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2022-07-19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教师评先选优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松山中心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凡是达到以下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条:参加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第二条: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松山街道中心小学

第二篇:竹园乡教育管理中心评先选优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形成激励机制,经教育管理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订我教育管理中心评先选优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坚持客观公正、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那些真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2、领导小组 组 长:赵瑛

副组长:陈鹏、颜修志

成 员:颜洁、贺堃、丁丹、周桂荣、彭益娇、李孟及各学校校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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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奖范围

在全乡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以上级部门拟订的各相关条件为指导,根据我乡实际另拟订以下条款: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二)积极主动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胜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工作效率高,效果好,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请假严格按照各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推选的人员在符合以上条件下,对应以下各相关条件进行推选: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

2 量方面成绩突出,按综合业绩从高到低排列。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者优先(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内)。

3)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积极参与,成绩突出者优先。

4)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校、教育管理中心及上级部门组织及推选的公开课、示范课、培训讲座等活动者优先。

5)积极参加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及上级部门组织及推选的其他活动者优先。

6)学校安排工作不推诿并高效完成。

2、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所推荐人员需在学校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2)引领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所在学校在本同层次学校教育工作检查、评比中必须居前。

3、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和关心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和家长反映良好。

2)任3年以上班主任,所在班级有良好班风和学风,学生在近2年内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

3 3)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开发和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教育,学习各种相关教育知识,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撰写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或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者优先。

4)所带班级在本中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4、优秀特岗教师评选条件

1)所推选对像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本中综合成绩突出。 3)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5、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在所在单位有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在师德活动中认识深刻、表现优秀。

6、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1)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1年以上。 2)在各级各类检查、评比中名列居首。

7、留守儿童先进个人

1)结对关爱留守儿童的教师或分管留守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

2)接手留守儿童工作必须半年以上。

3)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4)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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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优秀营养餐管理员

1)分管营养餐工作1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3)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9、优秀德育工作者

1)在学校分管德育工作1年以上。

2)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3)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或故意不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3、拉帮结伙,造谣生事,影响学校团结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6、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职教师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3人以上补课、辅导、自习的;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违背师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8、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给学生乱订资料,

5 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受到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评选原则

1、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下达奖励指标,奖励的重点为中小学校兢兢业业工作的同志。

2、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坚持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即:评选对象条件公开、民主推荐程序公开、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保证评选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对师德有问题、有学生违纪、违法犯罪或安全事故需要承担责任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能推荐。

5)校长、教务主任任课、担任班主任的参加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推荐办法

1、学校推荐。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充分酝酿,在征求全体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教师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集体决定的方式自下而上推选各类先进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有典型先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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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中心审定。管理中心成立评先选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据有关标准进行审定,符合要求无异议后,进行推荐上报。

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人选时,把好推荐关,要按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广大教师、家长、学生的监督,严格评审程序,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做到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一定要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选拔出来,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工作是做好奖励工作的关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推荐评选工作程序,以评选为契机,保证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2、奖励工作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出现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加大监督惩处力度。教育管理中心对整个评选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置举报电话(13984475833),对于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争要奖励指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不予晋升职称和兑现年终奖。

4、上级要求推荐表彰的优秀必须在教育管理中心级推

7 选的人员中产生。

七、参与推优的教师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均来自于该评选。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评先选优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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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修订

第三篇:朝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教育公平,工作公正透明,激励先进鼓励先进,真正使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业务水平高,教学等综合成绩突出的教师干有所得,得有所用,消除人情分,依据学校教师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制订此评先选优办法。

1 学校一线教师非一线教师领导干部分开考核,按考核所得分数从高到低统一排对。一年度考核三年有效,如2014年评选先进依据13年考核结果确定先进,2015年评选先进依据14年考核结果分数确定先进,2016年评选先进依据14年15两年考核平均分确定先进,2017年依据14年15年16年三年考核平均分确定先进,依此类推。

