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会计学论文

2022-05-08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套期保值会计学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伴随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以套期为目的进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为公司规避价格上涨风险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了新的风险。其中,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质量成了不能忽视的问题。

套期保值会计学论文 篇1:

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探析

[摘要] 套期保值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所确定的套期保值比例是否恰当。在中国企业的实践中,套期保值比例是否恰当表现为如何兼顾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的需求。VaR模型被认为是符合这一要求的衍生工具决策模型。本文以美元远期套保为例,分析基于VaR模型制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的原理、比较优势及其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VaR模型具有兼容性、一般性、“期权”特征和可操作性。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较之传统最优套保比、最小方差最优套保比更有优势,能够解释中国企业运用衍生工具失败的原因。但在实践中,基于VaR模型确定最优套保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衍生工具 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VaR模型

An exploratory study on the optimal hedging ratio

based on the VaR model

————A n example from the hedging by US dollar forward

Cao yushan

(330013 Post—doctoral Research Institute in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keywords] Derivatives The optimal hedging ratio The VaR model

一、引言

对于加入了WTO却又缺乏足够国际定价权的中国企业而言,采用期货、远期等衍生工具来规避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也可译为“财务风险”)尤其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引致的金融风险,在理论上讲是一个有效的决策。但是,诸多案例(比如“中航油事件”等)表明,中国企业运用衍生工具的技术还远不够成熟。其典型的表现就是,名义上的“套期保值”变成了实质上的“投机套利”,以至于最终非但没有规避金融风险,反而损失惨重。由此,也再次触动了理论界长期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既然投机套利是衍生工具运用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目的,那么为什么不努力发展一个模型以同时考虑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 两大目的并使之动态平衡呢?

VaR模型被认为是符合这一要求的衍生工具决策模型,即据此制定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兼顾了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的需求。然而,关于VaR模型的深入讨论,尤其是该模型在我国非金融业企业中的运用问题,在我国学者的相关文献中较为少见。因此,本文拟以美元远期套保为例,分析基于VaR模型制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的原理、比较优势及其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套期保值的理论基础及其最优套保比的决策模型

1. 套期保值的理论基础

传统的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是利用商业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保险品种及其较低的可操作性,同时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又在快速发展,因此利用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逐渐取代商业保险成为经济主体进行风险管理最主要的方式。

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是,假定现货市场商品价格与相应或相似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如期货或远期)的变动方向一致,此时通过持有与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可以达到规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目的。因此,也可将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称之为“纯套期保值”。比如,某企业在未来的3个月将收到一笔以美元计价的货款,由于担心美元贬值导致的风险损失,该企业可以通过在衍生工具市场上卖出相同金额的美元合约进行套期保值。3个月到期后,如果美元果然贬值,美元现货遭受的风险损失可以通过在外汇衍生工具市场上的盈利进行弥补;而3个月后如果美元升值,则美元现货的额外收入可以抵消衍生工具市场的损失。换言之,在现货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的价格变动中,通过套期保值能够确保货款的价值维持在现有的或设定的水平之上,从而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 最优套保比的决策模型

套期保值效果的好坏取决于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而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主要是制定恰当的套期保值比例(简称“套保比”,即期货合约等衍生工具的价值与现货价值的比例)。传统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是在假定现货市场价格与衍生工具市场价格 变动方向相同、大小相等的基础上确定的,其数值为1。即通过反向持有与现货价值相等的衍生工具合约就能够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或曰“纯套期保值”。然而,现实中现货市场价格与衍生工具价格的波动并非完全一致。因此,传统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并不能完全有效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损失,或者孕育了未知的投机套利的机会。

随着传统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在实际套期保值运用中存在的缺陷不断显现,投资者热切希望能够找到更为优化的套期保值比例。在众多学者经过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后,最优套保比的决策模型得以不断发展,如最小化风险模型(Collins,2000)[2]、均值—方差模型(Anderson,1981)[3]、最大化效用模型,Beta系数法和 模型等(付剑茹,2009)[4]。同时,“套期保值”的概念也在逐步发展,即逐渐包含有“投机套利”的含义 ,当然仍以“套期保值”的含义为主。

