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文章

2023-01-19

第一篇: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文章

公安工作 调研文章

浅谈基层教育训练现状

08侦查五区队沈沉

认真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安部关于推进“三个必训”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教育训练制度,着实增强公安队伍教育训练的长效性是每一位政工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笔者身为政工部门的一员,在此将结合政工工作经验谈谈在落实基层公安部门教育训练时的几点看法。

一:打牢思想基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训练保障。

现今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是犯罪高发时期,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与日俱增,给我们基层公安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些挑战都说明了有必要去提高民警对教育训练的重视程度,但在实际的思想教育上还存在些许不足。客观上,基层公安部门工作繁琐,任务沉重,可以说是小战斗日夜不断,大战役年年都有,每一位民警都因应付本职工作和各种考核而感到日益疲惫。 据我省某地区公安局对下属三个县民警的调查显示:身心方面,有53% 的民警感到体力不支,53% 的处于亚健康状态,2% 的民警患有大病,32% 的民警情绪低落;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对教育训练有极高的积极性是不太现实的;主观上,部分民警甚至少数基层领导缺乏远见,忽视教育训练,对教育训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看到教育训练的充分落实才是提高成绩的根本保障。

笔者认为,要使教育训练落到实处,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根本上解决主客观两方面问题。

1、深化教育训练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教育训练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在职民警进行培训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警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激发他们自愿参训的热情,使“要我干”变为“我要干”。

2、强化领导层思想认识,以政治思想为先导,根本上解决教育训练落实问题。从思想上抓起,使基层领导层对教育训练有充分的认识。正所谓练兵先练长,长强兵不弱,只有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培训和考核标准,让领导干部切实了解到教育训练带来的巨大好处,才能正真起到带头作用。

3、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民警的训练动力。将民警的晋升、提职与教育训练挂钩,对训练刻苦,成绩优秀的进行优先选拔,反之,对不参加培训、培训不合格的民警不晋升警衔,不予提拔、不评优授奖,提高民警对教育训练的重视成度。

二: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训练内容,贴近实战。

传统的教育训练奉行的是老师讲,学生听的灌输性教学方式,而这样的培训方式对于当前民警的执法环境和工作对象而言,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对公安基层民警的要求。一方面:少数教官有的理论知识不行,有的不擅长队伍管理,有的实战指挥能力差,而这三个环节哪个薄弱都会对教学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教育训练无具体的针对性,尽管我们的教官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但毕竟不是各一线警种亲自操作,无法满足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上的需求;且加上有些教官偏重于理论知识,导致抽象理论多,业务知识少,照本宣科多,结合实际少,纸上谈兵多,实战演练少,最终使教育训练丧失了应有的实战性。 笔者认为,当前的教育训练应着实的与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紧紧围绕公安部部署的“三基”建设,重视贴近实战,根据参训人员的专业类别和业务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教训方案,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1、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作为教官培训的重要一部分,以增加教育训练的长效性和加强推行“三基”建设的能力。

2、针对“三基”建设对基层民警的素质业务技能的要求、警种的异同性和各个职位的不同要求制定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的公安教育训练课程体系,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警种,

不同职位的需求

3、抓好实战,增强实用性。在培训中增强实用实战性,改变以往的灌输式教学,适当的借鉴香港警察的教学方式,以案例教学为主,加大履行职责所必须掌握的搜查、盘查、缉捕、擒敌、警力配合、危机救护及暴力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臵的指挥决策、合成作战等内容,以使其贴近实战,从根本上解决人民警察教育训练缺乏实用实战性的问题。

三:加强基础建设,争取有力的保障。

“全面实施首任和上岗必训;全面实施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全面实施基层和一线民警15天的实战必训。”是公安部推进的‘三个必训“的主要内容,但是在落实到基层时往往差强人意。主要问题是在于训练器材的落后和训练场所的缺乏。以我局为例,战训基地位于芜湖市第十二中学,只能配合学生的寒暑假进行短期的租借,且训练设备落后短缺,无法供应基层民警的需求,导致少数民警练,多数民警看。

笔者认为,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是教育训练的基础,是稳定军心的重要手段。

1、 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取得指示和理解,进一步将强基础建

设,加大对教育训练的投入。

2、 积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5%的公安业务经费用于在职民警的

平日寻。

3、 全面贯彻落实“谁调剂,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减轻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

负担,维护民警的培训权益.

