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建议意见

2022-07-29

第一篇:扫黑除恶建议意见

2019年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一)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xx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xx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xx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xx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

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二)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月13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及县政法委书记刘春杰提出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工作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东光县商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王猛同志任组长,高立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商超、二手车经营单位、加油站、点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打黑除恶工作,局政策法规股长王昭鹏同志任联络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执行,在本单位电子屏幕反复插播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坚决打击欺行罢市行为,起到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二是在重点区域和岗位布置足够的安保力量和有效的安保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是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商超增加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督促加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扫黑除恶演练、二手车市场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加油站、点严格执行散装成品油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强调维护单位、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将本单位值班室作为单位扫黑除恶的第一道防线,安排好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切实做好来人、来访实名登记制度,遇可疑人员和事项及时上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惕,克服麻痹心理,切实认识扫黑除恶事件发生的随时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第二篇:2篇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精神指示,我区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

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

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n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

(2)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3)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

(4)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成效

(一)思想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设机构

2018

2

12

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监委思想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纪委常委会,联合县政法委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黑办),明确了工作职责、

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2018

2

14

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各室(部)主任、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镇街纪委书记,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对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要求建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平台和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同时要求全县各镇街纪委书记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蝇贪”、群众身边微腐败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尤其是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日常协作配合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牵头综合作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办、查处和业务指导,宣传、信访、案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可与

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实行问题线索登记上报月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和分析研判,对纪委受理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查处,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接受登记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加大督察督办力度。

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人人拍”、网络直通车、微信等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委将加大对巡察、明察暗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查处力度,经常性抽查,扩大发现问题的渠道,精准发力,建立涉黑腐败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和问题线索直报平台,加大督办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强化督办督查,尤其抓住涉黑涉恶与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实时掌握办理情况,逐件销号,对处置不及时、拖延积压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纪审查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讲究方法策略,坚持“打

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形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坚决做到小错、小案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五)强化基层组织监管。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当前,城乡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严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准确运用党纪国法和相关政策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能,既不能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防止为片面追求工作成效而下达指标,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评判。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永宁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案件查处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研究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对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拓宽举报渠道,构建立体监督。通过发放涉农扶贫领域便民监督卡、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领域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派驻巡察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同时将涉黑涉

恶腐败问题纳入今年首轮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重拳惩治腐败。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政权相结合,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监督,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违法插手基层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严肃查处村两委班子成员煽动村民阻拦重大工程的建设以达到要工程、要资金的目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目前,已经对一起农村党员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案件进行查处,给予留党察看

1

人。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的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认真梳理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网”、“关系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经过对历年来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出

3

起涉黑涉恶线索,初核

3

3

人,立案

1

1人,给予党纪处分

1

人。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执纪监察与政法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工作衔接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XXX

县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永宁县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

XX

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XX县监察委员会与司法行政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四个制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3

次。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建立了职务犯罪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第三篇: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情况汇报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方面。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升到“三个事关”,消除不愿扫、不真扫、不敢扫的消极思想。乡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要求我乡扫黑除恶领导组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提高工作领导小组抓工作的质量和精准度;

镇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要对各村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村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

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我乡一是拓宽了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走访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乡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纵、纵容的,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由镇纪委积极提请相关部门直接查办。

三、宣传舆论方面。前期我乡已将扫黑除恶通告,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发放完毕,同时悬挂了11条横幅,乡村均设立了举报箱,达到了辖区全覆盖。接到上级督查情况反馈后,我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和满意度评价进村入户宣传、并在人流密集处和赶集天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对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供党委会研究。三是建立镇村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同时各村还结合院坝会对老百姓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对十二种黑恶势力等知识进行普及。通过上述形式,极大的震撼了黑恶势力的不法分子,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在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但仍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接下来要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各村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五、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要求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将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重点解决影响形象、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求乡纪委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坚持因村施策、强力推进、标本兼治,坚决啃下硬骨头,切实解决“老大难”问题,确保应换尽换。要下大力物色优秀人选,坚持标准、拓宽视野,好中选优、严格把关,提高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确保高质量换届。三是要把村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员示范作用,把工作做实做细,广泛听取村民对村两委日常工作和综治平安工作的新要求、新希望,主动谋划为民办实事项目,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存在问题,提升所在地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让村民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把村居建成平安村、群众普遍感觉放心的村。

