镇妇联主席定期参加,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与妇女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从XX年起,“法律早市”在全市各乡镇全面铺开,极大地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知晓率。

2、全面建立“巾帼维权站”,维权工作深入基层。

去年我市在##镇茅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首家“巾帼维权站”。建站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下半年我们将在全市各社区全面建立“巾帼维权站”,为社区妇女,特别是外来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妇女学法、守法,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举办专题访谈节目。针对家庭暴力居高不下的现象,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为契机,举办一期访谈节目。精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向人们展示妇女受家庭暴力的情况,由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和妇联干部从法律和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共同对案件进行评述,并围绕案件展开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通过采用案例的再现与深入浅出的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妇女能够比较容易地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4、组织“法庭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村妇女“谈法庭色变”的现象,和法院联合组织“法庭进农村”活动。选择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把法庭设在当地村委会,让广大妇女通过观摩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对身边的典型案件的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使妇女更好地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5、完成妇联特邀陪审员向人民陪审员的过渡。

XX年经人代会通过,我市共有人民陪审员43人,其中妇联干部7人。目前已有2 人因工作需要调离了妇联系统。我们将与法院协调,增补2名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努力推动我市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向人民陪审员的过渡工作。法院对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非常重视,4月份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有10人参加,其中3人为妇联干部。

第三篇: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总结

XX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及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全区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序开展

区妇联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维权等工作作为主要业务工作来抓。一是建立健全组织,认真落实维权工作。我会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的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主抓维权日常工作。加强区、乡镇、村三级维权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挥成员单位议事作用,部署和落实工作目标,推动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维权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对妇女儿童维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进行严格要求。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为在源头上抓好维权工作,保障“案有人接,事有人办”,区妇联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各乡镇妇联、各系统妇委会将维权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结合平安覃塘建设,我区妇联认真对照综治目标考核要求,一一抓落实。年内,争取区财政划拨“不让毒品进我家”、“平安家庭”创建等专项经费7000元,为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拓展基层维权平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拓展基层维权平台。依托“维稳基石工程”三级维稳平台,各级综治部门与妇联组织共同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形成整合资源、壮大力量、强化手段、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维稳维权工作格局。建立了信息联通、信访联接、纠纷联调、应急联处、上下联动、宣传联抓的“六联”工作机制,促进了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2013年,全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共受理来信来访43件,其中区妇联11件,处理率100%,大量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化解在基层。

二是畅通司法维权渠道。我们在XX区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利用法院的力量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今年,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共为95名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减缓免诉讼费9.6万元,占法院减缓免诉讼费的20.1%。2013年3月,XX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命名为第二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三)丰富维权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妇联担负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职责,我会为妇女儿童维权,促进男女平等开展了系列有益工作,为增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了许多有益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一是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6.26”禁毒宣传等活动和举办“预防艾滋病健康进家庭”、禁毒、反邪教警示教育等知识培训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今年,我会在东龙镇组织“三八”妇女维权知识宣传一条街活动1次;在覃塘高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一次,签订“不让毒品进我家”家庭承诺书2.3万份;开展村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1期;参与“三下乡”、计生宣传等妇女维权宣传和艾滋病预防宣传等活动7场次,共计发放防艾宣传单页1.7万份,婚检宣传手册2.2万册,培训妇女3100人次。二是切实关注弱势妇女儿童。区妇联在春节期间,组织慰问了78名农村贫困妇女,给她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共3.42万元。春节和六一节期间,区妇联联合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区委、企业以及区法院巾帼文明岗等单位慰问了297名孤残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带去慰问金3.89万元和价值1.3万元的学习用具,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我会积极筹集资金10万元创建15个“儿童之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校外活动场所,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少年儿童的欢迎。三是组织开展维权干部培训。为进一步增强镇、村妇联维权干部的业务能力,今年5月份举办全区镇、村妇联干部维权知识培训班,培训163人,进一步提高了她们的维权工作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区妇联积极开展维权维稳工作,没有出现集体上访等重大事件,较好的发挥了调解疏导作用,但在工作中,我们仍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处理案件的方式方法不多;二是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与公、检、法、区群工部的协调与合作,协商完善有关妇女信访案件的沟通程序,进一步畅通妇女维权诉求渠道,提高维权效果。 (二)完善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引导,指导队伍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继续深入实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程,加强三级维权网络的建设和维权队伍培训,力争乡镇、村一级妇女儿童维权站能发挥更大作用。 (四)结合新情况,巩固并创新常规维权主题活动的内容和载体。

