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噪音

2022-07-20

第一篇:建筑工地扬尘噪音

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小结

清镇市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噪音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强力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创卫、创模工作攻坚阶段的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全面完成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考核,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8]131号)、《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方案>的通知》(筑建字[2010]40号)及《贵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我站党委高度重视,各科室站所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加强对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领导,我站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站,朱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兴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扎实苦干,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2011年5月12日上午,受局长和分管领导委托,建管站站长朱江在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建筑工地劳务用工、扬尘噪音整治专题会议。市境内所有施工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朱江站长针对建筑工地的扬尘噪音整治提出了具体方案。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

2、我站建管站工作人员对全市所有城区项目,进行仔细排查。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建设管理做到现场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清晰、指示明确;施工人员着装整洁,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施工机械摆放整齐,工地用房布置合理,场区整洁;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使用、废弃规范,最大限度内控制了扬尘污染。要求建筑工地围档高度必须在2.0米以上,主要通道和施工场地必须“硬化处理”(砼厚度不小于15厘米),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门卫值班室、洗车台、标准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房屋拆迁单位进行旧房拆除前必须按要求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拆除的单位必须对拆除工地实行封闭打围作业,按照湿法作业的程序进行,对楼房进行全面洒水,严格控制粉尘污染。

截止目前已排查了34个项目,各施工单位均按要求进行材料密闭运输,进出口道路已硬化,出场车辆轮胎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洗,未出现带泥上路现象。

3、针对即将到来的中、高考,我站监督人员对学校周边的建筑工地进行仔细排查,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进行施工作业;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产生噪声的生产和施工行为,自觉配合禁噪令。

4、我站建立了值班和处理投诉机制,设立投诉电话:2513172,并安排专人值班,接收并处理群众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平衡,有部分工作人员认识到位,工作主动,但在落实方面还存有少量死角。

2、由于种种原因工作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理想,有待我们下一阶段去加强工作力度,使扬尘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认识不到位,未按施工标准硬化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未设置专职冲洗人员就擅自施工,某些项目建筑渣土乱倾倒现象仍然存在,施工管理难度大。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2、进一步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扬尘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理解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整治的意义。

3、进一步强化督导,重点突破。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和督导频率,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治理相结合,促进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改善。

4、强化督查落实。按照督查机制,对扬尘、噪音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大力表扬,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将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工作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形成扬尘整治长效管理的崭新局面。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5月28日

第二篇: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措施

为有效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目标,区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主要的措施有:

1、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设立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工程安全备案现场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裸土覆盖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3、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整治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企业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氛围。

4、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不间断循环督查,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覆盖,车辆进出冲洗,施工道路实时洒水等措施,严禁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现象的出现,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1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配备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洒水。

5、 加大对裸土堆场、渣土清运、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扬尘治理,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不良信用记录、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6、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巩固扬尘整治成果,创新管理模式,推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扬尘整治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实时监测,鼓励相关责任单位加大投入,积极采用射程远、覆盖广、效果好的防尘、降尘设备,确保扬尘污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标准化。

第三篇: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调查

发布时间:2013-05-03 01:17:06来源:未知 作者:匿名

“施工扬尘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具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治理扬尘污染仅靠突击远远不够,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扬尘整治的长效之路。”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张炬说出了施工扬尘治理的难点所在。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从环境管理的阶段来看,当前的扬尘管理可以说是环境污染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混合的阶段。环境改善是目的,污染控制是手段。治理扬尘,就要强化控制,严格执法,严格准入。

柴发合指出,扬尘管理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的联动,但是如何联动是个重要问题。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实施联动,但是由于部门职责不清晰,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要管好扬尘,必须建立良好的机制。

同时,扬尘管理手段落后,虽然多个部门管理扬尘,但是依然不能迅速发现扬尘,不能很好地监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实际上,对于扬尘的监管,完全可以利用交通系统的监控设施。环保部门可以联合交管部门,增加道路监控的扬尘监控功能,利用庞大的社会化监控手段,及时发现扬尘现象,及时处置。

目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征收扬尘排污费、扬尘处罚等措施,但是缴费和罚款都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控制扬尘,改善环境。当前有些地方存在的问题是,企业或单位缴了罚款之后就不再治理扬尘,或者缴费免责的现象。实际上,可以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市场杠杆来管理扬尘。比如,运输车辆不达标不发放运行许可证等。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扬尘治理的一项调查报告建议,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在资质审核方面,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建设单位应该承担整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实施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与工程款相挂钩等措施。一旦企业违反扬尘管理规定,除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对其违规情况进行记录,重点是将企业是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以市场经济为背景,实行企业和单位市场退出机制,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目前,有些地方的扬尘治理在严格准入方面已经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今年4月,江苏岩土集团的君泰国际工地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南京市住建部门挂红牌警告。而今年6月,正因为这张“红牌”,这家企业虽然已经在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的项目中中标,也被取消资格。今年1~7月间,南京有7家企业被挂红牌,24家企业被挂黄牌,按规定,被挂红牌的工地施工方3个月内不能在南京市场参与其他项目招投标,其项目经理被要求不能到其他单位担任项目经理。

柴发合表示,扬尘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不能认为扬尘治理是哪个部门的责任,不能将扬尘治理看成一个单独的问题,而是要把扬尘治理与生态建设联系起来,预防与监督相结合,从长远考虑,从机制完善出发,在根本上管住扬尘。

第四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促使工地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增强扬尘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二、 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三、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

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待建空地整治标准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长:盛金满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初嘉腾

园区规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安监站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督查考核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我站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评。对一些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

6月30日以后将集中整治做法逐步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建设

单位应牵头与监理、施工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开挖阶段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并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扬尘现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要指定现场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设施维护负责。

(三)监理企业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施工工地准备阶段扬尘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和大门,保证围挡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

3、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必须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系统,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硬化后的地面应保持整洁无浮土、积尘。

6、施工现场应安装喷淋设施或配备洒水车,定时对工地道路进行喷洒降尘。重污染天气、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保持路面湿润。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洒水,保持不起尘。 建筑工地土方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严格按照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

2、施工现场存放回填土应集中堆放,用密目网覆盖或采用固化、绿化措施。

3、基坑应及时回填夯实,并及时施工地坪或做临时固化、绿化。

4、土方作业过程中,应采用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遗撒泥土,使路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土方施工期间,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建筑工地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现场混凝土或砂浆中转倒运应设置封闭的站点。

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周边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临边防护栏杆底部设置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产生扬尘。

3、楼层清理垃圾式,预先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凌空抛掷或焚烧垃圾。

4、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再进行清扫,集中密闭堆放在楼层内,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清运。

5、屋面进行保温层施工时,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建筑工地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装饰施工期间应在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池,并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2、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等材料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防尘装具,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废料等。

4、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装袋,并入库集中管理。

建筑工地室外施工阶段扬尘治理标准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随挖随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严禁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3、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挡,必须拆除的须设置临时围挡。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出现扬尘飞砂现象。 建筑工地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治理标准

木工机械作业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等,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日产日清,及时处置。 建筑工地材料堆放加工区扬尘治理标准

1、砂石设置专用料场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应封闭是存放。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多孔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措施,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封闭仓库内以减少污染。 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扬尘治理标准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密闭遮挡,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家装公司服务流程下一篇:军转干部培训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