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存量房合同

2022-08-17

第一篇:郑州市存量房合同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条形码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共有权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区路小区号

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方(盖章)】

定代表人】

住址 】

托代理人】

住址 】

年月日月日 方(盖章)】年定代表人】住址 】托代理人】住址 】年月日月日【甲 【乙 【身份证号】 【法【身份证号】 【法【 【 【联系电话】 【委【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篇: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m2)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限:

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_______________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划转交易资金。

甲乙双方商定自行交割交易资金。

1、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移交时,结清上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交付房产之前已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产当日及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按全部房款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

(二) 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本宗房地产交易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代理,经办人________,中介执(从)业证书号码: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付

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品/证件/ 】的交付约定如下: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电话/有线电视/ 】费用的结清及时限约定如下:

第九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上述房地产交付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提供最后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交费凭据;

2、由乙方承担。

责任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丙方应当将知道的房地产权属情况和交易风险如实告知乙方。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四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 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甲方、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赔偿合同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合同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之甲方、乙方,甲方、乙方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在签约之日起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办理产权过户、银行按揭等所需相应证件及资料。如遇节假日,涉及房地产、税收、银行等有关手续可以顺延相应日期。

甲方、乙方有权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查询、督促。

第十八条 丙方未征得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未经甲方、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

争议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且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证机构确权面积为准。如因国家规范变化或政府政策原因引起的面积差异,房屋总价不作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共页,有以下几件: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4份,甲方、丙方各1份,乙方2份(其中1份作申领产权证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篇: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居间方:

存量房买卖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二○一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

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

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通过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在银行

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根据《六安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划转交易资金。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

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

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自行承担,而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日期:日期: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 理 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 理 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第二条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

状为: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

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抵押

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屋。见附件。

3、该房屋之上存有租约,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

/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

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买卖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

租约:

(1)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2)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押金交予买方,剩余

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4、买卖双方对该房屋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迁出的

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包括内容

可另立附件)。

第四条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年月日前或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房

款¥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

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抵押贷款:

①甲方于年月日前或将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约保

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②其余款¥元由甲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时间为银

行约定时间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

其余款¥元由甲方委托丙方于年月日前或通过

【】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贷款。(甲方应于签订该

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所需资料三方可另立附件。)因甲方贷款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

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日内补足并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

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3)其他:。

第五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

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计应付款

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

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1项与第2项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

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其他:。

第六条产权过户办理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到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

助办理。

第七条税、费支付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买方支付;

2、卖方支付。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交

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应当于将上述房地

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

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5、。

第九条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

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

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其他:

第十条佣金:

该房屋经撮合成交后,丙方应收佣金共计元(大写:),

三方约定佣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方应在支付佣金¥元(大写人民

币:)予丙方。

2、方应在支付佣金¥元(大写人民

币:)予丙方。

3、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

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

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

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违约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除第十一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

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有居间方的,同时由违约方支付元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

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

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因丙方与他

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四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 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项

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当事人各方各执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话:电话: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存量房买卖合同

NO.

存量房买卖合同

(仅供九江云媒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使用)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制

1 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的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定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各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定合同前,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等情况有知情权,中介方对买卖双方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房屋的所有权等情况有了解的权利。

7、本合同由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相关条款由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2 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或公证委托人(甲方) :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公证书号】 邮编: 联系电话: 、 买方或公证委托人(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邮编: 中介方(丙方): 九江云媒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江市经济开发区长江大道与南海路交汇处光辉大厦914室

营业执照号码: 91360406MA36UJQC7E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0792-7922

526、 投诉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情况

1、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座于九江市 路 号(小区) 栋 单元 室。

2、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性质: ;规划用途: ;房产证编号: 房权证 字第 号; 不动产权证书 。

3、《房屋所有权证》【有】【无】抵押,抵押银行 。

4、附属用房位于 ,该附属用房 房款计人民币 元或已含在本合同交易房价内由乙方自然所有,其使用权及权限双方约定 。

二、土地情况

【有】【无】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编号: 国用( ) 号。

三、室内家具、家电物品情况: 。

四、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物业情况: 。 第三条

中介服务内容

1、房屋中介业务咨询;

2、代办房产、土地过户手续及委托公证手续。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的房地产转让信息必须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同时保证其提供

4 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产权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和一致性(含复印件)。

二、甲、乙双方应提供过户所需全部资料原件,配合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税务、契税部门】【银行】、【公证处】等部门办理相关银行贷款、委托公证、转让、缴税手续。

三、上述房屋如已出租,则甲方已将出售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已获得承租人同意。

四、如乙方购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将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丙方,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五、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 中介房地产价格

乙方对甲方的房屋信息已充分了解,经丙方中介服务,甲、乙双方确认的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房屋价格为 元。 第六条

中介房地产过户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过户时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房地产过户的契税、交易费、登记费、印花税由 方承担;

