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看守所内部生活

2022-10-17

第一篇:上海看守所内部生活

上海看守所汇总

1、市第一看守所 沪南公路1760号

28956306/28956312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2份,交看守所一份,自留一份,可多次使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文书八,下同)

二、 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市第二看守所 灵石路900号

28956967/56953090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3、上海市铁路公安看守所 真北路3508号 51232229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4、卢湾区看守所 朱行路47号 65450660(无人接听)

5、普陀区看守所 柳园路555号 22049927

6、静安区看守所 南京西路550号 62588800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二、 起诉阶段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检察院同意会见通知书。

7、闸北区看守所 灵石路900号 56953090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8、长宁区看守所 龙吴路398弄15号 23030809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9、徐汇区看守所 茶陵路73号 64039450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 起诉阶段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10、闵行区看守所 三鲁路600弄199号 64910240/64910159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起诉意见书(起诉书)。

11、宝山区看守所 月罗路2101号 66860605

12、嘉定区看守所 嘉娄黑鱼桥 59529290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 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13、虹口区看守所 粤秀路355号 65288874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 起诉阶段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14、杨浦区看守所 长阳路2143号 22178040/22170504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15、黄浦区看守所 华益路333号 63280123

一、 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 起诉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16、浦东新区看守所 华益路3351号 公安分局电话:50614567 看守所:33923454

一、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文书八)、授权委托书、办案机关同意会见通知书。

二、侦查阶段 律师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文书八)、授权委托书、起诉意见书

第二篇:上海家化的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ACCA121班

姓名:赵超

学号:5403212011 组别:第7组

【摘要】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日化用品的要求亦随之提高。面临着市场的变化,以及国际强势品牌的争夺,上海家化在努力维系自身市场的同时,却暴露了企业内部控制的丑闻。针对内部控制三大缺陷,本文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挖掘三大缺陷深层次的原因,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从五要素方面依次分析,最终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上海家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日化市场销售额平均以每年12.4%的速度增长,最高达到15.6%,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但是,以宝洁、联合利华为代表的外国强势洋品牌纷纷抢占中国市场,严重挤压了本土日化企业的生存空间。在我国仅有的七家上市的日化企业中,除了上海家化,其他七家企业,例如索芙特、两面针、霸王,均由于经营惨淡而业绩堪忧,面临退市危机。

但是,随着2013年一份内控调查报告的出现,上海家化完美的经营形象倒塌,其中的内控问题暴露在投资者的面前。

本文以上海家化的内部控制为主题,用案例研究的形式进行分析,试图为如今夹缝中生存的本土日化企业发展中遇见的内部控制问题贡献个人建议。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是国内日化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上海家化拥有国内同行业中最大的生产能力,是行业中通过国际质量认证ISO9000最早的企业,亦是中国化妆品行业国家标准的参与制定企业。随着日化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上海家化凭借坚持差异化的经营战略,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创造了六神、佰草集、美加净、等诸多中国著名品牌,占据了众多关键细分市场的领导地位。毫无疑问,上海家化堪称“中国本土日用第一品牌”。

上海家化发展轨迹亦具备中国老牌企业发展的典型性。上海家化前身为香港广生行,其产品在民国时代即受到民众的喜爱。新中国成立后,推行公私合营,

从而被合并成为“上海明星家用化学品制造厂”。改革开放后,上海家化已成为中国本土化妆品第一品牌。2001年,上市使其走上了资本平台。2011年,大股东国资委出让100%股权,最终平安成为了上海家化的最大股东。上海家化的发展轨迹暗合了中国经济体制的发展轨迹,具备中国式企业的典型性。

内部控制是企业、非盈利组织乃至政府机构抵御外部风险、防止财务舞弊、提升管理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对于内部控制,学术界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但是,对于我国日用企业,相关研究并不多见。研究上海家化,则填补了这一行业研究的空白。 以上海家化为案例,分析其内部控制的不足及缺陷,首先对于我国同类本土企业有借鉴意义。作为龙头企业,上海家化的经营管理必然被同行业其他企业视为模仿的对象,指出上海家化内部控制的缺点,亦可为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敲响警钟;而指出上海家化内部控制的优点,则可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鼓励其他企业在立足自身的条件下模仿上海家化。同时,我们亦可将其与国际性企业进行对比,对上海家化自身完善内部控制体制亦有促进作用。所以,研究上海家化的内部控制问题是具备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的。

