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舆情应对

2022-08-01

第一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

论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是公众意愿在网络上的延伸。迫切需要在网络舆情研判与突发事件应急舆论引导之间建立无缝隙、灵敏、高效的切换与对接机制。必须在主导、引导、疏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方面改进工作方法,高度重视提升领导干部网络舆情引导能力建设。

所谓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它具有自由性与可控性、互动性与即时性、丰富性与多元性、隐匿性与外显性、情绪化与非理性、个性化与群体极性化等特点。网络舆情对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构成了现实挑战。

加强基于网络舆情研判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

政府应搭建网络媒体环境下信息自由传播的平台,以自由传播为原则,限制传播为例外,实现利益相关群体间的信息互动和交流沟通,从而促进共识意见的达成,帮助化解危机。

第一,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搭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传播平台,使网络媒体更好地服务于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以应急管理政务内网、应急管理政务外网、应急管理公众服务网及电子信息资源库为基本架构,基本形成应急管理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应急管理系统,完善电子政务内部和外部的办公环境。

第二,及时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减少信息沟通环节和信息噪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利用网络新闻、电子公告、网络论坛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的最新、最真实的消息,以此占据舆论的制高点,对公众进行正确引导。同时遏制谣言存在的空间,帮助公众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第三,提高政府善用网络新媒体的技能,避免“瓦釜效应”。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主动接近和善用新媒体,主动观察网络舆情和民意的变化,加强运用新媒体管理危机的能力。同时,应充分警惕它可能造成的“瓦釜效应”。所谓“朝议无黄钟,遂使街谈尽瓦釜”,即在缺乏富有意义的重大议程时,由于商业利益驱使或某些不良趣味的诱因,一些卑微、琐细的议题可能造成巨大影响,最终导致大众轻信盲从和广泛传播。应该建立和完善网民举报受理制度、网络新闻信息公众评议制度,对网络新媒体传播加以监督。

充分发挥微博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功能

微博的出现,使得个人成为信息发布与社交网络的个体终端,微博的传播衍生出裂变性、主动性、即时性的特征。微博开辟了政府发布信息的新通道。近年来,政府开设微博已蔚然成风,网络新闻发布会和网络新闻发言人也遍地开花,微博成为应急舆论引导的一线阵地。政府要善用微博,与时俱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沟通系统,重视微博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功能建设。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在应急决策过程中引入微博的力量。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要有意识地利用微博听民声、聚民智,通过微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倾听公众声音、科学民主决策、启动政策窗口。

第二,多元激励措施吸引粉丝。海量的微博用户不仅仅是庞大的商业资源,更是无穷的公共资源。采取多元的激励措施吸引不同偏好的公众成为政府微博的粉丝,从而影响公众与管理生态,是政府微博公关的必由之路。

第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微博的功能建设。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需要考虑如何利用微博实现各项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互动和服务功能:当粉丝对政府的声音发出质疑时,官腔、躲避、推诿、打太极和装哑巴都是危险的,“有问有答,有答有办,有办有督”可以说是对如何实现互动功能的最好解读。

第四,发挥与规范领导干部的个人微博作用。在国际上,智利总统皮涅拉、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等国家领导人开通了自己的微博,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微博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当然,领导干部开微博,不能流于形式,为追赶潮流而开,重点不在于掌握纯粹的互联网技术,而在于把握新的观念,以真诚的态度去了解民意,把微博作为干群沟通交流的平台。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技巧与方法

第一,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强化论坛管理。官方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渠道之一。要加强主流网站与品牌栏目(论坛)的建设、推介与评选力度,扩大影响力与公信力,形成舆论示范效应,放大主流网络舆论引导或影响非主流网络舆论。要调动网络编辑、论坛管理者、版主的合力,强化论坛管理,培养网络空间独立评论员队伍。

第二,抢占舆论制高点,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有效的“议程设置”以引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首先,在信息发布上抢占先机,第一时间将真实、权威、公正的信息传递给公众。其次,与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合作,设置议题,集中讨论重点,通过专题对突发事件做深度报道。将突发事件发生的背景、地点、相关人物、过程、动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第一时间传达给公众,引导公众议题。

第三,培养并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作用。“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是大众传播中的评论员、转达者,是组织传播中的闸门、滤网。网络意见领袖充当着政府和广大网民之间“舆情调节阀”的角色。要善于发现和寻找网络意见领袖,通过意见领袖来引导网络舆论,强化主流舆论,争取中立舆论,孤立过激舆论。同时建立权威人士上网沟通机制,以公共协商与远程民主的精神促成议题的解决与理解。通过网民引导网民,用网民自己的声音引导、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尊重网络传播规律,把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关键环节,寻求突破与转折。要善于利用网络传播规律做好引导工作,干预网络诱致进程。要对网络关注的焦点适时进行变换,引导网络舆论转移关注点。要加强舆论引导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实时传递主流声音,有效实现网络意见均衡。要善于抓住网络舆情引导的关键环节。要拓宽网络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网络成为汇聚信息与观点的集散地、疏导不满情绪与怨恨表达的减压阀;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促和谐,形成舆论合力。

