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书式

2022-07-28

第一篇:商标注册申请书式

【商标局】关于发布商标业务新版申请书式的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业务新版申请书式,现予公布,新版申请书式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启用,旧版申请书式同时废止,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书式另行发布,特此公告。

附件:商标申请书式 *2014年4月28日上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4年4月25日

来源:工商总局商标局

来自: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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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商标评审申请书式应注意哪些事项?(精)

商标评审申请书式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评审申请书(首页类书式修订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现行商标法所规定的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即 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和无效宣告这 5种案件类 型。笔者重点围绕这些具体填写项目修订前后的变化,以及商标评审实践中的 常见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项填写项目 —— 商标名称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在于, 依照我国现行 《商

标评审规则》 第二条的规定:将旧书式中各种不统一的商标名称明确修订为驳回 复审案件中的申请商标, 不予注册复审案件中的被异议商标, 无效宣告案件中的 争议商标, 以及无效宣告复审案件和撤销复审案件中的复审商标。 上述申请商标、 被异议商标、争议商标和复审商标统称评审商标。

第二项填写项目 —— 商标类别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在于,依照我国现行商

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于国内注册商标评审申请, 可以同时填写多个 商标类别。 由此引发商标评审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 对于涉及一标多类 的国内注册驳回复审案件,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一份复审申请。 对于仅涉 及相同近似理由的一标多类国际注册驳回复审案件,建议代理机构一类一申请。 其他涉及一标多类问题的国际注册驳回复审案件, 代理机构可以一类一申请, 也 可以多类一申请。 第二,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商标分割的 规定。 依照该项规定, 申请驳回复审和申请商标分割应当是两项独立的, 且可以 同时进行的商标活动。 其中, 驳回复审申请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商标 分割申请则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的受理范围。第三, 不论国内注册评审申请还是国际注册评审申请都应当按照提出评审请求的商标 类别收取评审费用,即一个商标类别 1500元。

第三项填写项目 —— 商标号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在于,将旧书式中各种关

于商标号的不统一表述明确修订为申请号、 注册号和国际注册号的表述, 借此进 一步明确申请商标和注册商标之间的区别, 以及国内注册商标评审申请和国际注 册商标评审申请之间的区别。

第四项填写项目 —— 引证商标名称栏、引证商标类别栏和引证商标申请号、注册

号或国际注册号栏。 由于该填写项目在申请书(首页中都被打上了星号标记, 所以可以将其统称为星号栏填写项目。 星号栏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与商标号栏类 似, 即在旧书式引证商标注册号之表述中新增了引证商标申请号和引证商标国际 注册号之表述。 关于星号栏填写项目, 其特殊之处还在于该填写项目只出现在无 效宣告申请书(首页这一种书式当中,并且星号栏填写项目并非是必填项目, 只有在申请人是仅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的情况下,星号栏填写项目才是必须填写的。此外,在商标评审实践中,如果涉 及引证商标是多个或是多类别的情况, 应当将这多个引证商标或是引证商标的多 个类别在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分别列明。

第五项填写项目 —— 商标局发文号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在于,将旧书式中

的异议裁定发文号删除, 修订后的各种发文号统称为商标局发文号。 此外, 商标 局的部分发文如《驳回通知书》和《部分驳回通知书》的编号后缀产生了一些变 化,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在填写的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第六项填写项目 —— 申请人名称栏。 该填写项目直接关系到商标评审案件申请人 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 由于驳回复审、 无效宣告复审、 不予注册复审和撤销 复审这 4种案件类型在商标局均有原审程序,因此上述案件类型中的申请人名

义原则上应当与商标局原审程序发文中所载的当事人名义一致。 即:驳回复审案 件中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中所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 无效宣告复审 案件中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中所载的商标注册人; 不 予注册复审案件中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中或部分核准注册决定 中的被异议人; 撤销复审案件中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 标决定中的当事人。 无效宣告案件在商标局没有原审程序, 法律对这种案件的申 请人范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即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提起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 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 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 五条第一款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的,应当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人名称栏,我国现行《商标评审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评审商标发生转 让、移转、变更,已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尚未核准公告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 应的证明文件。 基于上述规定, 商标评审实践中会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 评审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如果发生变更但尚未经商标局核准公告的, 评审申请须 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提出, 同时还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 义变更证明。 第二, 评审商标发生转让但尚未经商标局核准公告的, 商标评审申

