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论文

2022-04-30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当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频繁触动人们的神经,成为时下社会最为敏感的话题时,人们不得不更为虔诚地相信和依赖政府。政府如何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在危机管理中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和完善政府形象、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有序地运转,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就被特别提上政府议程,成为当下政府化危机为转机的关键。

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论文 篇1:

政府公共关系下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

摘要: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较晚,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不规范,因此,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作为整个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规范和完善,从而充分发挥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分析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本篇文章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解读,分别是发言主体、发言内容和发言对象,从这三个角度进行问题的剖析和原因解读,并根据具体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政府公关;新闻发言人;媒体;问题;对策

一、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新闻发言主体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新闻发言人现实情况是:一些兼职新闻发言人的政府官员很多都是地方政府的秘书或宣传干部,对于一些领域的相关知识其实并不十分了解,有时甚至是外行,由于对新领域知识的缺乏,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一般也只能照着材料宣读发言稿,新闻发布会的质量因此受到影响。还有一些新闻发言人虽是相关领域的行家,但缺乏新闻学专业知识与实务技巧。新闻发言人面对众多信息,需要从中发现和提炼新闻点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很多情况下,发言人都无法将各个方面的工作结合的很好。还有些新闻发言人由于新闻专业知识缺乏,对记者、媒体的理解存在偏差。以为但凡记者都是来者不善的,或者认为记者就是千方百计发现揭露问题、很难缠的人。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有时被记者追问得不耐烦时,难免就会表现出来,不接记者电话,不接受采访,态度强硬或敷衍,以“无可奉告”打发记者。这样的认知,易造成新闻发言人与记者关系紧张,不利于新闻发布的有效完成。

(二)新闻发言内容存在不明确性

政府新闻发言人应该发布哪些内容,不应该发布哪些内容不明确。原因在于信息发布内容庞杂,各省市的新闻发布内容规定相差较大、参差不齐,同区域的同级政府对新闻发布范围的理解也不同。还有,某些地方政府将新闻发布制度只当成政绩展示的平台,只进行正面宣传,对一些阴暗面,敏感的话题实行控制,唯恐引起“负面效应”。现在,我国许多地方政府虽然已经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发布内容仍然遵循报喜不报忧的原则,没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由于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政府公开信息还只是一种单方面的"善意",并非法定义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新闻发布的形式性重于其实质性。

(三)新闻发言对象选择比较单一

我国媒体正从单一的机关报性质向多样化性质过渡,尤其是互联网出现后,非机关报性质的媒体迅速发展。在媒体性质多樣化发展的形势下,政府就很有必要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一方面,可以使各个媒体平等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各个媒体进行正确引导,避免一些媒体泡沫化的炒作。然而,我国政府在举行发布会时,对媒体有任意的选择权,政府往往容易选择机关报性质和对自己有倾向性的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而那些中立、甚至反对自己的媒体记者则有可能被排除在外,从而导致这些媒体要么低调对待,要么故意炒作。此外,媒体性质的单一化选择,最终还会影响公众知情权的实现,因为被政府邀请参加发布会的媒体记者是不可能提公众关心而新闻发言人难以回答的问题的;而敢提这些问题的记者却又被拒之门外,有关这些问题的信息就只能留给媒体和公众自己猜测了。

二、政府新闻发展人制度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主体选拔和任用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大体上有三种来源:一是主管领导,如有的地方要求出任新闻发言人的必须是该部门的“二把手”;二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总管式”人物;三是宣传部门的负责人。因此,目前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仍然以内部任用为主。这样,容易使得新闻发言人制度染上浓厚的官本位色彩,把发言人的职责理解为“领导讲话”,将发言视为政策的宣讲,从而滋生特权思想,背离设立发言人以推动政务公开的初衷,导致远离媒体和公众。而且由于这些人大都是把新闻发言人当作兼职,大部分新闻发言人长期在业务部门或行政部门工作,对于新闻的发布并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训练,这会在无形中影响到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专业性。曾担任过外交部发言人和前中国驻法大使的吴建民表示,长久以来,中国官员包括新闻官员不习惯与记者打交道,特别是不愿意面对国外记者,造成他们普遍缺乏应对国外记者的经验和能力。

