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城”理念下的丽水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路径研究

2022-09-11

"慢城"是一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 国外对于"慢城"理念的研究对于因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具有启迪作用。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下, 要求丽水市做到开发旅游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同步, 拿捏好“生态”的度。“中国生态第一市”的称号, 赋予了丽水乡村更多的契机与特色, 为丽水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慢城”理念下开展丽水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研究的意义

(1) 理论创新意义."慢城运动"在欧洲地区快速发展, “慢城”既是一种宜居的城市模式, 也是一种城市建设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的新型城镇模式。"慢"是中国传统生活的哲学, 如何将“慢城”理念与地域特色相结合、与地方城镇建设相融合, 是目前“慢城”理念促进城镇发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目前国内关于"慢城"的研究相对较少, “慢城”理念相对不成熟, 在"慢城"的理论与建设方面还相对空白。 (2) 实践指导意义丽水作为“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生态第一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进一步发挥旅游惠民、富民功能, 近年来, 丽水市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下, 积极开展浙江省“十百千”和“百千万”旅游富民工程创建活动, 加强整合旅游经济与生态经济, 加快产业整合发展, 大力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建设, 努力提高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质量, 在旅游经济加速发展的同时,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丽水市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与资源品位不匹配, 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乡村休闲旅游同质化现象明显、基础配套建设相对滞后、管理体制机制有待理顺、发展要素制约明显, 旅游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困难。

二、慢城理念下丽水乡村休闲旅游开发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 丽水乡村旅游现状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部、瓯江中上游, 自然景观得天独厚, 人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丽水市乡村旅游业凭借良好的自然条件和文化底蕴, 发展势头良好。目前, 已建成19家4A级景区, 并向周边乡村辐射, 带动了“农家乐”“民宿”等服务业的发展。原生态的餐饮成为吸引游客的“金字招牌”。香菇、木耳、梅菜干等原生态农副产品成了旅游特色商品;融入当地历史文化与风俗习惯等元素, 提供吃、住等“一条龙”生活服务, 开辟了村庄式旅游区。

近年来, 该市通过实施旅游发展推进计划, 即“1311行动计划”。旅游产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经济总量逐年上升, 乡村旅游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自2010年以来, 丽水旅游产业收入增长率是GDP增长率的2—3倍, 入境旅游人数也以20%—35%的增速不断增长。

(二) 丽水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1. 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整体规划存在不足

丽水市全市旅游产业缺乏整体规划, 乡村休闲旅游同质化现象明显, 尚未形成典型的“一村一品”、“一户一景”的格局。没能展现出丽水独有的历史文化、工艺水平、风土人情, 未能完全展现出“浙江绿谷”良好的生态环境。“民宿”经济发展缺乏特色, 经营设施无法抓住所处环境的地方特色, 无法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此外, 政府对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投入资金不足, 没有提供精准高效的扶持措施。

2. 乡村休闲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相对落后

丽水市与浙江省其他地级市相比, GDP总量较低, 经济相对不发达, 农村地区的基础建设与服务设备相对落后。各旅游景区之间交通不便, 自助旅游服务支撑弱。农村旅游景区缺乏旅游班车, 部分地区互联网覆盖不全面。部分村民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 环境保洁意识差, 乡村生活设施简陋, 使得城镇旅客难以适应。

3. 乡村休闲旅游服务监管体制有待提高

目前, 丽水市大多数“民宿”与“农家乐”都为小本经济投资, 规模小, 抗风险能力低, 经营缺乏合理指导, 经营水平相对较低, 经营方式相对简单, 内容单一, 没有与当地特色相融合。且服务项目不规范, 收费标准不统一, 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无法满足丽水发展地方特色乡村旅游的要求。