请须以转让人的名义提出。 此外, 在商标评审案件的申请人是共同申请人的情况 下,申请书(首页的申请人名称栏应当只填写代表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 也应当只送达代表人。

第七项填写项目 —— 申请人通信地址栏。 虽然该填写项目的文字表述较之旧书式

未进行新的修订, 但实际上新、 旧书式中该填写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却有细节 上的变化。我国现行《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五条第(一项则规定:申请书应当 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八项填写项目 —— 商标代理机构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在于,依照我国现

行商标法中的统一表述, 将旧书式中的代理组织之表述明确修订为代理机构之表 述。关于代理机构的填写,商标评审实践中还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只 有经商标局登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才能被填写在该项目中, 否则商标评审委员 会对这种商标评审代理关系是不予认可的。 第二, 商标代理机构不能以自己代理 自己的方式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 否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这种商标评审代理关 系同样是不予认可的。

第九项填写项目 —— 被申请人名称栏。 该填写项目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只存在于

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案件类型中。 此外, 该填写项目还有两处新的修订, 第一个修 订之处是在不予注册复审案件中, 将申请书 (首页 的被申请人名称栏明确为原 异议人名称栏。 第二个修订之处是在撤销复审案件中,申请书(首页新增加 了被申请人名称栏。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申请人是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第 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的, 鉴于该案件属于单 方当事人案件,因此申请书(首页的被申请人名称栏是不需要填写的。关于被 申请人名称栏,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 3个问题:第一,在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和 撤销复审案件中, 可能会出现涉及多个被申请人或原异议人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 下, 这些被申请人或是原异议人是应当在一份申请书中分别列明的, 而不需要将 他们拆开体现在不同的申请书中。 此外,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后续的评审程序中也 是应当将申请人的副本申请材料向这多个被申请人或是原异议人分别进行送达 的。 第二, 在涉及多个被申请人或原异议人的案件中,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在 申请书(首页漏填了某个被申请人或是原异议人,审查员不会据此要求补正, 那么对于由此产生的影响案件实质审理结果的责任需要当事人或代理机构自行 承担。 第三, 在多个被申请人或原异议人是商标共有人的情况下, 申请书 (首页

的被申请人名称栏应当只填写代表人,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 关文件也是应当只送达代表人。

第十项填写项目 —— 被申请人地址栏。 该填写项目的修订之处只存在于撤销复审

申请书(首页这种书式当中,即对于撤销复审案件而言,其申请书(首页中 是不需要像其他的双方当事人案件那样填写被申请人地址。 此外, 在商标评审实 践中, 如有涉及多个被申请人地址和原异议人地址的情况, 也应当将这多个地址 在申请书(首页分别列明。

第十一项填写项目 —— 是否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栏。 虽然该填写项目较之旧书式未 进行新的修订, 但在商标评审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 3个问题。 第一, 应当在 “ 是 ” 或 “ 否 ” 两个选项框中择一勾选,对于没有勾选任何选项的,依照我国现行《商

标评审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第二,对于当 事人逾期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 在商标评审形式审查阶段不再进行证据交换; 第 三,对于当事人明确不补充后又补充的证据材料按逾期证据材料处理。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作者:张旭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第三篇: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注册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说明: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学习参考,本资料由中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心编辑上传,由于书写申请书式有文字格式要求,最好先咨询我们获得指导后使用或委托我们为您代劳填写,以避免因为书式和文字格式的原因而发生的驳回不受理情况,使用提交时删除此说明即可

转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类别:

转让人章戳(签字):

是 □否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附页) 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

第四篇: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米兰登商标专利事务所(河南)有限公司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 □立体商标说明:商标由“”组成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1. 2. 3. 4.(附页: 页) 5. 6. 7. 8. 9. 10. (截止)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颜色

第五篇:商标注册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现拟以_________商标,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______类的下列商品,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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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准│

│商品名称│商品用途│主要原料├────┬────┬────┬────┤

││││国家│部颁│行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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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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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附件┌──────────────────┬───────────────┐

││申请费元。│

│││

│商标图样十张(指定颜色的,送着色图样│注册费元。│

│││

│和黑白墨稿一张)。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费│

││用收讫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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