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2023-03-10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内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内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经费财务内部审计

新站镇新站小学民主理财食堂经费审计

教科局计财股:

我校财务内部审计小组于年月至月份食堂经费支出单据进行了内部审计,本次审计单据共张,支出金额共计元。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2:3:

经过内部自查自纠,同意列报单据张,金额元,请计财股审核。

学校审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

学 校(章)年月日意见 教科局计财股审核意见:

第二篇:公司食堂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与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公司食堂为公司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一)公司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

为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与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公司食堂为公司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一)公司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全部职责。对前来就餐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二)公司食堂实行办公室领导下的厨师长负责制,其他炊事人员要服从厨师长的管理和调遣,尽心尽职的做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应全力保障公司干部职工工作用餐及公务招待,经常征求用餐人员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业务技术,确保饭菜品种质量,并不断翻新花样,努力做到每周内菜式不重复。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食堂工作人员应在各餐厅供餐全部结束后方可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方可就餐。

二、采购管理

(一)实物采购

1、严格按照预定食谱实施采购(食谱制定通常根据季节性变换和市场情况,安排在每周五进行,由食堂分管负责人审批,每日提前公布)。

2、坚持定点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定点采购比质比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零星采购物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与市场调节价相符,采购供应由厨师长负责。

3、采购食品应防止途中食品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要严格遵守采购食品和原料的及时过磅、记录、报账制度,健全相关手续,不拖账、挂账。

4、熟悉各类食品和原料的品种、用途,掌握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

5、虚心听取就餐人员对食品的合理意见。

(二)实物管理

1、实物验收要严格按照“一定、二验、三签”的制度执行。即明确专人按食谱购菜,两人同时过秤验收、核价、填单,由购菜人、验收人、负责人三方实施联签交会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要不定期进行实物抽查,如出现差量或霉变现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严格财务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建立“物品出入账”,经手人必须签字或盖章,食堂专用代金券要日清月结,杜绝一切漏账现象发生。

(三)成本核算

1、伙食费实行独立核算。公司工作人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后方可到食堂就餐;基层工作人员办事需就餐的凭白色就餐券就餐;外来人员(含代伙人员)在食堂主管部门许可下凭购买的红色就餐券就餐;公务接待须在公司食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管负责人对日消耗情况要及时做好统计工作,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确保优质服务。

三、卫生管理

(一)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每年组织一次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公司认为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应及时调整。

2、工作期间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

3、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等。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二)厨房、餐厅卫生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

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日清扫、擦净,每周一大扫,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卫生整洁。

3、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消毒、三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4、厨房、餐厅卫生包干区落实到人,要求做到墙面洁白、无蛛网、浮灰,厨房无油污,桌面、凳子无油迹,地面光亮。

(三)食品卫生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食品实行“分类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4、食堂库房应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5、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销售隔夜饭菜。

四、安全管理

(一)安全使用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液化气瓶、减压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随时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三)熟练掌握油气灶、蒸气、电器、灭火器的操作方法。认真操作,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接待管理为便于操作,食堂招待在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同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接待步骤接待部门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必须按招待审批程序逐级签字,食堂负责人凭审批单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接待部门可提前通知食堂负责人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二)招待标准凡在公司食堂安排招待,食堂负责人应根据来客单位性质、事由、人数或直接根据领导指示确定标准并督促实施。

(三)酒水出入库及标准酒水出入库统一由仓库保管员按出入单进行填写,餐厅使用数量由厨师长填写,仓库保管员核对,陪同人签字。酒水标准通常随招待标准高低而确定,必要时也可根据来客事由、人数或公司领导安排确定。

(四)结算程序每次招待结束,督促和检查食堂采购员及时做好票据核对与签字工作,同时完善食堂招待费审批单的补签一并上交财务,以确保食堂财务账目当日核对入账。

(五)奖励方法鼓励公务接待在食堂进行,对食堂工作人员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奖励。

附: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职工食堂内部招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管理,规范公务接待,防止奢侈浪费,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的类别分为工作餐、接待餐。

二、客饭人员范围:

1、工作餐:

(1)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 (2)在医院协助工作需要搭餐人员。

2、接待餐:

(1)业务相关的外协厂商、供应商; (2)到医院视察工作的相关政府领导; (3)院长指定的其他来客。

三、食堂用餐标准:

1、工作餐:费用标准:6-8元/位。

2、接待餐: (1)10-15元/位; (2)15-25元/位; (3)25-30元/位。

四、申请程序及用餐规定:

1、所有业务接待用餐,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科室因业务需要安排客饭,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矿医院食堂就餐派餐单》,报院长批准同意方可安排就餐。相关部门应将接待来客人数、时间通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餐标准后,安排厨房准备。

2、用餐后具体负责接待的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要在就餐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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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食堂内部招待管理办法(试行)

职工食堂内部招待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公务接待,加强一矿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管理,防止奢侈浪费,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待类别

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的类别分为工作餐、接待餐。

二、客饭人员范围

(一)工作餐接待范围:

1.兄弟单位、公司来矿协助工作的人员; 2.本矿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 3.其他来矿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 4.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来客。

(二)接待餐接待范围:

1.来矿检查、验收、指导工作的上级有关单位领导人员和地方政府部门人员;

2.来矿协助工作的外协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

3.来矿指导工作、培训员工的各类专家; 4.公司副总经理或副矿级以上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重要来客。

三、食堂用餐标准:

(一)工作餐:凭接待申请单在职工食堂打饭,餐具由食堂提供,费用标准:早餐5元/位,午餐25元/位,晚餐10元/位。

(二)接待餐:接待普通宾客和高级宾客,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司接待要求执行。接待餐需提前1小时通知食堂备餐。

四、申请程序及用餐规定:

(一)所有业务接待用餐,由矿综合办主任负责。矿相关部门因业务需要,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接待申请单》,注明用餐时间、用餐人数、用餐事由、用餐标准,报矿长批准同意方可安排就餐。综合办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餐标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二)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矿综合办公室存档留存,一份食堂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月末由食堂班长统一交公司综合部,由公司综合部上报财务。没有经审批的《接待申请单》,食堂不得安排接待用餐,否则费用由食堂承担。

(三)接待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在标准内使用业务招待费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四)接待客人务求节俭,禁用烟、酒,特殊情况由矿长批准在综合办领用。凡自行安排、自行提高接待标准,由接待人或陪餐人个人承担全部接待费用。

(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陪客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一般宾客接待活动,接待对象在5人(含)以下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超过5人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较重要、重要宾客接待活动中,接待对象在5人(含)以下的,陪同人员与接待对象原则上按1:2以内安排;接待对象人数在5人以上的,超过部分陪同人员与接待对象原则上在1:3以内安排。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民政局内部食堂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一、食堂管理:内部食堂由福利中心管理,接受局办公室指导和财务监督。

二、来客接待:全系统来客接待一律在内部食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进餐时,必须报请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在办公室办理在外进餐手续。

三、接待程序:局机关所有对外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有关业务部门到股室检查指导工作接待,由股室报请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在办公室办理进餐手续,凭进餐通知单在食堂进餐,无进餐通知单,食堂不予接待;残联、扶贫办、二级单位来客接待可直接到食堂进餐。

四、接待标准:

1、市局干部及兄弟市区民政部门客人来我局,每餐每桌原则上不超过750元(不含酒水),由局领导陪同,办公室负责安排,参加人员由陪同领导安排。

2、县级及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每餐每桌原则上不超过650元(不含酒水),由局主要领导陪同,办公室负责安排,参加人员由陪同领导安排。

3、乡(镇)主要领导来我局联系工作,每餐每桌控制在400元以下(不含酒水),由局领导陪同,办公室负责安排,参加人员由陪同领导安排。

4、除会议之外,乡(镇)社会事务办及相关干部来我局办理业务,一般不安排用餐。

就餐时不得发放整包烟,酒水由办公室按接待标准统一采购提供。确需发烟和提供高档酒类时,应经局长批准同意。

五、接待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在外接待。凡未经请示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擅自在外接待的(含残联、扶贫办和二级单位),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接待人个人承担,单位不得报销。(2)局机关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采取先请示后接待,接待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3)严格接待标准,接待工作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必须严格标准,无特殊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接待,否则超标部分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六、进餐结算:各单位与食堂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县残联、扶贫办及二级单位结算按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机关由办公室统一审核,报请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在财务报销。

此规定自十二月一日起执行。以前所订接待管理办法有与此规定相抵触的一并废止,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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