第五,综合利用多个网络舆论引导载体,立体化多渠道展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疏导工作。要培养网上舆论引领员,把网络舆情监控与评论引导紧密结合起来;在本地网络舆论平台上强化网络把关,探索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创新机制。要高扬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秉承理性、平和、包容的态度,采取沟通对话的“治理”方式而不是关堵封闭的“控制”方式,有效引导网络舆情的良性发展。

第二篇:舆情管理篇_第十八章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舆情管理篇

第十八章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第一节 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第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发生火灾、瓦斯爆炸、冒顶、透水、坍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尾矿坍塌事故;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第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暴力恐怖案件;爆炸案件;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劫持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恶性刑事案件。

第五,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主要指在境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国公民和机构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本书所介绍的事件范畴,属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国务院2011年公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重大(Ⅲ级)等三级。

此外,还可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罕见性与不确定性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 从罕见性的角度来说,有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型往往有一定的前兆,并因其发生的频率相对较多,而使得人们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因此,对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可参照先前处置经验并遵循某种规律。而有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长,如十年不遇或百年不遇的事件等,或是由于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变迁而突然爆发,而完全没有先例,因此很难提前预测、预警,一旦发生,往往令应对工作措手不及。显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不确定性的角度来说,在网络舆情事件中,有一些事件由于影响因素少,因素之间的作用简单,事件的不确定性低;还有一些事件的影响因素多,因素之间作用复杂,事件的不确定高。事件的不确定性越高,可供选择的情景演变路线越多,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就越难,也越难做出有效的决策对其加以控制;而事件的不确定性越低,事件发展的趋势就越明朗,也就更容易准确预测并对其加以有力控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根据这两个维度,又可以把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A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且不确定性高。对于这一类事件,人类的认识极为有限。由于事件具有罕见性,其发生时往往没有任何预兆,决策主体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或心理准备不足。同时,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高,事件决策主体对事件的演变趋势所知甚少,加之没有先例可循,给应急决策带来困难。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B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而不确定性高。这类突发事件虽然不确定性高,使得决策主体对其演变趋势把握不准,但由于发生频次比较高,对其发生、发展规律有一定认识,且有先前的处置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这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低于第一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一些频发的自然灾害,如南方每年的水灾。

C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但不确定性低。这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没有前兆,且无以往经验可供借鉴,因此会使决策主体感到无所适从。但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低,使得决策主体很容易识别出其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探寻出应对策略,因此,经过短期调整后,当决策主体对事件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时,事件会得到有效处置。

D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且不确定低。这类突发事件由于发生频次较高,且不确定性又低,因此,处置难度不高。典型代表是煤矿企业发生的瓦斯爆炸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征

(一)突发性强

重大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出人意料,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突然性,这也是其最根本的属性。事件一旦爆发,就呈现出快速蔓延、难以对其控制和遏制之势。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可防备的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往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

(二)破坏性大

多数重大突发事件都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平衡,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极大的危害。重大突发事件的后果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环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破坏。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还会严重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引起社会系统的震荡。

(三)牵连面广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是同质牵连,如与危机具有相同或类似品质的人、事或产品会受到牵连;二是因果牵连,如一些危机导致另一些危机爆发;三是扩散牵连,如由于危机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危机被人为扩散到本不存在危机的领域。这种牵连性在自然类突发事件中,表现为各种次生灾害;而在社会类突发事件中,则表现为各种社会矛盾。这种牵连影响往往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对社会各层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

一、网络舆情发展迅猛,社交媒体作用明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视频网站等平台,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越来越能够以接近直播的形式呈现,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获取,这种传播的即时性使得高度互动成为可能。它以独特的开放性和匿名性,推动参与人群愈加广泛,舆情爆发也更为迅猛。在近年来的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中,大众媒体的报道角度、议程设置一度都来自社交媒体平台的讨论,其在舆情引导的时效性和主动权上逐渐失去优势。同时,信息发布具有明显的自发性,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出现更多互动,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表达的主体,抢占了舆论引导先机。

“7·23甬温线特大动车事故”中,就在事故发生4分钟后的20点38分,车内乘客“袁小芫”发出第一条消息,称“D301在温州出事了,突然紧急停车了,有很强烈的撞击”。20点47分,车内乘客“羊圈圈羊”发出第一条求助微博,转发突破10万次,两小时后该乘客获救。事发2小时后,新浪微博网民发布消息号召献血,上千名微博网民前往血站,网民“yaoyaosz”发布的血站现场照片转发超过10万次。