二、核心概念与相关文献

1992年9月,COSO发布了著名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并于1994年进行了局部修订。该报告是内部控制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对内部控制的发展所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对内部控制下了一个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效率和有效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后来,为了应对商业和经营环境的急剧变化,2013年5月,COSO发布了修订后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并提议2014年12月15日以后用该框架取代1992年发布的原框架。与1992年框架相比,新框架保持不变的主要方面包括:

(1)内部控制的核心定义;内部控制仍然包括三个目标: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目标;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2)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具备全部5个要素;(3)在设计、执行内部控制和评价其有效性的过程中,判断仍然起重要作用。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方面

包括:(1)关注的商业和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2)扩充了经营和报告目标;(3)将支撑五个要素的基本概念提炼成原则;(4)针对经营、合规和新增加的非财务报告提供了补充的方法和实例。

2008年5月,我国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同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也执行基本规范。两年后,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一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实行。

本文总体上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具体使用数据分析、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研究上海家化2013年被否定的内部控制报告,从COSO发布的新整合框架出发,并结合我国内部控制法规,分角度分析、评价上海家化的现有的内部控制设计,并且总结其优点与缺点,最终提出可行性的改进措施。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述——被否定的内部控制报告

2014年3月13日,上海家化201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引人注意的是,在上海家化当天披露的2013年年报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中天)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普华中天认为,上海家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三项重大缺陷。其一,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中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也未明确关联方清单维护的频率。因此,公司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完整性和披露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失效。

其二,公司部分子公司尚未建立在会计期末对当期应付但未付的销售返利和运输费等费用总金额进行统计和预提的内部控制。上述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的交易完整性,准确性和截止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失效。对此,在上海家化年报中,董事会对重要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对之前报表披露的收入、成本等进行冲减。更正包括与代加工厂的委托加工交易的会计处理、销售返利及应付运费的计提、应付营销类等费用的重分类以及预计在一年内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其三,公司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尚不够充分,对最新会计准则的掌握不够准确、财务报告及披露流程中的审核存在部分运行失效,未能及时发现对委外加工业务、销售返利、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长期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分类、营销类费用在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的分类等会计处理的差错,影响财务报表中多个会计科目的准确性。

(二)、三大缺陷具体分析

1、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对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与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显而易见的是,上海家化并没有对自己与沪江日化的数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计与披露。

上海家化年报显示,自2010年至2012年,沪江日化均位于预付账款供应商、应收账款客户的名单之中。但是,在以上数年的报表中,上海家化均将沪江日化标记为“非关联方”。

而同年12月,上海家化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公司自查,自2008年起,上海家化退管会及集团退管会长期持有沪江日化股权,上海家化和沪江日化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约24.15亿元。公告显示,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的关联关系开始于2008年3月,上海家化和家化集团退管会一起出资沪江日化。2012年,上海家化退管会对沪江日化的持股比例上升至33%。直到2013年5月匿名信事件曝光后,集团退管会才完全退出沪江日化,上海家化退管会却仍然持有其30%股份,直至7月才完全退出。

2、销售费用与运输费用

此为内控审计报告指出了另一项重大缺陷。上海家化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销售返利和运输费的核算问题对上海家化201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金额为:影响当期营业收入-866.26万元、影响当期销售费用-1521.54万元,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额为680.30万元(详见表2);而上海家化2012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净利润分别为39.99亿元、13.8亿元和6.21亿元,2012年销售返利、运输费核算问题产生的错报金额分别相当于当期营业收入的包装为信托产品出售,但是此举遭到了管理层的激烈反抗。

二者的矛盾不断累积,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甚至于2013年5月,葛文耀在微博上向平安发难,控诉平安在上海家化中的不妥行为。紧跟着,平安信托对外证实,上海家化集团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免去葛文耀上海家化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由家化集团董事、平安信托副总经理张礼庆出任家化集团董事长。