(二)沟通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称

由于官僚思想的存在,不少新闻发布会也似乎成了领导的报告会,所发布的人民群众真正关注和想知道的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则是非常少,这对公众知情权的获得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另外,新闻发言人大多是政府行政官员。这种职位的设定虽然初衷是表明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但在人民群众看来,除了信息的权威外,也更多地多了一层命令指示的色彩。由于长期以来,政府都把自己看成是“全能型”的政府,是人民的主人,也长期把拥有绝对数量的信息作为自己的一种权力,受这种意识的影响,人民普遍就忽视了自己的应有权利,也把政府拥有信息的绝对性视为理所当然。当政府官员发布信息时,在不少普通百姓看来依然是政府发布的一种指令,因为发言人职位的显著已经向他们表明或者说暗示了这层含义,因此就势必造成人民对发布信息的参与度、关注度不高,这当然与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初衷是相反的。

(三)思维规定化与媒体合作甚少

当前由于不少省市的新闻发言人一般都由政府官员来兼任,由此会受到官僚意识的影响。我国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上官员的“官本位”意识都比较浓。因此不少行政官员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仍然把自己手中的职务和责任变成了呼风唤雨的权力,公共责任感不强,公共服务意识差。因此不少兼任新闻发言人的政府宫员依然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视为一种权力,“说”与“不说”都是我的权力,而并没有把向公众发布信息视为自己的一种责任。

三、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选拔力度和主体素质培养

新闻发言人的选拔任用,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官本位”模式,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的职权范围。其次,应该选拔一批优秀的媒体从业者进入政府机关工作,作为新闻发言人的后备力量来培养。最后,在现有的宣传部门的基础上逐渐加入媒体攻关的职能。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一方面,我们可以继续通过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来提高我们目前在岗的和短期内要走上新闻发言人岗位的发言人的专业素养,但是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课程设置上都要具合理性、科学性,要成体系而不能各地方“各自为政”,互不成系统。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教育部门设置相关对口专业,来培养专业的新闻发言人人才。在大力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同时,可以考虑在新闻院校设立专门的口语传播学系,以期培养更多的口语传播人才,为未来新闻发言人职业岗位提供人才资源。并且,可以以这样的系统教育逐步取代目前的培训班式的教育,形成系统的、科学的、健全的新闻发言人教育体系。

(二)完善相關制度政策和法律准绳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的建设状态,没有法律作准绳,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只能由自律来维护。首先,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促使政府依照法定义务提供其拥有的信息资源,社会公众可以依据法定权利要求政府提供信息。这将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信息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联系与交流,促使不同的政府部门、政府机构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与社会之间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社会各界对资源的需求。其次,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使政府机构对其应当公开的信息资源规范化,使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负有的公开义务法律化。这将有助于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将行政工作纳入规范的轨道,使行政工作的评定有章可据,有法可依。

(三)扩大政府发布新闻的媒体渠道

政府新闻发言人作为信息源,要善于疏通各种信息渠道,而不是以围堵为主。信息就像水,媒体就像渠,只有政府合理疏导,正确、真实的信息才会流通起来。所以,一般情况下,政府新闻发言人应该面对各种合法媒体的记者,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党政机关性质的和非党政机关性质的,支持的和中立、甚至反对的等等。在媒体选择上,应采取政府邀请与记者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要求的记者都应被允许参加发布会,并有权提问。媒体由于自身依附的利益集团不同,所服务的受众不同,报道风格也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媒介立场。按通常意义,媒体表现出来的“遵奉、中立、抵制”的不同态度呈现出“正面、中性、反面”的新闻倾向,表明媒介自身的立场。对于新闻发言人而言,不能只看到媒体与之对立的一面,更应该关注媒体在社会中的积极因素,发挥好媒体的助手作用,实现对媒体的正确引导。

参考文献:

[1]尹新蚕.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困境与出路分析[D].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6.

[2]吴慢慢.新媒体环境下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

[3]艾婧.论我国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及推广[D].吉林大学,2012.

[4]杨建国.透明政府视阈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构[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01):46-51.

[5]鲁圣福.完善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若干思考[D].大连理工大学,2007.

