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的整改工作

2022-08-25

第一篇:餐饮服务的整改工作

交通服务窗口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窗口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细致开展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自查情况:

交通运输服务窗口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基层单位,围绕交通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件的年审、更换、运营车辆许可等工作,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整体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我旗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为使我局服务窗口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遵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多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制可循、有据可依。有效地防止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二是制定业务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了服务窗口单位各岗位职责。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了各岗位责任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二)工作作风扎实,窗口形象优良

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使窗口服务得到群众满意。一是时刻抓好服务窗口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求职工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情系困难弱势群体;二是根据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及服务范围,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规范,如工作人员“五不准”:即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或有粗暴言行;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三是人人争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模范;四是在服务窗口单位公示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来,交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行业形象。交通服务窗口都能做到环境整洁、标示醒目,工作流程科学、规范,服务承诺明确、具体,全体职工从服务用语到仪容仪表每个细节都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做实,让办事群众

感受到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服务的温馨。

二、存在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交通服务窗口在各项目标任务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够等诸多问题。我们将以这次检查整改为契机,思想再发动,工作再规范,服务再提高,努力使我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追责情形及追责方式

对于分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二)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或暗示管理服务对象给予好处的;

(三)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物,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或违规接受有偿服务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找借口拒绝、推脱、延误或违规办理的;

(五)未能落实岗位责任制,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

(六)不遵守政务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七)不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擅自离岗的。

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 (一)批评教育; (二)诫勉谈话; (三)责令书面检查; (四) 通报批评; (五) 调离岗位;

第二篇:“服务改进年”科室的整改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

一、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制定下发文件,深入宣传发动,部署活动任务。组织科室人员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科室人员重新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等,使全科人员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的统一,使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二、 增强纪律作风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是医院服务改进年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是各科落实执行的具体体现。纪律作风建设是纪律人格、精神、文化的外在体现,是纪律素质的具体反映,是科室人员在思想、生活和学习上表现出来的态度行为,是纪律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党性锻炼。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的学习,对纪律作风建设有更明确的认识。与此同时,在这个服务改进年中,努力完善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完善和制订优质服务承诺措施,以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的。

三、 大力推行“人性化、感动式”服务,倡导“一新、二温馨、三勤、四个主动、五个

一、六声”服务理念。对科室全体护理人员进行服务培训(医院服务礼仪、感动式服务和医院品牌建设等方面)。旨在培训中,提升可是服务人员的服务管理意识、

服务水平和品牌意识。

四、 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及时掌握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且还需采用多种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优质服务承诺措施有效落实整改。此外,还需要强化跟踪问责问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效果如下:

1) 在工作中,科室人员做到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树立了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临床的工作中,重视患者的满意度,平时与同事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热情相待,尽可能地给予帮助。

2) 解决部分科室人员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使职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院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培训,提高了各人素质修养,进一步强化各人与各人,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协调,加强了职工之间的团结,树立了集体主义观念,发挥团队团结精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弘扬敢闯敢干风气,以好的作风带院风、促医风、树新风,形成了良好的医疗氛围。

3) 开展了患者群调查、重点人群调查,及时发现了问题,对

存在的问题建档建案,归类整理,查找问题原因及相关个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接待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工作监察制度、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落实首访负责制,设置意见箱、建立意见本,对投诉反映的每一问题都记录在案,件件落实,做到有报必接,接之必办,办之必果,让群众满意。

4) 培育了科室服务文化。使医院文化渗透到服务规范、制度、程序及礼仪之中,从而使先进的服务理念得到传播、深化,使科室人员产生共识,并体现到科室服务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文化。敬业精神得到强化,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

5) 加强与患者沟通交流,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服务,统一着装、仪表举止、文明用语等,这些都形成了制度,成为科室人员的行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互帮互助、团结奋进”为职业道德规范标准。确立和完善了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行为,树立了“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整体服务观念,构建医疗服务的文化体系。,畅通患者的投诉渠道,倾听患者的意见与建议,做好了细致解释工作,慎重、稳妥、及时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6) 建立了各类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制定了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或明确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做好个人之间的协调工作,便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了责任制,明确的要求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第三篇:服务对象工作座谈会整改措施

司法局服务对象工作座谈会意见的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2月14日下午,我局召开了服务对象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有人大代表、评议代表、律师、司法所所长和群众代表等。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纷纷就业务能力、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收费项目等方面进行点评,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以后更好的服务群众指明了方向。

经认真统计梳理汇总,确定服务对象对我局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下列内容:

1、领导班子要加强与县里的沟通,争取更多的经费;

