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经验材料

2023-02-12

第一篇:基层群众自治经验材料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

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特色模式 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柘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2年4月6日) 柘城县地处商丘市西南部,辖21个乡镇,493个行政村,94万人,已婚育龄妇女20.6万人。从2002年开始,我们就进行了村民自治尝试探索,经过我们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探索出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总结出一些有特色的工作方法,走出了一条符合柘城实际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路子,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的积极性。为计划生育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高了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我们的做法是:

一、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一)理清思路,加强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基层,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加快,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来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原有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这种变化,如何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做好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探索的主要课题。

柘城县人口计生委根据委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委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

领导组,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领导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培训,提高自治水平

为使我县诚信计生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让他们明白在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做。我县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大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培训会,以乡(镇)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基层群众自工作治培训会,,讲解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流程,诚信计生工作主要内容,介绍外地先进经验,宣传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的意义和好处,使群众知道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需要全体村民的参与和配合,需要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和遵守。

(三)做好章程,公约审议“四步曲”

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起到统揽全局的作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和新《条例》修订后,我们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村组干部拟草案、群众代表去完善、三稿入户提建议、大会通过是关键“四步曲”,为了制定符合村情的章程、公约,我们多次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生”服务小组会议、反复修改、最终制定出了符合乡情、村情的章程、公约。经过民主制定的自治章程、公约,奖惩措施有力,内容包括了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任务,合法、合理,便于操作,能利用村级资源建立奖励计生家庭、制约违法生育的奖惩并重的利益导向机

制,并得到很好落实计生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而且明确。

二、利用好集体经济资源,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挖掘、整合、利用村级原有的资源,在坑塘、村地、责任田、宅基地、房产、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租赁、承包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二是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村级提供可利用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使村委会更好地利用代理政府开展工作时获得的项目、资金、物资等资源,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给开展养殖、种植业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乡政府牵头优先申请项目贷款和各种扶助金,并通过村委会落实到计划生育户,帮助他们发家致富。这些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了经济,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社会地位,用有形、实实在在的利益引导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三是对违法生育和怀孕人员按照《条例》和《村规民约》取消一切优先优惠资格,进行从重处罚,并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节育措施。

四是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11年,全县共有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领证人员29704人,于5月31号之前全部以存折形式一次性兑现了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县共落实奖励费712.896万元,落实率达到了100%;全县6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人员共1536人,特别扶助105人,45-59周岁农村独女和计生双女家庭父母共470人,均按照省、市

标准以存折形式一次兑现了全年奖扶金。2011年,全县共落实奖励扶助资金共计150.16万元,落实率达到了100%。同时,我县还积极落实其他各项奖励优惠和帮扶政策,2011年以来,对全县79名计生家庭子女落实了中招考试加10分政策,有效加分为75人,为计生家庭节省资金7.5万元;对当年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6户计生家庭落实奖励费3万元;对23户政策内双女绝育家庭落实节育奖2.3万元;对12个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福利和征地补偿中落实了多分一人份政策,落实金额6000元;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县3000余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帮扶救助,投入帮扶资金180余万元。

三、加大工作力度 推行诚信计生

全县各乡镇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签订了计划。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充分自愿、互相信任,村民成立了诚信计生小组,组员向小组长写出诚信计生保证书,自愿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小组再集体向村两委或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及乡镇计生办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乡镇政府为计划生育群众免费提供给技术服务,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等职责和群众的权力义务。对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奖励,认真贯彻落实了豫政„2008‟23号文件精神。经过大力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切实提高了我

县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了家庭发展能力,提高了我县计生工作服务水平。使婚育新风、优质服务、优惠政策、优生优育、生育关怀进家庭、进农户。实现了政府诚信、干部守信、群众互信的计划生育良好环境。