六、在组织领导方面。针对督查反馈情况,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再次细化了《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二是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涉黑涉恶线索。三是进一步充实乡扫黑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发放手册、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篇: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和扫黑除恶公开信

Xx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营造扫黑除恶浓厚舆论氛围,深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活动,依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附 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切实保证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危害学生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碾沟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长: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员:xx/xx/xx/......(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 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敲诈勒索的村霸、 地痞、 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

(二) 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行为;

(三) 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

(四) 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 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六) 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

(七) 加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发现线索,深入摸排。要从现在开始开展深入、致的大摸排,力争把我校附近村民小组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

摸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历年犯罪成员的现在表现、交往、经济状况;三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 。

2、村校联合,公安支持,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镇派出所、碾沟村委会集中摸清“黑恶”头目和骨干, 力争一网打尽。3.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六、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Xx小学

2018年9月

Xx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公开信

全校学生、全体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为了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以下 11 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 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 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检举电话:

50xxxx3(x县公安局) 53xxx10(x镇派出所)

Xx小学

2018年9月

第五篇:2018扫黑除恶知识问答题库答案大全汇总、扫黑除恶标语

2018扫黑除恶知识问答题库答案大全汇总

01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____年开展的? A、2016年 C、2018年 B、2017年 答案 C、2018年 02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____开展? A、全国 C、全市 B、全省 答案 A、全国 03 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四部门是哪四个? A、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 B、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 C、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 答案

B、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 04 “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含义____? A、一样 C、以上都不是 B、不一样 答案 B、不一样 05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____ 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A、计划 C、组织 B、预谋 答案 C、组织 06 恶势力是指以_____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A、暴力、威胁、滋扰 C、暴力、威胁、骚扰 B、暴力、胁迫、骚扰 答案

A、暴力、威胁、滋扰 07 对于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惩、_____ 、除恶务尽。 A、打早打小 C、打晚打大 B、养大再打 答案 A、打早打小 08 对于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定要____。 A、放任不管 C、以上都不是 B、依法查办 答案 B、依法查办 09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怎么办?

A、通过运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举报或拨打运城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B、假装看不见 C、打抱不平 答案

A、通过运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举报或拨打运城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10 运城市扫黑除恶办公室电话是___ ? A、2273110 C、2690110 B、2660391 答案 B、2660391 11 运城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箱是____? A、ycsshcebgs@163.com B、ycsshb@163.com C、ycsshbgs@163.com 答案

A、ycsshcebgs@163.com 12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____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A、“打地鼠” C、“拍蝇” B、“打老虎” 答案 C、“拍蝇” 1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着力解决的5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____? A、强买强卖 C、盗窃 B、赌博 D.持续稳定 答案 B、赌博 14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____ 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A、8 C、10 B、9 D.持续稳定 答案 C、10 15 扫黑除恶基本原则:有黑扫黑、_____、无恶铲霸、无霸治乱 A、无黑除恶 C、惩黑除恶 B、无黑扫恶 D.持续稳定 答案 A、无黑除恶 1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_____、绝不姑息。 A、追溯根源 C、追查到底 B、一查到底 答案 B、一查到底 1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 黑恶势力犯罪,又要 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_____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A、查办、追究、倒查 B、查究、追究、倒查 C、查办、追查、倒查 答案

C、查办、追查、倒查 18 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2018年:严态势,_________;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A、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B、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C、营造人人监督的氛围 答案

A、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19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______。 A、自动到案 C、自首 B、自动投案 D.持续稳定 答案 B、自动投案 20 运城公安重拳出击,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对侦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情报和线索,给予_______人民币奖励。 A、五万至十万元 C、壹万至五万元 B、两万至五万元 答案

A、五万至十万元人民币

问1: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本次专项斗争为期多长时间?

