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2022-08-24

第一篇: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牢固树立 “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非典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小学生身体健康,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为预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形势更加严峻,为保护好免疫能力相对较低、经常处在人群密集地方的学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秩序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新娟

副组长:李

刘珍红 成 员:全校教职工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李平校长:13970030512 办公室值班电话:8513386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2、学校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校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加强宣传,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学校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并进行定期消毒。

5、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学校一旦发生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以下传染病应急事件的等级确认、划分进行处置。

(一)各种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2)集体性发热事件: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一个班级病例在5例及以上或全校病例在15例以上、30例以下。

(3)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6)手足口病:体温38℃左右、咳嗽、流涕等的疑似病人,发现的人在第一时间里要将病人与其他人员隔离。

2、应急处置程序: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区教育局、青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发病情况。

(2)患者必须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学校领导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在校内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学校卫生室应马上采取隔离措施,迅速通知家长,立即就医,同时对其所接触的教室和公共部位消毒。必要时,学校启用每天全面消毒制。

(5)学校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用教室等;学校应减少或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学校应加强疾病监测,建立学校晨检及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力争在第一课时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我校学生或教师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水痘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可上课、上班。

(9)卫生教师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给区教育局,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第二篇: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制定预案目的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紧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充分认识传染疾病的危害性及紧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机构及人员 (一)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吴本省 副组长:张世立 王建民

组员:王怀忠 周谱家 刘仍立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

三、应急预案的处置

第(一)条、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第(二)条、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季节性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第(五)条、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及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第

(六)条、操作程序及负责人

1、日检:班主任每天应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教师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分管校长、校长。

4、记录:卫生教师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卫生老师。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责任人:班主任。

7、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卫生老师。

8、观察:加强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确保稳定,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卫生老师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的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情况登记表》。校卫生老师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篇:传染性疾病处理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根据“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长效常态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管理

(一)传染性疾病防控组织机构

组长:宋军

组员:张扬、王秀英、班主任

(二)预防传染性疾病领导小组职责

宋军:指导和落实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的各项工作;收集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学校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张扬:指导师生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控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各项工作,收集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

王秀英及班主任:监测掌握、汇总上报传染性疾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总结学校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做法与经验。

三、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传染性疾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学校师生传染性疾病病例发生情况。

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的部署启动本校园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组织落实各项传染性疾病防控措施。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专兼职教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堂、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阅览室、微机室等人群较集中的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3)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2小时以内用电话、纸质报告和电子邮件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第四篇: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与防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的原因

由于治病因素普遍存在,学生容易得病及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性疾病事件。

二、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张治国

副组长:刘树华潘玉清

组员:刘风华崔福顺赵岚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力度,建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三、预防方法

1、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2、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有以下情况的: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学校要立即在第一时间内由疫情责任报告人(校长或授权人)以电话及书面信息报市教育局和市疾病控制中心。遇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1例以上,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遇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报告必须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2、除《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及参照甲类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禽流感、)外,单个简单传染病病例由学校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处理。

第五篇:学校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我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及市教育局相继下发的关于传染病预防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传染病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的原因

由于致病因素普

遍存在、学生容易得病及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传染性疾病事件。

二、组织管理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班主任

3、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4、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防方法

1、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健康课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2、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凡有以下情况的: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学校要立即在第一时间内由疫情责任报告人(校长或授权人)以电话及书面信息报市教育局和市疾病控制中心。遇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小范围内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先报告市教育局然后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镇政府。遇食物中毒事件先报市教育局然后接报市卫生监督部门,随即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报告必须在电话报告后3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2、除《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禽流感、肺炭疽)外,单个简单传染病病例由学校协助镇、市医院处理。

3、传染病爆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镇政府、教育局、学校、卫生部门等共同调查处置。

4、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观察工作以及环境消毒、饮食、饮水等有关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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