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2023-04-30

工作汇报,可以是在一项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过程中,或者任务完成后。总之,工作汇报贯穿于工作任务完成的整个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

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机构“三定”方案、“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得到进一步落实,队伍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回顾

强化政治学习,坚持政治建警,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政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强化政治学习教育。

1、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先后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森林公安各个时期工作重点贯彻到每位党员、民警当中,用政治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民警的思想,不断提高党员、民警的思想觉悟。

2、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县林业局党委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组织党员、民警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按照

一、

二、三阶段活动的内容,全体民警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并开展了以“五查五看”为主题

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就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机制及成效五方面进行了自检自查,撰写了心得体会,个人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意见,落实了整改措施,强化了学习教育活动,为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工作作风等得到进一步转变。

3、以“三考”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为不断强化民警个人素质,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与凝聚力,年初,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理论学习,后实战训练”的顺序,先后组织28名民警就法律法规学习、心理素质提升、信息网络技术操作、体能训练、实战技能训练等六大板块有侧重、有步骤的全面铺开,进行了严格有序的大训练,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参与学习训练的热情,先后组织举办政治、业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班4期次,进一步拓宽了民警学习领域,提高了民

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禁令”,保持警令畅通。年初,领导与全体党员、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党建,促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 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以赵仕永违法违纪为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党风警纪教育,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的纯结性,没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定”方案全面落实,内部各项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1、全面落实机构“三定”方案。按照《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 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和上级森林公安局的要求,我局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于年4月27日正式更名挂牌成立 县

森林公安局、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更名后,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机构者桑派出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为副科级。实行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为主。森林公安派出所是县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核定政法编制28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教导员1名,副局长3名,设实职副科级基层领导干部7名,全面落实了机构改革工作。

2、完善内部各项管理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查找和剖析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制度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实际的要求,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区管理制度》、《办案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倒查制度》、《创建“平安林区”制度》、《内设机构干部任用、轮岗制

度》、《工作通报制度》等,并将新编的《各项规章制度》绘编发人手一册,适用性强、方便操作,为我县森林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得到加强

为切实加强“三基”工程新三年建设,提高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今年,局领导积极向上级协调争取资金,先后投入30余万元,改善了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其中:投入24万元,购进办案用车1辆;投入3万元,购买电脑6台;投入7000余元对枪库进行加固;投入6000余元,改造停车房1个;投入7500余元,购进数码相机4台;投入10000余元,对宽带网进行改造;投入10000元,改造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我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林区治

安稳定

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在辖区分三个责任区进行管理和办案,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保障了经费,极大地提高了民警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并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制售炭专项行动。春节前后,以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制炭行为,非法采伐林木行为,非法运输、销售木炭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56人次,车辆16辆次,处理和教育违法人员19人次,捣毁了部份炭窑,收缴了一批木炭,教育了当地群众。二是开展春绿行动。3月至5月,开展以打击非法移植大树、规范活树经营市场为主要内容的春绿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46人次,车辆89辆次,巡护森林面积70余万亩,深挖和查处了一批非法贩运国家

一、二级保护树木案件,查处了

一批大要案件,振慑了违法犯罪人员。三是开展候鸟迁徙保护行动。4月至5月,集中警力在城区、自然保护区、森林茂密区域和鸟王山等地,开展以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巡逻检查,加强与防火员、林业员为联动等多项措施,进一步遏制网捕、猎杀、非法运输行为的发生。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车辆19辆次,警力及执法人员62人次,查获鸟类案件8起,教育处罚35人次,有效遏制了各类非法猎杀、猎捕、运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开展绿盾三号行动。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工作,保障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关于开展“绿盾三号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从6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主要内

容的“绿盾三号行动”。通过重点摸排,多方调查走访,集中打击,共出动警力和执法人员208人次,出动车辆101台次,清查木材市场1个,清查木材加工厂88家。

截至10月31日止,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逮捕12人,取保候审1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182起,查处180起,查处率;治安案件3起,查处3起,查处率100。收缴非法木材立方米,收缴国家

一、二级保护树木16立方米,木炭17000市斤,树皮22100市斤,桌椅8套,野生鸟类549只,蛇22条,猴子1只,猎枪6只,罚没款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因工作成绩显著,年初,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 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奖励2万元。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 年综合考核第二名”,奖励4000元。http://