[6]王辉. 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与思考[D].广西大学,2005.

作者:储跃星

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论文 篇2: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中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

摘 要: 当各种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频繁触动人们的神经,成为时下社会最为敏感的话题时,人们不得不更为虔诚地相信和依赖政府。政府如何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在危机管理中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和完善政府形象、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有序地运转,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就被特别提上政府议程,成为当下政府化危机为转机的关键。

关键词: 政府; 信息公开; 危机; 新闻发言人制度

Study of the Crisis News Spokesman System

Based on a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Mechanism

ZHANG Wei-ping , XIE Ying-bo

(School of Fina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o 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ngzhou310018, China)

Key words: government; open information; crisis; news spokesperson system

自2006年1月國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到2007年11月出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再到2008年5月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在公共危机频发时期炙手可热的话题,由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渐趋敏感又再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而引起广泛关注,如何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让处于危机舆论漩涡的政府变被动为主动,巩固及提升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是摆在当今政府面前刻不容缓的课题之一。

一、关于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

1983年,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2003年,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启动。而作为新闻发言人制度中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日渐引起公众的关注,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化,它通过特定新闻发言人在一定时间内就危机事件的情况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最新事态,并同时介绍有关危机的特征、现状、发展趋势和潜在影响等事况,阐明政府进行危机管理时所将采取的态度立场和措施手段,以赢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危机管理行为的理解和支持。

二、我国建立政府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必要性

(一)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开展危机管理提供相关的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贫富差距、贪污腐败、暴力突发事件等社会问题和各类矛盾的频繁白炙化,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公众间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机;此外,随着通讯网络的普及化,公众获取信息渠道的多元化,公民意识的日趋觉醒,维护大众知情权的社会呼声开始空前高涨。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应运而生,将为政府开展危机管理和危机公关提供一套制度保障,有助于降低危机处理难度,对危机事件及时作出恰当合理的反应,变被动为主动,从而能够较为更妥善有效地处理危机。如2010年3月29日,江苏东海县政府就“父子自焚”事件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黄川村民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进程及相关情况,并回答了《新华日报》、《新京报》等媒体记者的提问,这为东海县政府进一步有效开展危机管理创造了良好机会,同时也为当地政府妥善处理各种危机事件提供一套有关危机新闻发布及应急机制的制度保障。

(二)通过新闻媒体引导舆论可使社会顺利平稳地度过危机

作为危机应对的主体,政府不仅需要时刻密切监视并掌握关于危机的最新动态,还必须了解危机状态下的新闻媒体导向和公众舆论心理。因而在危机事件爆发这种特殊时期,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尤为重要。通过危机新闻发言人这种既直观又人性化的方式,向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传递危机的即时信息、政府态度、应急手段、解决程度,以缓和社会紧张不安的气氛,从而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社会顺利平稳地度过危机。如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在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刘德政主持的一天两次危机新闻发布会上,及时向媒体告知政府营救态度、救援抢险事态和如实说明事故现场情况,有效通过了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心理,使社会平稳关注事态进展,度过危机。

(三)保障公众知情权有利于保证政府有序地开展危机处理

所谓知情权,是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指公民对于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社会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1]任何“隐报”、“瞒报”、“谎报”、“漏报”、“误报”等封锁消息的政府行为,既是一种漠视公民知情权的表现,又会引起社会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和心态失衡,导致事态严重化。政府通过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和消除公众对于危机事件认知上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满足公众自我保护的本能和对危机事态的知情需求,缓和社会不安心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干扰,保证政府有序开展危机处理。如面对2008年11月15日下午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的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酿成致21人死亡的突发惨剧时,杭州市政府迅速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动态地向媒体公众公布危机遇难受伤人数、政府应对措施及相关抢救途径等最新进展信息,有力地保障了市民的知情权,从而赢得了媒体和民众一致的好感,保证杭州市政府有序地开展后续危机救援工作。