第二篇: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调研

坚持以人为本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环境、公安体制、政策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却越来越凸显出来,值得我们思考。

一、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存在错位,重视程度不够。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部分民警认为只要把维稳工作做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就是最大的成绩,而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则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因此,直接导致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形式主义突出,应付现象普遍,虽能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完成队伍建设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但缺少抓队伍建设的自觉性、自发性。平时不出问题则不管不问,出了问题则上下惊慌,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运行及队伍战斗力的发挥。

2、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超负荷。从宏观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行业、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警

察的职能始终呈不断扩张之势。然而警力的增长很难达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增长。我分局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实有人口**人。大专院校多、重点目标多、建设项目多、常住人口多、暂住人口多、人员流动大,社会治安状况日趋复杂。分局每年承担的各类警卫任务近**批次,占全市警卫任务量的**%,辖区大型会馆集中,会展经济繁荣,每年以**%的幅度递增,大型活动年均百余起,占全市**%以上。辖区国内外知名旅游景点多,每天游客高达**余人,节假日游客更多。辖区违法犯罪活动发案率、命案发案数、“两抢一盗”发案数居全市之首,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分局现仅有民警***人,全局平均每天接处警量***个以上,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既影响了工作效能,又影响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因而,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普遍性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从优待警、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优待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安工作的后勤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目前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当前,公安机关虽然都落实了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但与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相比,公安经费依然显得捉襟见肘。如追逃工作,办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发协查通报、有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一旦有线索,就要南征北上,

抓嫌犯,调证据,往往追捕一名逃犯都要花上好大一笔费用,大大超出预算,办案经费不足直接制约着民警的工作效率。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导致部分民警无法按照规定落实年休假、年体检等工作。这些直接制约着从优待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安队伍建设隐患重重。

4、执法压力越来越大。当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民警执法素质的差异,每年因民警执法问题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日增加。尤其是在倡导人性化执法的今天,各种围绕如何便民、利民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层出不穷,而针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却少之又少,民警稍不注意,就会触动高压线,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工作压力,使公安队伍建设的风险不断加大。

二、面对出现的种种新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就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务求实效狠抓思想教育

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基层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

辩证关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来加强。二是要始终坚持立足民警抓思想教育。务必要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和单个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措施多样,便于理解与接受,使队伍整体活力焕发出来,队伍建设整体效能也将得到极大提高。

2、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坚持科学利用警力

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力求在管理和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指挥、激励、协调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才能真正缓解队伍建设的压力。首先,大力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标准和业务工作能力。下大功夫做好民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轮训轮值等多种手段,将民警的理论素质转化为实战能力,使更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专业尖子。为一肩挑多担、一人胜多岗奠定基础。其次,合理引进人才。在招考录用新警过程中,要本着“实用、实战”的原则,对当前紧缺的相关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为整个公安队伍充实新鲜活力。只有盘活了现有警力资源,才能给队伍管理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3、以人为本加强保障、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首先,坚决把从优待警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底,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制订相关政策上向公安机关倾斜,为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其次,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须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基本保障水平。

4、缓解民警执法压力、保护民警合法权益

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因此,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和投诉者,要彻底澄清事实,对那些无理取闹和上访者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因此,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同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将“以人为本”的

理念深化为“以警为本”,在确保公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总体目标之下,从切实保障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出发,以公安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科学建警,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作风,努力克服、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不利因素,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第三篇:文章标题:构建公安内部监督机制一体化建设分析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它深刻地揭示出权力与腐败之间的内在联系。为了减少乃至杜绝权力的负效应,基层公安必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行,保障公安机关和民警在工作中坚持执法为民。近几年来,我县公安机关

对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查处违法违纪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中心环节,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监督措施,在遏制执法腐败和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监督体制也呈现出一些滞后性和软弱性,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为和相关活动的监督即外部监督,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公民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二是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员所实施的监督即内部监督。本文主要以内部监督为对象,着重强调内部监督机制的一体化建设,旨在为健全和完善我县公安机关监督机制提出相应建议。

一、现行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停留在表面。监督部门到基层检查工作,基本沿用老一套做法,“走、看、听、问、记”,以听汇报为主,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发现问题和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违法违纪现象不能及时掌握,防范性的事前监督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多数监督部门存在应付性监督现象,上级有了新精神或新的政策规定时,就马上组织力量对下级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但检查内容主要侧重一些表面东西:是否开会布置、有没有制定落实措施,导致整个监督检查过程真正抓落实、抓成效的不多。整个监督工作缺乏整体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突出表现在针对一段时期队伍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人力和物力进行监督整治,而对民警执法运行的全过程,则缺乏有效监督。结果出现恶性循环,一方面已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其他方面的问题又暴露出来了,致使监督工作顾此失彼,削弱了监督的整体作用。

(二)监督机构权威软化。突出表现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规格在不断提高的同时,作为监督主体的地位未予强化,甚至在弱化。以我县为例,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的行政、政工领导均高配副科,6个公安派出所、2个边防派出所(鸡山、干江)行政一把手全部进当地党委班子,他们的实际地位远远超越了内部监督的主要部门领导(除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兼任局党委委员外,主持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督察队长、法制科长、干部科长行政级别只是正股级),在实践中造成内部监督权威软化,使监督难有实效,甚至陷入无所作为的地步。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及主要领导仍把纪委作为内部一般中层机构(纪委作为科所队列入考核),部分领导和干警把纪委主要领导与中层领导等同,致使内部监督权威受到抑制。

