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行政许可文书式样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本目录及式样
【资料】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目录及式样 附件1: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目录及式样
1、不予受理消防行政许可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2、消防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3、消防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许可法第32条)
4、消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许可法第45条)
5、消防行政许可听证公告(许可法第46条)
6、消防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许可法第47条)
7、消防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许可法第47条)
8、消防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许可法第48条)
9、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议记录表
10、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报告书
11、注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70条)
12、变更、撤回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8条)
13、撤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法第69条)
1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5、关于同意XXXX消防设计 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关于不同意XXXX消防设计 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7、关于XXX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8、关于XXX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9、关于同意X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0、关于不同意X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1、关于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2、关于XXX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备注:
1、法律文书制作应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尺寸,即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天头(上白边)37毫米,订口(左白边)28毫米,版心尺寸156毫米×225毫米。误差不超过1毫米。
2、示范文本1至14(其中
5、
7、9和10除外)式样的法律文书一般为一式两份,一份送有关当事人,一份(有当事人或者申请人签名的)留档备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示范文本15至22,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文书式样中有涉及监督电话的,应当写明总队、支队以及主管公安机关的监督电话。总队监督电话为0591-87089000。
式样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不予受理消防行政许可通知书 公(消)行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 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 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某公安消防机构名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 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其他不予受理理由,如申请人存在行政许可法第7
8、79条的情形)。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由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4款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补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3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公(消)行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受理你的申请。
请于 年 月 日持本通知书到 领取 (填写申请人申请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决定的律文书的名称,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4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申请,依法需进入(听证、专家论证)程序,上述程序所需时间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特此告知。
联系人: 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5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编号: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因涉及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本机关拟定于 年 月 日,公开举行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写明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程序及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6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申请听证权利告知书
编号: (利害关系人名称):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可能与他人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
(写明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利害关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7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及要求
附相关材料
申请人(联系人)姓 名 电话 住 址
邮编
式样8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利害关系人名称):
关于(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式样9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议记录表 案由: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审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 当事人: 参加人员: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或职业: 电话: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或职业: 电话: 问: 答: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式样10 消防行政许可听证会报告书
编号: 案由
主持人 记录人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会记录):
所附
主要 材料
清单 种类 证据名称 规格 数量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主持人签名及时间 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式样1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注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注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许可事项名称),属于下列第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2、消防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种情形:
4、(依法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的 (写明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文书名称以及文号) 消防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变/撤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因下列第 项原因,本机关决定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变更内容附后)
1、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
2、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
3、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变更(或撤回)你(单位)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3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撤销消防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消行撤字[]第 号
(当事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问题:
1、 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3、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4、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5、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消防行政许可。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消防行政许可有关证件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公安消防机构) 式样14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XX公消检查[]XX号
:
