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除违章建筑的思考

2023-01-03

第一篇:对拆除违章建筑的思考

关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调查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

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

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

1 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2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

3 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章建筑必须从严治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出现的新违法违章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违章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指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里的自由田起了违章建筑被强拆之前是否会

出具书面通知书?

农村自由田搭违章建筑,违法土地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是国土局。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速以前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法律依据等。告知陈述申辩权。如涉及较大数额罚款还需告知听证权。然后再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

第三篇:关于恳求暂缓拆除违章建筑的报告

鹿城区行政执法局:

我户地址:

于2011年10月28日收到贵处的温馨提示,要求本户于10月31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内财物腾空完毕。贵局为全面贯彻温州市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精神,实施“六先拆、违必拆”工作。此次拆违大行动,本户持支持态度。但由于本户存在诸多特殊原因,望贵处予以考虑,原因如下:

1、本户建筑修建时间较早,不属于新违章。

2、本户建筑地属于自留地,随着社会城镇建设的发展,自留地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再者由于周边环境的“脏乱差”,所以在其上修建工棚,自行使用。

3、本人家境困难,父母年事已高,已无经济收入、女儿年幼上小学,家庭开支较大,为了生计所需,本人决定自行办厂;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购置重型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原料。此举,村委也表示大力支持。

4、由于现在社会经济不景气,厂里经营也日益困难。本厂三十多名工人已两个月未发工资,原料供应商的多笔欠款也未付,还要偿还60万元的贷款利息。如拆除本厂的话,生产必将停止,重型生产设备及原料无地安放,工人无法安置,家庭生计难以维持,必会影响社会安定,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年弱多病的母亲在知道此事的时候,已晕倒多次;不知道真的拆除的时候,会有什么后果。

5、2011年第14号文件,最新规定:对农村违章建筑存在特殊

情况的予以照顾。

6、现生产任务客户的订单还需一段时间完成。

望各级领导,以本户的实际生产生计情况出发,予以慎重考虑。本户愿自行拆除二层以上建筑,暂时保留一层建筑,暂时以维持正常生产。本户承诺:在今后的市政建设中,如需拆除此建筑的,本户不要求违章建筑的赔偿。

致此

非常感谢!

报告人:

2011年10月29日

第四篇: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及时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违章建筑的监管、处罚及拆除工作。

第三条 城管会会同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负责违法建设处理工作。城区城管中队负责指导城区的巡查、上报、协助拆违工作。乡镇城管中队同时挂国土执法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牌子,负责镇区和农村的违法建设的管控和拆除工作。市城管局机动大队负责城区的拆违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拆除违章建筑。村、社区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信息上报。

辖区中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工作;协调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对违建户的教育、劝阻、制止工作;对拆违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提出是否结案意见。

机动大队负责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和违法建设的处罚,违法作业工具和建筑材料的暂扣、保管。

12345负责对上报和举报违建信息的受理、派遣;对违

1 章建筑拆除情况的图像信息进行审核,指令辖区中队进行现场复核,对符合结案条件的予以结案;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

市城管局勤务督查科负责对各部门拆违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计入勤务考核。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进入市城管会纪检组督办程序。

市城管会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指导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负责对违章、拆违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和研判。

第四条 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管辖区域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必须立即通过PDA上报指挥中心,同时进行劝阻、制止。

第五条 管理人员使用PDA拍摄现场照片,必须多角度,全方位的体现违法建设情况,拍摄各个侧面完整违法建设照片,数量要求3张以上。

第六条 辖区中队应当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管理人员发现违建迹象或实质违建情况,中队应单独或协调相关管理区、村、社区居委会对违建户进行说服教育、劝阻、制止。

经确认是违法建设的,中队领导还应当复核队员拍摄的取证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图像拍摄要求,应重新拍摄取证,并通过PDA上报图像信息。

第七条 辖区中队发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同一违章户

2 多次反复违章搭建、同一区域多处出现违法建设,应当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第八条 辖区中队对已上报的违法建设处置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已拆除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复核,对不及时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违章建筑,应当立即重新上报图像信息,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报市局勤务督查科进入市局督办程序。