(三)监督机制合力不够。现行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力量合力不够,虽然内部的监督机构较多(有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审计等多个内部监督部门),但由于各监督部门管理分散、职责交叉,工作中容易出现各自为战、重复工作或是相互制肘、推诿扯皮的问题,整个监督系统缺乏广度和力度,监督的渠道不够完备和畅通。从基层公安机关实际情况来看,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队平时工作配合较紧密外(如我局因为督察人手紧张,在日常工作中局纪委经常配合督察开展工作),其他监督部门特别是法制、政工基本上是各司其职,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通报纪检督察部门,致使监督和预防违法违纪的绩效大打折扣。如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环节中,未能向纪检督察部门征求意见,导致被督察处置的民警被评为先进的现象发生。各监督部门之间缺少沟通,有效的监督合力尚未形成。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剖析

(一)少数基层领导对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缺乏必要的紧迫感和责任心。把监督部门当成门面摆设,警务保障工作不够到位,缺乏最基本的装备和工作经费。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健全,缺乏对执法权力行使的全面有效监督。

(二)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现行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对监督主体的职权、监督的范围和该承担的责任、应采取的途径、方式等不明确,缺乏有效的责任、表彰、惩处等内在驱动力。或有规定也只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监督机制缺少法律的硬性约束,发生问题很少或者根本不追究监督部门或应该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责任,使内部监督过于宽容,导致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主动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都不强,甚至有的民警还产生了监督工作是"整人工作"的思想。上级怕得罪人后在今后的民主测评中得分过低而不想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同级碍于面子、照顾情绪不愿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监督主体的素质不能适应目前工作要求。按规定,监督部门应选调一些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入队伍,保证在人员配备实现老中青三个梯次相结合。但目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把一些年龄大、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安排到监督部门中来,导致监督力量老化现象较为严重,难以跟上新形势发展需要,深层次监督力度明显不足。

三、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监督意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强化内

部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是遏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有效途径,是对民警的真正关心,从而真正把监督机制建设落实好。同时,也要教育广大民警认识实施监督是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对公安工作负责的具体体现。要增强监督意识,敢于和善于监督,提高监督能力和接受监督意识,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加强监督力量建设,为加强监督提供组织保障,支持监督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监督民警,建立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政治处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

(二)完善机制建设。应该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公安监督体制,加强内部合力,促进监督制约工作的立法,提高内部监督权的地位,使工作的开展有依据、有程序、有责任、有保障。加强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内部执法以及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的监督制约,完善对监督制约制度检查落实的制度,加强动态监督,使相关制度涵盖了公安工作需要监督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纪委监察、督察队、政治处、法制科等负有内部监督职责的相关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对一段时间队伍管理、执法活动、民警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交流,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措施,为党委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发挥各自在监督中的优势,实行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应统一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监督部门机构的设置、职级,对监督干部人员编制的确定应有一个科学的定量标准。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统一的警务监督专职机构,重新整合内部监督机构,实行纪检监察、法制、督察、政治处等部门合署办公,统一归口由纪委领导,纪委统一调配警力,直接向局党委书记负责。纪委为在党委领导下的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的实体。党委赋予纪委较大的权限和全面监督职责,以避免监督工作受到干扰,有效地把预防、发现、纠正和查处等监督环节有机衔接起来,彻底改变监督工作力不从心的状况。这样做能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整体职能,有效的把事前告诫、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和违纪查处全程监督落到实处。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按照发挥最大效能的原则,重新优化组合,实现资源共享,既能加强监督部门的合力,使监督部门更具权威,又能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四)健全机构,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按照“倒金字塔”的模式设置公安警务监督机构,实现监督部门人员的“上浮”,人事归属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辖,有针对性地充实壮大省市两级公安监督部门力量,形成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加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县级公安监督部门因为与被监督对象经常接触,属于“自己人”,普遍存在碍于情面不好开展监督的问题。人事不归所在公安机关管理后,可以解除监督人员的顾虑,使他们大胆放手去抓去管,形成有效监督良好局面。

(五)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也要下大力气强化外部监督建设。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邀请本局的特邀监督员参与各种公安监督活动,通过明查暗访等一系列工作,把公安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合力,有效保障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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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文章标题: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今后三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和把今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决定,切实加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的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交警系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和省公安厅《关

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意见》,结合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基层交警队(包括县级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城区交警中队)、车辆管理所(包括县级车管部门)(以下简称“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为重点,以创建“平安畅通区县”为载体,以“三懂五会”(即:懂交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懂交通管理基本知识、懂公安工作基本业务,会疏导指挥交通、会查处违法行为、会快速处理事故、会使用执法装备、会开展群众工作)为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基础情况不清、路面管控不力、车驾管理不严、执法水平不高、事故处理不公等突出问题,夯实基础,做强基层,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水平,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充实一线警力、完善装备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夯实业务工作、强化教育训练、规范执法执勤、严格监督考评,切实把“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建设成为“警力配置更加合理、警务保障更加有力、警务组织更加科学、内务管理更加严格、执法执勤更加规范”的实战单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形象良好”的基层交警队伍。