第四篇:**县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2005年以来,**县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在县妇联和各乡镇分别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热线,针对信访接待和来电咨询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四自”精神的引导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04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61件,其中劳动保障类26件,占2.24%;财产权益类53件,占4.57%,人身权利类386件,占33.25%,婚姻家庭权益类630件,占54.26%,综合类66件,占5.68%。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农村妇代会主任退休生活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三是狠抓案件的协查。2004年以来,各级妇联共协查较大侵权案件2起,涉及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类型,通过我们的积极协调,这些案件都在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得以圆满解决。如2004年3月8日**商报刊登一篇精神病院发出一封求救信——21岁女孩从寄人篱下到尼姑庵再到精神病院,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县妇联正副主席一行4人马上到**镇该女孩生父母家及金乡外公家开展调查核实,在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下,该女孩父母从**精神病医院接回自己的孩子,还给女孩一个本属于她的自由空间。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一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出台后,各级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0多册,发到乡镇妇联和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在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培训的同时,组织开办乡镇、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借助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防治爱滋”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各乡镇妇联积极宣传妇女法,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第四,通过对**县农村妇女的维权现状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撰写《对创建“和谐苍南”中农村妇女维权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对今后更好的实施妇女法奠定基础。

三、特色工作力求创新。新形式下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需要大胆创新,针对**县的实际,我们着力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一是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妇联和县公安局在2004年及时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加大了对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并拟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结束取证难的情况,有效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二是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日。我们以每月1日和15日为信访接待日时间,由两位资深女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受害妇女儿童、单亲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同时,使更多的妇女知法、懂法,有能力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妇女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法院涉及妇女和儿童的案件的一审判决,在陪审和监督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妇联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在处理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调解中的作用,使妇联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承认,树立了妇联维权的权威性,同时更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设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为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法律教育,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们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采取“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家庭暴力、q####j妇女、J##Y幼女以及虐待、遗弃等侵害妇女合法人身权利、财产的犯罪。五是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每年“三八”节,妇联、“维权合议庭”成员到县看守所、戒毒所,对在押的女嫌疑犯和吸毒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四自”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心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总之,两年来,我们以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高度责任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为推进“平安**”建设和我县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篇:省妇联维权工作经验和做法

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是妇联组织与生俱来的神圣职责。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利益格局的调整,新旧观念的冲撞,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带来的性别影响等等,使本来就处于弱势的妇女面临更多的挑战,妇联的维权工作任务也更为艰巨。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维权工作水平,这是我省妇联近年来不断思考和实践的事情。现将我们

