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2023-01-07

第一篇:电气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电气仪表设备维修承包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马山县华宇纸业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方):

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马山县华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维护本厂电气仪表设备(以下简称“电仪设备”)。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派人跟随甲方上班,并保持每班至少2人当班。乙方每位工作人员必须能独立上岗(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能够熟练处理一般性故障。

2.乙方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检修中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乙方每班进行巡回检查,做到疑点不放过,设备缺陷不漏掉,及时查找出故障和设备隐患,了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运行状态,并按甲方规定做好巡检记录,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运行检修记录交甲方审核保管。

4.乙方保证当班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一般问题处理不过天,重要设备、主要设备故障处理不过夜(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所维护设备的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5.乙方人员在接到操作命令或发生故障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操作或对故障进行处理(要求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6.对于日常停送电操作,乙方人员必须根据设备检修作业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并记录停送电时间、原因及操作人,以保证停送电正确、安全。

7.乙方保证当班过程中能随时联系到乙方维护人员,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交接班过程中或设备故障未排除前,不能随意停止故障检修工作。

9.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生产部电仪科提交配件采购计划;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检修计划。

10.乙方更换电气元件或备件必须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旧电气元器件交甲方处。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未损坏的电气元件(备件),该元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负责建立电仪设备档案,整理、积累和保管各种基础资料,报甲方处备案,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说明书,甲方应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国家供电部门生产用电相关手续工作,根据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

13.乙方应根据甲方生产安排,合理安排检修,对于已到检修周期但因装臵长期运行没有检修机会而且必须检修的设备,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检修条件,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修,如因不能停机检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对甲方的要求及职责

1.甲方负责本厂的电仪设备合理、正常使用,确保运行设备不超负荷运行,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2.甲方管理人员对在甲方现场进行工作的乙方人员有生产指挥权。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

4.甲乙双方应就重要工作及时进行沟通。

5.甲方应尽量提供正常维护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纸等,且资料、图纸是竣工资料及正在使用的。

6.乙方对单台设备的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并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有权调动甲方资源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乙方须承担因抢修所发生的人工费。

第三条考核标准

以每个工段故障停机耽误时间为考核标准:

1.锅炉车间(2台名锅炉)每台锅炉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2.抄纸车间(18台纸机)每台纸机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3.制浆车间漂白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4.制浆车间蒸煮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5.清水供给工段每月故障耽误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6.故障时间的签证:由甲方车间管理人员记录,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注:从每次设备故障停机时甲方通知乙方至维修结束并开机正常止,定为每次故障耽误时间;以此来计算每月故障耽误时间)

第四条检修质量验收

1.检修质量验收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若甲方现场设备未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乙方检修后其标准或性能不能低于原现场设备原标准或性能(因生产需要且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2.验收方式:

每次维修或抢修结束后24小时内,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如果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或整改直到合格。

每月由甲方对乙方的维护保养水平进行一次考核验收。

第五条 承包费用

1.总承包金额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2.从协议签订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扣留10%承包金额做为保证金,保证工作期为12个月(即从2013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止),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5.付款方式:转账或电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锅炉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

2.清水供给工段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

3.制浆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50元。

4.抄纸车间电仪设备故障耽误甲方生产的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的,超出部分每小时扣除乙方10元。

5.维修保养质量验收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除100元;同一项目多次未达到要求的,每多出1次加扣100元,以此类推。

6.乙方未达到本协议第二条《工作要求及双方职责》约定的,每款扣除100元,扣款额设封顶,即每月扣款不超过元。

7.甲方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人员而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无理取闹,或极端不配合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生产又不负责任,或无法达到双方约定要求的除外),否则需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服务属于外包性质,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含三险一金,

每月甲方所支付的承包金额中已经先扣除所在服务人员的三险一金款项。但乙方人员不纳入甲方公司的编员范围内。

2.乙方必须为每位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并报甲方备查,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支付,所发生的款项从承包费中扣除。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车间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违章指挥除外),密切配合甲方人员的工作。工作时注意安全,如造成工伤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发生工伤时,乙方未能及时救治,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协助抢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劳保用品由乙方自备,工作服如需与我公司统一的,可向我公司申领,费用自理。