(一)警力配置更加合理。县级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和城区交警中队设置合理,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和主要县乡道路初步形成网络。“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警力达到警力总数的80以上。

(二)警务保障更加有力。交警队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有较大改善,经费有保障,执勤执法装备得到改善,从优待警措施进一步落实。

(三)警务组织更加科学。业务岗位设置合理,勤务安排科学、高效,民警的作用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路面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内务管理更加严格。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工作台帐全面、实用。

(五)执法执勤更加规范。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严格,执法形象良好。教育训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2006年,要在调整充实基层警力、落实警务保障、合理安排警务、规范内务管理、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苦练基本功方面取得突破,为今后三年的基层基础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充实一线警力

1、合理设置警队。根据道路里程、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安全状况等情况,对目前现有的交警队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力争到2006年底完成60以上。制定乡镇中队建设指导意见,以乡镇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建乡镇交警中队。

2、落实警力下沉。制定交警队警力配置的指导意见。精简机关人员,充实交警队警力。2006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增的警力,全部进入交警队。

3、科学设置岗位。按照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规范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明确车辆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等车辆管理所的内部岗位职责。除重要岗位由民警担任外,其余服务性和辅助性工作岗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担任。规范县级车管部门名称、管理权限、职责和警力配备。

4、优化人员结构。为了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专业化水平,优化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人员结构,吸收一批刑侦、法制业务骨干充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事故处理队伍。规范基层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名称。

5、规范协管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统一组建和充实交通协管员队伍。建立和健全交通协管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监管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装备配备

1、强化警务保障。落实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提出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定》和总队制定的《基层交警大队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充实一线执勤执法装备,完善事故处理装备配备。

2、加强信息建设。要加大交通科技投入,加快交警系统公安四级网的建设。到2006年底,要全部完成公安四级网的建设。大力推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以普及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为突破口,提高交警系统的科技

应用水平。

3、完善监控设施。在高速公路、重要国省道加快交通监控设施建设,实现区域联网监控,提高发现、查处交通和治安违法行为的能力。

4、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办公用房、生活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交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伤病救助和快速救治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基层民警

的福利待遇。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活跃文体生活,促进民警身心健康。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1、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值班备勤、接处警、内务管理、警械装备、请销假、保密、财务和文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2、完善业务工作制度。针对路面执勤执法及勤务考核、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好“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工作。

3、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在“一队一所”普遍实行值班警官制度,接受群众来访咨询。设立专(兼)职督查人员,加强对民警纪律作风的监督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督查,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奖惩。

4、切实加强内务管理。细化和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建立正规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四)进一步夯实业务工作

1、掌握基础情况。“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道路状况、事故多发路段等基础情况和数据,建立文字、台帐和图表等基础数据库,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科学安排勤务。制定详细的勤务计划,明确执勤执法重点,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和路线,合理安排执勤时间,确保辖区道路不失控。

3、强化快速反应。制定快速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恶劣气候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事故预防工作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

4、加强指挥疏导。加强城市区域交通调查,盘活道路资源。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快速有效疏导道路交通,提高通行效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特别要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和事故多发点、段的限速、让行标志标线的设置。

5、严格交通管控。根据交通特点,建立和完善不同类型的勤务机制,提高交通的管控能力。将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加强对重点公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有效管控,提高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开展对策研究。建立交警队与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交通事故定期通报和协商制度。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要加强交通事故统计和成因分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工作建议。交警队要定期分析本辖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情况,根据事故特点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变化,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规范事故处理。严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程序,严格现场勘查,落实交通事故办案责任和各级领导的责任,严格对重大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核,确保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力度,提高破案率。

8、突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基本业务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合理设置岗位,落实岗位责任。简化工作程序,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9、深化安全宣传。“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工作机制,把宣传工作融入到执法、管理、服务活动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触角,以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农村和社区为重点,推进基层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在办公场所设立长期的“宣传角”,开展人性化的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进一步强化教育训练

1、强化思想教育。制定政治教育计划,重点进行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建立定期谈心制度和走访民警家庭制度,及时沟通思想,解决民警思想上遇到的困惑。

2、健全练兵机制。支队、大队要制定“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练兵和训练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重点、方式和要求。切实保证基层民警每年15天的集中训练时间,每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集中训练警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3、突出岗位练兵。坚持岗位练兵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积极推行随岗练兵模式,提高练兵的针对性。“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民警要苦练交通法律法规、交通管理业务、执勤执法技能、科技和执法装备使用、群众工作和自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基本功,率先做到“三懂五会”。要逐步培养一批既熟悉法律知识,又熟悉交通管理业务的骨干。

