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巷道贯通措施

2022-08-15

第一篇:综掘巷道贯通措施

巷道贯通主要技术措施

(一)一般巷道贯通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前,综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单,现场标明贯通位置,以保证贯通方向。停工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除保持局部通风外切断一切用电。如果被贯通巷道原已停风,则需要提前排放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必须保证被贯通工作面能够进行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同时要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二)巷道贯通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原则,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

(三)贯通工作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严禁相向贯通。 两巷对掘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掘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工工作面必须成巷,并对工作面5米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加固;停工前,必须按照预定的贯通中心线方向,打3—5米深的探眼,填入标记物。在进入停工工作面所有入口的安全地点或巷道口处设置警戒,每班设专人把守,直至贯通。

(四)与在用巷道贯通时,炮掘工作面距贯通点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在贯通处明确标记,每次放炮时必须在通往贯通处的各个入口处设置警戒,确认警戒把好后,方可进行放炮施工。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封闭老巷、调整通风系统等相关工作。

1 (六)贯通点必须采取防止冒顶措施。当贯通点为锚网支护时,其加固方式可采用打托棚或立柱等;支架支护时,可采用打托棚或架设密集支架等。对头贯通时,加固长度不得小于5米;其它贯通形式,贯通点左右5米都必须加固。

(七)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应避免同一巷道相向掘进;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并且被贯通巷道工作面应超前贯通点5米。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剩余5米时,应采用长探短掘放小炮方法施工,剩余2米时,应用掏槽贯通,然后扩大成巷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 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警戒岗哨位置等。

(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 1.放炮管理措施和放炮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 2.防冒顶措施。

2 3.加强瓦斯检查措施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的措施。

4.加强综合防尘措施。

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措施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的措施。 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由开拓掘进副矿长负责。在一般掘进巷道根据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进行贯彻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

通风部门在贯通之前,及时编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明确调整风流的设施位置、数量和质量,以及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情况,绘制相关通风系统图纸。

开拓掘进部门根据贯通情况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或卡片,存档备查,做到统计认真、汇报及时、信息准确。存在临时设施的单位,必须在贯通卡片上标注清楚,临时设施改为永久设施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说明。

开掘副矿长统一指挥巷道贯通全过程,落实巷道贯通措施的编制、贯彻及执行情况。巷道贯通必须在八点班进行。地面指挥是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贯通时派干部现场统一指挥,矿通风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是贯通现场总指挥,开拓、安检、地测等部门协助指挥,施工队长是现场贯通责任人。 通风设施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构筑成永久设施,并履行验收制度,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通风部门按照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对巷道贯通工作提前做出安排,并在每次巷道贯通前构筑好风门墙体及门框、门扇等,一旦贯通后,及时挂上风门即可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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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煤矿巷道掘进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二盘区运输巷与旧巷贯通时发生瓦斯、水、火等灾害。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贯通时间

按照设计掘进进度,预计贯通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晚班,但是在实际掘进过程中,由于人员、设备或其它情况无法正确估计,预计贯通时间与实际贯通时间可能不符,但不论贯通时间提前或推后,贯通时都按照该措施执行。

三.参与贯通管理的人员职责

一.跟班矿领导工作职责

1负责此次贯通工作井下现场工作安排和现场安全管理,在贯通作业时与当班班长在贯通地点观察顶板和矿压情况,贯通作业中顶板出现冒顶危险和其它可能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及时果断的制定安全处理措施或下达撤离工作现场的命令。

2指导、监督贯通作业人员的现场工作,及时制止贯通工作中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出现。

3在贯通作业中出现不曾料及的情况或措施中没有健全的问题时,在有确凿把握的情况下,根据工作地点现场情况,布置、安排现场工作,完善安全措施。

4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不得违章指挥。

5提前将贯通所需的各类物资安排人员运输到作业地点,保证贯通时所必须的支护材料、构筑通风设施的材料或其它安全物资。

二.班长职责

1. 在跟班矿领导的指挥下,履行自己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职责。组织好贯通作业中必须的人力;指挥本班的贯通工作;协调、处理好各项工作关系,保证贯通工作顺利开展。

2.在贯通作业时与跟班矿领导在贯通地点观察顶板,贯通作业中出现顶板冒顶预兆或其它可能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及时果断的采取防治措施或下达撤离工作现场的命令。

3.自己不违章指挥他人,杜绝他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同时具有危险情况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紧急撤离和拒绝他人违章指挥的权力。

4.积极配合值班领导搞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5.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三.井下电钳工职责

1.在跟班矿领导的指挥下,对本班的机电管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机电工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负责井下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听从值班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值班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检测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和通讯系统的正常运作。

4.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四.瓦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的瓦斯检测、通风管理、瓦斯报警处置工作,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对本班的瓦斯检测工作负全责。

2.在贯通作业时,与通风技术员保持紧密联系,听从通风技术员的工作安排,保证贯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定。

3.积极完成矿领导布置的通风管理、瓦斯检测或其它工作任务。

4.负责构筑通风设施时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5.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五.技术员职责

