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关于选举产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五沱发[2011]51号 签发人:吴 亚
关于选举产生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县委:
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县委批复后,我们于5月29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沱湖乡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中国共产党沱湖乡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是根据党章和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定的。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共63名。其中,各条战线的党员代表63名。
1 在代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五河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8名。
在8名当选代表中,有各级领导干部4名,占5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占12.5%;劳动模范3名,占37.5%;女同志2名,占25%。45岁以下的中青年7名,占87.5%。当选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附后。
特此报告。
中共沱湖乡委员会
2011年5月29日
主题词:选举工作 出席县代表 情况报告
沱湖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29日印
共印5份
第二篇: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塘山乡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
1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三篇:商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湖北企业商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湖北省驻京办事处的指导与监督。
三、根据《北京湖北企业商会章程》规定,由北京湖北企业商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届理事会会员单位推荐产生第二届会员大会换届筹备小组,由换届筹备小组选举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商会换届筹备小组负责。
四、北京湖北企业商会直属会员共计名,均为本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北京湖北企业商会下设六个分会,通过分会召开理事会,推荐名会员为本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候选人应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当选,缺额不再补选。
七、本选举办法经商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换届筹备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篇:“团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属各团总支: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切实保障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校拟定于2017年第四季度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了保证团代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八中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代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学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坚持原则,具备对共青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3.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
根据《章程》和《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研究,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为110人,团代会代表约占学校团员青年总数的3%,列席代表若干名。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代会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但应充分考虑中共党员、青年教工、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占相应总人数的比例。
本次团代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基本选举单位,以“支部—总支—团委”三级模式逐级差额选举产生,青年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级党总支同意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代表。学生团员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的比例分配,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如下:九年级每个班3个名额、高一年级每个班2个名额,高二年级每个班2个名额,学生会15个名额、广播站15个名额。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分配到本支部代表名额20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保证团员青年参与数量和比例,先酝酿提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再以直选或代表选举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并填写《团代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于12月20日上交团委。
共青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第五篇:职代会职工代表产生办法[1]
职工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医院正式职工,均有当选医院职代会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二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70%;科级以上管理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各部门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医院职代会根据会议的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 医院职代会的职工代表由全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职工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在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医院管理基本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热爱医院,爱岗敬业,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能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意见和要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五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届满改选,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大会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并报医院工会备案。职工代表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调动、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时,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分工会主席实行岗位替补。代表替补需履行民主程序。
第六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院务公开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有权参加对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医院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待遇;
(四)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 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医院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医院职代会的决议,完成医院职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和医院的稳定多做贡献;
(四)认真参加职工代表培训,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