答:为期三年。

问2:“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含义是否一样? 答:不一样

解析: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打黑除恶,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区别却很大: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问3: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哪年开始? 答:2018年开始。 问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着力解决的5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淫秽、吸毒、传销、拐卖和赌博”。

问5: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可以向( )网站、给( )电话举报? 答: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是,举报电话是010-12389。 问6:《通知》指出,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 )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拍蝇”

解析:《通知》指出,要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问7:对于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定要( )。 答:依法查办

解析:《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问8:对于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 )。 答: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解析:《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问9: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四部门是哪四个?( )

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简称“两高两部”

问10:自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自2月5日起至2018年( )月( )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A、3月1日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问1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包括哪些? 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2018年1-2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春节前后,摸排出一批黑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确保取得积极成效,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寻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基层黑恶犯罪得到全面遏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引发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导致群死群伤和其他持枪恶性犯罪,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问1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五个“坚持”)

问1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如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答:《通知》强调,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问14:此次专项斗争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什么工作机制? 答:《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问15:此次专项斗争,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何要求?

答:《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问16:此次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哪些工作责任?

答:《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问17: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

(一)重点领域共11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组织

11.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二)九类涉恶案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

(三)十二类涉黑恶集团案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罪、扰乱社会秩序罪、扰乱交通秩序罪

问20: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中央督导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

答:《方案》明确了中央督导内容是“六个围绕、六个重点”,具体是: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

问21:中央督导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方案》明确,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等进行重点督导。

问22:中央督导的牵头单位是哪家?时间如何安排?

答:《方案》明确,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会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督导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各地区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问23:中央督导的结果,如何运用?

答:《方案》明确,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督办。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问24:中央督导,还有哪些要求?

答:参照吸收中央巡视、环保督察的做法进行高规格督导。到各省督导时间为期一个月,下沉到地市督导10天,要求汇报材料中问题表述部分不得少于材料篇幅的60%。

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六个重点是什么?

答: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七、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应达到多少? 答:50%。

八、常见的扫黑除恶的口号有?

答:1.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2.强力扫黑,铁腕惩恶,重拳治乱;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九、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什么是“恶势力”?

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十

一、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十二、“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十

三、什么是“软暴力”?

答: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十

四、什么是“村霸”?

答: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十五、什么是“楼霸”?

答:“楼霸”主要是指装修楼霸。主要指以不合理的高价强揽、垄断居民区装修材料的搬运工作,以及高层楼盘的吊装业务,甚至以高价强卖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的社会闲散人员。 十

六、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十

七、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答: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十

八、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答: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十

九、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答: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十、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答: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十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十二、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答: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十

三、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答: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十

四、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答: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换而言之,就是经营赌场。 二十

五、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答: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二十六、什么是强迫卖淫罪?

答: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十

七、中央已决意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所以请你务必检点自己的行为,凡是三思而行,别一不小心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

1、假如,你还是一个工人,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赌场,不巧的是这个赌场老板是黑老大,你每天负责开车接送赌徒、端茶倒水、核对身份、发牌......甚至专门给人开车门,从而领取高工资。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2、假如,你和别人一起做生意,而不巧,你的合作人是黑老大,你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以及从事法律禁止的的相关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这时,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3、假如,你建个微信群,觉得好玩帮一个“老大”在群里发淫秽小视频,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后来群变大了,听黑老大的你建了个会员制收费,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后来,他又让你发一些爆炸、放火的犯罪小技巧,你就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4、假如,你是一个“愤青”,觉得世界太黑暗,但是自己闲着无聊,就和黑老大们一起编造点虚假的灾情、警情,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别人编造的虚假信息,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传播,你的行为确实可能吸引了眼球,但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5、假如,在你开的宾馆、旅店、理发店,或者是你自己家,你明知黑老大组织别人卖淫而提供场所,你就涉嫌容留卖淫罪。如果你帮黑老大“拉皮条”了,则涉嫌介绍卖淫,数罪并罚。黑老大带人来吸毒,你则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6、假如,你陪黑老大在马路上走,撞了别人一下,别人骂了黑老大,你要帮老大出头,在马路上推搡他,结果他摔倒撞在马路牙上或者被后面的车给撞死了,那你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你打了他一拳,伤情鉴定轻伤以上,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7、假如,你是个公务员,结识社会上一些黑老大,他们让你帮着查询信息,你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黑老大又让你帮着办些坏事,你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