4. 乡村休闲旅游市场需求导向缺乏指导

大量“农家乐”与“民宿”项目的开发存在盲目性与跟风性, 缺乏合理的前期论证与市场调查, 缺乏市场价值。各个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差异小, 缺乏特色, 各地的风土人情与独特景观未能很好体现, 降低了旅游区的吸引力。新近开发景区存在经营者趁“新鲜”效应, 地区旅游存在旺季、淡季分明的情况, 旺季时游客数量的突增, 与景区实际可容纳人数等存在矛盾, 导致旅游吸引力下降。

5. 乡村休闲旅游生态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 丽水仍存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开发问题, 既包括旅游景区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 也包括旅游活动中产生的生态问题。乡村原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使得为体验原生态乡村休闲旅游的游客产生怀疑情绪。原生态环境长期不加以保护, 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害, 生态休闲旅游也将失去最为重要的产业基础。

三、慢城理念下丽水乡村旅游开发的未来路径

“慢城”理念本质上是以人为主体的, 是为创造和谐的城镇生活环境的, “慢城化”发展的首要目的是为居民生活服务。依据“慢城”理念建立的城镇体系必须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为切入点, 在此基础上, 兼顾经济发展, 满足游客的身心需求。故生态丽水与“慢城”理念的有机融合, 也必将是遵循以人为本, 遵循自然与历史文化的。

(一) 环境体系的加强

生态丽水, 以优越的自然环境闻名于世。良好的农、林、畜、副业的生态圈为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奠定良好基础。丽水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的同时, 必须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慢城化”发展的环境保护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 而丽水市尚未形成典型的“一村一品”、“一户一景”的格局, 各地历史文化与风俗习惯等特色未被鲜明地发掘出来。针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保护角度不同, 结合“慢城”理论与丽水特色, 丽水市政府应加大对于环境保护事项的财政支出, 合理规划与布局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的分布, 着力挖掘并打造系列特色品牌, 出台相关政策规范企业与民居行为, 促使各乡镇居民在发展旅游业时, 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 管理体系的重塑

根据“慢城”理念的思想, 古镇的发展应该采用以“社会管理为主, 政府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故为使得“慢城”理念中国化、丽水化, 各村镇应积极成立以乡村居民为核心的“慢活动”协会, 宣传慢文化, 促进慢文化理念的传播。并以各乡村居民为主体, 以其久居于所在乡镇的经验, 探索乡村旅游的地方特色, 将“慢城”理念与当地乡村休闲旅游有机融合。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应起辅助作用, 通过政策资金上的帮助与支持, 实现当地居民的自我意愿。

(三) 文化体系的发掘

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植根于地方文化, “慢城”理念的核心就是在居民生活快速发展的同时, 发掘与保护地方特色。因此将“慢城”理念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融合的核心在于保护并传承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丽水市为促使乡村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 应充分发掘各地不同的历史文化, 将古老的民俗、古老的故事、古老的建筑挖掘出来, 并加以合理的保护, 使得外界游客对于丽水文化产生好奇感, 产生探索感。

同时, 注重对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共享, 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艺演出, 出售别具特色的手工艺产品, 讲解传播当地特色文化等, 积极营造“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的浓厚文化氛围。

近年来, 丽水市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之下, 不断探索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新路径。“慢城”理念的引入, 为丽水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机遇, 如何打好“慢”字牌, 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慢文化旅游品牌, 对于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旅游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探索的路上我们任重道远。

摘要:丽水作为“中国生态第一市”, 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近年来, 丽水市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战略指导下, 力促乡村资源与旅游资源的融合, 以期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乡村旅游“新样板”。但因各方面因素的制约, 乡村休闲旅游发展陷入了“瓶颈期”, 如何借助“慢城”理念, 为丽水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提供新思路、注入新活力, 值得深思与探讨。

关键词:慢城,丽水,乡村旅游,路径

参考文献

[1] 金戎.“慢城”理念下的山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以祁县谷恋村为例[D].太原:山西大学, 2016.

[2] 祝春艳.浙江丽水莲都乡村旅游发展研究[D].广西:广西师范大学, 2016.

[3] 王子越.抓住新机遇_坚持原生态发展丽水乡村旅游[J].经营与管理, 2016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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