1.及时掌握联络巷的掘进情况,在距贯通5m前,书面通知跟班矿领导和掘进相关人员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并停止掘进作业工作,撤出作业人员。启封旧巷与回风巷的密闭。

2.由跟班矿领导、队长、班长、瓦斯监测员进入启封巷内进行观察顶板及气体检查 。并做好贯通点记录。

3.及时修补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六.通风技术员职责

1.预先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掌握贯通前风量,预算贯通后风量及布置通风路线。

2.计划贯通时构筑通风设施的各种材料,并将计划结果书面告知矿领导,由队长安排预先运输到所需地点。

3.贯通后及时根据贯通地点的瓦斯涌出和风速情况,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于通风管理的规定,调整巷道风速和准确分配各地点的风量。

七.现场施工人员工作职责

1.在跟班矿领导、队长、班长的指挥领导下,负责贯通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贯通作业。

2.服从当班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值班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杜绝自身的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拒绝矿领导的违章指挥。

4.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四、 贯通措施

(一)巷道贯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技术员:掘进技术员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做好地质测量工作,掌握好贯通巷道附近及贯通地点的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和水文地质等情况。同时要通知掘进队。

2.技术科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要求,并做好布置有关人员的准备施工等工作。在停止工作的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保持风筒完好及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保证瓦斯不超限,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二)贯通时的通风管理

1.在贯通前一班,技术员指定需要构筑通风设施的地点,由矿领导安排人员在需要构筑通风设施的地点构筑好通风设施,在未正式贯通前,通风设施处于开启状态;

2.贯通时,应逐渐扩大贯通地点的巷道断面,同时,在没有做通风调整之前,不得关闭掘进头的局部通风机;

3.瓦斯员在贯通地点及其贯通两巷道间检查瓦斯情况,通风技术员用风表测定风量和掌握风流方向,确定风流方向确实向贯通地点流动,

且风速、风量能将贯通地点的瓦斯稀释到安全浓度,贯通巷道瓦斯小于0.5%,并至少保持10分钟。

7.在贯通时,应预先电话通知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做好瓦斯检测工作,通风、瓦斯情况有较大变化应及时取得联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通风路线的调整

1.贯通前的通风路线:掘进工作面—总回风—风井

2.贯通后的通风路线:1掘进工作面—联络巷—区段回风巷—总回风 —风井

3.为保证掘进工作面的风量需适量调整局部通风机的风量。

(三)贯通时的支护管理及灾害观测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贯通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随时用手镐敲击作业地点顶板,声音清脆说明顶板状况良好,如有空声音说明顶板离层,必须及时做支护处理或将离层顶板用手镐挖下,防止矸石冒落砸伤作业人员。

2.观测贯通地点和其他地点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撤出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四)贯通后的支护

1.根据掘进工作面绝进巷道支护的经验,掘进的巷道必须用∮16×1600㎜的螺纹锚杆,间排距为1200×1000㎜;加设钢带及每间隔6米打一根锚索进行支护,由技术员验收支护是否合格。并报告矿领导。

第三篇:煤矿综掘巷道防止片帮技术措施

一、说明

为保证我队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加强巷道的支护质量,防止片帮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片帮预兆

1、巷道顶板下沉、底鼓,巷道帮部鼓帮严重,两帮移近量急剧增大,顶板及两帮煤体破碎;

2、锚杆失效、断裂或钢带、帮锚杆盘变形;

3、帮部出现裂隙并张开,裂缝增多;

4、帮部出现溜帮,且溜帮煤量较大。

三、预防片帮安全技术措施

㈠掘进工作面:

1、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应由带班干部、班组长和当班安监员对沿线的巷道支护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巷道顶、帮存在冒顶、片帮征兆时,应及时处理,只有在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截割后、打眼、安装锚杆过程中都应及时、动态地找掉活矸、危岩。找掉时要用长柄工具,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找掉工作应有2名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其中,班长负责找掉、另一名经验丰富的职工观察顶板和监护(支护过程中由掘进机司机进行监护),找掉人员及监护人员均应站在有完好支护的安全地点,监护人员应站在找顶人员的侧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⑵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⑶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⑷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⑸敲帮问顶时采用直径不低于0.02m,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长柄工具。 ⑹确认找掉合格、无危险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3、司机应严格按巷道断面要求进行截割,严禁超宽超高截割,确保巷道成型质量。

4、巷道顶帮破碎时,必须加强支护,及时施工顶板及帮部超前锚杆,并采取缩小锚杆间排距、锚索间距或增加支撑式支护的支护方式。

5、严格执行临时支护制度。前探梁前端应有效接触顶板,后端压紧背实。临时维护好迎头顶板。

6、使用迎头防护网。防护网的使用执行以下规定:

①防护网必须完整、牢靠,破损的防护网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②迎头防护网必须与顶、帮金属网有效连接:防护网与顶网不少于6处连接,与两帮帮网分别不少于3处连接,并且两块网中间不少于3处连接;