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内部控制。首先,当大股东和管理层无法达成目标一致、导向一致时,内部控制会相应地松懈。其次,在大股东与管理层相互指责之时,内部控制体制中所隐藏的问题会被当作利益集团斗争的武器。最后,大股东和管理层意见不统一时,内部控制的体制也会相应陷入困境,没有直接的汇报对象及负责人员。

2、 风险评估方面

上海家化所面临的风险可分为运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在上海家化被否定的内部审计控制报告之中,关联交易的披露、销售费用和运输费用的合理入账及会计人员问题,均与公司财务相关,应属于运营风险。同时,管理层与股东的争执、内斗亦加大了上海家化的运营风险。反观财务风险,主要产生于融资行为的财务风险,仍在合理范围。

所以,上海家化的风险主要集中于运营风险。其中,管理层与股东的内斗,说明不可控风险的大幅上升。另外,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的忽略,则必然导致日后受到政府机构的调查。

3、 控制活动方面

控制活动是指结合具体业务和事项,运用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或称控制手段去实施控制。也就是在风险评估之后,单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上海家化于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中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内部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内部控制项目管理办公室及项目工作小组,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2013年度,上海家化财报显示,其内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其完善和加强了公司层面的控制,以促进公司业务规范发展;其梳理业务流程层面风险控制点, 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其开展自我评价,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识别、评估,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对于被否定的内部控制,上海家化认为其自身没有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尽管上海家化逐年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维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上海家化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不过两年,该制度并不成熟,亦有诸多不全面的方面。而且,对制度的执行力亦受到投资者的怀疑。投资者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若是严格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则不会暴露出上海家化内部控制的三大缺陷。

4、 信息与沟通方面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由于缺乏上海家化企业内部沟通资料,所以只能针对上海家化与外部的沟通进行分析。 目前,上海家化与外部沟通的方式主要有公告、财务报告、重大消息等。在投资者与管理层发生矛盾之时,外部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其中财务报告是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沟通的重要媒介。但是,上海家化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不全面行为,导致传递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从而外部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的信息。在其财报缺陷被揭露,外部投资者自然会丧失对上海家化的信息,从而造成不利的影响。另外,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矛盾,亦是因为没有达到内部信息传递的总体要求。以葛文耀与平安为例,二者在上海家化发展战略上的分歧,在葛文耀引进战略投资者期间,被掩盖了。这是因为二者的沟通没有达到真实准确性原则。平安曾经允诺为家化集团提供360度保险支持、银行信贷、债券融资等全方位金融支持,并针对家化集团日化产业链延伸、化妆品专卖店、直销品牌、SPA汉方店、旅游项目开发、高端表业等时尚产业拓展,而最终成为了一纸空文。这虚假的承诺,掩盖了二者完全不同的战略目标。所以,这样的沟通是无效、有害的。

5、 内部监督方面

内部监督是单位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虽然上海家化已经建立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并没有相关资料显示上海家化建立了专职的内部监督机构。为了保证内部监督的客观性,内部监督应当由独立于内部控制执行的机构进行监督。虽然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机构具体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职能。但是,在内部监督方面,可以指出即使存在该机构,该机构也是没有尽职履行职责的。以三大缺陷为例,上海家化自身并没有发现自身的相关错误。而是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之时,方指出这三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对于完善上海家化内部控制的建议

1、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环境

任何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都是在特定环境下建立并实施的。COSO指出,控制环境是一种氛围和条件,它奠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决定了组织的控制基调,影响到了整个组织内所有人员的控制意识和控制行为。所以,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条件,它决定了一个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特点及其有效性。

针对上海家化的内部环境,我认为首要解决的问题便是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矛盾。二者矛盾的根本在于二者对不同利益的诉求。虽然管理层为股东服务,股东才是掌控公司的所有者。但是股东也应当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力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知名度。所以,在妥协之下,二者应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达成共识,减少内斗。

2、建立持续的风险评估机制并增加披露

企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上海家化作为一家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型企业,对外部市场的变化自然非常重视。但是,相比之下,上海家化缺乏针对内部环境的风险评估机制。