2. 学校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根据教师总数的10%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如考核在前教师本人自愿退出优秀名额,经学校同意可往下顺延。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按当年考核结果确定。

3 学校按考核得分在前教师确定区级或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综合奖人员,名次在前有优先权,三年内只允许一次或得区级或区级以上综合奖机会。

4 单项奖的确定在教师量化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该项成绩名次列前者当中进行民主推荐。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5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推荐按学科名次列前者推荐,如不要求按学科推荐按考核分数高者推荐。

6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的推荐按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列前者推荐。

7 所有奖项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次机会,市级或市级以上单项奖一次,区级及区级以上综合奖一次

8 所有奖项必须经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由于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并有较大影响的

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请事病假,私自串课,坐着讲课,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在工作期间打麻将打扑克上网玩游戏随意饮酒的,不在规定时间打球下棋屡教不改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学校临时性工作拒不完成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大影响的

有三乱行为被上级处理情节严重的

每学期脱岗3次以上,旷工2天以上,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间溜不参加升旗仪式会

议政治业务学习教师培训等累计15次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病假20天以上,事

病假累计15天以上的

违反学校工作纪律和学校要求3次或3次以上

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拒不完成的

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的或教师量化考核职业道德一项0分的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同时撤销三年内所得先进和考核优秀 9 区级及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在中层或中层以下干部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按上级文件执行。

校级优秀教师按教师总数10%确定,班主任占45%,科任占45%,其他人员占10%,获得区级以及区级以上的先进教师不再参评校级先进。每年教师节评定1次。

10优秀教师名额确定比例,区级先进评选至少保证1名班主任当选,之后必须保证一名科任教

师当选,其他名额按分数高低确定。

11 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与上级文件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

行。

朝阳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3.9.1

第四篇:评先选优考核办法-12

关于进一步规范年终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评先选优工作,在各类评选工作中,体现公平、公正、客观,切实起到激励激发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正能量。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医院实际,现对年终各类奖励规范如下:

一、表彰奖励原则

(一)广泛性、公平性原则。按照同类岗位、同类工作分类评比。

(二)客观性原则。以客观指标衡量为主,不能以客观标准衡量的以量化测评和推荐现结合方式进行。

二、表彰奖励范围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新技术新业务、优秀论文和著书、优秀医疗文书(包括病历文书和护理文书)、优秀信息稿件奖励共6项。

三、各类评先选优入选和排除标准

(一)入选标准

入选标准按照医院制定的各类工作方案的标准执行。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排除标准

1、先进集体。

(1)未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的科室; (2)发生了医疗安全责任事故并进行了赔偿的; (3)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消防安全和工伤意外的科室;

(4)在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或医改工作中,落实责任不到位的;

(5)违法了“九不准”规定和其他党纪国法被处罚的。

2、先进个人。

(1)考核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2)外出进修、学习超过六个月的或在院实际上班不足半年的;

(3)全年有事假的;病假累计3个月的; (4)受到医院待岗、停职、降职处分的;

(5)因管理不善或工作责任心问题,导致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6)不服从调配或分配工作,不能完成交代工作任务的,导致工作重大失误的;

(7)同事之间发生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互相不配合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无故不参加三基考试或者业务考试(考核)不合格;医院组织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学分累计不够要求的;

(9)未取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10)其他违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处分人员。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规模

(一)先进集体 每年3-5个。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在全院范围内以15%比例选出。

(四)新技术、新业务。

新技术新业务指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护理、医技的新手段以及新的管理手段的应用。新技术新业务重点考核重点以下指标。

(1)专业技术难度,必须是专业技术领域公认得,符合医疗技术分类。

(2)效益。以新技术新业务开展例数,估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病例数必须在3例以上。