2、房地产过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档案利用非由 方承担,如属免税房产,甲方应提供免税材料原件,由丙方办理免税手续;

3、房地产过户向地税部门缴纳的印花税由 方承担;

4、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5、甲方原未交清的契税由 方负责补交;

6、甲方未交的房屋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因历史原因,甲方原未交清的房

5 屋维修基金由 方负责补交或向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追缴,如不需要缴纳,则本条作废。

7、其他 。

注:

1、如甲方名下的应缴税费由乙方代为缴纳,则视为该部分费用未含在总房价内。

2、如乙方名下的应缴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则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含在总房价内。

第七条 中介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丙方所收取的买卖双方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限约定如下:

1、甲方支付丙方中介佣金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额的 %)该佣金在办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支付丙方中介佣金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额的 %)该佣金在办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中介房地产房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其他

合同签定,乙方将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划入 方账户。

1、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定后,在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房屋产权交易处受理注销登记手续前,乙方将全部购房款(含购房定金)计人民 币 元和过户办证费划入 方账户(如购房款和过户办证费划入丙方账户,则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公证委托、不动产验证注销登记手续后一次性转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付清应支付全额佣金及相关办证费用)。

2、银行贷款金额及年限以时间批复为准,乙方支付首付款及过户办证办证费外, 6 其余房款由他人垫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垫资费。

3、其它 。 注:鉴于甲、乙双方成交的该套房屋存在完税、水电物业费等费用需结清以及甲方应留下家具、家电、物品、户口迁出等事宜,丙方暂截留甲方房款计人民币 元,待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买方在丙方开具的《截留房款说明》上签字确认后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

中介房地产面积、房龄确认及房屋状况说明

1、甲、乙双方当事人选择计价方式约定按套计算,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双方互不承担面积差异的责任;该套房屋的房龄以实际为准,乙方交付定金,视为认可。

2、房屋室内及室外状况以现场勘察为准,乙方交付定金,视为认可,甲方将不承担今后该部分的争议责任。 第十条 产权转让过户公证委托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日前办理产权过户、公证委托手续,逾期视为违约(遇节假日或甲方银行提前还贷及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批复原因可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约定时限给付房款,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物业,终止合同,乙方所交购房定金中 元由甲方所有,视为乙方支付甲方的合同违约金,同时双方中介佣金 元由违约方支付。

2、因甲方原因而导致该物业无法顺利完成交易,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双方中介佣金 元由违约方支付。

3、如甲、乙双方私下串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甲、乙双方同时违约,应分别向丙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元。

4、如因丙方的过失,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视丙方违约,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支付合同违约金元 。

5、其他 。 第十二条

房屋交接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结清该物业交割前所有未清费用,按合同规定,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应留下的物品外,带走应带走的物品,撤离现场。逾期交房,视甲方违约,违约按每日 元由甲方支付房租给乙方,该租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或由丙方在甲方的截留房款中扣除支付给乙方,直至结清费用交房为止。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套房屋原有全部户口迁出,逾期截留房款不退,由丙方负责办理,该截留房款视甲方支付丙方的该套房屋户口转移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征得对方同意,并签定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甲、乙、丙三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甲方合同定金或其他约定方式

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计人民币 元或将该套房屋的 、 、 原件交丙方质押,如甲方违约按本合同规定处理完毕退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处理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或公证委托人)签章:

乙方(法人或公证委托人)签章:

丙方(法人或代理人)签章: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附近: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篇:存量房合同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

1、上述房屋应属于甲方所有或者甲方有权处分,并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无争议,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权属纠纷或债务债权等,均有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所售房屋现状有如实告知乙方的义务,不得隐瞒重大瑕疵,甲乙双方对交易房屋现

状承担完全责任。

3、若乙方需要贷款,乙方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者资信

程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贷款未果,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4、若乙方在贷款过程中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补齐所差房价,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

相应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若乙方签定本合同前,应已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该房屋的有关状况,因此发生的纠纷由甲

乙双方自行解决。

6、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迁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

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因国家政策调整可能导致的交易费用增加、贷款额度降低等,这些情况在签订本合同前都

是属于可以预见的,即使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也是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风

险,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因此产生的交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贷款额度不足的部分,由乙

方在过户前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给甲方。

8、丙方对甲乙任何一方违约不承担责任,

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丙方是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的,因此对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1、 甲乙双方按要求准备资料的同时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贷款、钱

款,物业水电交接事项;因甲乙双方问题影响丙方办理,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如签合同时未交经纪代理费,说明经纪代理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过户手续之前。

3、 如有一方造成违约,而又经丙方协商无果,丙方有权把违约方留存在丙方的证件或钱款

在扣除经纪代理费后直接转交给守约方。

留下的物品: 两台挂机、热水器一台(燃气)、柜机一台、洗衣机一台、电视柜、书桌一个、

电脑桌、固定的家具、洁具、灯具。补充协议: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出玖万元整全包由丙方负责办理(过户费、中介费、

贷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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