具体做法可以设立运营风险、财务风险评估小组,设定与企业风险承受能力一致的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若是企业认为,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成本太高,亦可将风险评估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深入企业内部,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同时,将风险评估结果披露。

3、完善内控制度,明确整改过程

虽然上海家化已经建立了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但是该机制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无法满足上海家化发展的需要。应首先规范内审工作流程。从企业所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中可知,虽然上海家化建立了工作小组及负责部门,并且明确了工作全责,但是并没有确认具体的工作流程。缺少了明确成文的工作流程,容易使内控工作成为一纸空文。

另外,工作方案中提及,在风险识别、评估之后,企业应针对相应缺陷进行整改。同时,在企业内部自我评价系统中,工作组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报告经理层,下发整改任务单。但是,由工作小组的编制上看,小组成员具体向谁报告,谁有权利下发整改任务单,谁有权利命令整改并且整改之后的审核。这一些都是模糊不清的。这容易造成上述工作流于表面,而针对具体缺陷的整改不了了之。

四、结论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日化用品的要求亦随之提高。面临着市场的变化,以及国际强势品牌的争夺,上海家化在努力维系自身市场的同时,却暴露了企业内部控制的丑闻。针对内部控制三大缺陷,本文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挖掘三大缺陷深层次的原因,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从五要素方面依次分析,最终提出自己的建议。 参考文献:

[1]白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一个职能论的视角[J].经济学家.2012(3):46-54. [2]张子英.我国电信企业内部控制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13. [3]徐智雯.XY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4]王慧.电子商务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研究[D].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5]王团现.基于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框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3):110-112+168 [6]朱荣.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价与控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7]李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J].会计之友.2013(1):89-92 [8]于增彪;王竞达;瞿卫菁.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基于亚新科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案例研究

[J].审计研究.2007(3):47-52 [9]李心合.内部控制:从财务报告导向到价值创造导向[J].会计研究.2007(4): 54-60+95-96

第三篇:11月-上海 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

中国财税管理咨询网

财税(培字)2010[026]号

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

时间地点:2010年11月27-28日 (上海)

标准费用:2600元/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2天午餐、茶点费等)

参课对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负责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经理、主管;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税务经理、税务主管、总帐会计、税务会计等具体操作人士。

联系人:徐伟15811353231传真:010-83891656

课程背景:

如何确保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如何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如何保证企业始终遵守法律法规?

如何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

如何评估与防范财务风险,保证企业永续经营?

如何通过内部审计发现企业经营异常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诸多企业的兴衰成败也从某个侧面揭示了内部控制与采取风险管理的必要性,特别是近年来德隆集团、格林柯尔等企业的覆灭,更是凸显其重要性。

培训收益:

通过系统学习使学员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合理运用,有效规避风险,提高企业运营的安全性,同时深刻理解内部审计、财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帮助学员建立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而系统的认识

二、掌握快速诊断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方法,评价内部控制的效果并进行改进

三、掌握内部审计的具体实施程序以及关键操作要点

四、掌握财务风险评估方法,并有效采取措施控制与防范风险

五、深刻理解内部审计、财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打造系统“防火墙”

课程内容:

内部审计篇 4)企业风险管理流程

一、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

(三)内部审计的角色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1)监督者

1)概念 2)检察员

2)目的 3)协助者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比较 4)咨询师

(二)内部审计的发展阶段

(四)内部审计过程

1)控制 2)控制结构 1)理解期望

3)企业风险 2)分析经营状况

3)确认程序与风险 4)分析程序与风险 5)汇报与跟踪

(五)基本审计方法 1)与管理层讨论 2)实地观察

3)审阅书面资料 4)抽样测试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涉及的几大专业问题1)审计通知书与审计业务约定书 2)审计计划

3)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4)内外部审计的评价、协调与专家的使用 5)审计抽样 6)审计证据

7)审计工作底稿 8)审计报告

9)审计质量控制

三、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讲解 1)内部控制审计

2)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3)后续审计

4)内部审计督导 5)结果沟通 6)遵循性审计 7)分析性复核 8)风险管理审计 10)人际关系

11)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12)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13)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14)经济性审计 15)效果性审计 16)效率性审计