2、班子领导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3全系统干部职工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应加强,多宣传司法局和司法所的职能;

5、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司法鉴定收费与公安部门管理时高很多;

6、配备法制宣传车;7为有利于工作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应交流调整;

8、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因才而用。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我局12月21日上午,在局长办公室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特别剖析和研究了服务对象以上意见和建议,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在全系统深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撰写体会,集中辅导,交流发言、专题讨论,征求意见、查找问题等形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服务为民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对照实际,积极查找自身问题,努力改正,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职业道德观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发展步伐,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抓廉政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一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处所、进家庭“三进”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从政道德、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正反典型和党员“忆苦思廉”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重大事项表决制度,逐步规范民主决策。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积分制,深化中层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任前廉政谈话、述廉评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及时做好中层以上干部有关廉政信息的归档和更新工作。严格财务管理,认真实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和基建工程等制度,完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制度,切

实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法律服务监管力度,强化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健全党风、行风、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和诫免制度,实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四是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信访预警机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注重源头预防,苗头克服,树立司法行政人员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3、抓效能建设,强化干部作风。继续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督查巡查,扎扎实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实行热情文明接待,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办公环境,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建设,积极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努力形成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氛围。认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执业纪律和政治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得到改造,从而解决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重经济、轻民生,重大标的案件、轻小标的案件,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三重三轻”现象。通过抽查案卷、走访当事人征求意见、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大讨论等活动,对他们

进行有效的教育,全面整顿法律服务队伍,有效提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建树良好形象,打响服务品牌。

2、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清理和个案查处。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并严肃认真地查处是我局近几年坚持的一贯原则,因为它能反映出一个部门是如何对待来自群众和基层意见的根本态度问题。根据群众反映较大的“司法鉴定收费过高”问题,我们将联合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方法,进一步开展的清理工作,纯洁法律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发展环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把加强对个案的查处当作管理法律服务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做到接到一起,查实一起,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尽量使群众满意。

三、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实司法所力量。

1、进一步理顺司法局和乡镇对司法所的双重管理关系。制定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具体方案,多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建议政府加强我局对司法所专项编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配,逐步投入财力,不断完善司法所硬件设施。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努力解决司法局和镇(街道)对司法所的双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司法行政编制,确保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实现专编、专职、专用,保证司法所履行好职能工作。

2、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司法所人员。根据我县司法所的编制情况,制订司法所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在09年

向全社会公开考试录用9名基层司法所公务员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几年中加大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征得其同意,陆续招收高等院校毕业生,逐年充实,使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的配备至少达到2人以上,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力量,改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

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集中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合理分工,注重协调,有效整合有限资源,形成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合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队伍。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落实岗位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我县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100%,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率100%的目标。

当然我们还存在着其它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为此我们将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发扬传统、鉴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那个为契机,凝聚局全体同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第四篇:物业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整改报告

陇南中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工作整改报告

市建设局:

接到你局的整改通知后,我公司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照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经反复自查、讨论,在借鉴其他公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方案,特报告如下:

一、积极参加建设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业务知识,努 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按照上级要求和物业服务实际需要,健全组织机构,公司下设财务部、客服部、 维修部、安保部、保洁部,具体负责小区物业费用收缴、业主需求服务、水电管网维护、其他基础设施维护、秩序巡逻管理、环境卫生等服务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公司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履行,预防从业人员流动,确保从业人员稳定

四、固定办公场所(已将?号楼第?层

号房固定为物业办公室),完善办公设施, 为物业服务提供基础保障。

五、立足目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根据本小区居民生活需求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周边 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随时接受督查检查,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建 议。

七、完善制度,责任到人,团结一致,相互协作,努力创建业主比较满意的物业服务公司。

以上报告妥否,敬请指正。

二〇〇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审计整改服务国家治理的优化途径

一、国家治理视野下的审计整改

狭义地理解,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所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的建议,对其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审计整改的主体是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内部改进行为。其内容包括:一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依法做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定约束作用,是审计整改的重点;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无法定约束作用。

从国家治理视野下理解,审计整改还涵盖了外部单位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是一种外部强制行为。其内容包括:一是司法纪检部门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书,严厉处理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问题及相关责任人;二是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书处理相关责任人,根据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

二、审计整改服务国家治理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国家治理中,国家审计实质上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通过发现问题,促使被审计单位整改,进而促进国家治理。在这一过程中,审计整改是桥梁,是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