4、严格练兵考核。“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练兵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的监督和考核,保证各项教育训练制度和要求的落实。大队每季度一次,支队每半年一次,对基层民警岗位练兵进行抽考,每次抽考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

1、推行持证上岗。规范执法主体,从2006年开始,凡从事道路执勤执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的民警,都要经过交通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后上岗。

2、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和规范,严密执法程序,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把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纳入到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

3、落实执法责任。制定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执法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及有关领导。建立完善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定考评内容、项目、方法,强化交通民警和各级领导在执法办案中的责任。

4、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一线执勤执法、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日常监督,督促基层民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办事。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队一所”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实战单位,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根基,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交警系统的基层基础建设,是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展现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的关键。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队决定成立由总队长陆昌鼎为组长,政委崔宗建、副总队长杨人沂、刘建敏、张德雨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挂钩帮助制度,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进程。各地要根据省厅的《工作意见》和总队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搞好动员部署。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从基层基础建设的各个环节入手,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期限,实施绩效考评,完善奖惩机制,将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认识模糊、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问题不断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经验,以点带面。

(三)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各级领导要立足全局,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民警的意见和建议,把握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确保基层基础建设稳步发展。要把制约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重要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加以解决。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基础差、底子薄、问题多的地区,实行政策倾斜,给予重点指导。各地要适时组织督导组、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保证基层基础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培养树立典型,搞好典型引路。各级交警部门要树立抓典型、树标杆的意识,广泛组织开展争创优秀基层队(所)活动,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入开展。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先进交警队”和“优秀大队长(中队长)、教导员(指导员)”活动,营造先进典型示范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都要抓一两个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加强指导,精心培育,打造典型,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今年适当时候,总队将选择部份先进典型召开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要广泛宣传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附件:1.加强交警队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加强车辆管理所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3.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一:

加强交警队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交警队基础建设工作,提高基层交警队的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基层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科学合理配置警力和设置警队,健全理顺组织机构。

1、科学配置警力。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建立警力下沉的工作机制。要整合现有警力资源,确保“一所一队”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一线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2、合理设置中队。国、省道60至100公里或人口达到3至5万的乡镇,应当设立公路巡警中队或乡镇交警中队,每个中队按照应不少于8人的标准配备正式民警。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应当配置相当于副科级职级的中队长、指导员。

3、配备辅助人员。基层交警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的辅助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和岗位培训,从执勤、考核、奖惩等环节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

二、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加强交警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4、加强营房建设。基层交警队应当具有满足基本办公、生活需要的营房和营地,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建设规模由省总队根据当地实际,本着实用和节俭的原则确定。

5、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确保基层交警队办公、业务、办案等经费支出。基层交警队民警的津贴、补贴应当高于机关民警。严禁基层交警队自筹资金和自收自支。

6、配备必要装备。基层交警队应配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交通管理器材、民警个人防护装备、武器警械、办公设备等装备。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通讯设备包括有线电话、手持无线对讲机、传真机、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公安专网;交通管理器材包括停车示意牌、反光锥筒、警戒带、便携式管制标志标牌、强光电筒、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防护器材包括反光背心、摩托车头盔、阻车器。武器和警械器具按公安部有关规定配备。工作需要的其他装备,视情配备。

三、认真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全面加强基层交警队伍建设。

7、加强班子建设。上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配齐、配强基层交警队班子,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民警担任基层交警队的大(中)队长、教(指)导员。基层交警队要加强班子建设,团结务实,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民警要服从领导,执行命令,密切合作,形成有战斗力的集体。

8、坚持从严治警。基层交警队要认真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纪律,严格训练,严格管理。

9、完善制度体系。基层交警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以下基本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考勤制度,值班备勤制度,学习训练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卫生制度,保密制度,枪支警械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10、建立基础台帐。基层交警队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基本数据、基础资料。掌握辖区车辆、驾驶人、道路里程等各类基础数据并登记、立卷。建立执法台帐、接处警记录、值班记录、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学习训练记录、装备登记和开展“五进”宣传、中小学校安全教育、驾驶人安全教育等工作记录及资料。

11、深化警务公开。基层交警队要实行警务公开。公开交通管理有关基本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民警姓名、警号、岗位职责;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罚、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12、规范内务秩序。基层交警队要做好营区的卫生和绿化,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健身房、宿舍保持整洁;浴室、卫生间、院(楼)内场地清洁;各种装备器材、文件和物品放置有序;车辆停放有序。

13、强化岗位练兵。基层交警队要开展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公安业务、交通管理业务和计算机、公安专网知识,开展流动电子警察、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交通管理设备实用技能的培训,进行队列、警姿、警体、擒拿格斗等的训练,熟练使用武器和警械。

四、强化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14、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解决辖区道路秩序、交通事故方面的突出问题。