的一些认识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做好新时期的维权工作,必须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改革开放使妇联的维权工作碰到许多新问题。如从九十年代初,妇联就不断接到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问题更为凸显,经济越发达的地方,矛盾越尖锐。出嫁女问题实质上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所引发的利益再分配问题。在珠江三角洲一带,工业发展较快,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土地承包权逐步衍变成集体收入中的合法分红收益权,它包括股权、分红、宅基地、征地款的分配,孩子教育、社会保障等。这些利益的分配关系到村里每户每人的切身利益,是一种真金白银的关系。是否给出嫁女同等的收益权,尽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村民、村委会、出嫁女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各执一词。村民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她们不能住在娘家。支撑这一传统观念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经济利益,村民认为出嫁女参与村里的分配,分薄了村民的收入,侵占了村民的收益权;村委会认为:如完全按法律规定,出嫁女及其子女都可以入户本村,势必造成村里人口膨胀,资源短缺,人户分离,村里的姓氏也将变成百家姓,村民不同意,众意不可违,于是一些地方“自治”为由而出现“村规”大于国法的现象;出嫁女则认为:我生于斯长于斯,并为村里的发展作出同样的贡献,依国法按情理都应得到与其他村民同样的待遇。出嫁女问题情况复杂,如何妥善解决出嫁女利益保护问题,是我省维权工作中碰到的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深圳市龙岗区的做法使我们受到很大的启发。她们从1993年开始做了全面的、详细的调查,制定相关的政策,使71户出嫁女(招郎女)落实了股份分红及宅基地分配。1997年该区进一步深化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用章程规定,不论男女一律平等地享受统一的股份分红政策。主要做法:一是通过对股权的界定采取“一刀切断”和一步到位的方法,把合作股权按照“贡献不同,获取有别”的原则和家庭现有人口,一次性把股权配置到家庭,娶不增、嫁不减。二是明确规定股权属股民家庭所有,允许股民家庭对股权拥有处置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和继承。三是在“一刀切断”股权之后,新增加的股东必须一次性用100的现金等额认购募集股,不再按原有的福利性质配股。通过股权配置、界定、流转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确保了出嫁女合法权益的实现。现在该区72的村推行这一做法,全区5300多名出嫁女和招郎女,其中4788名得到解决,她们的上访现象从1993年的88宗减为去年的6宗。

龙岗区的做法引起了我们党组的深思: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在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广东,许多社会深层次妇女问题先于全国暴露,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多重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妇联本身的力量只是杯水车薪。在市场化和民主法制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政府调节公平与效率矛盾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法律和政策;推动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社会化的工作手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妇联只有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才能与时俱进地思考和定位推进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工作新思路;只有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密切关注各种改革政策带来的性别影响和利益关系,认真分析找出解决突出妇女问题的可行对策,才能加大从源头参与的力度,促使政府在法律、政策上确保妇女平等地分享社会进步成果、获得发展机会和享有社会资源;只有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妇女权益受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真正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党组形成共识,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新时期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摆上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以解决。省妇联在2000年初专门成立了信息调研中心,从全会抽调了4人,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同年,又争取省政府的重视,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妇女研究中心,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给了5个财政核拨经费的编制。这两年省妇联拨出48万元、争取省财政下拨20万元给信息调研中心和妇女学研究会开展调研活动。建立完善了干部下基层调研的量化制度、蹲点挂钩联系制度、考核制度等等,努力推动全省调研和维权工作上水平。

二、认真调查研究,为维权工作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研与维权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调查中维权,在维权中调查,不断推动维权工作的开展。

--调研为参与源头维权服务。推动法律、政策的制定,能更有力、有效地维护妇女群众的权益,而法律、政策

保护妇女利益的力度,关键在于调查研究的深度。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出现的重婚、包二奶的现象,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开展了多次的调查研究,1997年,我们参加了省人大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重婚纳妾问题突出,而受到法律惩处的却极少,受害妇女求告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就这一问题写了专题调查报告,引起了省领导的重视,

推动了省公、检、法、司于2000年出台了《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惩处重婚、家庭暴力以及加大维护无过错妇女的离婚财产权益作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规定,尤其对重婚的管辖问题明确了公检法三家的责任,推动了公安介入重婚案件的侦查工作,使我省惩处重婚犯罪有了突破。去年,全省法院共对构成重婚犯罪的102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除了对重婚、包二奶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外,我们还分别对家庭暴力、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妇女住房、孩子的抚养以及无效婚姻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取得大量翔实的材料。2000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先后两次来广东调研,我们根据平时积累的调查材料写成《婚姻法》修改十个方面的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同时,对重婚、包二奶、离婚财产分割和过错赔偿等一些争论激烈的敏感问题,我们运用大量有说服力的材料,有理有节地陈述意见和主张,得到全国人大和全国妇联的重视,多数意见被采纳。去年初,对全国人大公告的新《婚姻法》草案,我们又两次提交意见。今年,我们通过调查总结新《婚姻法》实施一年的情况,在执法和立法上提出不断完善该法的意见。