(一)审计整改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财政财务活动的管理权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行政职能和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行为的不合法、行政权力的不合理使用,往往会在财政财务活动中体现出来。审计工作的重要使命就是通过对财政、财务活动过程和存在问题的揭示,发现和查处各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审计发现的许多问题带有规律性、普遍性,这些问题源于某些体制机制制度缺陷,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规范行政行为,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堵塞漏洞,予以规范。因此,审计不仅要揭露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以促进依法行政。

(二)审计整改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完善,新旧体制转轨和落后观念影响等诸多原因,财政经济领域的不规范现象仍继续存在。审计监督应从实际状况出发,认识新形势下财政资金运行的新特点和违法违规问题新的表现形式,提出审计建议,督促整改,从体制机制制度上予以规范、提高,使审计整改的过程成为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依法理财、依法执政的过程,从更高层次上实现国家治理目标。

(三)审计整改是治理“屡审屡犯”的有效手段。审计制度执行以来,通过对多数单位的审计,依法处理和处罚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屡审屡犯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固然有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但审计整改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重审计、重处理处罚、轻整改也是重要原因。特别是未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使审计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单位未给予高度重视,甚至托关系说情或软顶硬拖,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未予以有力监督,一审了之必然导致屡审屡犯。因此,全面推行审计整改,强化审计整改检查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屡审屡犯现象。

三、审计整改服务国家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审计整改所需时间、审计结果公告所需整改时限与审计法定整改时限90日三者之间存在冲突。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所需时间与整改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紧密相关,有难、中、易之分,有些问题确实在90日内无法解决,更不要提在审计结果公告所需整改时限内(低于审计法定时限90日)完全整改到位,三者之间不一致,存在时限性冲突。当然,从审计结果公告的时效性考虑,常要求被审单位整改时限低于法定整改时限也情有可原;但此做法易导致审计组依据被审单位整改文件起草整改检查报告或审计简报,对被审单位是否整改无调查和核实,易产生审计风险。

(二)法律法规不具体,易导致“有法难依”。对于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整改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处理处罚依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只是明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建议处分权,如何申请、哪些内容可以申请并没有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也只是明确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至于必要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何采取并没有阐述,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这易导致审计整改检查落实不到位,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出现“有法难依”的问题。此外,审计部门没有关于整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也易导致执行不力。

(三)审计整改的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被审计单位是否整改,审计机关缺少独立的制约措施或办法,需要借助外力,形成强有力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但目前我国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明显匮乏。一是审计整改检查职能主要由审计机关履行,其他部门参与很少。二是缺少各部门参与的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三是与人民法院配合不够紧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较少。因此,审计整改的监管合力未有效形成,国家治理功能未得到充分体现。

(四)个别被审计单位轻视审计整改。个别被审计单位仍然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蒙混过关等错误认识,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其有利的部分,比如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往往接受,而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如追回挪用款项、纠正以前年度发生的问题等,被审计单位的态度就变得消极。一些属于体制机制范畴的不规范、不完善、不合理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也就更难以整改到位了。

(五)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检查积极性不高,做法不科学。首先,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积极性不高,重审计轻整改、重信息轻报告。对被审单位是否真实整改,缺少实地调查核实。部分审计整改检查报告或简报没有实地调查,过于依赖被审单位整改文件,有的甚至只是将被审计单位报送材料内容的顺序调整一下。究其原因,这与当前的业绩考核机制有关,审计整改所占分值太少,如2012年审计整改分值仅占6%。另外,部分审计人员思想认识中的畏难情绪,也导致了“重审计、轻处理”现象的产生。

其次,当前审计机关重“事后整改”轻 “事中整改”,未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性功能。这也与审计业绩考核有关。“事后整改”易形成整改的量化指标,因为它包含审计查处的问题、审计决定及审计报告中陈述的审计建议,审计组能据此撰写整改简报,并反馈回被审计单位因整改而产生新制度,取得审计业绩;而“事中整改”不易形成整改的量化指标,不易形成量化的审计业绩。但从发挥国家治理功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事中整改”较“事后整改”更重要。因为只有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控不健全、存

在经营或道德风险,审计组及时指出纠正,风险才会消失,损失浪费或同志失足的现象才会避免,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性作用才能有效发挥。诚然,“事后整改”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性作用,但“事中整改”与“事后整改”比较,前者更能凸现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性作用,起到防患于未然。

最后,审计整改检查的做法也不很科学。各单位普遍采取的是“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即由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兼顾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和资料收集工作。这一做法的优点是审计人员熟悉情况,可以保持工作的连贯性。缺点是审计与整改未分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同时也加重了审计人员的负担。