15、严密工作规范。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的规定,开展执勤执法、勤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16、科学安排勤务。要建立适应辖区道路交通流特点的勤务机制。根据不同季节、时间、气候条件、交通秩序、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保卫等情况下的交通特点,及时调整落实符合实际的勤务安排,提高勤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17、整治事故隐患。要科学分析辖区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情况,加强对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确定管理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重点驾驶人,加强管理的针对性,加大查处重点违法行为的力度,降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消除事故隐患

18、加强源头管理。要掌握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情况,督促车主办理牌证和定期审验。

19、强化宣传“五进”。要紧紧围绕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以中小学校、企业和城乡居民为主要宣传对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

20、完善安全设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重点解决学校周边道路和事故多发点、段的限速、让行标志标线的设置。

附件二:

加强车辆管理所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决策,全面加强车辆管理所基础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车管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车管所民警的综合素质,联系全省车辆管理所的实际,结合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以下加强车辆管理所基础建设工作意见:

一、合理配置警力。精简行政、后勤人员,业务岗位民警应当占车管民警总人数的80以上。机动车登记审核、驾驶证受理、档案管理、嫌疑车辆调查、业务领导等重点岗位以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应当由民警担任。聘用非警务工作人员从事业务导办、制发牌证、档案整理、数据预录入等服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二、落实持证上岗。从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民警应当经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ψ矢窈蟪种ど细凇3盗竟芾硭斓肌⒁滴窆歉杉盎导菔蝗丝际栽薄⒒挡檠樵钡呐嘌涤墒」蔡痪芏痈涸穑渌滴衩窬呐嘌涤筛魃枨泄簿纸痪Ф痈涸稹7蔷窆ぷ魅嗽毙刖赣玫ノ怀盗竟芾聿棵磐骋蛔橹呐嘌岛涂际裕〉孟嘤ψ矢窈笊细凇7蔷窆ぷ魅嗽庇Φ蓖骋蛔抛埃宕餍乜ǎ形娣丁?br>

三、搞好便民服务。(1)办证窗口设置低柜台,实行开放式办公,便于群众办事。(2)车驾管业务大厅需提供群众办事等待场地,放置桌椅、填写登记表格的基本用具。(3)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出和落实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业务退办单制”、“一窗式”、“一站式”服务。(4)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临界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和换领以及机动车临界报废、逾期未检验的,实行告知服务,并提供多渠道查询方式。(5)积极探索农村地区车辆管理工作的新路子,通过建立流动车辆管理服务站和授权乡镇交警中队先期受理、乡镇派出所代办等方式,提高乡镇、农村地区车辆的登记率和驾驶证考领率。(6)福州、厦门两市车辆管理所要全面推行汽车销售商代办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有条件的地市和县市也要逐步推行。

四、完善考试设施。汽车类考试在全省已实行科目一计算机考试和科目二桩考仪考试基础上,重点加强道路电子考试科目建设,一是年内,科目

一、二电子考试实现与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联网;二是科目二场地实行全封闭管理;三是三年内逐步完成全省考试场科目三场内电子路考设施建设;四是科目三场内科目考试必须适应各类型车辆的考试需求,实际道路考试严格落实7.5.3公里标准考试;五是各支队每年要有30的县、区大队完成规范化摩托车考试场建设,大队摩托车科目一考试必须在年内实现无纸化考试并联网。

五、加强信息建设。(1)严格计算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数据录入质量校验,每月组织对数据进行检测,及时清理不合格数据,确保数据质量满足业务管理和执法查询需求。(2)继续抓好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二次开发工作,确保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畅通、运行良好。(3)加强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立严格的计算机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减少数据和字段的差错率,提高上传率,力争达到100%。(4)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到100,不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告停止驾驶证使用率达到100%。对所有违法记分的信息(含异地违法、肇事驾驶人的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应按时录入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强化监督管理。(1)认真落实基层车辆管理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及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详细档案台帐,健全农村机动车管理机制,提高机动车注册率、定期检验率、报废率(营运载客及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100;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重、中型载货汽车达90以上;其他汽车达70以上;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率达95以上;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注销率达到100)。(2)对大、中型客车重点查验轮胎、安全门、座位等项目,对重、中型货车重点查验车辆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等项目,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查验喷涂和悬挂警告标志等项目。鼓励民警在审核、查验工作中发现盗抢、走私、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3)每月组织对未检验和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进行清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已报废的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要派民警现场监销,确保客车车身和货车车架切割解体。(4)车辆管理所应当设立专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机构,加强对延伸窗口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5)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期限、考试项目和合格标准等规定,全面落实随机安排考试员制度和“双签名”制度。在异地拉练考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全省考试员异地交流考试措施,深化考试制度改革。(6)采取网络监控、档案复核、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总队车管所每月对各设区市和重点县级车辆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各设区市车管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大队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检查档案。(7)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规范流程、审核程序,认真审查机动车登记证明、凭证和机动车驾驶人申领资格,严格比对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技术参数和被盗抢车网上信息,确认机动车唯一性,认真落实有关打击被盗抢机动车的具体措施。(8)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表格式样,按规定内容和项目填写。各车辆管理部门使用、订购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防伪型塑封皮等国家法定的证件、标志,应严格遵守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相关规定,统一订购、定点制作,不得自行订制。