(四)避免流言四处扩散维护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指政府能否全面履行公共职责并获得公众认同的程度,表现为政府与人民的互依、互信、协同与合作的关系状况。[2]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公众最迫切的需求就是获取来自政府方面最权威最可靠的信息,并据此做出适当的判断和反应。如果此时政府信息缺失,只能导致流言四起,小道消息、谣言漫天飞,公众也可能为失真信息所误导,丧失对政府的信心,瓦解心目中原有的政府形象,削弱政府公信力。如2009年11月21日上午,在昆明螺蛳湾批发市场因拆迁问题发生上千商户集体上街堵路事件后,昆明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于当天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和开通国内第一家政府微博,以最快速度在最大范围内向公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疏导民怨,有效遏制了流言扩散,进一步提升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三、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

自2003年SARS肆虐后,政府和社会公众都不约而同地强烈感受到了掩盖或披露真实信息所带来截然相反的社会效果,继而建设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也被提上了政府重要议程。2008年“5•12”汶川地震,国务院新闻办、四川省政府每天一场危机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震灾的伤亡数字、救援进展等情况,及时、透明的灾情报道令国内外媒体刮目相看;2009年6月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从第一天连续三场危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到陆续追踪的救援进展、事件原因调查、安置赔偿等三天五场发布会,令全国百姓印象深刻;2010年1月甘肃兰州石化爆炸事件,4小时后甘肃省政府通过短信平台向市民通报事故,5小时后省政府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在第一时间迅速稳定人心,处理了危机。根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我国政府基本能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危机新闻发布,如面对甲型H1N1流感、春季抗旱,特别是新疆“7•5”事件等特大突发事件后,都能及时组织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

当然,政府也有“缺席”、“失声”的时候。2009年6月湖北石首群体事件,面对社会诸多疑惑,在长达约80个小时内,当地政府只发了3篇新闻稿,且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令政府危机处理变主动为被动;2009年7月内蒙古赤峰水污染事件,从危机事件发生到政府召开危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态历时3天,致使上千人受害,流言四起,社会充斥着恐慌;2010年2月山西地震流言事件,由于缺乏省、市一级的政府部门及时发布权威的危机信息,造成了各地不同程度的恐慌和不同程度群体性聚集避难的尴尬情景……

类似这样的政府在危机第一时间“缺席”,第一定义者“失声”的情况,时下还是频频入耳,揪人心结。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中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亟待引起政府乃至我们全体社会公众的关注。

(二)目前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1. 现行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缺乏一种法律法规和机制上的支撑、保证和导向。

危机新闻发言人究竟可以披露哪些信息,据什么程序披露,披露的主体和对象是谁,危机新闻发言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这些都没有一部相应的法律或法规来进行规范和调整。实施过程中的无法可依,监督与问责机制的缺失,都将最终导致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形同虚设。而这种缺乏法律法规及机制支撑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不仅不能保证真实与公开、客观与及时、沟通与有效的统一,还可能导致危机新闻发言人滥用权力,引发公众对政府不同程度的信任危机。如2001年“7•17”广西南丹特大矿难案,由于南丹县部分政府官员对矿难消息的严密封杀,发生了骇人听闻的长达半月之久的“成功”瞒报危机事件,沉重刺痛了全国上下关于危机新闻发布法律规范的敏感神经。

2. 发布的危机新闻信息内容有限,官方语言含糊化,缺乏具有实质价值和针对性的信息公开,难以真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略一概括,不难发现当前政府发布的危机新闻信息公开范围过窄,自由度过小,政府常常以社会安定为借口,把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危机信息贴上“内部机密”或“保密”的标签。再加上信息内容有限,语言隐晦不清,避重就轻,实行所谓的“新闻封锁”等应对措施,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如2007年5月的“厦门PX危机”事件,厦门政府在危机发生10日后才以寥寥数几分钟的新闻发布会作出反应,宣布缓建“PX项目”,并声称市政府已委托新的环评机构在原基础上扩大环评范围,但并未给出具体环评单位及“缓建”时间表。作为这次危机新闻发言人的厦门市常务副市长,他的这番信息公开不仅没有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更加重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矛盾再次升级。

3. 危机新闻发言人的非专业性、非职业性、非权威性,缺乏应对危机时的灵活应变能力,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明显。