根据你单位关于XXX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XX地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队的消防监督员于 年 月 日对该场所(活动现场)依法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现提出以下意见: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该场所已具备开业(举办活动)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意该场所开业(举办该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该场所不具备开业的消防安全条件,不同意该场所开业(举办该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式样15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 ×公消监审字第××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米,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由××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的建筑、水、电(暖通、工艺)等有关施工设计(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基本合格。但以下问题应当补充完善设计:
一、 总平:×××(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X条),设计应依据此条作出修改;
二、 建筑防火:(同上);
三、 消防给水:(同上);
四、 电气防火:(同上);
五、 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 燃油燃气:(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八、本工程的建筑内部二次装修应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报我×队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注:公共建筑及厂房、仓库选用此条);
九、本工程的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消防工程施工资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自动消防设施的专题会审(注:有自动消防设施选用此条款);
十、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的品牌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确定(注:有消防产品及消防工程的选用此条款)。 十
一、此次审核的图纸如需变动消防设计,应当重新申报。
以上问题和意见,请建设、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并在施工中予以落实 。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抄送: ××建设局、××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6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不字第××号
关于不同意×××(工程名称)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米,建筑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由××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的建筑、水、电(暖通、工艺)等有关施工设计(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经本×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的消防设计不合格,应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主要存在问题:
一、总平:×××(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第X条),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建筑防火:(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油燃气:(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如不服本审核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抄送: ××建设局、××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7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公消监验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设计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米,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 ×公消监审字第×号审核意见书的要求,消防验收基本合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建委、××规划局(办)、××消防×队
式样18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不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设计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米,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未达到消防要求,验收不合格。该工程应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问题1:依据审核意见及技术规范的条文指出问题所在,应×××(整改意见);
2、问题2„„(同1); 以上问题,请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经消防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消防措施,保证工程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不服本验收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建委、××规划局、××消防×队
式样19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装)字第××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应注明主体建筑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层,×××(工程所在各单体每层原设计的使用性质),×××(装修工程各单体每层现使用性质)。由××(建设单位)报送该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装修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基本合格。但以下问题应当补充完善设计:
一、 总平设计:×××(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 建筑防火分隔及装修材料:(同上);
三、 消防给水:(同上);
四、 电气防火:(同上);
五、 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 燃气燃油:(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八、××物业管理处(或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本意见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本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的品牌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确定(注:有消防产品及消防工程的选用此条款)。
十、此审核的图纸如需变动消防设计,应当重新申报。
以上问题和意见,请建设、设计单位认真修改并在施工中予以落实 。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0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公消监审(装)不字第××号
关于不同意×××(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应注明主体建筑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层,×××(工程所在各单体每层原设计的使用性质),×××(装修工程各单体每层现使用性质)。由××单位报送该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资料经我X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装修设计消防审核,认为该工程的室内装修消防设计不合格。该工程消防设计应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主要存在问题:
一、总平布置:×××(存在问题),违反×××(规范名称、版本号及条文号),现依据此条××××(提出修改意见);
二、建筑防火及装修材料:(同上);
三、消防给水:(同上);
四、电气防火:(同上);
五、防排烟及暖通:(同上);
六、燃气燃油:(同上);
七、灭火器配置:(同上)。
如不服本审核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1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装)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装修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设高度超过100m米注明是超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部位建筑面积×××m2,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公消监审(装)字第×号审核意见书(如复验项目应增加:[ ]×公消监验(装)不字第××号验收意见书)的要求,消防验收基本合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物业管理处
式样22
(此处印制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公消监验(装)不字第××号
关于×××(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
×××(工程名称),位于×××(工程地址),属××××(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单层建筑、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多层库房、高层库房等),装修部位建筑面积×××m2,层数××层,××××(各单体每层的使用性质,厂房、库房应写明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年×月×日由××单位(建设单位全称)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我队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抽查、测试,认为该工程未达到消防要求,消防验收不合格。该工程应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问题1:依据审核意见及技术规范的条文指出问题所在,应×××(整改意见);
2、问题2„„(同1)。 如不服本验收决定,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抄送:××物业管理处 附件2:
消 防 验 收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单项 子项 内容和方法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总 平 面 布
局 防 火间 距 实测与相邻建筑的最小距离
消防车道 查看形式、实测宽度、净高、登高操作面 建 筑 类 别 场 所
设
置 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钢结构 实测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防火涂料受火后发泡情况
特殊场所设置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建 筑 防