四、内部审计实施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 2)重要性、审计风险与审计抽样 3)不同类型审计的特殊考虑

内部控制篇

一、内部控制概论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1)内部控制的一般概念 2)COSO报告的定义 3)内部控制的种类

(二)内部控制的属性 1)职责分工

2)实物接触控制 3)内部核查

4)充分的书面记录 5)恰当的授权

(三)内部控制的种类 1)按控制性质分 2)按控制内容分 3)按控制地位分 4)按控制功能分 5)按控制时序分

(四)内部控制的设计原则 1)相互牵制 2)协调配合 3)岗位匹配 4)成本效益 5)整体结构

(四)控制点与控制技巧

1)一般控制点应建立在尽可能接近行动发生之处2)一般控制技巧

总结:内部控制的局限

二、内部控制规范总揽

(一)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总则 2)内部环境 3)风险评估 4)控制活动 5)信息与沟通 6)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1)总则

2)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3)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4)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1)资金 2)采购 3)存货 4)销售 5)工程项目 6)固定资产

7)无形资产

8)长期股权投资 9)筹资10)预算 11)成本费用 12)担保 13)合同协议 14)业务外包

15)对子公司的控制

16)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17)人力资源政策

18)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19)衍生工具 20)企业并购 21)关联交易22)内部审计

三、业务流程重组

(一)流程重组的症状 1)市场份额下降 2)交货期延长 3)竞争能力降低 4)生产率降低

5)客户满意度降低 6)环境剧变

(二)流程重组的步骤及各步骤的操作要点 1)制定重组策略 2)流程设计 3)实施 4)效果评估

(三)流程重组各步骤操作要点(最佳管理实践)1)了解市场和客户 2)制定愿景和战略 3)设计产品和服务 4)市场营销

5)生产和配送产品及提供服务 6)向客户开票收款及提供服务 7)人力资源管理 8)财务管理

(四)业务流程图

1)业务流程涉及的部门 2)工作内容及步骤 3)部门间的相互关系 4)业务文件

5)业务流程图操作手册示例

四、内部控制实务

(一)常见的舞弊类型 1)虚报冒领 2)阴阳发票 3)无中生有 4)侵吞不报 5)模仿签字 6)假公济私 7)瞒天过海 8)里应外合 9)暗渡陈仓 10)混水摸鱼 11)偷梁换柱 12)张冠李戴 13)监守自盗

(二)内部控制的设计步骤 1)确定控制目标 2)整合控制流程 3)鉴别控制环节 4)确定控制措施

(三)内部控制实例详解 1)资金内控实例 2)采购内控实例 3)存货内控实例4)销售内控实例 5)工程项目内控实例 6)固定资产内控实例7)无形资产内控实例

8)长期股权投资内控实例 9)筹资内控实例10)预算内控实例 11)成本费用内控实例 12)担保内控实例

13)人力资源政策内控实例 14)内部审计内控实例

(四)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写 1)内部控制手册的结构

2)内部控制手册编写重点与难点

3)内部控制手册编写案例分享与讨论

(五)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1)控制环境 2)内部牵制 3)内部审计 4)财务内控

4)激励性 财务风险及防范篇

(四)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一、财务风险的一般概念、种类、特征及其成因分析1)环境影响

(一)财务风险的一般概念 2)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不合理 1)财务风险的概念 3)财务决策失误 2)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的区别 4)管理人员认知偏差