其中,最小化风险模型由于仍然保持了“套期保值”的传统含义,因而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基于不同的风险度量模型可将最小化风险模型分为:最小化方差模型、扩展的均值基尼系数模型和下偏距模型等。其中,最小化方差模型是最具代表性的最小化风险模型,它通过最小化套期保值组合的方差来确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其数学表达式如下:

(式1)

其中: 为套期保值比例; 、 分别为现货与期货 价格变动的方差; 为现货与期货价格变动的相关系数; 为现货与期货价格变动的协方差。

最小化风险模型单独地要求风险最小化,而未考虑套期保值组合的收益率水平即未考虑套期保值中“投机套利”的要求,且不能明确风险损失的程度大小。因此,该模型在实际的套期保值运用中仍存在一些缺陷。

三、基于 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的理论分析

为了克服最小化风险模型(或称最小化方差模型)的缺陷, 模型应运而生。

1.VaR模型的基本含义

VaR(value at risk)的字面意思是“在险价值”,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下,特定时期内某一风险资产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其数学表达式为:

(式2)

其中: 为某一风险资产在某一时期内的损失;VaR 为在置信水平为1— 下,风险资产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 为置信度,反映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程度,即 的值越小,其风险偏好程度越小。

VaR是衡量金融资产风险水平最简单直观的模型。例如,“在证券市场正常波动的情况下,某一证券组合在未来1个月内在置信水平为90%的条件下的VaR值为50万元”,其含义是指,该证券组合在未来1个月内由于市场波动带来的最大损失超过50万元的概率为10%,或者说有90%的把握该投资组合在未来1个月内的损失在50万元以内。从 的定义可以看出,某一风险资产 数值的大小取决于时期的长短、置信度的大小和风险资产的波动性。通常,时期越长、置信水平越高、风险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越大,则VaR的值就越大。

2.基于 模型的最优套保比的理论推导

考虑一个套期保值组合(投资组合)由x单位的现货与y份相应的期货合约组成,其组合的收益率为:

(式3)

其中: 为现货的单位价格; 为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 、 分别为现货与期货合约在(t,t+1)期的收益率, 、 ; 为期货合约价值与现货价值的比值(即套保比)。

进而该组合收益率的方差为:

(式4)

通过最小化该组合收益率的方差可以得到前文提到的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套期保值比例:

(式5)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VaR模型包含了最小化风险模型。具体的分析在后文中仍将提到。

又假设该组合的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即在市场正常的波动下,该组合在t到t+1时期内置信水平为 时收益率 低于 的概率为 :

(式6)

通过对式6进行标准化得:

= (式7)

按照标准正态分布 的性质,并经整理,可得式8:

(式8)

式8即为基于 的最优套保比的目标方程,通过求解该方程得到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即对式8求一阶导并令其等于0,得:

(式9)

对式9求二阶导证明基于 模型所得到的最优套保比使得套期保值组合的 最小,即其二阶导应大于等于0。

简化后为:

(式10)

求解得:

(式11)

通过比较两个h对应的 值的大小,可知最优套保比为:

(式12)

3.基于VaR模型最优套保比的性质

(1)兼容性

从式12可以看出,基于VaR模型得到的最优套保比由两部分组成:①公式前半部分( )为最小方差套期保值比例,或称“纯套期保值比例”;②公式后半部分反映的是,投资者基于自身的风险偏好和市场的波动状况对基于最小方差套保比进行的调整,反映了投资者对衍生工具市场投机状况的把握和风险偏好,或称“投机比例”。最为重要的是,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不但兼顾了投资者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的两大投资需求,而且能够明确划分并量化操作该两大投资需求,因此是较为完整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衍生工具投资决策指标。

(2)一般性

式12表明,投资者越偏好风险,他选择的置信水平就越低,期货等衍生工具市场的投机需求就越大,基于VaR模型得到的最优套保比偏离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套保比的程度就越大。当现货与期货市场的相关系数( )接近于1,或者置信水平接近于1,或者期货市场的预期收益率接近于0时,基于VaR模型得到的最优套保比与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最优套保比相等。特别地,如果现货与期货市场的收益率完全相同(相关系数 等于1),那么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最优套保比、传统最优套保比等三者相等——等于1。可知,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最优套保比和传统最优套保比,都包含于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之中,或者说是后者的特例。

(3)“期权”特征

需要指出,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还体现了“期权”的某些特征,即锁定最大损失而又可能获利。因此,如果说期权是套期保值工具发展的高级形式,那么基于VaR模型的最优套保比就是“最优套保比”指标发展的高级形式。