四、调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能,提高自治效果

(一)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个系统工程,实施要有程序、工作要有步骤、原则要坚持、工作要扎实、宣传要到位、服务要优质、经验要总结、方法要创新、满意是关键。工作中,我们探索出一套较为科学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自治网络。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网络建设是关键,我们建立了“三个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即一个“镇、村、组、户”的管理体系,一个“镇、村计生协会、会员小组、会员”的带头引导体系,一个“镇计生办、村管员、服务组长”的服务体系。三个体系三位一体,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了“七项职责”、“八项制度”。健全了网络,制定了制度,明确了职责,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做到宣传工作“六到位”。在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整个工作的始终,做到了电视专题讲座到位、广播宣传田间地头到位、宣传车街头巷尾到位、宣传品发放入户到位、现身说法示范到位、开展培训家家到位。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

传工作,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3、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知情选择工作是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措施,也是通过基层群众自治提高计划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4、流动人口是计生工作管理的难点。为了解决这一管理难的问题,我们制作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联系卡,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担保书,村支书、主任、副支书、村计生管理员,实行了责任担保,强化了流出人口管理,达到了责任承包,群防群治,村民担保,最大限度地堵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漏洞。

5、层层签订目标管理协议书。乡镇与村签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协议书,村委会与全村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协议书,与村管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节育措施资源选择协议书,村委会与会员活动小组签订责任书,村管员与“三生”服务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合同化管理。

工作中,我们探索出了“八个一”工作模式。“八个一”即一个公约作动力,一个网络管全局,一套制度作保证,一份协议管到底,一个服务要满意,一个监督作保障,一个公决解难题,一个标准搞评比切实做到“八进家”。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村民达到了自我教育,宣传阵地规范化;自我管理,计生管理法制化;自我服务,优质服务系

列化;自我监督,计生公开民主化。基层群众自治“四自化”,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成效

一是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了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的最佳结合,搭起了执政为民、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现实利益相结合的最佳平台。

二是促进计划生育的“两个”转变。

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三个转移”,即由过去的“人治”为主向“法治”转移,由以往的行政管理为主向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向管理于服务之中转移,由为完成人口计划单一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向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不断增长的需求转移。从而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是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在章程、公约群众定,协议自己签,村民们都自觉约束自己。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后,全县计划生育信访量大大下降,农村出现了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为民发展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在我县大力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示范村(居)、合格村(居)活动中,全县493个村有450个村实现基层群众自治,他们围绕构建和谐社会、

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完善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机制。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141个先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示范村,受表彰的达到42个。先进村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了自治能力,扩大了自治范围,加快了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村民达到了自我教育,宣传阵地规范化;自我管理,计生管理法制化;自我服务,优质服务系列化;自我监督,计生公开民主化。基层群众自治“四自化”,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我县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工作,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科学指导下,经过我县全体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的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打造工作亮点,争先创优,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推荐材料

示范村推荐材料

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基层群众自治先进事迹材料

***村位于*****,辖***个村民组,总人口****人,已

婚育龄妇女****人。几年来,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逐步形成了“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几年来,我们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村委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一手抓计生,一手抓经济,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局面。开展“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活动,成立了育龄妇女自治小组,落实他们的待遇及报酬,使育龄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得到了长期发挥。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念

我村始终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经常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一法三规两条例”及“关爱女孩”等计生知识,举办各类人员的培训班。同时,以宣传人口国情和形势为重点,提高村民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去年,我村共发放宣传品*****份,做到所有育龄夫妇都有三份不同内容的宣传品。每月出宣传栏一期,每周更新墙报一次。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村民的婚育观念得到了转变。

三、“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计生经常性工作一直是我村委会狠抓的工作,年初就制订了人口规范方案,做到人口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档案管理规范科学,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计生专干每月都向村支书、村主任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月初2号作为我村计生例会日,目前我村委会“三位一体”计生工作已达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各项制度得到了健全。

