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2022-12-28

报告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有着明确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么样正确编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参宝中心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报告流程

1、班主任晨检发现学生异常,立即将学生送往参宝医院,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出现疑似传染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报告人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政府、卫生防疫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2、 传染病报告的时限方式:发现甲类传染疑似病人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6小时之内,向上级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必须向学校报告,1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在24小时内必须报。以最快方式先电话报告疾控机构,再书面报告。迅速而准确地掌握疫情是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的关键。

六、处置措施:

⑴、接地段医院传报后,班主任通知学校领导小组成相关人员,立即查寻这位患病学生的院系、专业班级。

⑵、班主任立即家访,了解该学生的患病情况,在向家长汇报该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

⑶、师生做好自我防范和保健,有异样情况及时与学校主管小组联系。 ⑷、学校、疾控中心等部门及时互通情况,沟通信息,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原则,服从统一领导。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3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未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二、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三、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或确诊为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宿舍立即消毒处理。

四、做为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环境卫生,监督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别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并积极配合防疫部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能力。

传染病晨检与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1.有专人负责晨午检与因病缺勤登记工作,每学期至少对全校班主任进行一次晨午检与因病缺勤登记培训。

2.各班主任负责每日早晨与中午对所管班级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并进行登记,对疑似传染病者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对缺勤学生要及时追查缺课原因,并进行登记,对因传染病导致缺课的,要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学校晨午检登记与因病缺课登记表要填写清晰,并上缴疫情报告人存档备份。

第三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及处理流程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及处理流程

1、班级发生传染病后,班主任及时报告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追查病因,班主任立即组织学生开窗通风,同时与家长联系,学生立即隔离就诊。

2、分管副校长立即报告校长,报告乡教管中心、乡人民政府, 再报告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3、 分管领导立即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做好疾病防治知识指导。和密切接触人员的观察工作,即使发现疾病早期症状,并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班级中发生同样传染病3例以上,应联系校长采取措施,将整个班级学生隔离到非教学区。必要时在校门口晨检以防止病原进校、传播。停止该班级的一切公共教师活动。

5、学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6、班主任做好疫情的登记处理记录,协助疾控中心的病原学调查。

7、班主任和政教处做好相关防病知识宣教工作。

第四篇:传染病报告及疫情报告制度

茶山誉华学校

传染病报告及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2004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东莞市茶山誉华学校

传染病报告负责人:徐芳霞 联系电话:177 2236 9727

第五篇:传染病分类及报告制度

传染病分类

在我国传染病分三类35种.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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