社交媒体在发挥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的同时,也助推了网上质疑声音的扩散。有报告指出,对动车追尾事件的负面评论在网上占压倒性优势,网民质疑主要集中在事故发生原因、救援措施、伤亡人数与善后、列车残骸处理、中国高铁安全、铁道部、铁道部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表现等8大方面、41点。网民从质疑、不信任再到不理智的谴责和愤怒声讨,舆论环境逐渐失序。

二、网络谣言容易泛滥

互联网舆情繁杂,尤其是现实社会各种矛盾往往使网民的情绪带有倾向性,在突发事件中,弱者利益容易受损,网民极易受非理性情绪感染。此外,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网民以匿名身份出现,削弱了虚假信息传播者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造成谣言更易产生和传播。在网络上,谣言一旦形成规模,经过意见领袖的传播和网络水军的炒作,就容易操纵网络民意,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中,谣言往往制造恐慌,给政府对舆情的引导增加了难度,也加大了对信息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甄别的难度。

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9.0级大地震后,位于本州岛的核电站发生爆炸并出现核泄漏。由于外界盛传“服用碘盐可抵抗核辐射”以及“此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出来的盐将受到核污染”等信息,引发我国民众大量抢购和囤积碘盐。学者认为,在大地震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后,恐慌心态往往导致人们更倾向于负面信息。而类似于抢盐的非理智从众行为,也被社会心理学称为“社会惊遁”现象。这使得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谣言更容易传播且更容易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危害。但如果政府抓住机会,处理得当,决策过程透明,信息发布及时,就能够开展生动的“公民教育课”,增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感。

三、舆情存在衍生和反弹隐患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处于消退状态的网络舆情很可能结合新的刺激性信息而产生新的变异,导致新一轮舆情信息的快速传播。同时,突发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进行议程设置所营造的舆论环境经受考验,在巨大的公众心理落差下,容易出现舆情反弹的情况,也对政府的监测工作带来挑战。

如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相关消息不断披露,网络舆情也经历了多次起伏,特别是部分网民对马航方面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各方协调机制的不满,被多次触发:事件发生后初期马航新闻发布会时间屡次变动导致网民批评马方“缺乏诚意”;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机上无人生还”,被网民指“搜索不充分不应急于宣布”;2015年1月,马方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称将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做出赔偿,网上流传“接受赔偿将无法继续追责”的说法;2015年3月,马航发布有关事件的中期报告,又有网民对报告的有效信息含量和价值表示质疑„„这为我国带来了启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每个环节的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如果处理不当都可能引爆网络负面舆情,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时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步步严谨。

第三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准确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高度关注,都希望第一时间获知相关的准确信息。如果此时政府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舆情,网上谣言就可能迅速传播扩散,误导公众甚至导致事态恶化。

及时准确是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首要原则。按此原则,政府应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制定对外口径,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第一时间设置传播议程,第一时间展开民意互动,抢占信息的“第一落点”,形成“首声效应”,引导舆论走向。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稳定公众情绪,把握事态处置的话语权。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处置中,政府不仅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在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及时准确地回应舆论关切。在跟踪研判舆情的基础上,发现公众关注点的变化,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才能避免网上谣言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主要话语解释者位置,这也体现出政府“舆论执政”的水平。

二、公开透明

美国知名记者艾维·李曾指出,“坦率而公开地向报界和公众提供迅速而准确的消息是处理公共危机的关键”。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利杰斯特也强调过主动充分披露信息对危机管理的重要性:“现代组织正处于其活动透明度日益增加的时代里。若一个组织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现代社会面对灾难局面它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表现出它对灾难事故的正确态度,则将无疑给组织的声誉带来致命损害,严重的甚至导致组织的消亡。”

无数事例证明,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政府能否顺利处置事件与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有很大相关性,透明度越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就越高,公众情绪就越稳定,事件处置也就越顺利。

在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各种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重点公开。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使信息公开从理念走向现实,成为各级政府舆情应对的共识。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之外,政府应将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通过相应的大众媒体公布,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在以往的案例中,有些地方官员因为担心“家丑外扬”而对媒体报道进行压制,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事与愿违,一旦事件真相被揭出,不但没能达到保护形象的目的,反而使得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批评力度大于正常公布后应有的情况,对自身形象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害。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府只有以开放的心态改堵为疏,主动全面、多渠道高效率地将突发事件信息向公众发布,才能通过满足公众知情愿望,来压制谣言和负面舆论空间,赢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当然,公开不等于无节制,透明不等于无秘密。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政府也应把握信息发布的度与量,在规范操作的空间内实现信息公开的积极效果。

三、规范有序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政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操作,树立较好的公信力;同时考虑到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在公布事件进展和结论时注意对社会常识常理的回应。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网民的情绪化特点和心理承受底线,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灵活适用,理顺网民情绪。

