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经营承诺书范文

2022-06-24

第一篇:商户经营承诺书范文

商户经营承诺书

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 商 户 经 营 承 诺 书

为共同促进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和完善商品城的经营管理和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统一经营管理守则》或《商户手册》、《营业管理守则》、《装修管理细则》、《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约定,并服从管理。如有违反现象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二、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并承诺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顾客投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产生的商誉破坏,均由本商铺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 保证商品货真价实,对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经营商品,提交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合格证及经营委托代理书。

四、 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证不与顾客发生争吵,主动热情介绍商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五、 自觉维护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信誉、经营秩序与安全消防,不损坏商场形象,爱护广场经营设施及环境卫生。

六、 严格营业员管理,严格遵守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统一的日常营业时间。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开铺营业或需提前闭店,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请假,否则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七、 自觉缴纳各项税费,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铺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八、 非经管理公司同意,不私装音响,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违规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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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卷烟零售商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承诺书

在卷烟经营过程中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

3、积极协助长葛烟草营销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

4、我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需设立床铺,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不为住所,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承诺人:

年月日

第三篇:业主及商户规范经营承诺书20130527

业主规范经营承诺书

甲方:

乙方(业主及商户) :

为了加强和规范金城广场的经营管理,提高业主及租赁商户的管理意识和经济效益,保障金城广场的经营秩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护经营商户及广大顾客的正当权益, 真正做到顾客至上、服务第

一、管理一流,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希望各业主及商户积极配合共同遵守。

一、 乙方在金城广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秭归县工商、税务有关的规定及金城广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维护金城广场信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及与商户终止合同。

二、 各业主在金城广场自营或其租赁商户必须服从商业管理公司的统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业态规划、区域商品规划等),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广宣传活动等),若自营业主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在改正前处予 1000 元/天的罚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若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十五日内仍不改正, 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期间,并不停止其的处罚和赔偿甲方损失义务。若业主的租赁客户违反,商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本条款上述办法办理,业主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委托商业管理公司经营的除外) 。

三、 乙方必须遵守金城广场有关营业时间的规定,在金城广场经营期间,业主及商户如不按时营业,将按租赁合同规定对业主及商户进行处罚,如连续三天不开门营业则视为业主及商户违约及自动解除合同;非营业时间未经甲方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进入金城广场封闭区域内。

四、 为维护巴东批发第一城经营秩序,各业主及商户必须严格按照金城广场业态规划区域经营该区域的商品,未经商业管理公司同意,各业主及商户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内容,更不得经营该区域内禁止经营的商品。

五、 各业主及商户必须金城广场统一管理,守法经营,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凡不服从金城广场统一管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扰乱金城广场经营秩序的,金城广场将予以处罚,直至停业整改及合同终止。

六、金城广场业主及商户如需要张贴广告,须向商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业主及商户自觉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共通道摆放商品、货物。

八、 各业主及商户应自觉维护和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场内严禁吸烟,禁止乱扔垃圾,各业主及商户须在晚收市前将垃圾放在指定的位置,以便清洁人员及时清洁。

九、 各业主及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防火的各项规定,各业主及商户须与商管公司签订严格的防火责任书,保证自己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铺位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十、各业主及商户如对金城广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何意见、要求及建议,欢迎向商业管理公司提出,凡属于合理的要求、意见、建议,商业管理公司将及时采纳。

十一、 甲方要求业主及商户自觉遵守金城广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金城广场第一城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凡由于违反规定被终止合同者,公司将收回其商铺(场地) ,并不退回所交费用。

十二、 本承诺书宗旨是指商户了解到上述要求的严格性,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巴东批发第一城管理好、经营好, 是为了全体商户的利益,所以商户自愿签订本承诺书。

十三、本承诺书作为合同原始附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签名:

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名:日期: 时间:2013年月日 2

第四篇:商户规范经营书草案

为规范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给顾客和商户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加强商户规范经营,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如有不妥请需补充或修改。

一、 早会:每天早上8:30分各区域进行早会,每周一所有老板店员必须统一参加早会,各联盟商户如不能参加早会须提前向各区域经理报备:(各联盟小组负责人、参加商户名单)如有退出或新增商户及时沟通各区域经理,每家商户每个月有3次请假,请假商户要提前向区域经理报备,无故不参加早会的每次罚款10元,此罚款用作优秀商户奖励基金。(须在统一早会上公布联盟委员会:各区域经理,联盟负责人)