爆 泄压面积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结构形式 核对是否符合消防设计 防 火 分
隔 防火墙 核对位置、检查墙体材料和完整性
防火卷帘 核对位置、查验合格证明、手动控制装置
防火门 查验合格证明,核对位置、开启方向,检查闭门设施
管道井 检查封堵情况 内 部 装 修 及 防 火 材
料 吊顶 查看构造,核对消防设计
墙面 同上
地面 同上
风管等保温材料 核对消防设计 安 全 疏
散 疏散出口 数量、距离、宽度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的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和指示标志(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出口均应检查)
疏散楼梯间 数量、形式(敞开、封闭、防烟、室外)、墙体、宽度、首层分隔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楼梯间均应检查)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灭 火 器 配
置 选 型 检查型号与火灾类别匹配情况
布 置 查看数量、距离、位置 消防验收综合评定结论: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消防机构
注:
1、本表中“核对”是将现场情况与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对照;“实测”是指借助仪器、工具测量;“查看”是指直观检查; “检查”是指测试与核查。
2、经办人员应对现场验收情况负责。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安 全 疏 散 与 消 防
电
梯 前室 墙体、面积、防烟形式(正压、自然)核对消防设计,检查门的形式、开启方向、闭门设施,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前室均应检查)
消防电梯 检查迫降首层功能、火灾状态下的操作功能和轿厢内电话,查看电梯井排水设施
封闭避难层(间) 检查围护结构完整性、门、防烟设施、楼梯错位、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消火栓、消防专用电话等,核对消防设计
疏散走道 宽度、装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排烟设施核对消防设计(按总层数的30%抽查,每层的所有疏散走道均应检查) 消 防 水
源 天然水源 查看江河湖泊取水设施(码头、取水井)、消防车道
消防水池 核对消防设计
市政
供水管道 查看进水管数量 室 外
消 火
栓 设置位置 核对消防设计,检查标志(全部检查)
数量 核对消防设计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消防水箱 核对消防设计
消火栓 检查位置、配件、标志
管网 查验施工水压记录
接合器 检查位置、数量、标志(全部)
消防泵 检查泵数量、吸水管数量、标志牌、电源切换功能;主备泵启、停1-3次;消控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主备泵故障切换1次
系统功能 在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消防泵远程启动、现场启动、主备泵切换,水泵接合器供水,实测栓口静压、动压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管 网 查验管网施工水压试验、冲洗记录,管道接头施工情况
水 泵 检查数量、吸水管数量、标志牌、电源切换
喷 头
检查布置、选型、安装形式
接 合 器 检查位置、数量、标志
湿式系统功能 在最不力点末端试水装置放水、观察水流指器、报警阀、水力警铃、水泵的工作情况,查看放水前后压力表变化情况,控制室启停水泵、主备泵自动切换;水泵接合器加压供水。
干试系统功能 关闭报警阀后的截门,控制末端排气阀打开,再恢复后,系统充气装置启动;在报警阀处打开试验阀门,检查报警阀和消防泵工作情况
水幕、雨淋、水雾、预作用系统功能 关闭报警阀后的阀门,报警联动预作用阀或电磁阀打开,检查报警阀和消防泵工作情况。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探 测 器 检查布置、选型
手动报警按钮 检查布置
应急广播 检查扬声器布置,广播开启、分层控制功能
消防电话 检查布置、通话
消防
控制室 检查备电切换、打印、显示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试验(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应急照明、对外出口、外线电话
报警系统功能 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检,检查有关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试验数量: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抽查) 单 项 子项 内 容 抽查部位 不合格情况 结论
子项 单项 消防部门验收人员 签字 排 烟
系
统 排烟口 检查布置、选型
自然排烟 窗口位置、面积、开启方式
风 机 检查电源切换、中心控制启停,标志牌、排烟防火阀位置(数量:全部)
系统功能 报警联动,查看排烟阀开启、风机启动情况,实测风口气流方向和风速,查看中控室反馈信号(按安装总数的10%-20%抽验) 机 械 加 压 送 风 系
统 风口 检查布置、选型
风机 检查电源切换、中心控制启停,标志牌(数量:全部)
系统功能 报警联动,查看送风阀开启、风机启动情况,实测风口气流方向、风速和楼梯间、前室的风压,查看中控室反馈信号(按安装总数的10%-20%抽验) 气 体 灭 火
系
统 喷 头 查看布置情况、选型
贮瓶设施 查看灭火剂种类、贮气量、压力(数量:全部)
防护区 查看门、窗、阀的封闭情况,防护区出口处的声光报警和手动启停装置
系统功能 人工启停和切断试验1-3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试验1-3次;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实验.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系统组成 核对消防设计
消防泵 检查电源切换、启停情况
水源 核对消防设计 消 防 电
源 电源 核查数量,电源切换1-3次
备用
发电机 核对消防设计,进行启动试验1-3次
附件3: 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填表时间: 名称 型号规格 号 备注
数量 生产单位 销售单位证书[注]或型式检验报告编
第二篇: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行政执法,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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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____)安监管罚当〔____〕____号
被处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职务:____ 联系电话:____
违法事实及证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____的规定,依据____的规定,决定给予____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 □当场缴纳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____,账号____,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____人民政府或者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_____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单位。
来源:http:///ws/detail14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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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二、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是各单位收取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三、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决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是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单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五、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是各单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六、 审批表是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需要进行内部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七、延长行政许可批准时限告知书是各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延长办理时限,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和延长期限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八、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九、不予批准/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不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十、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或上级单位撤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十
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注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十
二、(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告知书是各单位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将所需要时间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文书之一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编号::你(单位)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决定予以受理。本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二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编号::你(单位)申请 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已收悉,特此为证。收到材料:1. 2. 3. 4. 5. 6.