现在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多属于高级官员,多为兼职,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主管领导,二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等,三是宣传部部门的负责人。[3]显而易见,这些将担当危机新闻发言人的人员皆官员出身,对危机事件缺乏足够的知识研究和储备,没有专业性;由于其身兼各部门的负责人,使新闻发布的客观公正性受到质疑,缺乏权威性;再加上受我国传统 “官本位意识”、“愚民意识”等政治文化影响浓厚,使政府权力神秘化,危机信息公开难度增大。这些都与当今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相违背,与危机新闻发言人应具备的职业化素质有很大差距。

4.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信源不足和反馈不足,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互动机制。

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迫于行政命令的压力而建立的,只着眼于眼下如何应付记者采访和回答问题上,却忽略建立完整统一的危机信息系统,缺乏实质性分析。此外,即使大多数已建立了制度的政府及其部门在公众双向互动沟通的环节上也相对薄弱,更多关注了向媒体发布信息,忽略媒体反馈的公众意见,不知道公众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支持与否,很容易产生社会偏见和意见隔阂。[4]另外,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上级与下级政府间的不协调、信息流动梗阻也影响了互动程度,如2003年“非典”期间,“许多地方政府瞒报疫情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结果中央就难以做出准确的估算,造成疫情蔓延,给人民生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5]2008年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1月30日晚宣布“京广铁路线运输秩序基本恢复,京广铁路线运输能力已大幅提高,铁路机构正全力运送旅客返回家园阖家团圆。”[6]这与广东政府有关部门动员鼓励民工留下来过年的决策恰巧相反,致使更多民工重又涌向本已脆弱的广州站,造成滞留旅客一天猛增至50万人的困境。

四、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方向

危机,即有危有机,危险与机会并存。由于危机形势的发展进程是个不确定的、动态的、变化的过程,政府不可能完全保证危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贯性,这就需要根据危机事态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危机应对方式,以有效克服危机所带来的潜在破坏。面对日渐频发的危机事件,笔者认为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方向可以从“危机新闻发言人”多元化入手。

1. 除危机新闻发布会的危机新闻发言人外,增设危机新闻发布会的辅助发言人,均由各类专家人士(如危机心理救助专家、社会学专家及相关危机事件方面的专业人士等)进行辅助性地科学解释,解答社会公众的疑惑。

危机爆发时,其对人的心理冲击很大,往往使人产生恐慌、悲观、焦虑等各种负面情绪,作为危机新闻发言人,在发布真实及时的危机信息时,同时也要履行其“温情政府”的代言人职责,辅以危机心理救助专家等各类辅助发言人,给公众加以心理疏导,宣泄不良情绪,提高其对危机的心理承受力,增强公众直面危机、战胜危机的信心,以平定社会情绪,加快政府危机事务的处理,尽早恢复社会正常运转。

一般而言,当危机发生时,危机新闻发布会上最好呈现出政府型和专家型两种解释,危机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的声音,而各类专家人士则代表专家的声音,从而更有助于政府、媒介及公众对危机有个科学的定位和明智的处理选择。如2008年的“三鹿事件”危机爆发后,新华社即代表政府发出两篇消息:《专家谈如何护理“肾结石”婴幼儿》、《调查组医疗专家谈三鹿問题奶粉的危害》,发布了医疗专家对问题奶粉的看法以及如何护理患儿的方法。这无疑是当时公众最为关注也是最为迫切需要的解疑释惑,试想如果在危机新闻发布会上呈现这样的“专家声音”,那对接下来的政府危机平息工作是个显而易见的“定心丸”和“加速器”。

2. 健全并规范网络危机新闻发言人,利用网络途径与危机新闻发布会同时为在线网民解惑,进行危机信息公开的补充说明。

网络危机新闻发言人是传统危机新闻发言人的扩展和延伸,是我国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2009年可谓是中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元年,继贵阳市首家以政府名义推出后,南京、广州、安徽、天津等地也相继设立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众所周知,在直面突发危机时,网络媒体更利于信息发布多元化,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真实的,尽可能多的有关危机险情和危机决策的信息,针对网民的疑虑及时进行在线科学、客观的解释,让网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处境遇和预期态势,以避免因网络随意的猜测臆想引发的社会恐慌,防止事态的恶化和矛盾激化,为顺利处置危机事件提供安定的网络舆论环境。 3. 充分利用手机等现代手段来尝试着建立类似短信危机新闻发言人、广播危机新闻发言人等新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在第一时间安抚公众危机心理,帮助进行信息疏导,情绪平复,为危机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开展铺垫群众基础。