(4)可操作性

VaR模型是J.P.摩根公司于1980年代末发展起来供其内部使用的一种对任意资产组合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的模型。在1994年对外推出后,199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VaR模型作为全球银行业标准的风险估量工具(马重,2006)[6]。尽管存在数据需要量大、经验依赖性高、未能覆盖小概率事件等诸多缺陷,VaR模型的运用领域还是在逐渐扩大,比如从原生工具(股票、债券等)到衍生工具,从市场风险度量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更多风险度量。尤为重要的是,现在已经开发出来了运用VaR模型进行风险管理的软件。这一切仍然取决于VaR模型的基础功能:利用VaR模型进行风险计量,可以使投资者明确每一项投资活动所承受风险的大小,通过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

四、基于VaR模型的美元远期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及其比较分析

1.数据

鉴于外汇远期是我国企业运用较多的套期保值工具,本文拟以美元远期套保为例作进一步的阐述。本文的数据基础是2006—2010年人民币兑美元的现汇与远期月度平均汇价,如图1所示。

数据来源:美元现汇均价资料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有关数据。美元远期均价资料来自路透数据。

图1 人民币兑美元现货与期货月度平均汇价走势图

从图1可知,自2006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累计涨幅超过20%。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对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及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假设一个投资者持有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多头,为规避美元资产因美元兑人民币贬值而导致的汇兑风险,该投资者通过卖空美元来实现套期保值,并假设套期保值的美元远期合约的持有期与美元资产的持有期完全一致,如均为3个月。美元现汇资产与远期合约的月度相关数据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美元现货与远期市场收益率数据描述

从图1和表1都可以发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现汇与远期价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美元资产现汇的收益率为负,通过卖空美元远期实现盈利可以弥补美元现汇的损失。

2.最优套期保值比例的计算

(1)传统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传统的套期保值假定现货市场与衍生工具市场的价格变动方向相同、大小相等,通过反向持有与现货市场价值相等的衍生工具合约就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其最优套期保值比例为1。

(2)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根据式1,可知基于最小方差模型得到的套期保值比例为:

=0.91×(1.47/1.75)=0.759

(3)基于 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根据式12,可知基于 模型在不同置信水平上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见表2:

表2 基于 最优套期保值比例

从表2可以看出,随着置信水平的不断提高, 模型最优套期保值比例逐步趋近于最小方差套期保值比例。这一点,与据式12推论的结果相吻合:即当现货与期货收益率的相关性越强(本例为0.91)、置信水平越高时(本例为99.99%), 模型最优套期保值比例越接近于最小方差套期保值比例。

3.不同最优套保比的套期保值效果比较

对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效果的比较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比较相同收益率水平上的风险控制水平高低,较低者为优;二是比较相同风险控制水平上所花费的资金成本高低(在资金成本率一致的情况下,比较资金投入量的高低即可),较低者为优。

从表1中现汇市场与远期市场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出,现汇市场的外汇变动与远期市场的外汇价格变动方向相同,但是大小并不相等,且远期市场比现汇市场的收益率低、波动性大。因此,基于传统套保比的套期保值效果显然不能实现完全套保的目标,即传统最优套保比不是“最优的”套保比。

最小方差套保比与 最优套保比都能将套期保值组合的风险控制在最低的水平。但是,从成本角度看: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确定的套期保值比例为0.759,即每一美元的现货资产需要0.759美元的远期资产进行套期保值,假设远期合约交易的初始资金投入(如要求预先存入的定期存款,类似于期货保证金)的比例为远期合约资产的20%,则需要0.152美元的保证金投入;而基于 模型所确定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所需的资金投入则相对较少一些。 最优套保比在不同置信水平下的每单位美元的资金投入如下表(表3)所示:

表3 基于 模型最优套保比对应套期保值的资金投入

从表3可以看出,在最小化套期保值风险的情况下,基于 模型所确定的最优套保比对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投入比基于最小方差模型所确定的套保比例的资金投入低。