--调研为推动解决侵犯妇女权益突出问题服务。拐卖妇女犯罪活动是野蛮、落后的社会丑恶现象,是对妇女人身权利的最残酷的践踏。省妇联曾多次派人与省公安厅一起到我省拐卖妇女比较严重的信宜市和陆丰市开展调查研究,对人贩子拐卖妇女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原因作了详尽的分析,引起有关部门对打拐工作的重视。2000年初,省妇联对拐卖妇女的新特点又作了调查,写了情况反映报给省委和有关部门,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一打拐行动提供了有价值的情况和建议。各级妇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人贩子、解救妇女工作,全省打拐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如曾被定为全国、全省打拐重点地区的汕尾市,最高时全市拐卖人口案件一年立案达到106宗,去年下降到11宗,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得到有力的遏制。今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省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对该市的打拐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我省流动女性人口有900多万人,她们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她们的生存和劳动权益存在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为此,我们怀着爱心,把她们视作自己的姐妹,通过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情况,呼吁把外来女工的劳动保护纳入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通过完善立法保护外来女工的劳动权益,这一建议得到了采纳。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明确外来女工视为女职工范围,其"四期"保护纳入劳动合同的内容;省政府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也把外来女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省妇联积极关注外来女工患职业病问题,发现问题,尽力促使解决。如我们发现外来女工黄凤绿因职业病中毒死亡,立即提请有关部门对黄所在工厂的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检查,查出职业病患者3人送医院治疗,并要该厂采取了整改。

--调研为解决困难妇女的需求服务。1997年,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由于高校收费改革,一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女大学生经济上压力很大,能否顺利完成学业面临重重困难。于是,我们在全省率先行动,发起了资助贫困女大学生行动,共筹得资金80多万元,资助了136名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此举在社会反响很大,随后,高校贫困生问题逐步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几年来,针对困难妇女群体渴望得到经济帮助的需求,全省各级妇联共筹资3897万元,扶助5.4万多户下岗女工和农村妇女特困家庭;筹集700多万元,资助1万多名贫困女童读书。广州市妇联为救治困难家庭的重症儿童,成立救助重症儿童专项资金,两年来,发动社会捐款980万元,已为47名重症儿童解决了救治的费用,群众反映:妇联是妇女群众的真正娘家。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妇女维权往往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和程序才能实现,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由于不懂法或没钱请律师,"打官司难"成了弱势妇女群体碰到的一大难题。为了加大对弱势妇女群体法律帮助的力度,2000年初,省妇联在原有律师所转制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成立了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这一机构成立以来,争取到亚洲基金会的支持,至今已受理了68宗案件(大多由省妇联律师承办),结案58宗,胜诉和调解成功的54宗,胜诉率为93%。全省有12个地级以上市妇联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部分县也成立了分支机构,据2001年的统计,全省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8宗。

三、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在实践中我们感到,虽然我们在调研和维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与维权任务和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妇联整体调研水平还不高,主要是:妇女权益问题研究呈现跨学科的研究态势,妇联研究力量不足,社会研究力量又未充分调动起来,以致对妇女权益的现实问题研究不深,理论研究不够;妇联干部普遍缺乏现代调研的知识,调研手段老化、落后,跟不上高科技、信息化的时代要求。为此,近年来,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倍努力:

一是努力加强维权工作理性思考。我们认为做好新时期的妇联维权工作,必须十分重视理性思考和理论研究。只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性别的视角,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工作定位,去认识妇联维权工作;在全体人民利益和妇女群众具体利益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中,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思维方式去创新工作手段,才能提高妇联维权工作的深度和水平。这几年,为了改变妇联干部干的多,思考少的现状,我们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会、网上论坛、时事讲座等形式,组织妇联干部、妇女学研究会成员、女政法工作者、女大学生等关注妇女问题的人士,先后就邓小平理论与妇女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妇联工作、生育保障与妇女就业、入世后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女大学生就业难原因探究等专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讨,不断升华理性认识,理清发展与维权的关系,指导维权工作实践。

