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干部应知应会

2022-07-10

第一篇:扶贫干部应知应会

扶贫干部职工应知应会

1、“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①“一达标”:收入达到当年全国扶贫标准,2016年的3146元,2017年预测达到3335元。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两率一度”:漏评率(识别准确率)99%以上、错退率(退出准确率)98%以上,群众认可(满意)度90%以上。

3、“四个切实”:①切实落实领导责任;②切实做到精准扶贫;③切实强化社会合力;④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4、“四个硬仗”:①基础设施建设硬仗;②易地搬迁扶贫硬仗;③产业扶贫硬仗;④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

5、“五个一批”:①发展生产脱贫一批;②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③生态补偿脱贫一批;④发展教育脱贫一批;⑤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6、“六个精准”: ①对象要精准;② 项目安排要精准;③资金使用要精准;④措施到位要精准;⑤因村派人要精准;⑥脱贫成效要精准。

7、“七个战役”:(1)农村公路“组组通”三年大决战;(2)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3)易地扶贫搬迁;(4)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5)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6)健康扶贫;(7)旅游扶贫。

8、“四看法”: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9、四有五覆盖

即: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

10、五通四有

通水泥路(沥青路)、通客运、通宽带及电话,组组通公路及连户硬化便道,自然村通生产用电;有美丽乡村创建点覆盖,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和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的集体经济积累收入。

11、贫困村出列标准

①国定标准: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②省定标准:在执行国定标准的同时,村集体经济积累不低于3万元。

③市定标准: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同时满足“五通四有”(即:通水泥路(沥青路)、通客运、通宽带及电话,组组通公路及连户硬化便道,自然村通生产用电;有美丽乡村创建点覆盖,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和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的集体经济积累收入)。

12、贫困户出列标准

①国定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一达标”(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6年的3146元,2017年预测达到3335元)和“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脱贫退出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②省定标准:在执行国定标准的同时,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

③市定标准:在国定、省定标准基础上同时满足“四有五覆盖”,即: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或有固定资产等投资收益、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联结带动)。

九、贫困村出列程序

①村级自查;②乡镇核实;③县级核准;④签字确认;⑤省市级备案。

13、贫困户出列程序

国家要求: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省级要求:①村民小组提名→②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③拟退出贫困户认可→④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⑤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⑥签字确认并销号。

市级要求:①村民小组提名→②村级自查→③乡镇核实→④贫困退出(乡级公示公告)→⑤县级核准→⑥确认销号。

第二篇:扶贫干部应知应会脱贫攻坚知识之

扶贫干部应知应会脱贫攻坚知识之:贫困识别与退出

脱贫攻坚知识问答

贫困识别与退出

1.致贫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致贫原因主要有:一是因病;二是因残;三是因学;四是缺土地;五是缺水;六是缺技术;七是缺劳动力;八是缺资金;九是因灾;十是交通条件落后;十一是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

2.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两公示一公告”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

3.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省定贫困标准(2017年是3305元)的家庭;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标准,但不稳定,且“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家庭。

4.贫困户识别的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贫困户识别的工作流程是: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①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代表评议;②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进行第一次公示;③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进行第二次公示;④报市县扶贫办进行一比对,符合条件者公告后纳入;⑤不符合条件者,市县扶贫办将比对结果通过乡镇交行政村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

对在比对时发现有排除情形,但经查证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借用身份证给他人),确实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对情况进行说明后,再次上报市县扶贫办识别公告,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进行公示不予纳入。公示、公告时间均为5-7天,最后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采集录入。

5.如何做好“一比对”工作?