5.乙方上班期间可享受甲方员工的工作餐,其他伙食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属于包干形式,不存在公休制度,乙方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自行安排人员轮班休息。

7.合同期满载后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出的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8.乙方违规操作、违规修理或其他不当行为致使甲方设备非正常运行损坏的,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9.本协议是双方就电仪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程的协议,有效期限为:2013年月日至20年月日。

10.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条款。

11.发生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时,双方协商决定。

1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3.解决纠纷争议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白天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定地点:

20 年 夜间联系电话:日签订日期:20 年

日月月

第二篇:技术支持服务协议范本(1)

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为促成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就双方进一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声明和保证

1.1甲方成立于**年**月**日,系****公司,拥有***。

1.2乙方拥有***技术支持培训、设计指导及***设计技术,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相应权利。

第二条 技术支持(服务)内容 2.1***技术支持培训和设计指导;

2.2***设计技术支持;

2.3其他技术咨询和专业问题解决(不限于)。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提供乙方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有关图纸和资料以及各种接口文件。

3.2甲方应指定项目技术与商务负责人,分别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包括双方的接口工作,协调合作进度等)和合同的商务管理(包括商务变更、合同支付等)。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遵从合同条款的规定,细心认真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合同任务。

4.2合同任务应严格按照附件中规定的方法完成,乙方的工作应使甲方满意。

4.3乙方保证根据合同提交给甲方的文件完整、清晰和正确,符合有关规定及合同所规定的设计、质量控制等要求。

4.4乙方保证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如果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的技术或服务,乙方应免费修正技术或服务以满足要求,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额外损失。

4.5乙方应依法交纳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得税、营业税、附加税及其它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收入所征的税金。

4.6乙方应对甲方由于采用乙方的服务,或乙方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过失而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或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负责。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应超过损失发生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收到款项的总和。

4.8乙方如违反合同技术规范内有关管理规定造成违约,乙方必须承担合同总额的15%的违约罚金。

第五条 支付

5.1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所有合同到期款项汇往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甲方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出具下述凭证:

支付申请函(请注明乙方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国家税法规定的专用发票

5.3凡是按合同规定乙方负有责任的费用、赔偿金或开支,由甲方从其应付给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5.4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5.5 合同到期并进行验收通过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中的其余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中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2个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产权归属

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商定。

13.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3.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3.4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 系 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第三篇:保安服务要求-技术协议

保安服务要求

管理原则:

由管理部门针对派驻在采埃孚的安保队员建立“末位淘汰制度”,一季度一考核,考核方式由管理层设定并听取采埃孚归口管理部门意见,考核结果最末位人员由管理部门负责调换。 服务要求:

一、门岗值勤:

1、人员控制 1.1公司员工

 进出公司的员工佩戴胸卡,刷卡考勤后才能进出公司。  若在工作时间中途外出,也必须刷卡。

 员工本人的胸卡如遗失或在忘带的情况下要进出公司,必须在门岗登记办理证明手续。 注意:保安队员应该礼貌的使用标准问话提醒员工刷卡,不得与员工发生语言或者行为上的冲突,若员工不配合,则应再次礼貌的提醒,不停重复,直至其刷卡为止,若出现其他状况,则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向队长报告。

1.2外来人员(访客)

 外来人员来公司联系工作时,保安队员必须在门岗处问清被访人的部门和姓名。  值勤队员必须和本公司被访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是否接待。

 外来人员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手续,根据公司制定的来访接待规定执行。

 如被访人不在公司或不愿意接待,保安队员必须礼貌婉转的告诉访客,并劝其离开。

注意:保安队员应该礼貌的使用标准问话告知外来人员相关信息,并在“访客单”上记录和确认其人员属性,发放序列号对应的“临时出入证”,要求其进出刷卡(不考勤),若出现其他状况,则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向队长报告。后续要求保安队员使用电脑进行数据记录或查验。