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你(单位)将在五日内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你(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如逾期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的,自收到本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受理人:(签字)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本凭证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三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编号::你(单位)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理由如下:你(单位)申请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请你(单位)到 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四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编号: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请你(单位)补正下列材料: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五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申请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及主要内容: 核查地点: 核查情况记录:年 月 日核查人:XXX XXX申请人或见证人: 年 月 日 时 分本页记录不全的,请另附纸。行政许可文书之六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审批表申请事项基本情况 申请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事项及主要内容: 审批内容 市局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队局处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科队所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承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文书之七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延长行政许可批准时限告知书编号: 号:你(单位)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延长 个工作日。延长行政许可时限的理由如下: 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八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变更实施被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九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不予批准/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决定不予批准/延续/变更。理由如下: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十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准予你(单位)从事的 许可事项,有 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现决定撤销该行政许可事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被许可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被许可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十一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准予你(单位)从事的 许可事项,有 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 项之规定,现决定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被许可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被许可人、本机关各执一份)行政许可文书之十二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告知书编号: 号:你(单位)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所需时间告知如下: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需要在 日(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内完成。此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作出决定的时限内。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
第四篇: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全套)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编号: 本机关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 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2、工商管理部门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原卫生行政许可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认可书
7、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消毒保洁、采购索证制度必备)
8、设施设备布局或工艺流程示意图
9、基本卫生设施清单
10、食(饮)具、卫生用具、水质检测等卫生检验报告书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共 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当事人(签字)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
卫 字[ ]第 号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 的申请材料
(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 (1.招标;2.拍卖;3.检验;4.检测;5.检疫;6.鉴定;7.专家评审)期限 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经技术审查,认为:
请按以上意见补充材料,自补充材料全部提交之日起, (1.检验;2.检测;3.检疫;4.鉴定;4.专家评审)期限延长 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由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办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许可决定期延长10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提出 (1.变更;2.延期)行政许可申请,根据 的规定,经审查,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 (1.变更;2.延续)。
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由于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行政机关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5、你(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6、其他原因(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对 许可证/证号予以撤销。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第五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
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
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 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 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
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该凭证应列出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应有申请人的签字和时间。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不作为申请受理起算日期的依据。 第十一条
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在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后所出具的文书。
受理通知书应包括:文书编号、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申请事项、受理的决定、行政机关名称、受理日期,并由申请人在存根联上签收。
受理通知书上核定的受理日期是计算行政许可法定时限的起算依据。 第十二条
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在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时所出具的文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依据理由、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名称,并由申请人在存根联上签收。
第十三条 现场核查笔录,是核查人员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时所出具的文书。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必须由两名(含)以上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有核查的时间、所在的具体地点;有申请人和核查对象基本情况记载;笔录内容记载完整,包括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核查内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和合理布局等)、核查经过以及核查对象周围150米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的情况等。
“现场核查笔录”应交申请人审阅或者向申请人宣读,经申请人确认后签名,并注明“以上笔录属实”;申请人不在场的,可由见证人签署意见和签名;如申请人拒绝签字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情况。
第十四条
征求意见书,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时出具的文书。
该文书内容包括:被告知人的名称、许可申请人名称及申请许可的时间、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关法律依据、合理的陈述和申辩期限;告知书应有被告知人签收的送达回证。
陈述、申辩期限一般为3日。
应有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记录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录。
利害关系人即与行政行为的结果有法律上的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范围限定在申请人周围150米范围内的烟草制品经营者。
第十五条
陈述申辩通知书是指根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通知举行陈述、申辩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的书面文书。
内容主要包括陈述申辩申请、陈述申辩法律依据、陈述申辩日期、陈述申辩地点、陈述申辩要求、申请人签收陈述申辩通知书等。
第十六条
陈述申辩笔录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期间,对组织和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的真实情况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