答: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对家庭拥有城镇住房、商铺、享受型小轿车、大型农机具、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等情形开展比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准确、经得起检验。比对工作应在市县扶贫办收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名单后,统一提交至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其中住建部门负责比对城镇住房、商铺;公安部门负责比对享受型小轿车;农业部门负责比对大型农机具;工商部门负责比对经商办企业;财政部门负责比对财政供养人员;金融机构负责比对银行存款。相关行业部门收到比对名单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比对工作,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市县扶贫办。市县扶贫办要加强比对结果运用,比对后不能搞“一刀切”,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告后纳入;对不符合的应将比对结果通过乡镇交行政村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对于比对时发现虽然有排除的情形,但经查证后存在特殊情况,如存在借用身份证给他人等情形,确实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对情况进行说明后,再次上报市县扶贫办进行识别公告;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进行公示不予纳入。

6.对贫困户识别的公示公告有什么要求?

答:贫困户识别过程中的公示公告应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应参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琼扶办发„2014‟24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公示、公告必须采用能够留存的纸质形式进行张贴,并留存档案。用黑板板书等不宜留存的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则不予认可。 7.贫困户家庭中的非农户口成员是否应纳入识别范围?

答:贫困户家庭中的非农户口成员应当纳入贫困识别范围。

8.对无户口或户口没有迁入的家庭成员怎么认定?

答: 家庭成员应登记家庭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是指实际居住在家半年以上(含半年),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无户籍人员或户口没有迁入人员应由本人向所在乡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落户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9.单独立户老人能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答:单独立户老人能否识别为贫困户应视其有无法定赡养人而定。无法确定赡养人的,可以直接识别为贫困户。有法定赡养人的,应将其法定赡养人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可识别为贫困户,并将其作为法定赡养人家庭成员进行登记;如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不能识别为贫困户,应当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单独立户老人有多个分家子女的,全部法定赡养人家庭全都纳入共同识别。如果因特殊情况造成已分户老人与法定赡养人不能进行共同识别的,由县级扶贫部门依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综合研判决定。

10.对“户在人不在”的贫困户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查清人是否健在,在哪里,是否回原籍居住。对已去世的,从贫困户名单中清退;对因婚嫁在原户籍地(娘家)以外居住生活的贫困人口,如嫁入地和原户籍地(娘家)都将其识别为贫困人口,或嫁入非贫困户,原户籍地(娘家)应予以清退;贫困识别时确认为贫困户,后因外出打工长期联系不上(或联系上了不肯回来),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应重新由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办理退出或者进行清退。

11.分家未分户的贫困人口,应如何界定?

答:以户籍为参考,以实际一起居住生活人数为准进行具体识别。

12.现役军人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现役军人户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被识别为贫困户的,现役军人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统计。

13.服刑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有服刑人员的农户按贫困户标准识别为贫困户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服刑期满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计入该户贫困人口。

14.吸毒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吸毒人员应当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正在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内,符合家庭成员登记条件的应当计入家庭人口。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上的,在强制戒毒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解除强制戒毒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登记为该户贫困人口。

15.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持有假残疾证或是无残疾证的残疾人是否应清退?如何处理?

答:如果贫困户家庭成员持有假残疾证而非残疾人,且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应清退;若该家庭成员确实是残疾但又是假残疾证或无残疾证,且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保留贫困户身份,并要求贫困户按程序补办残疾证,同时在系统中更新该户的残疾证信息。

16.财政供养人员主要指哪些人员?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能否纳入贫困户? 答:财政供养人员是指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以下称机关事业单位)中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全部或部分工资(离退休费)的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家庭成员(以常住人口为准)有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不得纳入贫困户。

17.家庭成员有村干部公职人员,或居住楼房,或拥有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家庭能否认定为贫困户?

答: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或居住楼房,或拥有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家庭,原则上不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不能“一刀切”不予认定为贫困户。应由申请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作出合理解释且群众评议通过的可以进行认定。这类特殊情况应当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对家庭收入、家庭消费水平及支出、结合群众评议结果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纳入,同时要从严审核和甄别,说明情况并进行备案。对于财政供养人员,由于工资收入相差较大,应根据实际工资收入进行综合研判。

1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如何认定的?

