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

2022-11-21

根据工作的内容与性质,报告划分为不同的写作格式,加上报告的内容较多,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院是职业病报告负责主体责人。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报告工作的管理负责人。

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由科长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抽查、督导。

3、对尘肺病例的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更正报告。

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职业病报表。

5、职业病报告和报告卡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二、急性职业病报告

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报告后

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报告后

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

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并及时告15日内

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上报。

3、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报告卡或疑似尘肺病报告卡。

第二篇:疑似职业病报告

疑似职业病报告、通知制度

一、报告责任主体

1、用人单位;

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

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

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法定报告人责任

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

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炭疽,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15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

3、疑似职业病报告

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

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5、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管理

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发现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在30日内书面报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职业病报告卡

1、职业病病人报告卡

①职业病报告卡,用作除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以外的职业病报告;

②尘肺病报告卡,用作尘肺病的报告;

③农药中毒报告卡,用作除农业生产中毒以外的农药中毒的报告;

④放射性职业病报告卡(试行),用作放射性职业病的报告。

2、疑似职业病报告卡

①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试行);

②疑似尘肺病报告卡(试行)。

五、报告程序

根据《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实行地方逐级上报程序(即报告责任主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汇总后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各地统计报告管理机构请在详见“陕西省卫生监督信息管理通讯录”

第三篇: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填写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

2、需要报告的预防接种副反应:

(1)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腋温大于等于38.5摄氏度,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2)免疫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继续性(3小时以上)哭闹;昏厥;中毒性休克综合症(TSS);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3)免疫接种后5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浓毒血症;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细菌性);

(4)免疫接种后15天内发生: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癫痫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过敏性紫癜。

(5)免疫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

(6)卡介苗免疫接种后1——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骨髓炎。

(7)无时间限制: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众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3、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后,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如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副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接种人员妥善保存与接种反应及事故有关物证和接种资料,积极配合上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第四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疾控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实施方案》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人。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报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应当按上述要求逐级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八、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九、接种门诊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部门报告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会同相关人员作出报告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五篇: 员工疑似职业病后离职承诺书如何写

篇一:员工离职承诺书

离职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在任职或工作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的规章制度规定,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完全履行了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责,未发生失职或渎职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

二、承诺人保证在离职时,已将本人所有负责的工作事项及全部文件资料、工作日记、磁介质、实务或其他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品与公司做了交接及详细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

三、承诺离开单位后不泄露规定的商业秘密,不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单位秘密;

四、承诺离开单位后不以不正当手段转移原单位的客户,不以不正当手段劝说单位员工跳槽;

五、离职后不以公司名义或本人在公司的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

六、离职后仍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条款及竞业禁止条款: 承诺人保证,如本人离职后公司发现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发生任何损失,包括公司自身损失、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政府机关处罚等,承诺人应按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及违反上述承诺的后果充分了解,自愿作出并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

篇二:离职承诺书__样本

离职承诺书

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公司工作,现因个人原因办理离职。同时承诺在离职前对本人所负责的全部工作事项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与公司所派员工进行交接及详细说明,包括个人电脑中同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归还所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的全部证照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

二、离职后仍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自离职起为期1年。

三、承诺在离职后2年内,不以任何手段挖走公司客户,不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品牌行业。

四、承诺离职后和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不以公司名义或原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

五、本人由于自身原因离职, 本人保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损失,包括公司自身损失、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政府机关处罚等,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篇三:员工离职承诺书

离职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在公司从事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提出离职申请,本人对以下内容予以确认:

1、本人已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退保手续。

2、未办妥离职手续,不得擅自离职,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出勤,如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究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不再以公司名义或本人原公司岗位、职务等从事任何活动,所有对外及相关往来业务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将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等移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将本人负责的所有工作事项及全部相关文件资料等(含电子文档)与公司做交接及详细说明,并归还所借公司的全部证照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

5、离职后,在人力资源部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日后工作有效衔接,本人在职所经办未了的事务需要提供协助,本人愿意尽力协助。

6、本人承诺离职后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所知悉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决不泄露。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 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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