四、打造诚信计生、提升基层自治组织形象

我们在打造诚信计生工作中,制作精美的诚信计生标语悬挂于村中醒目位置,营造了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并强化群众参与。让群众充分了解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在开展诚信计生打造活动中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及其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全面促进诚信计生服务,使诚信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篇:稔子园村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材料

我稔子园村位于谢岗镇西部,与樟木头镇、常平镇、桥头镇相邻,土地总面积为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6户,共 635人,育龄妇女数129人。

我村为不断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实行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我村在这几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在自我教育上,我村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优势,定期组织村民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为了切实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使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村计生协会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努力抓好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协会活动室、黑板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搞好经常性的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二是利用春节、“五.二九”协会活动日、“七.一一”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进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群众。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生育观念。

二、在自我管理上,为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的建全。特别强化组织建设,明确责任。建好协会组织是做好计生协工作的前提,为此,村两委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并由书记担任会长,理事成员由专职计生干部和两委成员以及老干部组成,会员小组长由村组长 担任,目前共有协会会员138人,并且创建协会会员之家,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筹措资金,在村协会建起了标准的会员活动室,方便了会员学习和活动,由此协会活动开展的非常的稳定。为了更有效的开展好协会工作和强化队伍素质,因此,村协会组织会员每半年学习一次,计生协每月定期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汇报近期计生的工作状况,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并建立村级人口计生层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以这种形式全面提高我村计划生育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村委会在制定人口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上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纯儿女户制定一些优先、优惠政策。为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还配合镇计生办与群众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这些措施的实行,提高了全体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在自我服务上,为开展优质计生服务,我村计生协围绕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开展一系列的服务。一是在生活方面,村计生协会积极帮助计生困难家庭,每年的“六一”、“中秋”、“春节”等节日,我村计生协都会带上礼品和慰问金慰问各计生困难家庭,使他们体会到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二是在政策落实方面,村委会每年对领取独生子女证家庭给予600奖励,对半年内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对独生子女结扎户、纯二女结扎户每人每月给予80元奖励。三是为给各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村特别设立了专门生殖健康工作室,内设妇检床,药具发放箱等设备,我村每年定期四次为各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工作。每年一次邀请镇服务所的医务人员携带B超机、心电仪、乳腺治疗仪等医疗器械,免费为我村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体检。我村定期落实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群众的随访工作,通过村协会的服务,提高了协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促进了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四、经过近年来村计生协会工作的开展,我村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基本落实,多年来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0%以上,近三年无出现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出现溺、弃女婴事件、无出现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无出现政策外出生、无出现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行为,新生婴儿性别趋比于正常,总体上,群众对本村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比较高。

三、在自我监督上,村计生协会在协助村委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基础上,并利用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开计划生育有关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如年初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会上,除生育指标的评议、奖励扶助对象的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外,张贴村、镇计生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和答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投诉和质询,及时了解计划生育中的问题,我村还制定了民主评议制度,评议结果与村民委员会及计生专(兼)职干部待遇挂钩。

我村在村民自治上,充分发挥了协会的优势并结合了村委会的工作,实行了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符合了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要求,今后我村也继续在这几方面努力,力求提高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给群众一个优质优量计生生活圈。

第四篇:基层群众自治方案

关于印发坂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

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计生协会:

现将《坂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坂田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坂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和完善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自2009年至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和省人口计生委、省

计划生育协会自2010年至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以及市人口计生局、市计划生育协会自2010年至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要求,坂田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人口发[2004]85号)、《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国人口发

[2008]66号)、《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09]83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粤人口计生委[2010]30号)以及《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10]261号)的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

督,着力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为推动我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示范社区评估活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狠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阵地建设,以“两无”活动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强化社区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通过培育、树立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探索具有我省特色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示范社区标准和要求

(一)自我教育

1、组织社区居民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2、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书籍和物品,教育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自我管理

1、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专(兼)职计生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会员小组长)等职责明确。

2、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规范。建立社区级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