答:贫困户家庭成员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长期共同居住长达半年以上,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在同一户籍内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成员,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或有独立户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出嫁人员(含未领取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的)、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家庭中已应征入伍人员。

19.超生户是否还能申请成为贫困户?

答:超生户只要孩子户口落实即可申请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贫困户。

20.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退出工作的民主评议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退出民主评议工作导则》对识别和退出工作民主评议有如下规定:①清点到会人数,并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和列席会议人员,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后由主持人宣布开会。②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交民主评议人员名单。③申请人或帮扶责任人、退出贫困户户主在民主评议开始前陈述纳入或退出理由;申请人或拟退出贫困户较多时,也可由上述人员提出书面陈述材料。村委会在民主评议开始前,应对申请人、拟退出贫困户在比对、核实工作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说明。④村委会组织参会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申请人、拟退出贫困户应退场回避;与会村民代表对人员名单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村委会工作人员要如实记录村民代表反映的意见或问题。⑤民主评议投票前,村委会应当提名监票人、计票人,经参加会议的村民举手表决通过。⑥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投票。⑦投票结束后,在村委会主持下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公开核对、计算票数,作出记录并签名。禁止在会场外开启票箱。⑧收回票数超过参加本次民主评议人数半数并且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数的,民主评议有效;收回票数未达到本次民主评议半数或者多于发出票数的,评议无效。村委会确认评议投票无效的,应当在作出记录和当众封存选票之后,当场重新组织投票。⑨村委会确认评议有效后,当场公布评议结果。⑩民主评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要真实、客观、全面。内容包括:参加评议的人数及报到名册、主持人、记录人、评议的名单、讨论的主要意见和投票情况等。

21.在贫困户的识别纳入程序,“民主评议”环节中民主评议的得票数标准是什么,即得票率超过百分之多少可视为通过评议?

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二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原则上得票率过半视为通过评议。但是否可以识别为贫困户,还应当经过入户核实,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程序综合评定。

22.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3.贫困户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户退出程序是: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24.贫困户退出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贫困户退出的具体步骤为:①村两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年度减贫目标对应退出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贫困户退出名单。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工作干部对贫困户退出名单逐户入户核实,并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③村“两委”将入户核实情况和贫困户退出名单在本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应对异议材料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核查材料连同异议材料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④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各村上报贫困户退出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核确认以下内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异议对象的核查情况。⑤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核确认后,应当将确认的退出名单在各村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公告期满后退出,报市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备案, 并按程序在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退出销号。

25.什么是农民纯收入?如何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

答:农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最终归农村居民所有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户纯收入总和/调查户常住人口总和。

26.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应注意的事项: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的收入,不是按家庭户籍人口计算。常住人口,即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不是户籍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及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②农村居民纯收入不是总收入。应扣除掉经营费用、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的支出,而赠送城镇亲友的支出不能扣除。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全是货币形态,它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现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现金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支出后的总和。实物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实物分品种按市场价作价,并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实物性支出后计算得出的收入总和。

27.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标准是按照 “人均纯收入”还是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标准均是年人均纯收入,因此,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的标准也应按照“人均纯收入”计算。

28.年中动态调整时按什么时间计算贫困户收入?

答: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10月8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6‟71号)中明确规定:“农户家庭收入(包括务工收入)计算周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我省在核算贫困户收入周期确定为调查时点以前12个月收入。

29.农户家庭饲养的家禽家畜如何计算收入? 答:农户家庭养殖大量鸡、牛、羊、猪等家禽家畜,未出售时属于家庭固定资产,不计入经营性收入;出售后所得收入计入经营性收入,减去生产和饲养成本,剩余部分为家庭经营纯收入。例如:农户家中饲养5头牛,这些牛未产生经济效益(卖掉等),不计入农户当年纯收入;如果农户当年出售一头牛获得6000元,若生产和饲养成本1000元,扣除后剩余的5000元计入家庭纯收入。

30.转移性收入是否应该计入贫困户人均纯收入?