第九条 辖区中队应配合拆违工作,对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必须做好日常监管,防止反复。

第十条 机动大队对派遣的拆违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负责人员、拆违人员姓名,并全程进行监管。

组织处置前,要到实地踏勘,大队领导要明确签署处置意见并签名;处置后,要到现场复核,签署复核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 机动大队对新出现的违章建筑和搭建的作业棚架,应彻底拆除,拆除结果用图像信息上报。

第十二条 机动大队对同一违章户拆除后再次出现的违法建设,除按上述要求处置外,应当暂扣作业工具;多次违建的,暂扣建材。

暂扣的作业工具、建材,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记造册。违法行为消失后,确需发还的,报市会分管领导批准,上级有规定的除外。

3 第十三条 12345指定专人对群众举报、传递及队员上报违建信息进行受理、派遣,对群众举报指令辖区中队进行现场核实,提供图像信息;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对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上报的图像信息进行审核。

对拆除彻底、整改达标的上报图像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对该拆除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处置。

第十四条 12345发现有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市会主要领导、城管局分管领导和分管12345的领导汇报, 机动大队及相关辖区中队应当向市会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一)辖区中队、机动大队对发现的违建情况和派遣的拆违工作处置不力或擅自作废结案的;

(二)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的;

(三)同一违章户多次反复违法建设的;

(四)同一区域多处出现违法建设的。

第十五条 12345根据中队上报违建数、按时拆违数、未拆除数、按时处置率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每月通报。对辖区中队上报情况、机动大队拆除情况进行评判,对违章的情形、区域、类型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并报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第十六条 勤务督查科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行监督,对同一案件处置三次以上仍未结案的,启动督办程序,发出

4 案件督办书,要求机动大队限期拆除予以结案,并将最终处置情况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勤务督查科要将机动大队的拆违情况、暂扣物品保管情况和辖区中队的监管情况纳入勤务考核,与绩效挂钩。

第十八条 对该发现未发现、发现以后不上报、该控制未控制、该拆除未拆除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产生社会影响的,将依规依纪追究中队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干扰拆违工作。

第十九条 其他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违法建设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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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社区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篇一: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关于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总结

2013年3月1日,区委组织对**镇**村*组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拆除对象是两栋违法建筑(一栋二层,约100㎡;一栋四层,约900㎡,共计约1000㎡),根据区委安排,出动人员情况区直部门100人、乡镇280人、警力100人,共计480人,由区委***书记带队、**主任及相关领导参与,零晨6:00准时到达集合点,根据预案要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做出部署,分组进入拆违现场,一组负责护送挖掘机、一组负责组织其他人员徒步进入。 顺利到达现场后,7:30点拆除工作正式开始,当地农户远距离观看了整个拆除过程,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12点之前,拆除工作全面完成,14点,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完毕。 此次拆违工作在预计时间内提前完成,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控制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撤离时虽然有当地农户进行过阻止,有些不合理要求,在区委领导、**镇领导的劝说下,得以安全撤离。

一、根据实际考察,我区违法违章建筑存在以下问题:

1、受地域影响,农户对违法违章建筑认识不到位,违法违章建筑多,组织强拆的难度大。

2、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宣传不到位,控制不到位。

3、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重视力度不够,这是导致违法违章建筑增多的主要原因。

二、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违拆违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出台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控制引导及奖励实施办法》和《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对规划区外及规划区内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建房。

2、制定、落实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制定“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开展中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量 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各行政村基层组织力量,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村的各项工作,并按照“村规民约”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制定违法违章建筑包村管户制度。在工作中要加强干群关系,多与农户进行沟通,让其了解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动员违法违章建房户自行拆除。

4、加强组织领导

**区要按照“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力度,实现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督查工作 成立**区“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强力巩固我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成果,将违法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督查中,出现乡(镇)、办事处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违法违章建筑发生的,要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

6、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奖惩实施办法”,从心里学的角度讲,奖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正刺激和副刺激的作用,引导各乡(镇)、办事处朝着新区理想方向发展,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希望出现的行为,新区用奖励进行强化,也就是正刺激;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也就是副刺激。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有效促进新区目标的实现。