二是努力提高妇联干部的调研能力。在不断帮助妇联干部提高理论素养和完善知识结构的同时,我们还着重在提高妇联干部调研能力上下功夫。2000年,省妇联与中山大学社会学系联手,举办了四期(每期7天)的现代调查研究方法专题培训班。针对妇联调研工作普遍存在的抽样方法不科学、概念界定和指标设计不规范、资料来源不可靠等问题,由中大组织老师“量身定做”,设计课程,专门编写了《社会调研方法》教材,并由名师亲自主讲,从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普遍调研与抽样调研的方法,到调研资料的采集与评估和定量分析与定性研究,以及问卷设计与数据计算机处理等现代调研的基本知识,都对干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400多名各级妇联干部参加了学习,大家反映这次培训,对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水平很有帮助。

三是努力建立社会化的调研运作方式。我们力求跳出调研工作的传统模式,努力把有关部门的研究力量联合起来,把妇女横向组织发动起来,把关注妇女权益问题的专家学者力量调动起来,把开放式调研方法运用起来,形成广东妇女问题研究和维权社会化的网络和力量,为广东妇女维权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顺应社会性别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发展趋势,去年,我们对妇女学研究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和会员重新登记,增补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理论工作者,尤其是男性学者。66名会员中专家学者有40名,具有副高职称的占97.5,优化了学会的人才结构和性别结构。我们还吸纳3所高校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取得优势互补的积极效应。依托南粤妇女网,建立了一支有15所高校近300名女大学生参加的信息员队伍。省妇联拿出10万元的经费,就“广东妇女参政机制完善及发展趋势”、“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对妇女劳动权益的影响及对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妇女的影响”、“外来女工的生存状况及权益保护”四个妇女热点问题的研究课题向社会公开招标,借助“外脑”,提高妇联调研工作水平。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省社科院等分别中标,省妇联四个部室对口参与到课题研究中,保证了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最近,我们又尝试推出网上收集社情民意,使妇联的信息来源大大拓宽。

四是努力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过去我们的一些调研成果,很多时候都以“豆腐块”大小的报刊文章或研讨会发言的方式展示,在极为狭隘的范围内转了一圈就悄无声息了,调查研究者与决策者、实践者和大众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断层。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坚持做到:对事关妇女权益问题的重点信息,及时、反复报送给省委、省政府。如落实机构改革中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男女平等问题,我们先后三次向省委报送信息,最终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对一些与职能部门密切相关的维权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推动问题解决。如前些年,妇联信访不时接到离婚妇女反映住房难问题的投诉。我们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后,拿出了保护离婚妇女住房权益的相关意见,并邀请省人大、省建委、省法院共同研究,促成省法院发文,对离婚案件如何处理承租房、房改房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意见,成为许多离婚妇女缓解住房难“尚方宝剑”。对大众关注的妇女热点问题,加强与大众传媒的合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近年来,我们与媒体合作,成功策划了一次又一次维权专题宣传,把妇女问题研究成果投放进一个更为广阔的传播空间,在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如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充分利用第二期广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结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既报喜又报忧,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了广东妇女社会地位全面进步的主要数据;另一方面分别与羊城晚报和南方日报以及多家大型网站合作,“妇女经济参与”和“女性价值定位”存在的问题策划两个专题讨论活动,以典型分析、专家评点、报纸与网上讨论等形式,集中版面、集中时间、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因势利导的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仅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报纸的相关报道就达到6万多字;参与新浪网调查讨论的网民达到2000多人。这一宣传策划,改变了以往妇女话题宣传应节化、边缘化的状况。省委办公厅信息专门反映了广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情况;省劳动、卫生、教育等部门都主动与妇联联系,就解决相关的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做好新时期的维权工作非常重要。近几年,广东省妇联维权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先进的省市区妇联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创新、创造、创业"精神,努力把广东妇女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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