1.3快件人员(邮政)

公司指定邮件的收发:门岗代为签收,并送至指定部门。发件一律由需发件人自行至门岗处执行,执勤队员负责发件和登记相关信息。

注意:原则上只对信件、报刊杂志、文档或其他公务性质的快件进行相关服务,对私人快递物品一律由快递员在门岗处(公司门外)自行和对方联系收货,保安队员不代签代收;若某些快件或者快递涉及公司业务,收件人不在公司又无法委托他人代领的,则应在取得联系人电话授权后代为领取。

1.4外单位临时维修(抢修)人员  原则上参照访客制度执行。

 双休日或国定节假日外单位临时维修(抢修)人员要进入公司,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接待

并在门卫处办理相关换证登记手续后,有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公司。如本公司领导授权值勤队员负责接待工作必须事先以书面方式告知维修日期、姓名、车号、人数、维修人员活动区域,以便值勤队员核实,并按正常工作流程操作。

 遇到紧急抢修工作,公司相关领导又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接待工作,值勤保安队员只要接到公司相关领导的通知做好记录、问清抢修区域,积极配合抢修工作,在抢修现场对抢修人员进行监管,直至公司相关领导赶到现场或抢修工作结束抢修人员离开公司。

1.5公安、税务、银行、工商人员

 上述人员来公司进行正常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值勤队员必须征得公司相关领导的同意,在门卫处办理手续,有公司相关人员来门卫处接待并陪同进入公司,或根据公司领导的指令有值勤队员陪同或指路进入公司。

 公安警察在门卫处向值勤队员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并告知执行公务,值勤队员应放行并立刻告知公司相关领导。

 门岗值勤队员遇到身份可疑、行为可疑、关系可疑、痕迹可疑、表情可疑的人员时,应策略地加以询问,消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否则,即应报告公安机关或公司保卫部门处理。

2、车辆控制 2.1公司车辆

原则上只有公司人力资源部定义的车辆名单中的车辆,只有在进行相关服务时,才可进入公司。其余时间都应停入2号停车场。

2.2员工车辆

原则上只有公司人力资源部定义的车辆名单中的车辆才可进入公司。其余车辆都应停入1号或2号停车场(2号停车场有指定车辆准入名单)

2.3访客车辆

除公司事先预约的贵宾车辆或者由归口管理部门当场指定的贵宾车辆可以进入公司外,其余车辆一律进入2号停车场。

2.4快件车辆

原则上不同意任何快件车辆进入公司

2.5货物车辆(物流卡车)

 必须和相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 检查车辆是否装有公司禁止进入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应禁止车辆进入公司。  检查车上有无无关人员,发现无关人员动员下车在公司门口等候,不得进入公司。

 问清车辆驾驶员,是否有自带物品要进入公司,如有应在门卫处填写物品携入单,以便车辆离开公司时进行核对。

 货物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处用访客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时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并换回车辆通行证。

 必须告知驾驶员车辆行进的路线和停放的位置,要进入危险区域的车辆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备好安全防护装备。

2.6员工非机动车

员工非机动车应在公司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停放。

注意:员工非机动车车棚大门平时落锁,正常上下班时段由2号门执勤队员负责开关,非正常时段以外时间若有员工需要取车或停车,则应办理登记手续后由执勤队员负责开关门。

3、货物控制

3.1装(送)货车辆货物出厂

仔细检查物品携入单或物品出门证凭证的领导签名印章。

查验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等与凭证是否相符。发现货单不符应立即和其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由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2携带物品出厂

 仔细检查物品携入单或物品出门证凭证的领导签名印章。

 查验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等与凭证是否相符。发现货单不符应立即和其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由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3员工携带物品

 仔细检查物品携入单或物品出门证凭证的领导签名印章。

 查验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等与凭证是否相符。发现货单不符应立即和其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由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4维修产品出厂