具体来说,政府在舆情应对处置时的表态并不代表要迅速为事件定性定论,更不能借此压制舆论;在权威调查结果出炉前,应对事件原因、后果、责任等信息的发布持谨慎立场,避免轻率言行造成公众视听混乱,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首先,在进行定性定论时,应综合考虑实情和舆情,用词必须规范到位、合理合法,避免“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超出常理的定性,避免触动网民“老不信”神经后又缺乏值得信服的合理解释。其次,应注意避免因不合理的法律或事实认定情况,如“广州许霆取款案”、“北京东城法院引《孝经》判决案”等引起舆论反弹。再次,对于不同于常理的事实情况,在发布信息时应力求以常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表述呈现,避免“越说越离奇”的情况。

四、科学适度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戒堵宣疏、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以疏为主,因势利导。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开放的信息传播渠道有利于避免谣言和猜疑,但由于公众对突发事件的态度不同,利益受影响情况不一,看问题的角度有差异,可能会使舆情向不利于处置的方向发展。因为政府需要事先科学评估信息发布可能引起的各种社会反应,指定专业宣传部门及人员负责信息发布。

第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使信息公开到位,也难免出现谣言苗头,因此应意识到,辟谣已成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中的“常态”。政府部门应在及时提供全面确凿的事件真相信息的同时,充分动员有说服力的各方力量,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领袖、名人等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澄清谣言,降低负面影响。

第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应在重视传播规律的基础上,把握好发言的尺度。首先,说话不要过于绝对。如在答记者问时发言应留有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其次,说话避免过度承诺。一旦承诺无法兑现,政府将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在舆情处置上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四节 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一、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的组织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应对处置领导体系。成立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警领导小组和顾问团,作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参谋机构,把握全局,给相关处置部门提供整体行动方针,协调上下级或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大范围调集人财物,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应来自宣传、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经常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在事发后,可根据具体处置要求增加相应部门的人员。该小组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处置协调中心。该中心包括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重要领域、系统宣传部门代表。机构中可吸收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在舆情应对中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通过媒体渠道了解和掌握更为广泛的舆情。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具体来说即是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如在舆情应对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和规定,汇总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媒体记者管理,搜集舆情信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外发布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搜集本部门与舆情应对相关的信息,并做好对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就本部门相关工作对舆情应对提出建议等。

(三)保障常态协调运作

一是建立顺畅的上下级沟通机制。日常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迅速获取信息,建立密切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掌握舆论应对的方向;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明确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要求;以此保证把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是健全新闻联系人制度。在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新闻联系人制度便于随时联系;新闻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通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做到有新闻发言人、有协调组织人、有稿件审核人等多节点分工合作。

二、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对策

信息发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政府在选择信息发布方式时,应考虑媒体的特点、传播的范围和受众的心理等。政府发布信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发布政府公报,可用于登载法律、方针、政策、声明等各类政府文件;第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和媒体的交流互动,发布政府信息,解答公众问题;第三,发布新闻通稿,通过权威媒体向公众传播;第四,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并与网民在线交流等。

为了达到信息发布的效果,应考虑信息发布的时机、地点、人员、内容以及对象等。

一是选择合适的信息发布时机。政府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舆情的波及范围、舆情动向进行评价,对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机进行研究。如果事件性质比较严峻,引起全社会普遍讨论,此时不及时发布信息就可能导致谣言传播、公众情绪激化、社会混乱,就应第一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如果舆情波及范围有限,或是一些基本事实尚不清楚,此时大张旗鼓地发布消息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和猜测,就应谨慎处理,或在事件处置有一定进展时再行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确定恰当的信息发布地点。以新闻发布会为例,发布的地点可以在突发事件的现场,突发事件附近适合办公或人群聚集的场所,或者在政府专门的新闻发布会场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不同于一般的新闻发布会,地点的选择不一定对环境设施要求高,但应便于记者采访和发稿。根据国内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成功案例来看,选择在事发地附近作为主要的发布地点,既能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又能引起较高的关注度。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客观选择。

三是选择称职的发布人员。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准备时间短,因此对信息发布人员的能力有较高要求,既要熟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又要有应对媒体的较高能力。被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员应尽快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熟悉各环节情况,并与有关人员商讨要发布的信息。对一些涉及较多专业知识的突发事件,应邀请专家共同讨论,或出席发布会对专业问题提供更专业的解释。同时,统一信息发布的口径,严禁没有信息发布职权的部门和个人私自发布信息。

四是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把关。政府发布的信息要遵循“快讲事实,慎讲原因”的原则,对已查清的事实进行阐述。同时,发布的内容要抓住重点,不能长篇大论或是谈论与事件无关的内容,否则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五是对信息发布对象进行适当选择。考虑到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发布对象是高效率的方式。在对全国或国际有影响的突发事件上,应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和外媒发布信息;在地方性的突发事件上,可以本地区的主流媒体为主进行发布。