七、搞好安全宣传。在办牌办证、考试、机动车检测等场所配置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展板等设施,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前,考试民警应当组织参加考试人员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科目三考试后,考试民警应当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八、强化教育训练。(1)加强对民警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2)切实加强对车管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的详细计划,完成规定的科目内容和训练时间,规范业务程序、保证每个民警熟悉车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各种职务违纪违规现象。业务培训采取岗位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集中训练警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3)建立民警培训记录台帐。

九、严格授权审批。办理车驾管业务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系统软件,使用权限由总队车管所统一设置,实行实名授权,禁止民警相互使用操作权限尤其是临时工作人员使用业务民警系统操作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要求,本着方便群众、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业务岗位职责、设置和业务流程、程序,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制定县级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车辆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和办理车辆管理业务的资格和条件,严格授权和审批,加强监督和管理。

十、深化等级评定。深入开展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活动,认真整改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服务群众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公安部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的要求,加强车管所全面建设,力争2006年等级评定全部达到三等以上,二分之一达到二等管理水平,努力争创一等车管所。组织开展对县级车辆管理部门的等级评定工作。

附件三:

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基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基础建设工作,着力解决事故处理窗口存在的办公条件简陋、现场勘查装备落后、事故处理警力严重不足、民警业务素质低下等问题,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按年工作量科学配置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合理配置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不少于6人,交警中队应当配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

二、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应当配置有满足基本办公、备勤需要的办公和生活场所。

三、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应配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交通管理器材、民警个人防护装备、警械、电脑等办公设备等装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五、交通事故处理民警须经过培训合格、具有事故处理资格和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的能力。

七、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具有较强的证据意识,勘查勘查现场认真、细致,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程序严密、规范。

八、建立事故处理快速反应机制,侦破的辖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不低于60%。

九、实行事故处理资格级别审核制度,依照交通事故审案规则严格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的审核工作。事故认定被上级撤销、变更率低于千分之一。

十、建立重大、复杂和疑难的交通事故评析制度,定期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开展研讨活动。

十一、准确统计辖区各类交通事故,为认真开展成因分析提供依据。

十二、按月定期分析本辖区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特点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变化,向交警大队(交警中队)领导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工作建议。

十三、实行交通事故处理警务公开。办公场所应当公开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事故处理民警姓名、警号、岗位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加强对事故处理民警业务培训工作,各事故处理岗位应当经常组织学习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和计算机等知识,开展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

十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队事故处理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篇:纪检队伍建设调研文章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考验。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强化“五种意识”,塑造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形象。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贴改革开放大局和经济建设中心,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即:一是保障意识。经济建设是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进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目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二是保护意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不断探索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对策措施,找出机制、体制、政策和管理上的弊端及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范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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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腐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支持保护创业者,关心帮助失误者,严肃惩治腐败者。三是服务意识。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行风评议和行政监察为抓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扫除经济发展障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基层群众,减轻农民负担,为民排忧解难,查处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几年来我区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介入鲤城经济建设,如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如将所有总投资50万元以上报建工程纳入市场,而且出台5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避免了上千万元国有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认真抓好“三项制度”改革,我区先后废止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413件,并出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促进政府机关廉洁、高效、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四是开放意识。通过政务公开和自我宣传,消除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聘请14名廉政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做到把上级的部署具体化,把外地的经验本地化,把独立开展的工作特色化,始终保持创新的活力。五是发展意识。坚持以变应变,面对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面对新任务,采取新办法,针对新问题,探索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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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学习型机关,塑造勤学敏思、学以致用的形象。 一要增强思想政治素养。要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好四个字“坚定、清醒”。坚定,就是在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必须坚持正确立场,旗臶鲜明。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身所处的地位,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信心。我们所做的工作,最终是为了维护党的性质和纲领,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清醒,就是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要懂得“为谁执纪,为谁服务”,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要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是文化业务素质。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努力做到政治清醒、信念坚定、思想统