五、启示与讨论

1.启示

在我国,超过80%的跨国企业利用期货等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效果并不显著,更有部分企业因为所谓的“套期保值”而遭受很大的损失。这与企业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有很大的关系。基于 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将套保比分为纯套期保值部分和投机部分,能够很好地解释我国跨国企业“套期保值”屡屡失败的原因:正是这些企业过度的投机行为导致了“纯”套期保值效果的减弱,甚至出现巨额的经济损失。反过来讲,企业要想获得理想的“套期保值”效果,就必须努力平衡“纯”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之间的关系。从上述理论分析与实际例证可以看出,基于 模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为这种“平衡”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量化标准:即企业只要能够获取足够的关于套保对象市场价格的相关资料,那么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置信水平表示),确定适宜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策略。

2.讨论

但是,在实践中,尤其是将其运用于非金融企业,基于 模型确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至少需要解决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第一,在套期保值组合的收益率不符合正态分布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从目前理论界讨论的情况看,可能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两类:①通过一些方法,如插值法,改进和修正非正态分布(迟国泰等,2008)[5];②采用蒙特卡洛模拟法等。但是,这些方法仍然存在简便性与准确性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并且这些方法与企业的期间数据之间如何接轨的问题,也有待进一步讨论。

第二,依据前述理论推导与实例分析可知,基于 模型确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一般假定现货头寸(现货交易量)是已知并确定不变的,那么在现货头寸未知或出现重大变动时,套期保值比例如何保持“动态的最优”?从目前实务界的操作经验上看,解决思路通常是多期动态规划法(王征等,1997)[7]和多次套保法。这些方法的共同特征是从期货等衍生工具合约头寸调整的角度入手,但前者的计算比较复杂并更为依赖经验数据,而后者可能导致更大的风险。因此,调整现货头寸使之适应预定的衍生工具合约头寸,或许是一个更优的选择,并且可能更适用于非金融企业。但是,这种解决方案涉及企业的增长战略问题,而不仅仅关乎衍生工具的操作策略。

第三,基于 模型确定最优套期保值比例,其载体天然是一个现货头寸与期货头寸的组合,那么应如何反映这个组合的收益及收益率呢?现有的相关会计准则都要求首先判断组合“套期保值的有效性”(比如现货即被套期项目的损益与衍生工具合约即套期项目的损益之比落在“80%—125%”之间),然后根据是否“有效”分别采用两种方法核算该组合的损益。其实质与最小方差模型的思想较为接近:保持基于最小方差模型的最优套保比,可使现货损益与衍生工具合约损益之比落在“80%—125%”之间。但是,其实际操作较为复杂。同时,也有可能导致企业由于害怕披露投机套利的信息而不披露有关衍生工具使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李明辉、崔华清.衍生工具内部控制操作指引与典型案例研究.见中国会计学会所编“财政部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系列丛书”之“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大连:大连出版社.2010.

[2] Collins R.A.. 2000. The hedging effectiveness of multivariate hedging model in the U.S. soy complex.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Vol.20 No.2,pp.189—204

[3] Anderson,R.W., Danthin, J.P.1981.Cross hedging.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 Vol. 89,pp.1182—1196.

[4] 付剑茹.商品期货最优套期保值比估计及比较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5] 迟国泰、余方平、刘轶芳.基于VaR的期货最优套期保值模型及应用研究.系统工程学报.2008(4):417—423

[6] 马重.衍生品交易实时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新金融.2006(6):42—45

[7] 王征等.期货套期保值的多期多目标规划模型.系统工程.1997(2):50—53

作者:曹玉珊

套期保值会计学论文 篇2:

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伴随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以套期为目的进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为公司规避价格上涨风险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了新的风险。其中,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质量成了不能忽视的问题。本文选取8家电子商务上市公司进行数据和对比研究,针对我国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的披露问题,从准则制定部门、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和市场监管部门三个层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套期保值;信息披露;电子商务上市公司

引言

我国金融市场在套期业务的作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因为我国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时间不长、不熟练且不具备一定的经验,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后导致公司发生巨额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况。因此,面对日益健全的金融市场,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在利用套期保值进行获取利益和规避风险的同时,如何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成了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很多学者讨论电子商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但针对套期保值业务与信息披露相结合的探讨还有待深入研究。