三、建立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培养机制

(一)有针对性地深化和普及舆情素养理论与技能教育 当下,正确掌握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和技能,已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从事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素养。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保持着以行政命令指导媒体行动的工作方法,在官员培养中也很少涉及对其媒体交往技能的重视。这也造成近年来发生多起由于官员在面对媒体时呈现出的“本能反应”引发的舆情事件。随着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对于官员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系统地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的舆情素养已成为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

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背后涉及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和行政学等多个学科,培训中应注重从传播规律、宣传策划、形象塑造、事态处置、舆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同时,针对政府管理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进行培训内容的调整,将舆情素养纳入干部培训的固定课程,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应对舆论的基本能力。

(二)加强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模拟培训

对于政府而言,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重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舆情素养的提升效果,最终也需要在实际与媒体打交道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因此,有必要在日常状态下,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途径,帮助政府工作人员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与心理状态,体会舆情应对的重要性,掌握正确面对舆论的方法,学会与媒体沟通的技巧。

(三)将舆情素养纳入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内容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效果影响巨大,一旦政府处置不当,可能对社会经济乃至人民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为了提升舆情素养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将舆情素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考察内容的一环,增加领导干部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其与媒体接触的机会,促使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

四、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搜集分析与研判机制

(一)拓展舆情搜集渠道 建立基层舆情搜集渠道,在基层设置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线索的搜集和快速上报机制;建立媒体舆情搜集渠道,促使媒体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线索和安排报道的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建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通信网的舆情搜集渠道,强化对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信的舆情监测能力,搜集网上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线索,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完善舆情分析与研判机制

对于搜集到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信息,应建立专门的研判机制,组织力量对舆情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研判,将加强正面引导与堵截有害信息等手段有机结合,为突发事件处置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这一机制应充分吸纳多种专业力量参与,如高校和科研机构学者、政府智库人士、舆情机构专家、媒体资深从业者等。(本章完)

第三篇:突发事件舆情危机凸显领导干部提升舆情应对素养的必要性

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突发事件舆情危机凸显领导干部提升舆情应对素养的必要性

近年来,网络舆情环境越发复杂化,频繁突发事件来越来频繁,这使得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面临着如何迅速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巨大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舆情危机处置研究成为当下一个重要课题,而领导干部作为舆情处置的指挥核心,其舆情应对素养提升日益受到重视。 2008年1月2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新闻舆论的重要作用,善于通过新闻宣传推动实际工作,热情支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切实措施,取得新的成果。”

当前,领导干部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已成为一种社会常态。提高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新的时代条件和舆论格局下,如何提高领导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已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课题。提高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必须提高领导干部重视网络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网络操作能力、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网络执政能力。科学应对媒体、正确引导舆论,事关政府部门形象,关系社会稳定。舆情应对能力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舆情应对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其执政能力的高低。

第一,强化网络舆情预警和应对意识。互联网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热点网络舆情事件来看,如果领导干部对互联网带来的问题和冲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应对不力,则会激化矛盾,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导致危机爆发,破坏政府部门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因此,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应该强化网络舆情预警和应对意识,提升舆情应对素养。

第二,提高使用网络的基本技能。领导干部对互联网的使用不能仅仅停留在打字办文、浏览舆情信息等对网络的基础操作技能上,还应具备网上舆情信息的甄别能力、网上舆情的分析能力。要有善于利用网络获取和把握舆情信息、利用网络搜集和把握社情民意、利用网络与网民互动交流等各方面能力。例如可以通过熟练掌握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等此类监测软件,收集社情民意,把我舆情动态。当前网络舆情的发展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创新基础之上,信息传播方式不断更新,载体功能性不断增强,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主流网站新技术的应用,熟悉舆情传播的基本技能操作。

第三,学习提升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突发事件一发生,最快的几分钟就有网民将相关舆情信息发到网上,十几分钟后就有网站转载,随后网上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传播力决定影响力,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谣言扩散的过程正是意见领袖保持沉默的过程。尤其是公共

突发事件,最能考验政府各部门执政能力,也最容易对政府形象造成损害,政府领导干部要善于抢占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主流舆情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并且要关注事前、事中、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不断发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及时回应公众的质疑和猜测。

第四,增强网络舆情的沟通艺术。一要体现身份的平等,在网上所有的人都是普通的网民,与网民交流必须以理服人,而不应居高临下,以权压人;二要寻求思想的共鸣,要熟悉网民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心态和想法,准确把握民意,在事件回应时力求找到与公众思想上的共鸣点;三要表达真诚的心态。在与网民的交流中,任何虚情假意、推诿敷衍都逃不过网民眼睛,必须坦率真诚,即使工作中有缺点和过失,也能赢得网民的理解和宽容,绝不可“躲猫猫”;四要具备巨大的承受力。在网上网民相互之间嬉笑怒骂十分正常,在交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尖锐的、过激的嘲讽和调侃甚至辱骂,对其都应泰然处之,平和交流,冷静对待。2011年,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之所以危机叠起,这和相关处置领导干部的失言有很大的关系。