8、假如,你是一个农民,承包了几个山头,种满了树,好不容易,小树苗长大了,村霸们怂恿你砍树,还告诉你不用去办采伐许可证。这时,你可能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假如,你想去抓点青蛙、蛇等野生动物“孝敬”村霸,那你就要看清楚了,你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罪。

二十八、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请客吃饭等方式拉拢成员,你自己不检点,就可能成为他们发展的重点对象,抵抗力弱的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1、也许,你只是一个农民,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把兄弟”,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你感觉跟着他干很牛掰,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之后你们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好了,你们就是“扫黑除恶”的最佳对象。

2、也许,你就是一个穷打工的,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呢,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一剑十八鲨”、“万能鲨”、“海鲨王子”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3、也许,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很不错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你的老板更牛掰,什么“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光环罩身,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一方的“矿霸”,没有资质私挖滥采,对不起,扫黑除恶时,你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4、也许,你刚中学毕业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带你吃香喝辣,还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你感激不尽百依百顺,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是要判死刑的。

5、也许,你为一家“小贷”公司工作,实际上呢,你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既然是高利贷,自然就有还不起钱的,但是这个并难不倒你的老板,而你呢就是帮他讨债的,你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犯什么法”,对还不起钱的,你们就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遇到“于欢”那样的可能你就被他拿刀捅死了,没遇上算你幸运,但是这次又遇上了“扫黑除恶”。

6、也许,你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等场所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然而,你的老板就厉害了,黑白两道通吃,胆子也大,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然你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7、也许,你给一个房产开发商打工,是的,暴利行业待遇不错,也可能是家拆迁公司。然而,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遇到几个讨厌的“钉子户”那是在所难免的,不过你的老板就厉害了,也是黑白通吃,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你天天跟着他们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最后还暴力强拆。你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挂上边了。

8、也许,你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利益受损的上访户,长期以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正好有一个跟你“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你呢认为人多力量大,这样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所以你也乐此不疲,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你又被利用了,能有好吗?

9、也许,你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那么好,你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市霸”。

10、也许,你只是一个基层小公务员,你以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永远都不会跟你挂上边。你错了,“保护伞”听起来好像“高大上”,实际上并不分层级,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在管理职责内,对一些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1.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无伞固基。 2. 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3.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4. 砸烂“保护伞”,铲除“黑后台”。 5.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6.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 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8.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9.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10.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11. 扫黑除恶,造福人民。

12.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13.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14.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建平安。 15. 投案自首是黑恶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 16. 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7. 莫怕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揭发。 18. 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19.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20. 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 21. 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22. 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决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 23. 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24. 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25. 涉恶不除,社会不宁。

26. 扫黑除恶是维稳标本兼治之举,是廉政有效加强之需。 27. 扫黑除恶,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8.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29. 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30.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31. 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2.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3. 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4.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35. 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36.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37.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38.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39. 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40. 坚决打击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活动。 41.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42. 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43. 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 44. 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5. 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铅山。 46. 坚决打击欺压百姓、横行万里、强卖强买、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47.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除痞。 48. 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保一方平安! 49.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50.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犯罪,争创人民满意公安工作。 51.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52.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53.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54. 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55. 坚决铲除强拿硬要、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56.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战。

57.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8. 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 59.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路可逃。 60.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安定和谐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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