针对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问题,学者从不同层面,提出相应对策。从技术或者实践层面,张毅、沙涛(2018)在比较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专题”、KV度量法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方法的基础上,構建了以熵权系数法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邱照亮、卢美玲(2011)提出,为完善我国套期保值会计披露制度,应该建立健全衍生工具外部风险控制机制、衍生工具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本文通过收集和分析我国部分样本公司的数据,运用套期保值和信息披露的相关知识,对电子商务上市公司相关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期对公司加强风险控制,更好地完成目标提供参考,同时对完善我国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提出对策建议。

1、套期保值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1.1 样本数据选取

2006年我国新出台的公司会计准则中的第24号准则《套期保值》明确规定,公司对衍生品的运用情况要从原来的自愿表外披露变为表内披露。也就是说,通过年报可以准确反映出公司运用套期保值的情况。

为了深入具体地分析现实问题,本文选择规模较大、发展较为稳定、知名度较高的8家公司(如表1所示),手工从2018年年报中选取信息统计和对比公司套期业务披露现状。本文涉及的披露公告均手工取自巨潮资讯网。

对于套期业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标准,学者们有各自不同的观点,为了其更具权威性,本文选自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国际会计准则32号”中的要求,并结合我国会计准则第24号与37号的规定,对相应评价指标与要求进行概括与提炼,分为“金融工具”(FT)、“套期”(HA)、“被套期”(AP)、“风险管理政策”(RMP) 、“风险信息”(RI)以及“公允价值”(FV)。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1.2 统计描述

通过对8家样本公司的数据整理,对照以上标准,整理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套期保值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标准对样本公司进行数据统计(如表3所示),为了更直观的对比分析,用描述性研究法将样本公司对各信息披露评价标准的运用情况进行量化处理,以直观地对比和评价其套期信息披露质量。量化处理以后,“FT”“HA”“AP”“RMP”“RI”以及“FV”这6个大类标准的得分情况(如表4所示)。

1.3 数据分析

由表4可知,“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情况较好,此类总分3分,样本公司平均得分2.25分,该项目的内容包括金融工具范围、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样本公司对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几乎都得到了较好的披露,但是对于金融工具的性质,尤其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与不确定性的重要条款和条件,部分公司并没有详细阐述。“套期”的信息披露不是很充分,此类总分是10分,但是平均分只有5.50分,8家样本公司均未对预期交易的说明进行披露,套期政策说明和项目是否单独列报均只有两家样本公司进行披露。“风险管理政策”这一项目的披露状况较差,总分是2分,但平均分只有0.25分。几乎所有公司对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阐述,但是对被套期项目风险计量方法和各个风险的量化这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风险信息”披露情况较好。除了三六五网公司未披露汇率变动风险和信息风险信息两个项目外,其它7家公司都进行了披露。并且有6家公司披露了流动性风险项目,但利率风险敞口的信息项目披露还有待加强。近年来各个公司对“公允价值”相关披露的情况得到改善,特别是隆平科技、苏宁云商和生意宝,这很大一部分来自于2007年会计新准则颁布后对公允价值的规定。

2、套期保值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电子商务上市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倒逼自身新的风险。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规范了套期保值的定义,明确了套期保值的使用条件,以提高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然而在现实中真正有效地实施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2.1 套期保值信息披露质量相关性不高

“套期”的信息披露不是很充分,其中“对预期交易的说明”没有一家样本公司进行披露,并且8家样本公司中只有两家对“项目是否单独列报”进行披露。这导致投资者不能明白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无法向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从而使投资者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公司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来隐瞒投资者,从而获取巨额利益,另一方面可能是监管部门对公司缺少强有力的监督。

2.2 对套期保值的风险量化薄弱

从统计结果得知,8家样本公司中只有一家公司对“风险计量方法”进行披露,并且没有一家公司单独、定量地披露套期保值的直接相关风险,导致被套期保值项目的风险和套期保值的衍生金融工具都得不到具体反映,造成投资者无法利用直观的数据进行正确的决策。我国专业人才短缺,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技术水平较低,风险度量方法较落后可能是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掌握先进的风险度量方法和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技术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而获得的收益可能低于付出的成本,所以大多数公司不愿对方法和技术进行改进。