(3)学术或者行业影响力。以医院专业技术委员会的综合评价为依据。

(4)管理创新,重点关注,通过管理手段的创新,使医院整体工作效率是否提高,是否在医院首次使用,以及使用的效果评价。

(五)优秀论文和著书评选范围

1、年终优秀论文奖励必须在自治区卫计委医药卫生类中文专业期刊目录(2012)内的核心期刊。

2、奖励论文为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3、著书类医院不再进行奖励。

4、奖励标准以医院制定的标准为依据。

(六)优秀医疗文书评选(包括优秀病历和优秀医疗护理文书)。

(1)优秀护理文书

1、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评比;

2、每个临床科室推荐3份护理文书;

3、护理部组织各科室护士长交叉打分,按照打分高低依次排名;

4、每年年终评选优秀护理病历共计6份,其中,一等奖1份,二等奖2份,三等奖3份。 (2)优秀病历。

1、以个人形式参加进行评比;

2、每个临床科室先进行科室内部自评,选出科室每位医师1份优秀病历参加医院评比;

3、医教科组织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个等级人员分别对各科室上报的优秀病历按照医院制定的优秀病历打分表进行打分。

4、每年年终评选优秀病历6份,其中,一等奖1份,二等奖2份,三等奖3份。

(七)优秀信息稿件奖励

(1)稿件必须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稿件任务量,按期报送至办公室的稿件;

(2)奖励范围为办公室采用在医院院报发表的以及向外推荐发表在宁夏区内外各级媒体上的文章;

(3)同一篇文章只奖励一次;

(4)对外宣传实行统一管理,自行联系各媒体发表的文章,不在奖励的范围。

第五篇:**公司评先选优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谐健康发展,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评选机构

2.1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是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组织机构。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审定,日常工作由公司评先选优考评小组负责。

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3先进集体评选

3.1公司先进集体的评选原则上每两年一次,以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为单位。

3.2“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3.2.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在公司改革发展中成绩突出的; 3.2.2为实现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目标,开拓进取,团结协作、政令畅通,有突出成绩的;

3.2.3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抓好基础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

1 3.2.4在推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手段方面获得本公司以上成果奖的;

3.2.5考核期内无重大人身、设备责任事故;服务质量好,得到本公司及上级表彰和肯定的;

3.2.6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

3.3被评为先进集体的部门领导,当原则上可评为先进工作者。

3.4先进集体否决条件

3.4.1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 3.4.2发生考核以上安全事故; 3.4.3犯罪率超过1%,违法率超过5%; 3.4.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先进工作者评选

4.1公司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每年一次,在公司范围内评选。 4.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4.2.1个人综合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

4.2.2工作热情、积极性高,虚心好学、诚实勤奋、不计个人得失、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2.3工作能力强,业务技能过硬,全年成绩突出,并做出

2 了一定贡献。

4.2.4工作上无重大失误和损失,深受领导和员工好评和认可。

4.2.5全年无迟到早退,无长期病、事假(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为准)。

4.2.6团结同事,服从安排,模范执行公司各项纪律和制度。

4.3先进工作者否决条件

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者不能参加评选。新入职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不能参加评选。

5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5.1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写出推荐事迹材料,报公司工会办公室,经公司考评小组考核(公司考评小组由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考评小组考核分占总分的40%,劳动竞赛委员会考核分占总分的60%。先进集体每次评选出三个(子公司至少一个)。先进工作者由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推荐,指标由公司下达,公司考评小组提出推荐意见,公司劳动竞赛评比委员会审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人数由公司当年根据工作情况决定。 5.2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符合否决条件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3 6表彰奖励

6.1公司根据评选情况召开表彰大会,在次年的职代会暨工作会上集中命名表彰。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个人,可按程序随时进行命名表彰。

6.2对获得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由公司行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任务完成情况适度给予奖励。

6.3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励在公司工资基金中列支。 6.4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管理由公司工会负责,建立先进集体、个人档案。

6.5对公司级有关单项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立功授奖活动由公司工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 6.6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6.7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相关《办法》与此文冲突,与此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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