 仔细检查物品携入单或物品出门证凭证的领导签名印章。

 查验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型号等与凭证是否相符。发现货单不符应立即和其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由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注意:一般情况下1号门不允许进出货物,货物应一律由2号门进出。

4、站岗要求

 应着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工号牌。  精神饱满,保持警惕。

 坚持立岗,做到定位、定时、定向、定责、定式。 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文明值勤、礼貌待客。  遇到领导必须敬礼。

5、访客接待及电话接听 5.1访客接待

 接待用语要文明礼貌,对人称呼要得当。

 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请稍后等文雅的语句。  回答问题要明确简练、不要无事与访客闲聊。

 举止行为要自然诚恳,不卑不亢,不要装腔作势,随随便便,无论站立、坐下姿势都要端正。 5.2电话接听

 电话应答要正确、迅速。  记录电话内容要简洁。

 电话来时,正确应答和处理。

二、巡逻岗位值勤

1、巡逻路线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简明扼要的巡逻路线,重点目标和人员安排等方案,使巡逻的保安队员明确巡查的范围、地形、地物和重点部位,掌握巡查的重点和方法,一旦发生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正确报警。

2、巡逻要求

 在指定的时间按指定的路线对工作现场进行巡查。

 检查在无人状态下公司的门、窗、灯、办公用品电源是否关闭。  公司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 公司员工是否在规定区域工作和活动。  配合监控队员做好报警现场的确认工作。  及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和报告。 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注意:队员应使用电子巡更棒进行电子巡更记录确认,重点区域要重点巡逻。

3、巡逻注意事项

 巡逻队员按规定携带警械、对讲机,夜间巡逻应携带照明工具。  记录巡逻中发生、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一定要沉着冷静,正确处理各类事件

注意:若2人以上巡逻,则应保持队列整齐,按标准步伐行走巡逻。

四、消防

 定期对监管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进行检查。

 检查监管工作现场动火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客户单位允许的动火证,现场是否按规定配有灭火器。对违规操作人员必须要求其停止工作,并和相关部门联系和汇报。

 加强对公司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和公司相关部门联系,落实整改措施。

 积极配合现场保安队员对火警报警现场进行确认和处理。  一旦公司发生火情,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 及时将公司消防安全隐患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五、防汛防台

 定期对监管现场的专用物资设施进行检查、记录、汇总。

 一旦发生灾害性天气,则应按照应急预案流程快速反应和正确处理。  听从防汛防台指挥小组的命令,不擅自行动。  及时将公司安全隐患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六、其他要求

 队员个人内务、仪态举止应列入考核指标。

 2人及2人以上行走时,应成标准队列方式行进,时刻保持良好姿态。  队员个人IC卡内金额只做食堂用餐用途。

        队员应接受归口管理部门领导的直接命令。

队员应该坚持周期性的会议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公司提供的休息室(保安人员专用)应该时刻保持卫生整洁,不得挪作他用。 保安队长应该安排好应急小分队的人员名额,时刻待命。 门岗为保安队专用区域,平时应谢绝他人进入。

将来会增加一系列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保安队员应具备相应的基本素质。 每日的队列训练和军体训练不可或缺,这是展示专业素质的良好机会。

保安队只需向归口管理部门的专人负责,听从其工作要求和指挥,不需接受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命令。

第四篇: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乙 方:沈阳蓝凌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3年11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沈阳蓝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合作形式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将安排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所提供相关服务。

2.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 2013 年 11 月 15 日开始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人员服务的期限超过前述期间,则本合同延续至甲方要求乙方人员服务的期限届满。

3. 合作模式

3.1 人员选取甲方提出所需人员的数量、职责、级别、预计到岗日期和服务周期等需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和标准提供相应的候选人供甲方选择,人员级别定义参照“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参与面试评估的候选人资料:

(1)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

3.1.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3.1.2.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双方共同确定人员名单,以候选人资料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3.1.3.对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乙方出具该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对于体检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经甲方认可的合理有效期之内的合格体检报告可以被接受。