③上山施工巷道坡度大于12°时,必须对防护网底部采取打锚杆或支设单体支柱的方式生根,采用锚杆或单体支柱生根不少于3处。

7、掘进工作面遇有开门口、扩切眼等特殊地点施工时,扩宽侧必须挂网并施工临时护帮锚杆,护帮锚杆不少于2棵。

8、锚杆必须紧贴壁面,安装锚杆时必须充分对锚固剂进行搅拌。严禁使用过期、硬化的锚固剂,严禁采用投砸方式安装锚杆。

9、加强对巷道支护的检查,发现有失效、断裂的锚杆时,必须及时补打锚杆。

10、若巷道顶板下沉、鼓帮量较大,裂隙张大、裂缝增多等情况,应增加支设单体支柱或架棚以加强巷道支护。

11、当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协的人员,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

⑴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时; ⑵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⑶迎头遇有煤岩外移、涌水量增大等突水预兆时; ⑷巷道顶板离层严重,大量锚杆失效时。 ㈡维护巷道:

1、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顶板及两帮的危矸活石;检查工作地点及其附近的支护状况,确保支护安全后方可作业。

3、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5、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内段同时作业。

6、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片帮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保证退路通畅。

7、开硐室: ⑴遇有人工开保安窝、绞车窝或其他设备硐室时,施工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施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好顶帮活矸。

⑵开硐室位置应选在巷道成型好、煤体较硬的地点。若巷道成型较差,煤体较破碎,应沿硐室顶板提前打锚杆加强支护,防止施工期间煤体垮落伤人。

⑶开硐室时,应自上而下逐米施工,施工时,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的位置,严禁人员进入未经支护的硐室内施工。

⑷硐室开挖完毕后,必须及时挂网打锚杆。若硐室未开挖完毕,必须打临时护帮锚杆或采用大板木枕等架设临时支护。

8、开帮:

⑴遇有人工开帮时,施工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施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好顶帮活矸。

⑵开帮时,应自上而下逐米施工,施工时,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的位置,严禁人员进入未经支护地点施工。

⑶开帮后应及时打锚杆进行支护,防止因空帮引起的片帮事故。

四、其他未尽事项仍严格执行各施工地点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四篇:巷道贯通保安制度

调度质量标准化资料之 25

巷 道 贯 通

王坪煤电公司2012年1月

巷道贯通保安制度

一、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它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要在相距50米,炮掘巷道在相距20米时,必须向矿总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由地测人员标定贯通位置及警戒线,通风区及掘进队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矿总工程师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主管掘进的副总工程师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负责。

三、对巷道贯通实行分类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可由掘进队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科、安全科、通风区主管技术工作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班长、施工单位的跟班队长在现场指挥,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

2、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的独头巷道贯通或掘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贯通,由生产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干部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在现场指挥,检查科人员在现场监督。

3、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需要改变两个采区以上范围的通风系统,必须由生产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备查,由主管掘进的副总工程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贯通安全措施,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巷道贯通的全过程,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队)长或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以及生产科负责人等亲临现场指挥,安监部门在现场监督。

4、牵涉到两个单位的巷道贯通,如工程处新建风井与生产矿井的巷道贯通,由掘进施工一方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矿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调整通风系统方案、措施,一并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矿有关人员共同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当班付队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贯通处,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工作,然后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掘进工作面方可放炮爆破。

6、每次爆破前,当班付队长必须派专人在两个工作面入口或警戒处设警戒,爆破完毕确认无误后,由付队长亲自撤回警戒人员。

7、贯通前如果贯通处有电缆、水管、开关等设备,必须先将其转移、掩护,以免造成损失。

8、贯通前必须加强、加固贯通处前后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顶板破碎处必须加强支护或提前改变支护形式。

9、贯通后,必须停止工作面内的一切工作,(准备巷道或主要进回风巷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由通风区下通知方可恢复生产。

10、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为促进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保证安全起主导作用。

四、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区必须另行制定图文并茂的调整通风系统专门措施(图上应标明贯通两端附近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的变化情况和通风设施布置情况)。同贯通措施一起会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干部亲临现场贯彻执行。

五、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时,探眼打透必须停止放炮,只能用手镐或风镐贯通。

六、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都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专人警戒。 贯通以前,对方工作面内不许再开口掘新巷道。

七、在巷道贯通(最后20米)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的原则。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和掘进班长必须检查探眼深度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贯通准确无误。探眼深度与正常掘进炮眼深度之比不得小于3:1,其位置、方位、角度、数量要在贯通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画出示意图;探眼打透后必须有施工单位、通风工、安监部门等关人员在现场指挥,才能最后贯通。

八、调度室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开始跟踪掌握贯通情况。每班必须及时准确掌握贯通距离,并每天将剩余长度通知施工队组、通风区值班人和总工程师。贯通剩余长度在3~5米时,调度员必须每2小时询问一次现场作业情况,并及时汇报值班主任和总工程师,确保安全贯通。

第五篇: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第一条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

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

,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

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

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 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

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

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

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 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 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

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

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

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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