一、行动自觉、步调一致。要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成为工作上的行家里手。要组织开展岗位学习,干什么学什么。对于每一项工作要通过学习,实现由一般了解到熟悉、到精通,成为一个方面工作的“专家”。要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一是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或向兄弟单位开展学习调研。通过学习调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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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基层和他人的创新和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邀请经济、法律、财会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讲座,及时充电,另一方面,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区划调整以来区纪委共有20多人次到中央、省、市、区级党校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扩大了视野,锻炼了党性,也提高了业务技能。三是开展组织内部集中学习和业务交流活动,如我区开展业务知识讲评活动,每次安排1-2名室主任或基层纪委书记就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行讲评,并组织与会人员讨论、评议,交流经验,共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学习效果。四是组织好教育培训。针对系统纪委换届选举后,新手多、业务疏等情况,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中纪委编写的《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五是加强派驻纪检组建设,出台《鲤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纪检组的职责、编制和职务设臵;干部条件和队伍结构;考察和任免、考核和述职;交流和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于对派驻纪检组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秉公执纪素质。秉公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因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查办案件对象,是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而不是社会的一般成员,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的组织、党员或政府工作人员比社会的其他成员更有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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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影响,社会联系也更加广泛。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或案件时,往往会牵动社会的方方面面,情况会更复杂。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无私无畏,不怕鬼、不信邪,执法如山,始终保持一股锐气。越是那些所谓有来头的腐败分子,越要碰;越是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越要查办,铁面无私,坚持认法不认人,讲公正不讲人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不能向被调查人及其亲戚朋友传递案情,不能利用办案之机与被调查人及其亲戚朋友建立非正常关系,委托他们为自己或者他人办理私人事情,等等。几年来,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处理每一件信访件,每一个案件,每一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要内修素质,塑造谨言慎行、文明执纪的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谦虚好学、谨言慎行、可敬可亲,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外在表现的规范要求。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三个文明”。一是执纪文明。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管是接待来信来访,还是检查被调查人,都要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要求、工作要求,耐心细致做好工作,绝不能对群众来信来访冷漠、推诿、生硬,对违纪分子蛮横丑骂、刑讯逼供。二是举止文明。应保持既庄重又不失情趣、既严肃又不失和蔼的举止,使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增强对公正和正义追寻的信心。三是语言文明。纪检监察干部对待当事人要言辞恳切,循循善诱,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素质,而不能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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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沉,或高人一等,或言语粗俗,这样才能使当事人敞开胸怀,敢于、乐于和纪检监察干部作内心深处的沟通或坦白。

四要带头自律,塑造公正执纪、清正廉洁的形象。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诱发了一些人的唯利是图、损公肥私、骄奢淫欲等,作为从事纪检监察干部,并非处于真空之中,同样有接受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如果我们稍不注意,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消极腐朽思想也会侵蚀我们,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邪路。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虽然被人称为“清水衙门”,不是管钱管物的机关,但有处理违纪党员、干部的权力,掌握着一定的信息。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总会有人来窜门子、拉关系,说情开脱,甚至用钱来拉拢、贿赂。对此,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一要甘于奉献,经得起金钱的诱惑,耐得住清贫,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二要刚正不阿,以执行纪律为天职,做到秉公执纪,威武不能屈。三要约束业务活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平时交往的有节有度,不应该从事的业外事务就不能去做,不应该接受的宴请、礼物就不能受,不应该拿的报酬就不能拿,不应该去的场合就不能去,要有一种“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境界,特别是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领导干部还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如我区制定《鲤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若干纪律的规定(试行)》、绩效考评等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福建省纪检干部十条禁令》,将《十条禁令》分发到每一位干部的手中,把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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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十条禁令》作为整肃队伍风纪的突出任务,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自觉性,保持清醒头脑和清正廉洁本色。具体行动上,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划定警戒线,无论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或者在离开单位监督和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要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双创双树”活动,即:创建学习型机关,树求真务实之风;创立新型工作机制,树清廉高效形象。

一是要狠抓教育,夯实基础。思想作风整顿为切入点,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在全系统开展“学先进,树正气,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六比六树”学习教育活动。比学习,树立知识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比工作,树立奉献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比创新,树立开拓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比思想,树立政治坚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比团结,树立干事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比自律,树立讲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并要求全体干部做到“三要三不要”(要用心不要分心;要干事不要混事;要为事业不要只为自己)。通过思想作风整顿,在纪检监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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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图事业的良好风气。班子成员顾大局、识大体,补台不拆台;室主任协调配合、相互促进;一般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进取,主动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认真执行《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建立健全《鲤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若干纪律的规定(试行)》、绩效考评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切实负起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职责。针对纪检组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召集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五个纪检组召开座谈会,研究各个单位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制定2004年工作重点,强化派驻纪检组在其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计划制定街道、派驻纪检组和区纪委内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突出纪检干部的政治表现,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行风建设、信访举报、信息调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量化到人,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极大地激发了各级纪检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制订出台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分级受理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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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处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还要合理利用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大信访和纪检信访渠道,密切关注纪检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状况。要多途径引入外部监督。一是通过会议、公开栏、公开承诺等形式公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办案工作纪律,以鲤城明镜网为载体,明确监督对象和内容,畅通反馈渠道。二是充分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等形式,主动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反映和意见。三是注意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主动征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监督干部在单位外、工作外、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对各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核实,及时澄清或纠正处理,及时通报反馈。要处理好监督、保护与处理的关系,对那些打击报复甚至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少数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认真帮助,限期改正,防止酿成大的错误。对个别屡教不改或不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包庇袒护,要坚决调离或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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