7、严格实行考核制度 要严格按照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中队联系人、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实行“违法违章建筑目标”考核制度。区委要和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年终考核,作为各乡(镇)、办事处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8、加强宣传,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每个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违法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出动宣传车反复宣传,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的高压态势,制造严厉执法的紧张氛围,让那些违法违章建房户得到有力的打击,也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潜在投机者望而生畏,使我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

2013年4月26日篇二:城管拆除社区违建信息 城管大队拆除社区违建信息

2014年4月14日,德胜街道城建科同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我南平房, 强制拆除近150平方米未经批准的违章 建筑,恢复所占空地,还其原貌,得到居 民的支持与赞扬。

我**南社区属于老旧小区,平房区域 居住人员杂,人数多,有些居民擅自搭建 违建房,所用材料为破木板、纸板、泡沫 板等易燃物,随意私搭乱接电线,易发生

火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给社区居民带来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小区环境。社区居民及居委会向上级反映此

情况后,街道领导、城建科非常重视, 协同城管大队于一周前向违建租户和房 主劝说教育,并按规定张贴了《限期拆 除通知书》,14日城管大队近三十名执法 人员,对上述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违行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称赞,

使社区环境得到了恢复,使居民的生活有了安全的保障。 **社区

2014年4月15日篇三:2012拆违工作总结 2012年拆违工作总结

2012年,我拆违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既定拆违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市、县《关于加强治违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全力落实,并从市容组抽出7人成立了拆违(应急)组。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和巡查遏止违建现象发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高质量、严要求的开展拆违工作。现将今年的拆违工作汇报如下:

一、文明执法、正确引导。

针对违章建筑随时有可能出现和发生的情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我拆违工作组严格按上级的要求,文明执法,时刻保持我拆违工作组的良好形象。针对拆违工作涉及区域范围广,群众对非法搭建、违章建筑认识不清的实际情况。我们从重抓宣传教育入手,强化对拆违工作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加切实的了解农村个人建房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为了不激发和广大群众的矛盾,顺利完成拆违任务,实现拆违目标,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就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利用发放宣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建房的相关政策及拆违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拆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

2、在各村进行日常巡逻中,用车载高音播放机,滚动播放《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通告》。

3、对现行的违章建筑下达停工、限拆通知书,责令停工或自行拆除通知书。

4、在拆违工作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一是具体了解违建户的违章程度和建房目的;二是通过村干部再一次对违法搭建户进行思想教育,并报请上级领导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二、拆违治乱,成效明显。

2012年,自成立拆违(应急)小组以来,我们共对各村60户违章建筑和未取得相关建房手续的违建户,下发停工、限拆通知。共拆除违章建筑物36栋,合计拆违面积约8600平方米。其中,监督自拆的有10户,面积约960平方米,由城管局、林业局、国土所、协助拆除的有26户,面积约7640平方米。为符合建房条件,手续在办理之中的未批先建户,先予以停工,待手续完善后再依证建房。 为达到打击、控制违章建筑的目的。对不听劝告的“钉子户”制定有效方案,实行强制拆除。为从源头上制止违章建筑的发生,我们以开展“大联动”工作为契机,给镇党委提供第一手资料,并通过拆违工作深入推进,趁势拆除或及时遏止违章建筑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拆违联动工作机制。

结合开展“大联动”活动的工作契机,及时和城管局、林业局、国土所、各村村委、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及实施办法,必要时和城管局、林业局、国土所、各村、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提高了我拆违(应急)组的整体作战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拆违工作纷繁复杂,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镇党委的指示精神,在镇党委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之下,在主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拆违(应急)组会更加深入的开展拆违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城关镇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村容村貌,切实维护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城关镇良好的对外形象。我队下一步坚决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建设过程中的依法意识。

2、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拆违落到实处。

3、对在拆违过程中,顶风搞违建的村民,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拆除,对暴力妨碍拆违执法工作,围攻执法人员的人和事,及时向上级做好汇报,给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城关镇城管队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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