总之,领导干部应坚持与时俱进,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深刻影响,把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正视挑战,把网络舆情体作为洞察和引导社情民意的窗口来对待,把关注网络舆情当作一种工作常态来坚持,提高网络舆论的应变能力。i i 文章来源:

第四篇:浅谈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应对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在社会发展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日益增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频率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文试结合鄞州实际和国内典型的网络舆情,并对当前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面临的挑战及其特点加以分析,提出一些粗浅的对策建议。

一、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面临的挑战

1、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高发多发期。据有关专家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类型的社会矛盾显现是这个时期的必然性。从鄞州实际情况看,近年来特别鄞州撤县设区的8年多来,改革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随之带来的诸如经济结构转型调整、重点工程量大面广、来外人口集聚增加、历史遗留问题层出不穷等等,此外随着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强势推进,土地征用,拆迁安臵、环境污染等问题大量凸显,这些社会现象必然会涉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加上群众的期望值不断提升,各种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较多,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巨大压力。

2、当前社会正处于舆论危机活跃期。改革开放30年来,新闻媒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在市场化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从近年来各地的信访维稳实践来看,广大群众在传统渠道反映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的时候,喜欢找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反 1 映需求。而少数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注重片面地追求收视率、点击率等等,从各种渠道收集转发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加上传统媒体的共振作用,给突发公共事件后期的处臵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如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在新闻媒体的大肆炒作和广大网民的热议中,舆论危机骤然升级。

3、当前社会正处于网络迅猛发展期。我国目前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28.9%,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博客用户规模2.21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到2.33亿人。同时网民结构在年龄上不断优化、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比例上升、农村网民规模逐步增大、中高收入的网民数量有所增长,网民的组成更加贴近现实的社会结构。虽然不能说网民代表全体中国人,但研究显示,网民作为中国公民中社会参与热情程度最高的一个群体,积极地关注和反映社会现状,为网络舆论的形成提供了庞大的人群基础。

4、当前社会正处于危机观念转变期。危机是社会的一种常态,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危机本身是“危险”和“机遇”的结合体,处臵得到还可以转“危”为“机”。过去相当多的党政领导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拒绝信息公开,认为负面信息传播会引起恐慌,会影响社会稳定。但近年来,随着各地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多发频发,鄞州党政部门从中看到了“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维已经不适应当前的舆论发展形势,正在慢慢转变的危机观念。如鄞州高桥镇某村村民为反映诉求,在各种论坛上发贴制造影响,引起不明真相的网民热议,为平息网络舆论,当地政府召集市、区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针对村民的诉求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经刊登转发后迅速平息了网络舆论, 2 为妥善处臵该事件赢得了舆论基础。

二、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发展的特点

1、传播速度成几何级增长。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广度和速度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想在互联网时代封锁消息几无可能。一个网民在上传稿件或发表意见和观点只是半秒钟的速度。一个网上稿件被另一家网站用抓取软件抓走的时间是53秒,5分钟之内就被转载成千上万次了,一条信息可以在互联网上以N×N次方的速度传播。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即时聊天工具、博客、BBS论坛等新型传播形式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产生了巨大冲击。

2、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媒介。随着网民数量的急速增加,网络舆情与现实社会舆情逐渐走向趋同,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表现,网络已经成为反应社会舆情最主要的媒介。互联网从舆情事件的发端到推波助澜,再到最后舆论主题的形成,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南京周久耕事件为例,事件的缘起是网民因为周久耕一句引起公愤的话发动了对其进行的“人肉搜索”,个别网民发现“天价烟”和名牌手表引起网络舆论潮,最终导致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统计发现,近年来全国典型的网络舆情多数发起于互联网,平息与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舆论的“主流媒介”。

3、社会热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09年排名前100的中国网络舆情事件分类统计显示,受到网民关注和评论最多的类型是政府管理类事件共26件,如上海交通“钓鱼执法”;其次是突发安全事件包括环境污染问题21件,如杭州胡滨飙车撞人事件;经济民生类和司法类事件分别占到了5件和3件,排名第

六、第 3 七,如司法类的邓玉娇事件;上述事件起源都是社会热点问题,在互联网的作用下被逐步放大,具备了更广泛的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从私人事件到网络民意的转化速度正在不断加快,许多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就能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4、影响范围往往超出事件本身。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包括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等是网民最常使用的功能之一。由于多数网络媒体没有独立采访权,主要转载传统媒体报道为主,但是他们利用网络独有的超链接优势对信息加以整合,加上新闻与评论互动,使其向纵深发展,产生新的传播效果,对事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影响范围可能大大超出事件的本身影响。如在“北方数省遭遇暴雪袭击”、“山西煤炭整合风暴”等网络舆情中,网络媒体给了各种观点空间,最终的讨论开始走向地域歧视、国进民退、房价等话题,已经超越了原有的事件本身。