答: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在外人口寄回和带回、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调查补贴、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退休金、怃恤金、五保户的供给、奖励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在《贫困户信息表》《扶贫手册》登记家庭收入和帮扶成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填写在相应表格内,仅用于统计口径计算。在考核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脱贫标准时,转移性收入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对待:①“三保障”类转移性收入不应计入家庭收入,目的是防止出现通过计算教育补贴、危房改造收入等算账脱贫、数字脱贫的情况。包括危房改造资金,减免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等教育资助,代缴新农合补助资金,医疗报销费用,以及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等。②帮扶的种苗、物资在出售前不计入家庭收入,比如:农药、化肥、饲料等。产品出售后,获得的收入计入家庭收入,帮扶的种苗、物资不作为成本予以扣除。③其他转移性收入,如生态补偿、奖励收入、慰问金、在外人口寄(带)回及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等应计入家庭收入。

31.家庭成员中部分人员享受低保,该户是否属于低保户?

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关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的数据清洗反馈,“非低保户在家庭收入中登记有低保金收入”属于逻辑错误。目前,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人员则家庭收入中必定有低保金收入,因此为避免系统内产生系统逻辑错误数据,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的,户属性应复选低保户。

32.低保金是否计入贫困户家庭收入?

答:在登记家庭收入时,低保金应在家庭收入中进行登记。但对于没有产业、务工收入或主要依靠低保金收入属于低保兜底的贫困户,暂时不能退出。当家庭的产业收入或务工收入能稳定超过脱贫标准的低保贫困户可以予以退出。

33.如何处理贫困户因意外收入脱贫的情形?

答:意外收入包括征地补偿收入和中奖收入等,意外收入应一次性算入家庭纯收入。意外收入如果远超贫困标准线,应核查“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情况,如符合脱贫条件,应按程序作脱贫退出,不应作清退处理。相应“三保障”政策当年可以继续享受,次年(含)以后中止。已发放的帮扶物资不予追回。

34.年度返贫人口的识别范围是什么?

答:年度返贫人口的识别范围包括:因病、因学、因灾或因残等返贫的农户家庭成员。

35.“四不退”指的是什么?

答:“四不退”指的是:①收入没达到脱贫标准的不能退;②“两不愁三保障”还没落实的不能退;③当年新纳入到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不能退;④保障措施落实了,但脱贫效果不明显的不能退。

36.贫困户脱贫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答:我省的政策是:“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贫困户脱贫后可以继续享受“三保障”政策至2020年(但因意外收入脱贫的情形按45问处理)。

37.当年识别纳入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能否宣布脱贫? 答:《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6‟71号)中明确当年新纳入贫困户不能退出。因此,当年识别纳入的贫困户,既使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也不能宣布脱贫。

38.完成了危房改造,是否就应该退出贫困户?

答:我省退出贫困户标准为: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教育医疗住房有保障。住房安全并非是退出贫困户的唯一标准,完成了危房改造并不是说就应该退出贫困户。

39.什么情况下贫困户应予以清退?

答:属于错评的贫困户应予以清退,主要是指识别时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或通过隐瞒财产收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错误识别纳入,或未履行识别程序录入系统的贫困户。

对拟清退人员,应根据举报或比对结果,入户核查情况,对所提出问题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或者识别时确实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的,应参照《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执行“一公示一公告”后予以清退。

40.清退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清退的具体程序为:①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根据举报或比对结果,组织进村入户调查核实;②经村“两委”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进行村内公示;③将清退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村内进行公告;④报市县扶贫办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销号。

41.贫困户脱贫后,家境明显改善,这种情况应该继续扶持还是要清退?

答:只要识别时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的,已脱贫户不能做清退处理,应继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

42.父母是贫困户,其子分户独立,也符合贫困标准,是否准予纳入?若录入系统,则会造成重复数据,该如何进行操作处理?