2.3 监管和惩治体系不足

尽管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公司应对套期保值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但8家样本公司都只披露了一部分信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我国证券法缺少对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在进行造假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时一般只受到行政处罚,这不能真正地维护受害人权益也不能打击到违法公司。有研究表明较轻的处罚不会提高电子商务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也不能起到威慑作用,所以较轻的处罚力度是造成惩治体系不足的原因之一。我国新闻媒体对此报道较少,如果违法公司没有及时被媒体曝光,他们的信誉不会下降,从而造成大众对信息的了解產生缺陷。由于外部监督力量的薄弱,公司内部的监管力度也同时减弱,从而纵容违法活动的发生。另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要形成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这就进一步减弱了监管力量。

3、完善我国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的建议

3.1 制定符合国情的信息披露评判体系

公司在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信息披露时,因为缺少可靠和简便的信息质量评判机制,导致投资者很难对电子商务上市公司的套期保值信息进行有效和快速地测量,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投资者就更难做出合理的判断。金融市场已经出现不同的评判体系,对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质量很难达到统一标准,所以建议针对我国现在的金融市场,制定一套符合本国国情的信息披露评判体系,不仅要考虑公司财务发展的综合能力,还要考虑公司的非财务能力,使投资者和监督机关更好地监督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业务,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3.2 公司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套期保值的业务流程

由于部分信息披露需要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和方法,但电子商务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员工缺少相应的知识储备,造成套期保值信息披露的风险量化薄弱。因此,财务人员应该给予更多的在岗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和加深套期保值业务的理解,掌握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逐步熟悉新的会计处理程序,并用奖惩机制等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财务人员能够高效、高质量的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技术和方法。

3.3 构建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作为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的监管部门,首先,要完善监管人员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监管人员的综合能力得以提高,并且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从而减少工作量。其次,要协调好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从而促进机构间信息交流,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体系,各机构互相监督并共同完成监督信息披露的任务。此外,我们不能仅仅依赖金融业机构的监督,各大报纸和媒体、网络也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4、结语

我国电子商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较前几年有一定的进步,但套期业务信息披露仍然存在诸多不足,本文数据显示,套期会计信息和对套期活动披露的质量不高,也体现了如今会计制度和监管部门的不足,距离达到满足投资者和经营者的两方需求还有一定的空间。除了依靠经营者、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作用外,市场参与者应该共同努力进步,发挥自身的作用,共同推动金融市场套期保值信息披露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斯琦.上市公司套期保值行为的决定因素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4,(14):172-175.

[2] 邱照亮,卢美玲.套期保值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分析[J].商业会计, 2011(07):45-46.

[3] 张洁琳.套期保值信息披露质量对风险控制的影响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2011.

[4] 尹新华.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 2019(32): 12-13.

[5] 程艳勇.套期保值信息披露质量对风险控制影响的建议[J].现代商业,2017,(30):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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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丁梧桐,秦希.苏宁易购物流模式分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9(4):57-58.

作者简介:

俞斌,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财务会计;

乔玉洋,副教授,硕导,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 公司金融与会计。

作者:俞斌 乔玉洋

套期保值会计学论文 篇3: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套期保值现状调查

通过网上搜索,笔者发现:国内市场可供企业套期保值的工具相当匮乏:中国金融期货市场至今没有一个品种上市;商品期货市场(上海、大连、郑州三大期货交易所)目前只有19个交易品种;外汇方面仅有银行代理全球远期外汇交易。在国内市场套期保值的企业甚少,部分企业到国外寻求套期。那么,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有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4号——套期保值》呢?

笔者选择在金融危机中首当其冲的套期保值会计准则,就其实施现状做了网上搜索:以最有可能参与套期保值的行业和地区的上市公司做为样本搜索范围。搜索路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区>按行业搜索:选择金属企业34家;交通运输企业47家;又按地区搜索广东地区37家,剔除其中与行业交叉选项5家。搜索对象:2007、2008年间财务报告。搜索目标: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润表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其金额变动原因说明(重点搜索其中套期保值信息)。

搜索结果显示:在113家上市公司中,有39家报表出现搜索目标,其中有12家披露套期保值说明(见表1)。

从搜索结果看,由于国内套期市场不够发达,2/3公司不是在国内而是在国外市场操作,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较少,此次统计有10%(12/113)。根据对表1的套期保值说明及其财务报表附注信息的考察分析,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执行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一、套期保值分类问题