责任制,按时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计划生育档案卡册齐全。

3、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动态,对本社区育龄群众的怀孕、生育、节育情况能及时上报。

4、在当地党政部门指导下,民主讨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现大多数村(居)民意愿的人口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并得到较好执行。

5、组织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动员群众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兑现奖惩。

6、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民主讨论和研究拟定村(居)集体资产和收益、征地补偿款等利益分配方案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且具有本社区特色。

(三)自我服务

1、有规范的办公、服务场所和相关的人员、设施,能够经常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类宣传咨询活动。

2、积极协助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落实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群众的随访工作。

3、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

4、群众能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并接受避孕节育措施。

(四)自我监督

1、社区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健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人口

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多数育龄群众能与民主评议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社区及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待遇挂钩。

2、能够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和答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投诉和质询,并予以及时解决。

(五)指标要求

1、连续三年以上社区无政策外出生。

2、近三年没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新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3、近三年没有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行为。

4、群众对本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活动安排

第一批2010年安排坂田社区。

第二批2011年安排南坑社区、四季花城社区。

第三批2012年至2014年,研究总结,全面推广。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坂田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策划、组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长:曾阳河

副组长:黄树阳陈小周

成员:刘忆瑶刘晓明郑丹凤陈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坂田街道计划生育协会。

(二)明确人口计生办、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分工。

计生办负责:保障经费,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指导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基层计生协会积极参与人口计生自治事务,动员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活动。

计生办与计划生育协会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三)开展三级连创,组织做好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计生办、计划生育协会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在年度考核中,凡获县、市级、省级或国家示范点称号的,给予适当加分。

(五)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获县、市级、省级或国家示范点称号后发生政策外生育或其他严重违反本方案要求情形的,取消其示范点称号。

第五篇:南中山村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经验

南中山村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经验材料

全村总人口1184多人,现有已婚育龄妇女236人。今年以来,该村紧紧围绕建设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宣传教育,推行村民自治,实行合同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经常性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效果显著。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该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形成了“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孕前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签订了计生工作人员目标责任书。同时与育龄群众签订《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与60%的育龄妇女家庭签订了《诚信计生合同》,对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联保责任制,增强了育龄群众自觉参加计划生育的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念该村始终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定期召开两委班子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代表会及育龄妇女会,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加大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一是阵地宣传。我村在交通沿线和村庄内醒目地点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进行宣传;二是深入开展面对面宣传,村专干以及村计划生育自管小组

长定期深入农户家中,与农户当面宣讲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优化宣传环境,该村充分利用村委会农家书屋,设立了人口文化书屋,集中放臵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材料以及人口和计划的相关书籍,供大家阅读。四是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做到所有育龄夫妇至少都有五份不同内容的宣传品,做到村村有标语、户户有资料。

三、规范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一直是该村委会狠抓的工作,年初就制订了人口规范方案,做到人口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档案管理规范科学,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村计生小组长每月都向村支书、村主任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召集协会会员、育龄妇女等参加计生月例会,发表新意见,反映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群众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四、提升业务能力,全面开展工作

积极参加办事处计生协会举行的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以便村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全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深入开展了计生家庭帮扶救助活动。

五、打造诚信计生、提升基层自治组织形象

该村在打造诚信计生工作中,刷写诚信计生标语于村中醒目位臵,营造了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并强化群众参与,让群众充分了解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在开展诚信计生打造活动中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及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全面促进诚信计生服务,使诚信工作落到实处。

六、抓整治,保整洁,树文明生育新风。

近年来,我村计划生育工作,在县、镇计生领导和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培育新型农民,倡导文明新风,“关爱女孩”、“亲情关爱”活动为内容,使我村群众转变了观念,生男生女一样好。通过人口文化书屋读书活动,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劝诫生活陋习,宣传党的政策,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既活跃了思想,又陶冶了情操,使妇女群众的精神面貌得到了不断改善,计生工作也在寓教于乐中深入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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