答:首先要判定是否符合分户条件,如确实符合分户条件的,分户后分别采集父母及子女信息。子女符合贫困标准的,父母作人员减少,子女信息重新采集录入;子女不符合贫困标准的,父母应由子女赡养进行脱贫处理,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录入。

43.贫困户一家人在外出务工等,春节才回来过年,长期联系不上超过半年以上的,是否可以清退?

答:贫困识别时,家庭成员应是农村常住人口。如果识别后一家人在外务工且长期联系不上,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已不属于农村常住人口,应按清退程序予以清退。

44.系统内脱贫回退人员是否需要重新履行脱贫程序?

答:系统内“未脱贫”和“返贫”标识人员,在标识“脱贫”之前都应履行退出程序。不管上一年度是否履行过线下退出手续,因各种原因无法退出的脱贫回退人员,只要系统内显示“未脱贫”和“返贫”的,当年退出前应重新办理退出手续。

45.整村推进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整村推进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基础设施建设,指水、路、电、房、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等;②社会事业建设,指文化室、球场、卫生室、文体活动、新农合、新农保、适龄儿童入学、就业等;③增收产业建设,指种养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外出务工等;④文明新风建设,指邻里和睦、家庭和谐、乡规民约、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⑤民主法制建设,指良好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村民行为,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水平等;⑥基层组织建设,指党支部、村委会、团支部、妇女、民兵等组织,党支部是核心,带头人是关键。 46.贫困村提升“八大工程”是什么?

答:贫困村提升“八大工程”是:减贫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集体经济培育工程,“三保障”工程,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级组织建设工程。

47.贫困村提升的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提升的标准是:①有效地控制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②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③有1-2个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并对村内贫困农户的带动实现全覆盖。④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村村通公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⑤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合格的村卫生室、文化室。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自然村实现手机信号和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行政村实现光网全覆盖,实现户户通电。⑥有较健全的社会保障。贫困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⑦有比较充分的就业。⑧有战斗力较强的村级组织。村党支部核心作用,村委会带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完善。

48.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49.贫困村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村的退出程序是:①申请退出。村“两委”根据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计划或本村实际情况,向乡(镇)政府提出退出申请。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进村评估脱贫情况,并填写《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申请验收表》。经审核符合退出标准的,乡(镇)政府在乡(镇)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②审核验收。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报送的拟退出贫困村名单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力量进行验收。③确定退出。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验收通过后,在相应乡(镇)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公告期满后退出,并在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标注销号。

50.贫困县退出的主要衡量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

51.贫困县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县的退出程序是:①提交申请。贫困县根据自身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由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填写《海南省贫困县脱贫申请验收表》,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②评估公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拟退出的贫困县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贫困县退出的依据。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③公布退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检查通过后,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布。

52.贫困退出后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贫困退出后的激励政策有:①贫困户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予以帮扶,巩固脱贫成果,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②贫困村退出后,对原规划未实施完成的项目继续实施,原有定点帮扶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关系不作调整。③贫困县退出后,现有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继续保留专项、行业、社会等有关扶持政策至脱贫攻坚结束。省直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时对脱贫摘帽县继续予以支持,原有定点帮扶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关系不作调整。

第三篇:精准扶贫应知应会知识

1、一达标:脱贫户收入必须超过当年的脱贫标准线,有稳定生产经营或工资性收入(2016年3146元,2017年3335元);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2、两率一度:漏评率(低于1%)和错退率(低于2%),扶贫成效满意度(高于90%)。两有户: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两因户:因学致贫、因病致贫。两无户:无力脱贫、无业可扶。两缺户: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3、扶贫工作三个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4、扶贫四问: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和如何退。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无读书郎。

5、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五在村: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

6、六个小康行动: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中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个到村到户:指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做到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七个不能退出(一是收入未达标不能退,二是饮水无安全保障不能退,三是教育未保障不能退,四是医疗无保障不能退,五是住房未保障不能退,六是当年新识别不能退(除2014进2014脱贫外),七是帮扶措施未落实不能退。)