根据12家公司报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随着其套期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减而变动来判断,他们全部都将套期浮动盈亏记入当期损益,即均将套保业务归属于公允价值套期。因为根据新准则,套保业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如果归属前者,则套期浮动盈亏记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如果归为后者,则套期浮动盈亏记入资本公积,影响所有者权益。由于新准则对二者的分类边界不清并且存在交集,企业无法依此操作,因而如何分类完全取决于企业自己对风险管理的策略而不是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不准”导致企业滥用“公允价值套期”。

二、套期会计方法问题

按照24号准则,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具体核算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反向并几乎等额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同时等额反向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套期)或“资本公积”(现金流量套期),结果是无论对当期损益还是对所有者权益影响都不大。这种套期会计方法传统上称为待冲法(葛敬东,2003),因其双边核算,复杂繁琐,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套期保值原理和减轻企业财务信息的波动性。但因其确认期货(套期工具)的同时也确认标的物现货(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并在持仓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又同时确认其二者公允价值变动,而期货与现货在任意时点上的价格(公允价值)变动都几乎是相等的,与此同时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也几乎金额相等,方向相反,因同一账户同时一借一贷同等金额则可相互抵销,所以在核算的客观效果上可能会掩盖风险,麻痹会计信息使用者。

然而,从12家公司报表的前后期比较看,他们并未采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而是采用了直接法,即只确认套期工具及其公允价值变动而未确认被套期项目及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这就是其套期保值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有较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如中国远洋在三季报中指明:“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未按照套期会计核算的尚未结算的远期运费协议(FFA)应付部分的公允价值增加;“公允价值损益”是持有的未按照套期会计核算的尚未结算的远期运费协议(FFA)因波罗的海运费指数下跌导致的公允价值损失。

三、套期工具种类界定问题

24号准则没有对套期工具种类做出界定(仅在应用指南中指出衍生工具包括的种类),而且也未对套期工具披露的准确性作出规定,如要求必须按套期工具类别名称披露等,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公司披露的套保工具类型与其持有的合同实质属性不一致。例如,持有的本是远期合同,却披露为期货或期权,即冒名披露;或者只披露持有衍生工具,而不披露持有哪种工具,如大海藏针。两者都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因为远期、期货、期权合同,本是金融市场约定俗成的三个不同品种的概念,具有不同的风险程度,若披露不准确,将危害报表阅读者的利益。

从东航披露持有“航油期权”却如此巨亏看,其持有的不是期权,期权最多亏掉期权费,因若亏损超过期权费买方是可以放弃的。而国航持有“油料衍生工具”披露的概念更加模糊。其财报披露说:“由于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降,导致公司持有的油料衍生工具(2008.6-2011.6三年期)于2008年9月30日时点公允价值为-9.61亿元。上述公允价值将随着原油价格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仓位调整情况而变动,若原油价格保持较低水平,公司的航油现货采购成本也将降低;若原油价格上升,公允价值负值将相应回转。”由此推知,其持有的不是期货,因期货最长半年且在场内竞价成交可以提前平仓,不必非等到期交割。而航空公司持有的只能是或者相当是远期合同,实质是必须至2011年到期日按合同价(锁定在08年6月的价格,估计至少140美元/桶)买入航油,而现在油价约53美元/桶。远期合同是最原始的衍生工具,风险不能转移,显然不是期权。

四、套期保值列报问题

根据新准则,一般企业套期业务被“内含”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项目中,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并在报表附注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项下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表格,在表中“衍生金融资产”栏目(一般企业没有设置套期工具栏。只有商业银行专设“衍生工具”表格并下设“套期工具”栏)中列载反映。如果报告主体不做报表附注说明,则“内含”其中的套期业务便无从披露;即便披露套期保值而未说明套期工具名称,报表阅读者仍无从知晓报告公司所做套期是否能保值,如国际航空,即便报出衍生金融工具,也不知其是何种工具及风险如何。可见套期保值会计信息列报准则本身是”深藏不露”型的,给企业创造了掩藏实质信息的漏洞空间。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以及金融海啸下IASB和FASB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减少金融工具报告的复杂性》(李红霞等,2008)的改革精神,笔者建议对我国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适用性作出调整。●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人民出版社,2008,(12).第一版:411-430.

[2] 葛敬东.高级财务会计学[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8).第一版:182-233.

[3] 李红霞.会计国际趋同及国外相关组织近期动态[J].会计研究,2008,(11):91.

作者:葛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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