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认为符合或者不符合该项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时,呈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书。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前,承办机构将审查意见呈报行政主体主管领导审批,必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未经审批不能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本文书还同时适用于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撤回、注销、延续行政许可等决定事项的审批。
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是在法定许可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时,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准予延期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此文书。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日。
内容包括:申请许可事项内容、延期的理由、法律依据及延长的具体期限;并由申请人(代理人)在存根联上签名。
第十九条
对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申请人姓名等基本情况记载(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理由、行政许可的依据;对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且不成立的,应详细说明具体程序、依据和理由;
(三)有准予许可的明确表示,包括许可的范围、期限等;
(四)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
(五)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条
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应制作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申请人姓名等基本情况记载(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有拟不予许可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有告知当事人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权利的途径和期限。
(四)有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和告知日期。
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前,必须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拟作出不同意予以变更、延续行政许可等决定事项之前,也必须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
第二十一条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申请人姓名等基本情况记载(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有不予许可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应说明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程序、申请人陈述申辩情况采纳与否等;
(三)有告知当事人如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有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
(五)有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
对作出准予延续或变更许可决定的,制作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参照第十九条规定。
作出不予延续或变更决定的,制作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参照第二十一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注销的,制作此文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被注销人姓名等基本情况记载(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有予以注销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有告知当事人如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有作出注销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
(五)有作出注销许可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四条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准予撤销的,制作此文书,参照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是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听证范围内的许可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出具的文书。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制作听证公告。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当事人时制作的文书。 第二十七条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是记录听证会全过程,以及记录听证主持人、许可承办人和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就许可事项有关的发言内容时制作的文书。
所有证据必须质证并在该笔录中记录。
第二十八条 行政许可听证意见书,是在听证会结束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听证人员就听证情况对该许可事项审查依据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复核后,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时制作的文书。
第二十九条 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须附具授权委托书,方可代表申请人签署相关文书,同时在相应文书中注明身份。
第三十条
行政许可文书统一使用A4纸,页边距为:上下边距各为2.54厘米,左右边距各为3.17厘米; 字间距:标准;行距:单倍。
行政机关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1号宋体。
文号:用3号仿宋体,居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正文标题字体为:黑体3号;正文内容用3号仿宋,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6个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文书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成“○”。
文书页数在2页或者2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第三十一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如属于复印件的,除了由具体经办人对复印材料进行核对外,应当加盖提交人确认章和核对人确认章。提交人确认章及核对人确认章的格式参见附件。
第三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案卷材料应自行政许可决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整理装订并予登记、归档,于次年一季度移交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二)使用统一规范的封面,内容包括卷宗号码、受理号码、申请人名称、许可事项、许可机关、许可结果等;
(三)行政许可卷宗应当以为单位编号归档,原则上实行一证一档,一档一号。对同一申请人涉及开办许可、变更、换证、注销等情形的,每次办理的材料均应独立装订,但统一放入一个档案袋(盒)保存。行政许可涉及许可证变更、换证时,新、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均须归档。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卷,可以在案件办结后附入原卷归档。
(四)文书中需填写行政许可名称的,一律与公布的行政许可名称为准;
(五)文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或由原件持有者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
(六)行政许可文书及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行政许可决定类文书及送达回证; 4.许可证、执照复印件;
5.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和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受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原件,包括材料接收证明、补正通知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等;
7.现场核查记录、照片;核查人员所持《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等; 8.受理行政许可后,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原件,包括内部审批文书、延期通知书等;
9.行政许可征求意见材料、公示材料;陈述、申辩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等;
10.行政许可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许可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 11.其他有关材料; 12.备考表。
(七)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不编页码。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字体要整齐、清楚;
(八)卷内目录填写规范,一份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卷内目录应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页码,字迹要工整、清晰;
(九)纸张无破损、应用国家标准A4纸张。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小的要加贴衬纸,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
(十)装订整齐无金属物(特殊材料除外);
(十一)卷内书写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
(十二)卷底装订线上应贴上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第三十三条
行政许可案卷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或者撤销、吊销、撤回后再保存三年。
第三十四条
行政许可决定和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应行政许可当事人的要求,为当事人查询许可决定和检查结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