8、贫困户精准识别程序:一是农户申请;二是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三是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四是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五是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六是签字确认;七是录入系统。贫困户精准退出程序:一是村民小组提名;二是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三是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四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五是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六签字确认并销号。

9、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4年2800元、2015年2968元、2016年3146元、2017年3335),不能有“七个不退出”发生,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

10、脱贫攻坚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11、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2万元/人,宅基地拆除复垦补助1.5万元/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2万元/人(统筹使用)。

12、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学前教育:补助标准500元/生/年。小学:“营养午餐”补助标准800元/生/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初中:“营养午餐”补助标准800元/生/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1250元/生/年。高中(中职):高中教育精准扶贫“两助三免”补助标准4660元/生/年;中职教育精准扶贫“两助三免”补助标准5900元/生/年。大专(高职):“两助一免”补助标准8000元/生/年;大学本科:“两助一免”补助标准8330元/生/年;扶贫圆梦行动教育补贴:4000元/生/年(高中应届考上二本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13、医疗健康扶贫:实行“四重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即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商业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扶助。新农合补偿后合理的自付费用在8000元以上的由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按50%的比例补偿,通过新农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仍较高的再次由民政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县外住院门槛费降低50%,县内住院门槛费全免。(从2017年5月起由县卫计局发文启动实施)

14、金融精准扶贫:实施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小额“特惠贷”。由农村信用社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特惠金融信用贷款。

15、扶上马、送一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16、四个全程参与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全程加强项目监管、全程督促项目评估。

第四篇:扶贫攻坚相关政策(职工应知应会)

扶 贫 相 关 政 策

(职工应知应会)

第一章

什么贷款

1.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2.扶贫小额信贷有什么特点?

扶贫小额信贷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3.扶贫小额信贷的用途是什么?

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4.扶贫小额信贷是救济款吗?

不是。扶贫小额信贷是银行发放的贷款,是要还的。银行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有贷有还、再贷不难。

第二章

怎么贷款

1 5.什么条件的人能获得贷款呢?

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6.贫困户应该怎么选择发展项目?

贫困户可以与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第一书记等共同协商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项目。

7.需要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得到贷款?

一般可参照“五步法——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放贷(见“扶贫小额信贷办理流程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

2 8.乡、村怎么审查贷款申请?

村级组织(村委会或为扶贫小额信贷设立的村级管理机构)根据贫困户申请,对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家庭的社会信用度、发展能力和劳动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可“一次核定、按年升(降)级”。对申请的贷款,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贷款人家庭实际,看其发展项目是否合适,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否恰当,并提出初审意见。乡级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符合实际和扶贫规划,并提出审核意见;基层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根据要求进行实地调研审查。

9.是不是贫困户申请多少贷款就能得到多少呢?申请多长期限就有多长期限的贷款呢?

不一定。村级组织除对申请人审查外,还要对申请发展的项目进行评判,根据项目规模和生产周期初步审查其贷款金额或贷款期限。银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如情况基本属实,原则上满足贫困户提出的贷款申请额度和使用期限,但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10.在银行有不良记录的贫困户还能贷款吗?

凡不是主观恶意拖欠造成的不良记录,贷款银行应仔细甄别,区别对待,原则上不影响其贷款的发放。

11.对带动贫困户发展或就业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吗?

3 不可以。扶贫小额信贷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就业的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

12.可以在哪些银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凡是在农村有经营(服务)网点,并与政府合作签订相关协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贫困户均可就近在其网点办理贷款业务。

第三章

如何使用

13.如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专款专用?

贷款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申请的即贷款合同规定的项目,并且应专款专用。在使用过程中,村级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等要对贷款贫困户进行经常性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经营状况,监督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对没有按贷款约定发展项目和更改贷款用途的要及时上报。

14.贫困户如何获得技术和市场服务?