(二)财务风险的种类1)筹资风险

二、财务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2)投资风险

(一)财务风险的评估(Z-SCORE模型) 3)资金回收风险

(二)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措施 4)收益分配风险。1)分配法

(三)财务风险的特征2)回避法 1)客观性 3)转移法 2)全面性 4)降低法3)不确定性

讲师介绍:章从大先生

(中国唯一纵横“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三大领域的“三栖”实战财务专家)中国人民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CPT),著名实战派财务管理专家与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历任江苏油田江都油脂油品厂财务主管、江苏油田化工公司副总经理、扬州大公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注册会计师、中美合资上海美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兼泰州美通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精通财务管理咨询及税务策划、资本运作、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设计、项目可行性分析及项目融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等,从管理的角度解读财务,从财务的角度分析管理,能将专业的财税类课程讲解得通俗易懂且趣味横生,先后为全国数十家企业提供深度咨询服务,为上百家企业提供企业内训服务,成功举办过上百场大型公开课。主讲的《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总经理核心财务管理实战高级研修班》、《微利时代打造企业竞争力的管理利器——全面预算管理与全面成本控制实战》、《企业经营战略》、《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和应对策略及实施后的合法节税技巧与涉税风险防范》、《税务策划技巧与实务》、《企业中高收入者的薪酬奖金纳税筹划(避税)》、《税务风险规避与防范》、《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与筹划实务》、《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沙盘模拟》、《公共关系与商务礼仪》、《企业营销理念与技巧》、《团队建设与管理》、《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打造强势执行力》等课程深受业内人士好评。接受过章先生培训指导的部分客户有:中国电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扬子江动力、宏福集团、亚星客车、奔驰汽车、赛德电气、华山光电、恒诚织布、威克生物、星火锻压、红旗电缆、中机环建、中油天工、正大饲料、广兴达集团、鹰游集团、京江大酒店、万科房产、德美化工、深圳和立泰集团、珠海威丝曼服饰、安徽古井集团、河南航空食品、上海三电、东莞恩斯克转向器、广州壹号通电讯、珠海市庭佑化妆配件、宁波和而进出口、厦门象屿担保、昆山恩斯克、大亚人造板集团、三菱重工、中石化三菱化学聚碳酸酯、香港中达电子、„„等上千企业,均受到客户的一致赞扬。

授课风格:旁征博引,诙谐幽默,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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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第三条 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五条 公司内控制度应力求全面、完整,至少在以下层面作出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六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氛围、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风险的关注和指导等。

(三)风险确认,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风险管理策略有效执行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

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考核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服务于规划、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的信息并适时向使用者提供的过程。

(八)检查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和监督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过程。

第七条 公司应在符合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各下属部门、附属公司以及各业务环节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销货及收款环节:包括订单处理、信用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

(二)采购及付款环节:包括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支付现款及其记录等。

(三)生产环节:包括拟定生产计划、开出用料清单、储存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

(四)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五)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六)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七)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八)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九)研发环节:包括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开发、产品测试、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等。

(十)人事管理环节: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请假、加班、离岗、辞退、退休、计时、计算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代扣款、薪资记录、薪资支付、考勤及考核等。

公司在内控制度制定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九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

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公司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还应制定信息管理的内控制度。信息管理的内控制度至少应涵盖下列内容:

(一)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的划分;

(二)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

(三)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的控制;

(四)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的控制;

(五)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控制;

(六)在本所网站或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信息披露活动的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十二条 金融等特殊行业的公司建立内控制度,还应遵循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本所鼓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建立内控制度。

第三章 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

第一节 对附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法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二)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四)制定母子公司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及程序。

(五)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海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等。

(六)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公司应比照上述要求,对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作出安排。

第二节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 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应评估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商品或证券为基础的期货、期权、远期、调期等交易。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认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性质和风险,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第十九条 公司应按照下列要求,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内部控制:

(一)合理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标、套期保值的策略;

(二)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制度,包括交易员的资质、考核、风险隔离、执行、止损、记录和报告等的政策和程序;

(三)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报告制度,包括授权、执行、或有资产、隐含风险、对冲策略及其他交易细节;

(四)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职责、记录和报告的政策和程序。

第三节 其他风险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应根据行业特点、战略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不同,就特有风险作出相关内控制度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制定危机管理控制制度。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公司可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安排该职能部门的设置。

前款所述专门部门(以下简称“检查监督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该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并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依据。

公司应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第二十六条 检查监督部门应在和半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 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公司可将前款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二十九条 检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资料,包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五章 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本所报告该事项。经本所认定,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公告。