三、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对策建议

1、树立科学的网络舆情应对理念,变被动为主动。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实践中,较多地采用了行政管理的方式。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网络的应用,显然,这种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网络舆论引导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转变危机观念,把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及时、适度调整网络舆论引导策略,并要根据网络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变被动为主动,立足于“疏”和“导”。

2、把握“黄金4小时媒体”法则,形成良好互动。传统观念认为,政府部门处臵突发公共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但是随着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互渗透并深刻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过程的冲击下,传统的“黄金24小时”法则渐显无力。因此,有专家提出了“黄金4小时媒体”概念,其主要内容是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4小时内,在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网络媒体(以微博客、QQ群、BBS论坛为代表)上,以简短精炼的语言快速、连续地发布事件的实事和处臵进展,与媒体、民众进行良好互动,最大限度消除谣言,避免带来被动。在昆明的螺丝湾群体性事件中,政府部门科学地运用了“黄金4小时媒体”法则,成为近年来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经典案例。

3、创新建立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制度,进行适时必要的政府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制度创新。一是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本地区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事件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发布。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二是网络人才资源整合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应注重吸纳、培养高水平的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和掌握尖端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利用这些人才,可以创建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搭建政府与公民沟通互动的平台,引导和启发网民思考和判断是非,使网民与政府产生共鸣,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4、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平台建设,增强媒体调控力。现在全国省、市、县政府网站的总体拥有率已达86%。鄞州区政府 5 部门和镇乡(街道)也按照要求基本建立了政府网站,但从其功能和内容、群众的认可度来看,整体水平不是很高。网站的功能仅局限在提供基本信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跟进不够,缺乏参与互动性,最有网络特色的交流性没有体现出来。省委书记赵洪祝也曾提出,要着力增强新媒体的调控力,做大做强主流新闻网站,形成网上主流舆论强势。因此,政府网站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就要加大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力度,完善电子政务的服务功能。同时借鉴商业网站模式,努力增强与公众互动的功能,增强政府与群众沟通,增强普通网民对政府网站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作 者:骆方伦(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联系电话:0574-87525133 6

第五篇:云舆情谈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云舆情监测 1880-2727279 2727279

云舆情谈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怎样应对网络舆情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手机媒体的异军突起,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建设、有效利用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舆情打破了传统舆论格局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0年01月15日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3.84亿,增长率为28.9%。其中,手机网民一年增加1.2亿,总规模已达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特别是2010年微博开通以来, 通过手机无线上网,网友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信息传播,而且不限于文字,还可以将现场拍摄图片、视频上传,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正在引起众多网民的青睐。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不管是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都有可能会在一夜间风靡整个网络,若是负面消息,甚至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舆情的控制难度愈发加大。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变得日益重要。

二、充分利用互联网引导舆情

实践证明,利用好互联网,可以极大提升党委和政府的执行力。

一是采集民意。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匿名性,带来意见表达的便捷性、随意性,使得个体网民不用再顾忌“沉默的大多数”而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基于以上因素,从主流媒体和官方媒体收集到的网络民意看,绝大部分贴近事实真相,党和政府可以足不出户,不用微服私访就可以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情,大大提高了调查研究工作效率,已经成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广东省,从2008年1月起就开展了“网络问政”活动,并于2009年6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网络问政平台——奥一网,通过这个平台了解百姓的所想所思所需,得到广东人民的垂青和厚爱,红遍大江南北。网站开通以来,截止到2009年12月未,“捎话汪书记”栏目收到民意6万8千余条,“有话问黄省长”栏目收到民意近2万条。就从松原市网民表达民意的主要阵地“松原吧”来说,每天留言数也有几百条。前不久,人民网联合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69%的网友认为,网络是党政官员了解民意的有效方式。

二是汇集民智。地方的发展必须有智力、有智库,才能实现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这个智力既有官方智库,也有民间智慧。俗话说“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民间智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智慧的主体,从孔子、孟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在他们成为官方智慧前,无一不代表着民间智慧。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真正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吸纳群众智慧,才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力量源泉。2008年6月,胡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民在线交流,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 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也在中国政府网和网民对话,直接听取网民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建议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2009年,西安市政府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于9月初至10月底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公开收集对西安下一年发展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据西安市政府“问计于民”活动官方网站统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网站就收到建言近4000条,点击达8万人次。前不久,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一言之善,贵于千金”的深情问计,引发了省内外朋友的献计献策热潮。目前,江西省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民智,分类呈送,使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的采纳。其中苏荣直接批示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办理、研究的就有36次,有的还进入了省委、省政府决策层面,形成现实而巨大的生产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网民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语言或其他方式对自己所关心的公共事务、公众人物、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话题发表意见的舆论监督形式。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舆论的新特点,努力适应网络舆论监督的新要求。