二、 闭店:在正常营业时间,店面不能有锁门现象,遇突发情况必须锁门歇业的商户须提前向区域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无故私自闭店商户根据《登封中大建材城租赁协议》第七项第11款自动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三、 早会结束后各门店积极打扫环境卫生,店外不能摆放产品及其他物品,花盆、道旗要求统一摆放,其他公共区域不能随意乱放物品,如发现随意乱放物品的,通知清理,如不清理的市场有权按废品处理。

四、 各区域空铺管理,各区域空铺交由区域经理负责,空铺利用必须提前申报,做到谁占用谁负责,谁占用谁打扫。

五、 商户所有垃圾不能堆放垃圾箱,商户所有垃圾须倒在市场指定区域,市场垃圾桶留给顾客使用,如发现仍有乱倒垃圾商户负责打扫垃圾箱一个星期的处罚。(建材区

一、二楼指定统一垃圾存放处:A区E区指定到A1-8,H区M区指定到M1-13,B区F区指定到F1-1,K区N区指定到D1-7)

六、 各区域活动申请流程,各联盟,各商户做活动前要提前向各区域经理提交活动申请,并附加上活动方案,各区域经理批准后交由物业部,物业部统一安排,统一进行广告张贴,广告张贴要做到张贴平整,有序,易清理。活动期间广告有破损要求及时更换。

七、 各商户车辆必须停放到车辆指定位置,门口不允许长时间停放电动车,汽车。(须新增各区域电动车停放点)

第五篇:经营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鹤壁银座商城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权益及良好的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及商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本着“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原则,甲乙双方在保持正常经营活动的同时,须共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甲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处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甲方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商城所属工作人员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顾客及自救逃生。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并达到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标准。

三、甲方定期、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习,乙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实施。

四、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甲方人员安全检查,违者罚款500元。

五、乙方对所聘人员包括营业员、厂家信息员、临时促销员等,要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所聘用人员防火安全意识,督促其人员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严禁乙方在工作区域内存放废旧纸盒、纸箱、火源、酒精、稀料、汽油等易爆易燃及有毒危险物品,违者罚款500元。

七、乙方不得在卖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商品、货架及其它有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物品,违者没收物品,罚款500元。

八、动火作业应提前到安保科办理动火证,动火部位有专人监护做好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违者罚款500元,无证私自动火罚款1000元,如造成火灾事故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每个装修专柜至少配一具灭火器或到安保科租赁1具灭火器,因故使用、损坏按200元/具结算或在施工押金中扣款。违纪处理: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罚款100-1000元;营业结束封场后未断电罚款200元;发现顾客吸烟未及时制止罚款50元;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未及时通知的罚款50-200元;损坏消防设施罚款100-500元;对存

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罚款500-3000元;管理不善造成火灾隐患罚款3000-5000元,造成火灾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十、夜间施工人员拆柜或装修,必须到物业部各科室办理施工手续,施工人员只能在施工现场、专柜及商城总值班指定的通道走动,不得到处乱逛,更不能跨越楼层或施工现场吸烟违者罚款200元。

十一、乙方在委托施工队伍施工时,要明确告知施工队伍负责人,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日清,不得将施工垃圾随意丢弃商城四周,违者罚款200元。

十二、乙方须爱护甲方场内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因经营活动或装修施工等原因擅自挪用、遮挡、拆改、损坏、圈占,妨碍其使用功能,违者恢复原状并罚款2000元。

十三、乙方对施工场地进行安装改造施工,必须提前填写《施工审批单》,并附相关施工图纸,由甲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及时报甲方物业部电气、水暖、安保科及物业部负责人审核合格签字批准后,方可按甲方要求规范施工,并自觉

接受甲方人员安全监督和指导。不办手续,未经同意,私自安装施工者,罚款2000元,并随时拆除乙方违规设施,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负。

十四、乙方用电需符合甲方有关规定,凡需增加用电设施或维修电源线路,须由甲方委派正式电工进行安装维修,不得私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不得私自使用电暖器、电炉、电热锅、电热杯、电热壶、等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00元。

十五、营业结束后,乙方要有专人配合清场,认真、细致的检查关闭本区域电源、水源、液化气开关等有关安全的设施设备,消除隐患,违者罚款1000元。

十六、乙方应及时落实甲方《消防隐患整改通知》的要求,违者罚款1000元。 十

七、凡乙方聘用的临时促销人员、技术指导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条款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八、乙方要遵守甲方下发所有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违反管理规定者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九、责任区内办公室、机房、仓库、散仓、加工间等部位货物离灯距>50cm,做到人走灯灭、断掉一切用电设备,违者罚500元。

十九、本责任书与业务合同签订日期一致,与业务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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