大力开展以各种活动为载体的精

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和宣传森林公安机关社会知名度,着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积极开展“爱民实践”和“大下访”活动。为使“三基”工程建设的成果惠及百姓,我局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努力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春节期间,我局领导班子为贯彻落实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重点林区、重点木材加工企业、部分农村和困难职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了解木材企业生产经营和林区职工、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对林改和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工作的建议、意见,从而不断改变森林公安工作方法,努力构筑警民和谐关系。二是开展团结互助互爱活动,关注民生,时刻贴近人民群众。为树立民警的良好形象,将关爱及时送入寻常百姓家中,与群众心贴心。积极组织民警开展捐衣捐物、献爱心活动。

今年以来,捐助物资10吨,捐款4970元,捐衣物112件。同时,还组织民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及时送去了森林公安民警的关爱和温暖,体现了森林公安民警对基层和困难群众的关心。三是落实各项从优待警工作,丰富机关警营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民情恳谈活动,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积极为民警排忧解难。认真落实民警工资正常晋升、警衔晋升、身体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政策。关心民警生活,为民警谋福利。同时,利用工会活动和国庆60周年之际,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全县篮球、乒乓球、歌咏比赛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民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民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选送部份所队室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省、州级业务培训共15人。四是把握宣传导向,大力宣传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今年,全局共编发各类信息87条。其中:被州级以上报刊、杂志采用24条;被县级以上各类新闻网

站采用21条;被州森林公安局采用8条;县委办、县政府办采用8条; 电视台《 政法》采用5条。投入宣传经费3万余元。同时,积极完成 年各类党报党刊、杂志征订任务62份。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 年宣传工作第一名”,奖励元1 2 下一页

第二篇:县森林公安局 年工作总结:

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两个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夯实基层基础和创新工作方法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平安和保护林区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服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局共立刑事案件47起,破获42起,抓获网上逃犯18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6人,起诉32起案件;查处治安案件24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35起,行政处罚2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取缔了非法收购加工木材窝点十余处;收缴野生动物400余条(只)。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上武高速永平段强制开工”、“县河口大桥竣工”“鹅湖镇园区建设拆迁”等中心工作。全年共发送信息、稿件29篇(次)。被市森林公安局采用的情况反映二十余期;被上饶日(晚)报等各种报刊宣传报道6篇,县电视台报道6篇(次)。按时按质完成了的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在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全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春季行动”中,我局荣获省林业厅颁发的全省“春季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回顾

一是森林公安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森林公安队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是完成自身使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坚定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教育,使广大民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坚持边学边改,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强化宗旨,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森林公安队伍;

三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每位民警充分认识到解放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更加自觉地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同时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同目前开展的“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紧贴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大讨论活动,使森林公安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严格队伍管理。把执行“五条禁令”“两车治理”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重新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制定长期目标,建立长效机制,使“五条禁令”长期执行下去,严格队伍管理,签订《队伍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纪律管人机制,不断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植物资源安全,我局在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林区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冬季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8月上旬,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高峰村徐坊组村民徐冬明与江西县陈坊乡破港村村民汪亦富、汪斌仔签订了一份460亩山场的砍伐协议。当年8月中旬,徐冬明、戴赛江、余小波三人进驻陈坊乡破港村在只办理了41立方米砍伐指标的情况下,组织实施二十余名村民在460亩山场内大肆砍伐。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市森林公安局进行了汇报,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局长吴建军带领市局刑侦大队民警前往指导参加破案。当年11月12日,我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当日将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徐冬明、戴赛江实行了刑事拘留。据初步查证,徐冬明、戴赛江滥伐林木600余立方米,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二、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森林火灾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也是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及时、合理调配警力查破森林火灾案件。

三是加大政策攻势,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劝其投

第三篇:县森林公安分局年终工作总结

阅读县森林公安分局年终工作总结,你可以从中了解更多年终工作总结的写作: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 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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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2年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总结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2012年度酒管工作总结 | 2012年度公司工会工作总结 | 县运管站2012年度工作总结 | 村2012年度工作总结 | 2012年度外贸工作总结范文 | 村2012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 交通厅年度工作总结 | 2012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 查看更多>> 年度工作总结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范文网】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查看更多>> 年度工作总结

第五篇: 2019年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总结范文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9年度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2019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

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2019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019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2019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9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2019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

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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