3.1.4.合作期间,乙方人员的变动应按照本协议第4.5条规定执行。

3.2 组织沟通双方应明确各自的人力资源外包项目接口人,接口人负责按时监督、协调合同规定之责任和义务的履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保持双方沟通畅通,保证持续改进,确保项目健康顺利执行:

甲方接口人:

姓名:程弘电话:010-59622089/ 13804036798 邮箱:chenghong@apusic.com 乙方接口人:

姓名:邹咏霖电话:024-22857172 邮箱:zyl_kingdee@163.com

3.2.1. 乙方应要求其工作人员按照甲方要求记录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当天的工作内容、每项任务所花费的时间、任务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体会和建议),双方合作负责人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对于工作日志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警告。

3.2.2. 双方合作负责人应该定期(原则上每月)或者根据工作进程的安排进行沟通交流,以及时通报和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付款、开发(测试)项目进度、开发(测试)人员变动等。

3.2.3. 乙方合作负责人以及甲方合作负责人应该定期(原则上每季度)或者根据项目进程的安排进行沟通以及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形式以及存在的问题、下季度对开发(测试)人员需求数量以及技能的变化、重大问题的协商解决等,交流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工作地点进行开发工作的地点在甲方提出需求时指定的工作场地。

4. 合作管理

4.1. 日常管理

乙方应保证其人员有效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果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这些规定,乙方应接受甲方按照有关适用于甲方内部员工的规章制度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处罚标准和相关规定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在能及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4.1.1. 乙方人员应遵循甲方的要求,学习并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网络管理规章制度。

4.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桌、椅、计算机等)。

4.1.3. 因项目需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人员使用的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重要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项目结束时乙方人员应交还给甲方。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任何有关上述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重要技术资料的任何备份。 4.1.4. 对于前两款所指的办公设备、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若按照其所要求的正确使用、存放方法,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因乙方人员或乙方擅自许可的第三人滥用、误用或疏忽,或未在规定的操作环境中使用、存放而导致其损坏,由乙方按照其当时相同办公设备、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因上述违规使用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被第三方提起赔偿请求、诉讼、仲裁或任何司法程序,应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赔偿费责任。

4.1.5. 甲方将为乙方人员办理门禁通行卡,乙方应督促持证(卡)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对持证人在甲方服务期间的职务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4.2. 考勤管理

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应学习并遵守甲方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记录乙方人员的考勤情况,并每月统一向乙方通报及核对一次,经双方核对确认的考勤工时数方为有效。对于不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4.2.1. 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各种请假以及调休事宜。在不影响任务的情况下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以换人方式处理各种请假以及调休事宜,未经甲方同意的请假及调休按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节假日除外)给予乙方相应扣款。

4.2.2. “加班”是指在节假日、假日或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仍然照常工作的情况(“节假日”指国务院发布的法定节假日,“假日”指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即星期六和星期日,“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指甲方公司规定的每一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指令性加班”是指甲方正式书面要求乙方软件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参加的加班,指令性加班必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和甲方相关领导的书面批准同意。根据软件行业性质和惯例,乙方人员正常工作日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且无书面要求加班文件的,不视为指令性加班。

对于乙方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合理负荷的工作任务而引起的非指令性加班,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甲方原则上不安排指令性加班,但是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乙方人员参加指令性加班,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指令性加班。指令性加班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有效加班时间需经甲方直接主管批准同意。

对于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在假日或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内进行指令性加班的,在征得乙方加班人员的同意后,原则上安排乙方人员进行同等长度的时间进行调休,对于未能进行调休的加班时间(乙方人员不愿意调休除外)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按照本协议第5条第5.2项下的规定支付费用作为补偿。

4.3. 出差管理

4.3.1. 因项目和市场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公干,乙方人员应该服从工作安排。乙方出差人员需按照要求完成出差任务并提交详细出差报告。

4.3.2. 甲方安排乙方人员的出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拒绝乙方人员出差。出差发生的相关费用以甲方同职级员工标准,按实际费用报销,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