技术服务主要通过村级组织来获得,贫困户可以将技术服务需求告之村级组织负责人、由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并通过他们衔接县、乡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市场服务主要通过帮扶单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运用批发市场或电商平台,获取市场信息和产品营销服务。

4 第四章

怎么偿还

15.如何确保贷款回收?

在贫困户贷款本(息)到期前1个月,贷款发放银行通过信贷员,或由村级组织通知贷款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对逾期的,贷款发放银行和村级组织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户偿还贷款本(息)。

16.贫困户贷款偿还可否有宽限期?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偿还时,要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村级组织核实后报贷款银行审定,原则上可以给贫困户适当宽限期。

17.财政资金怎样贴息?

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补贴到户。即先结后贴、应贴尽贴。就是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给予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根据本地规定,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

18.贫困户不偿还贷款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不偿还贷款,主要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

5 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

咋防风险

19.县级怎么建立风险补偿资金?

县级运用财政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银、保、政三方共担坏账损失的机制,制定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按规定对不良贷款进行补偿和分摊。鼓励村级将帮扶单位捐赠的资金用于风险补偿。

20.贷款贫困户如何通过保险方式防范风险?

鼓励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通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等,以防范生产发展中的意外风险,弥补损失。县级政府可安排财政资金给予适当保费补助或建立保险基金,也可依托合作的担保机构购买。

21.如何弥补贷款发放银行的坏账损失?

坏帐发生后,可按以下顺序对坏账进行弥补:一是启动村级风险互助金补偿。若村一级建立了村级风险互助金,当出现贷款本(息)逾期,宽限期内经催收无果时,贷款发放银行扣收村级风险互助金,村级组织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二是保险赔付。贫困户参加的相关保险,原则上可以指定贷款发放银行为优先受偿

6 人,在本(息)未偿还完毕前,若发生保险理赔,首先赔付贷款发放银行,冲抵贫困户贷款本金。三是启动县级风险补偿。贷款发放银行可依据本县建立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办法》,从县级风险补偿资金中予以扣收,并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22.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风险补偿资金呢?

对于经贷款银行和县级扶贫部门审查认定,确属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县级按照制定的《办法》进行补偿,并保留对未还款贫困户依法追偿的权利。但不能因为启动风险补偿,而设置苛刻条件影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规模。

第六章

怎样监管

23.扶贫小额信贷的哪些内容需要公示公告?

扶贫小额信贷公示公告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扶贫小额信贷的相关政策,让老百姓知道扶贫小额信贷是什么,什么条件的人能申请;二是贷款申报流程,让贫困户知道怎么获得贷款;三是村产业发展相关信息,让贫困户在贷款项目选择上及相关服务有参考的依据和方向;四是贫困户贷款、使用和偿还的相关信息,让大家清楚哪些人贷到款了,贷款做什么,什么时候应该偿还,哪些人逾期不还等,便于大家监督,营造诚信环境。

24.如何监管扶贫小额信贷?

除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两委以及第一书记(或

7 者村级组织)对扶贫小额信贷全过程跟踪监督作用外,各级扶贫部门还要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开展定期监测,还可以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开展第三方评估。

25.扶贫小额信贷数据信息如何管理?

各地要逐级建立报表制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与银行贷款管理信息的有效对接与资源共享。各基层银行和乡、村,按月逐级报送贫困户贷款信息,县级汇总,市级初审,省级审核把关后按时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各地还将根据报送的数据信息对扶贫小额信贷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26.如何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扶贫考核并建立奖惩机制?

中央和省级将扶贫小额信贷县级风险补偿金建立情况、贫困户贷款获得以及贷款偿还情况等分别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的范畴。县级可对信用村、信用户予以奖励;对恶意欠款的贫困户进行法律追诉;对参与管理、监督的村级组织成员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奖励;对扶贫小额信贷成绩突出的贷款银行及保险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27.基层政府应主动做好哪些工作?