三、具体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1.掌控舆情。网络舆情具有传播快速的特点,某一事件一经发生,往往几分钟就有网民将相关信息发布网上,十几分钟后就有网站转载,几个小时后网上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必须及时监测网络媒体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本地的人和事,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查实网络舆论追问的核心问题,争取主动,抢占网络舆情制高点。

2.跟踪舆情。网络舆论事件发生后或者处置过程中,地方主流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是导致谣言扩散的过程。网络舆论热点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形成后,必须密切关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在官方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公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回应公众的质疑和猜测,不给虚假不实之词有可乘之机。如成都去年发生的“6·5”公交车燃烧事件发生仅两个小时,成都市政府就召开了首场新闻发布会,当天连开三场,不断公布伤亡、救治和现场情况,让真相赶在传言之前。6月6日第四场发布会主动回应市民有关疑问,使质疑声音减弱。7日第五场发布会认定“有人带油上车”,网民转而追查纵火者,民众的思路和情绪与政府逐渐合拍。最终这一突发恶性事件平稳落幕。

3.加强与网民的日常沟通。新形势下,加强“官”与“民”的日常沟通,已经成为疏解社会情绪、释放百姓生活压力的重要途径。实践看,官方与百姓沟通得越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机率就越小。互联网这个纽带在这种形势下,正在成为各地加强官民互动的主力军。刚刚不久,南京市推出了90多个政府部门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开辟了政府与网民沟通的新路子。这90家单位在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的网络发言人论坛开设了互动版块,由各自的网络发言人担任版主。网络发言人在此平台上适时发布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开展工作交流。网民可在相应的版块内,向相关部门提问、咨询,各个部门的网络发言人受理并回复网民建议、意见、咨询等网帖,受到广大网民的拥护。

三、工作建议

针对互联网和网络舆情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党委和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成立组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职能,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信息化工作,加强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了解网络社情民意,鼓励网民建言献策,解决网上信访问题。

2.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官方媒体网站建设,使其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加快本地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扶持和培育属于本地的网络论坛、网络贴吧,用当地主流网络媒体规范当地网民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互联网建设包括手机无线互联网建设,从发展趋势看不容忽视。

3.加强“网上信访”工作。要把处理“网上信访”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收集网上有关信息,提供有关领导参阅,作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民意渠道和信息来源。必要时建立责任部门答复机制,及时在网上公布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以正视听、以解民怨。

4.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管。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但对网民恶意传播一些明显超越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侵害个人权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雷政富、孙德江等公职人员相继因网络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群众通过网络举报贪腐案引发社会关注,推动了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已成为当前反腐斗争的一个新特点。

公民参与反腐的重要途径

异军突起的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名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雷冠希”雷政富等一系列事件中,公众看到的几乎是相同的解决路径: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

专家指出,“民意倒逼”的被动式反腐不该成为常态,而应该顺应民意,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深入。

“网络反腐是公民参与反腐的重要途径,政府与网民形成了良性互动。”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说,这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意的顺应,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这也是对制度性反腐的重要补充。

专家强调,网络表达是社情民意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全部。如何去伪存真,顺应民意,推动反腐斗争,不仅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挑战。

一些举报人士担心,自己身单力薄,实名举报信可能会面临遭受打击报复的危险。所以有人不惜将内容公开到网络上,宁愿承担损毁自身名誉的风险。

“这好比走山路,如果高速公路畅通,不会有人愿意涉险。”有专家直言,网络反腐案件的迅速增多,在一定意义上表明反腐渠道不畅。可以肯定的是,群众支持是推动反腐的重要因素,民意表达会越来越受重视。

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教授黄宗良表示,网络反腐的兴起虽不代表正常的反腐渠道不畅通,但是强大的民意表明,要赋予群众真正的监督权力。

“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

“网络反腐”的力量源自真实。网络使每一位网民都有了麦克风,但麦克风只有传递真情、探寻真相、还原真实,网络才会更有力量。

网民所反映的腐败问题,往往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起“围观”;一旦有关部门回应不及时或者采取“删帖”等不当方式处置,则会引起舆论不满。事实一再证明,“网络反腐”所能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关键,则取决于权威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因此,“网络反腐”需要权威部门及时介入很关键。

此外,“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网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才能确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网络反腐”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落“网”官员

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11月20日,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截图在微博上发布。23日,重庆官方发布消息称,确认不雅视频的主角为雷政富本人,宣布免去他的书记职务,并且立案调查。

黑龙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孙德江:11月23日,自称是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账号,实名举报自己遭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11月26日,双城市纪委发现孙德江违规违纪问题,并对其立案调查。12月3日,免去孙德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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