4.4. 人员考核

乙方应配合甲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供应商及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考核制度,并参照考核制度明确相关激励措施。甲方对乙方人员的考核包括:

4.4.1. 个人计划完成情况:和甲方项目管理者共同制定的个人工作计划没有按期完成,乙方人员必须向甲方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不作说明或者书面说明被甲方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次数超过3次者,即被视为不合格者。

4.4.2. 甲方有权根据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及要求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若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事先要求的,该乙方人员即被视为不合格者。

4.4.3. 工作态度:乙方人员应该服从工作安排,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超过3次者视为不合格。

4.5. 乙方人员变更管理

人员变更包括人员的增加、减少、退回和替换等。

4.5.1. 乙方应利用其管理能力保持外派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用派驻甲方的人员。

4.5.2. 乙方人员因工作表现出色达到上一级岗位标准时,乙方合作负责人可以向甲方合作负责人提出岗位升迁的书面要求,经甲方审查核准后可以担任上一级岗位,其担任新级别岗位期间甲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

4.5.3.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负责按照4.4考核内容及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合格与否的考核,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考核情况和乙方人员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依据事实依据提出不合格的乙方人员,并按制度进行处理。 4.5.4. 乙方人员若不合格,甲方合作负责人可以向乙方合作负责人提出岗位降职要求,经乙方同意后降为下一级岗位使用,其担任新岗位期间甲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但若乙方坚持不将其降级使用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级别的合格的人员,并退回该工作表现不佳的乙方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并得到乙方确认(乙方不得故意拖延该确认且应在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乙方应在做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合格人员,在乙方不合格人员与更换后的合格人员工作交接期内甲方只向乙方支付一个人的费用。交接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5.5. 乙方人员连续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合作责任人应该及时通报甲方合作负责人,甲方合作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换人。

4.5.6.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合格的团队人员,但至少都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1)若乙方人员正常脱离甲方团队,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在该人员离开甲方团队前10个工作日补充新的合格人员;

(2)若乙方人员未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擅自脱离甲方团队且乙方没有能够及时提供同等能力水平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离岗人员10个工作日的费用,乙方人员与乙方之间因此而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4.5.7. 乙方人员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的情形,甲方有权予以退回。 4.5.8. 乙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因伤病原因不能工作,则甲方可将该人员退回乙方。4.5.9. 若甲方因业务变动不再需要乙方人员,则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回该人员。

4.5.10. 甲方在引进乙方人员时应与乙方确定乙方人员服务周期,服务周期期满后甲方有权立即退回乙方人员,除付清该退回人员已发生的服务费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如服务周期期满,因甲方业务需要需延长乙方人员服务周期的,乙方应予以支持。

5.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1. 费用责任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按照“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为单价标准,所有价格已包含税金。乙方人员年休假期间的薪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此确认,甲方与乙方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有关劳动报酬的要求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合同中的各项费用标准是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的合同,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人员的费用标准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定和执行。乙方应确保甲方免受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费用请求(包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金、税金等其他费用)。乙方有义务向乙方人员告知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等,并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甲方邀请并欢迎乙方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部门活动,须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方可进行垫付,相关费用经乙方与甲方沟通确认后由乙方以报销形式支付给乙方人员,报销标准参照甲方同职级员工标准执行。

5.2. 补偿费用原则

双方在前述约定的费用中已经包含乙方人员正常工作日的费用。对于指令性加班而未得到调休的部分,经双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和甲方直接主管批准同意后,甲方将按照下述原则各向乙方人员支付补偿费:

(1)要求乙方人员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加班,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协商一致或甲方直接主管同意后,按该加班人员的小时费用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加班费用=(标准费/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国家规定的倍数。

(2)甲方做出的指令性加班,要求乙方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协商一致或甲方直接主管同意后,按该加班人员的小时费用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加班费用=(标准费/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国家规定的倍数。