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落地和宣传工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的保险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落实银行部门分片包干承担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考核;探索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机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28.基层扶贫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发动,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知晓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等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核查汇总贷款贫困户或贴息等信息;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数据采集、信息报送和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督促驻村工作队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监测评估;协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规划,落实好干部驻村帮扶措施;接受和处理扶贫小额信贷信访等。

29.基层银行部门应该主动做好哪些工作?

基层银行部门应主动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拓展扶贫小额信贷适用范围,实行基准利率,不设抵押担保门槛,对经审核的贫困户保证应贷尽贷。二是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深耕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要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等直接服务贫困农民的机构。各县按乡(镇)明确一家责任银行,由责任银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开展逐户走访和信用评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进行管理。三是会同基层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的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

30.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责任人)和第一书记应该主动做好哪些工作?

9 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责任人)和第一书记应该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重要工作内容。对贫困户的脱贫需求进行摸底,帮助贷款贫困户提出项目建议,引导贫困户申请贷款,协助核实贷款贫困户情况和贷款回收,监督贷款贫困户资金使用,为贫困户提供市场信息,协助联系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等。

31.哪些部门负责政策答疑?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省、市、县扶贫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答疑工作,县扶贫办要在村级公布政策答疑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七章

其它需知

32.“三不愁、三保障”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三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不愁饮水安全,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33.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四个问题? 答:要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34.十九大报告中就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如何阐述的?

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

10 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目前,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已提前实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党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是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在奋斗30年,到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体实施:从现在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35.《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我省打赢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到2020年,稳定实施农村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567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有 11 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滑县在2016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18年以前实现脱贫(具体南阳涉及到方城县),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除方城县外其他县市)。

36.什么是“到户增收”项目? 答:对能够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适应贫困户发展的高效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运、特色旅游、加工制造等项目实施到户增收扶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拥有一定自有资金(总投资50以上)和明确的项目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经县审批、省备案后实施。到户增收项目主要用于设施补贴、购买畜种(苗种)补贴、生产资料补贴等。并规定“三不准”即:不准扶持非贫困户、财政资金不准现金支付、不准用于非直接发展生产的基础项目。

37.每年的“扶贫日”是哪一天? 答: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38.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贷款方法?

答:一是小额信贷扶贫,包括户贷户用和户贷户用;二是通过产业带动扶贫(不含户贷企用)。

39.脱贫有哪几种途径?

答:“五条途径”即一是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脱贫;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四是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是扶危济困脱贫。

40.南阳市2017年脱贫计划?

12 答:南阳市2017年的脱贫计划是:到2017年底,实现200个村脱贫,占1678个总贫困村的12%,涉及人口12.51万人。

第五篇:党员干部应知应会

(2017年3月)

1、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2、合格党员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3、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5、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6、五大思维能力: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7、维护核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定维护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

8、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9、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0、两个翻一番: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11、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2、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3、四个定力: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14、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5、四个铁一般: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16、四个自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17、领导干部四讲: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18、心中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19、三会一课: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20、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1、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2、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主要内容 :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

23、党的领导主要内容: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24、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5、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26、党面临的四大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27、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28、党的四条路线: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29、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0、三型政党: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3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

32、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33、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3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35、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6、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37、四个廉洁、四个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做廉洁用权的表率,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做廉洁修身的表率,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做廉洁齐家的表率,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38、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9、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0、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1、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

整洁、管理民主。

42、一定三有:一定是指定权责立规范;三有是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

43、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4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45、互联网+: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度融合,推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46、放管服: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47、扩容提质:省九次党代会提出支持定州、辛集扩容提质。

48、八种意识:邸义书记在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上提出,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创新意识、信息意识、合作意识、效率意识、实干意识、民本意识、担当意识。

49、六个辛集:邸义书记在市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努力打造实力辛集、科技辛集、开放辛集、美丽辛集、法治辛集、幸福辛集。

50、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繁荣”就是经济活跃、项目众多、要素集聚;“美丽”就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幸福”就是社会和谐、成果共享、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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