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相残读后感范文

2022-06-27

第一篇:兄弟相残读后感范文

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是人改变的社会还是社会改变了人

陈庚元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文革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 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这部小说好像把从文革开始的现当代文学史里的重要流派代表作都写了一遍。看到文化大革命中,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文化大革命是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

第二篇:《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第三篇:兄弟读后感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兄弟读后感。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 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再续《兄弟》后记。

注:《兄弟》上借悦eliza的书

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的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读后感《兄弟读后感》。

最近一百年,神州大地每十年一轮回,余华所写的其实只要还是文革投射,真正对于最近二十年写的笔墨似乎还是少了点儿。毕竟每一个生活在时代里的人都只能被时代的纷乱所纷乱,而很难看清这纷乱背后的丝丝缕缕的脉络。

宋钢的凄惨,来源于他自己一直以来的符合规矩在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不能适应,而李光头最后的所谓复归也隐约折射了一部分穷得只剩钱的经济发达者精神上的困惑与追求——既然不能求诸于己,只好从自身以外寻求答案,外太空不过是避世的另一个目的地罢了。

以余华的年龄经历,如果兄弟只是为了写变化,倒可能把华哥看低了,呵呵。

个人感觉,兄弟写得还是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包括选择与放弃,包括精神与物质生活,而文革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

宋 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第 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 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 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为 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 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

李 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 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 死!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

两 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 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 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 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书”,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自己以后真是孤儿了。这种感情其他人根本理解不了,他们 不会想到在刘镇呼风唤雨,把买卖做到全世界的李光头,心底最深处得依赖竟然是那个穷小子宋刚,甚至宋刚自己都不会想到他这个最亲的弟弟对自己原来是这么依 赖。两个人之间有过两次:“我和你从此一道两断”,其实两句话在李光头那里都没当回事,他甚至都不知道宋刚为什么会这么干!但是在宋刚心里,李光头对他的 那句:“从此我们一刀两断”也不算什么,但是自己说的那句话,在他的心里却当真了!即使在他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想去找李光头,但是为了自己最亲的 人他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在李光头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毫无顾忌的帮助弟弟,但是哪怕自己生活艰难他也不会去求弟弟,因为他感觉只要他过的好,自己过 怎么样无所谓!

在宋刚的心里最亲的人是李光头和林红,他最大的心愿是两个人都过好,矛盾的他甚至在心里都不知道谁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反正都比他自己重要!知道他最后感觉两个最亲的人走到了一起,自己时多余的时,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大鱼感受:

看这部小说,湿了好几回,刚刚写上面还湿了!昨晚看到李光头听到宋刚的死讯时自己跟着哭了!

以 前感觉自己在对自己的兄弟方面也挺够意思的,现在感觉,自己还差的很多!其实自己都是为了怕丢了和兄弟们之间的情谊,有的时候知道兄弟办了错事!但是自己 还是没有去阻止他们!现在感觉真的很惭愧!对不起,我的兄弟!自己也不能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利益,最起码没有主动、彻底的放弃过,那时候还是心里最深的地 方想的还是自己!自己真是个自私的人!以后一定要改过来,做个有血有肉的兄弟!

第四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

(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第五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

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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