(3)一切加班都必须经过批准且有记时的,无时间记录的无效,不做事后补记。 5.3. 费用计算公式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投入的开发(测试)人员的数量和第5条中第5.1项和第5.2项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当月应付总额,甲方当月应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月应付金额=当月应付总额-当月扣款+当月加班费用其中当月扣款是指各种无薪假、培训、离职前交接等情况下应扣金额。

5.4. 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以人民币计)。当满足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甲方在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确认上月应付金额,自甲方确认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出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依据支付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南市支行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2004室 账号:06135201040004436

6. 保密及知识产权

6.1. 技术保密乙方以及乙方人员应与甲方分别签订附件二:《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对甲方安排乙方人员进行的工作内容、双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一方从另一方获知的其他商业或技术信息,以及乙方人员完成的技术成果,双方及双方人员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信息提供方授权人签字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未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若本合同的履行导致乙方违反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如有损失,乙方应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6.2. 知识产权

执行本协议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以及乙方人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之后在甲方知识产权基础上而产出的任何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及其他权利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包括乙方参与项目开发(测试)的人员)不得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因乙方人员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导致甲方遭受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及因此而发生支出和损失,包括但诉讼费用及合理律师费用以及给用户使用方带来的损失。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本合同费用的50%并负责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 商业竞争限制

乙方及其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违反本条规定的,除应继续履行利益冲突限制义务外乙方还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上述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特指如下公司: (1)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2)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3)北京东方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上海普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西安协同时光软件有限公司 (6)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与乙方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有效促使乙方人员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应对乙方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人员违反了利益冲突限制义务,乙方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配合甲方追究其对甲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 事故及违约责任

8.1. 意外事故

乙方人员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工伤)、疾病、其他意外事件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险等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

8.2. 人员聘用

甲方(或乙方)同意并保证在合作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没有经过乙方(或甲方)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地聘用、保留或使用乙方(或甲方)参与项目的员工(包括离职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果乙方(或甲方)发现甲方(或乙方)违反该条款,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乙方(或甲方)应该向甲方(或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义务停止聘用、保留或使用乙方(或甲方)人员,否则乙方(或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乙方)做出每人1 万元的赔偿。

8.3. 费用支付

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付给乙方费用,如甲方有特殊情况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准时支付合同款项时,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如甲方无故不支付合作费用达二个月,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实际拖欠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4. 工作实施

乙方未按计划实施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补救不力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直至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8.5. 质量问题

对于因乙方人员工作质量问题造成所承担工作返工、修改、改正的,经甲乙双方商定并书面确认,甲方可不支付该返工、修改、改正期间的费用。

9. 提前终止协议

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者,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商同意;

(2)合作的一方破产、被解散、被撤消或有发生前述情况的可能性时,另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并未在对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救,则非违约方可以提前15天通知违约方以解除本协议;

(4)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天通知对方以解除本协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可以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10. 争议解决

双方因发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且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11. 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共两份,与本协议构成同一个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 (3)本协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4)本合同的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3. 附件

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 附件二: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字:

第五篇:技术服务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办公设备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义务

1. 乙方本着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本协议生效后即对甲方的工程复印机实行保修。

2. 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机器的实际情况,定期上门为客户做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周期为 28 天。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前往甲方排除故障。

4. 在维修过程中,如遇到疑难技术问题,现场无法立即排除故障,乙方人员应向甲方说明情

况,然后提出解决办法,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施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并做必要的清洁。

2. 甲方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工程复印机。

3. 保证工程复印机不受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修理、改造。

4. 为了保证工程复印机的质量,建议由乙方处购买原装耗材及配件,但耗材应优惠于市场价。

三、以下情况酌情收费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因电压不正常导致的故障,以及因火灾、天灾地变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3.经乙方人员安装后,再运输、移动产生的故障。

四、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1.接受乙方以外处的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2.由乙方以外处购买非原装耗材及配件出现的机器损伤或故障。

五、其它条款 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作为半年保修费。(保养费单价:350元/月)

2.感光鼓、刮板、载体、墨粉等配件及耗材不属于保修范围。 3.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0 年 10月 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 日。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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