(六)审计整改实际效果难以定量判定。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程度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缺乏量化指标,易导致被审计单位对违规问题的整改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例如,对同一类型问题,被审计单位既可以采取行政处罚,也可以采取行政处分,从而无法对整改程度进行量化考核,无法衡量整改是否到位。同时,对于整改的完成程度,也局限于定性分析,分为已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三类,未形成有效的定量分析,也就很难判断整改的实际效果。

(七)审计整改效果与审计项目计划关联性不够强。当前,在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中,没有把历年审计的整改效果作为选择项目的一个重要依据;而且,在审计内容的确定方面,往往没有把整改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导致审计人员仅仅只关注本次需要查处的问题。

四、审计整改服务国家治理的优化途径

(一)细化审计整改有关法律条文和时限。针对审计整改存在的延期或拒绝整改虽有处理处罚依据但不具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具体操作办法)、审计结果公告所需整改时间与法定时限冲突、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审计机关履行审计整改检查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应修改《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细化完善。当然,在《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刚修订不久的情况,再次修改不现实;但可以以审计署的名义出台法律解释条文,并对拒绝、拖延审计整改的行为增设审计罚款权。明确具体的处理处罚依据、整改程序及时限、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义务,强化审计整改检查的威慑力。以审计整改时限冲突为例,可以按整改对象的难易程度、金额大小区别对待,进行易、中、难分类管理。容易整改的问题,如调账,必须30日内整改;一般问题,60日内整改;体制机制方面难整改的问题,360日内整改。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时限性冲突。

(二)创新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方式,探索由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为了强化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增强整改的主动性、督促其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并有效降低审计机关的公告风险和工作量,有必要创新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方式,探索由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审计机关对其公告内容进行真实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审计署名义进行公告。

当然,此做法的前提是审计机关法制部门要制定统一规范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模版,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公告内容及时限要求,更为重要的是要出台司法解释赋予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权利和义务、明晰虚假公告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审计机关要借助媒体的影响力,通过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并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力度,让被审单位的审计整改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以督促其积极整改、维护其声誉。审计机关通

过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公开曝光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使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大力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同时,为了促使被审单位进一步重视审计整改,需要赋予(或者说恢复)审计署特派办的审计罚没权,以丰富审计整改检查的制约措施,提升审计整改检查的力度;况且《审计法实施条例》也明确各级审计机关有审计罚没权。

(四)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监管合力。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微观的角度来说,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出发点不同。审计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被审计单位和关联单位的核心利益和信誉,产生抵触情绪和不配合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没有其他部门配合,仅靠审计机关的力量难以使查出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或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将流于形式。但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国家良治和经济健康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实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内审部门,帮助其化解潜在风险。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而审计署也可以以审计署令或司法解释的形式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并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以发挥审计整改监管合力。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二是细化各部门审计整改职责。将财政、发改等部门在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上应负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以提高可操作性。三是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强化司法纪检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外部强制性整改力度,以严肃法纪,促进政令畅通。并探索将目前的审计案件移送转变为审计线索移送,以扩大监督范围和提升监督手段。因为审计移送后执法不严,没有追究责任人,那就纵容了违法违纪人员,降低了法纪的尊严和审计的威信。

(五)优化审计业绩考核机制。审计整改在审计业绩考核的权重应进一步提高,以充分调动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处室、审计人员的进行审计整改检查的积极性。同时,改变重“事后整改”轻“事中整改”的现状,将“事中整改”也纳入审计整改考核体系中,并充分研究给予两者合适的比例权重,以鼓励引导审计人员既重视“事后整改”,也重视“事中整改”,较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预防、建设性作用。

(六)改变审计整改检查人员组成模式,探索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职能相分离原则。目前,审计整改检查人员组成模式不很科学,主要采取“谁审计、谁督促整改”的模式,违反了不相容职能相分离原则,也加大了审计人员的负担。因此,有必要改变审计整改检查人员组成模式。在当前审计环境下,应组成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经办业务处室参与的审计整改检查领导小组;法规处起草审计整改报告或审计简报。上述三部门参与的理由是法规处负责项目的审理,法律法规熟悉、定性把握比较准确;而办公室文字功底较强,文字把关能力比较到位;而业务处具体经办,非常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同时,三部门的参与也便于审计整改检查报告或审计简报的完成与上报。

此外,对于那些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加大审计的频率;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确定上,明确对历年审计整改情况的审查;并逐步探索建立审计整改统一标准和量化指标,形成审计整改量化指标体系。(骆勇、赵田录、刘静)

文骆勇 赵田录 刘静 (审计署西安办)来源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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