公司应在公告中说明内部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草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第三十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 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 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 对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 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 下一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指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沪国资委统[2009]7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应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对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持续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与出资人的关系)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本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的设立) 国有企业应依据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推进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半数以上成员应为外部董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外部董事是财务、审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必须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章程代表董事会行使对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在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中行使包括以下主要职责:

(一)督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二)审核、协调、监督、评价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结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四)审查、监督、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健全性,并对违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五)负责内部审计事项与公司监事会、公司出资股东的沟通; (六)提议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并实施必要的沟通; (七)提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八)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提出建议,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九)协调处理内部审计结果的争议事项; (十)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向董事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内部审计管理的情况、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第九条(向股东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向股东作报告,包括: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及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认为必须及时向股东报告的事项等。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企业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力及与企业其他部门的关系,并配备与企业规模以及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内审人员。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与企业财务部门合署设立。与企业非财务部门合署设立的,应明确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和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其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均与建立董事会的企业相同。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计划、经费预算等,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四)组织开展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审。包括对企业日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的常规评审;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等。查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五)组织开展对企业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六)组织开展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兼并破产、重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等重要经济行为的审计监督,保证工作程序合法、合规;

(七)组织开展对企业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委托理财、股票、期货、外汇以及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八)组织开展对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予以评价;

(九)组织开展对境外、市外投资企业的定期审计,加大对境外、市外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 (十)按照独立审计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所属涉及国家安全或难以实施外部审计的特殊子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十一)组织开展对发生的重大经营异常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二)组织开展和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提升审计结果的运用水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责任追究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将审计情况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布置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利用外部资源)

根据工作需要,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采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等方式来开展审计及评价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沟通协调,加强对中介机构工作结果真实性、合法性的关注和监督,加强对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结果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的评价。 第十四条(审计委托管理)

企业内部需中介机构审计的事项,应由内部审计机构统一管理。内部审计机构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中介机构的聘用、更换、协调、监督和报酬支付等工作。 第十五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并将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董事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决策会议,为决策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理中的权限,赋予内部审计机构应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三)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审查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四)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进行持续监测;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可暂予封存;

(八)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可以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九)企业应当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监督结果的情况反馈程序,形式和范围,使审计意见及时予以落实。

(十)企业应当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审计计划)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结合企业管理需要、组织风险和审计资源,制定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审计计划)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在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第二十条(审计准备工作)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审计实施)

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内部控制检查及进一步测试,运用审计专业技术和方法,获取充分、可靠、相关、有用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人员工作。

第二十二条(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计沟通)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结果沟通制度,在报告正式提交之前应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征求反馈意见。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异议处理)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无法协调时,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意见一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书面处理意见)

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批准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和审计建议书。

第二十六条(审计整改)

对于审计整改通知书和审计建议书中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应认真落实,并报送整改报告。

第二十七条(审计档案)

审计项目完成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对审计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归档、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有效的沟通,除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项目的审计报告外,应定期提交工作报告,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九条(后续审计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整改情况及效果开展后续审计监督。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不采取纠正措施,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条(审计回避)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管理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管理内容)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做好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活动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管理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工程、法律、管理、金融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及专业能力分析,制订内部审计人员的聘用方案、培训计划和工作任务安排。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三条(集团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集团型企业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确保集团内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一般可实行集中管理制或分级管理制。

集中管理制是指,企业集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统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集团下属企业实行内部审计派驻制或委派制。

分级管理制是指,集团及其所属子企业分别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集团统一布置的审计任务;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贯彻落实。

第三十四条(经费保障)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计划和人力资源计划编制经费预算。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并列入企业财务预算。

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手册) 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制订规范化的工作底稿,建立分级复核制度,编制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审计督导制度、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理。

第六章 出资人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出资人管理)

出资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履行监督与管理职责,包括以下事项: (一)依据国家规定,制订规范和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二)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 (四)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向出资人报告)

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将企业下列内部审计工作事项向市国资委报告: (一)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 (三)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内部审计负责人变更事项; (四)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出资人、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章 奖惩

第四十条(奖励)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企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审计人员责任)

对于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被审计单位责任)

对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贯彻实施)

本市国有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区县管理)

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施行)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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