手机信息的传播方式是“点对点”式,广播信息的传播方式也不受时空的限制,这就意味着在突发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利用短信、广播等现代传媒手段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公布危机事态,及时表明政府的立场态度、处置意见和工作进展,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避免小道不实信息的产生和散播。

在危机处理过程中,核心环节就是危机信息的发布和接收。手机是最新电信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产物,它普及面广、传递迅速、贴身便捷、费用低廉、可反复转发等优势,决定了手机短信危机新闻发言人将是今后新型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要方式之一,成为政府进行危机管理的重要工具。如2005年3月10日晚,天津市塘沽区发生一起因人恶意牛奶投毒的危机事件,政府紧急部署天津移动向所有在塘沽注册的手机用户发送一条紧急危机通知,内容为:“紧急通知:凡于今年3月9日至12日,在塘沽上海道乐购超市购买的散装海河牌袋装牛奶,存放期间因受到严重污染,请停止使用。塘沽区人民政府。”[7]由于政府危机信息的及时传递,避免了事态的继续扩大,同时也保护了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

五、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针对当下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频频触发之际,关于政府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建議。经过对目前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加强政府应对突发危机的能力,完善我国突发应急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打造百姓心中的透明服务型政府打下一定基础。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不断推进,笔者希望危机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一个特殊平台而更备受关注。正如2008年5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中外记者联合采访时所说:“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其他问题时,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永远不会改变,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永远不会改变。”

参考文献:

[1]叶皓.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25.

[2]吕瑛.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公关能力[J].内蒙古大学学报, 200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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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娟,苏敏.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组织结构——兼析SARS危机管理中的政府组织结构[J].湘南学院学报,2004,(3):14-18.

[6]徐艳,等.京广铁路运行基本恢复[N].南方都市报,2008-01-31.

[7]张春明.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传递与媒体应对[J].柴达木开发研究,2009,(3):53.[责任编辑、校对:杨贤]

作者:张维平,谢颖波

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论文 篇3: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研究

【摘要】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最直接的耳目喉舌。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从1983年正式确立至今已有27年的历史,虽较之国外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晚了一个多世纪,但是其发展速度相当迅速。本文通过对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简单的梳理,着重分析其在当下的发展状况,提出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及完善对策。

【关键词】政府新闻发言人 政务公开 媒体 公众

随着对外开放脚步的不断加快,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外形象的树立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更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日趋完善,已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传递信息、引导舆论和开展宣传等重要作用。

一、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83年2月,中宣部、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设立新闻发言制度”和加强对外国记者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外交往较多的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发布新闻。同年,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钱其琛出现在外交部的记者招待会上,外交部也成为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最早的国家部委。同年6月4日,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六届政协一次会议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任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曾涛和时任政协副秘书长孙起孟作为新闻发言人,联合发布“两会”新闻。“两会”新闻发布制度由此开始。

1987年,中宣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等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国务院会议作出的可以公开报道的重要决定,由国务院新闻发言人定期(每月1次或2次)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加以介绍,还可以就一个时期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发表新闻并答记者问。并建议中央在转折关头举行的一些重要会议和作出的一些重要决定,可由领导人举行记者招待会,就主要问题作介绍。也可以考虑就一个时期国内外读者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选择适当时机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由中央领导同志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作权威性解答,电台、电视台播发实况或录音、录像剪辑。”

198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新闻改革座谈会纪要》,对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会议消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健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提出积极建议。

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

2003年的“非典”事件是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展历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随后,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国内各级政府机构得到大规模的推开,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化的方向迈进。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国务院与四川省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为及时高效传播信息、有序引导救灾行动、遏止谣言流传、稳定团结人心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让国内外第一时间了解了地震灾情,是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步入成熟的标志。

第29届北京奥运会的成功筹备与胜利举办,是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又一个里程碑。在整个奥运筹备举办过程中,中国政府对待中外媒体采取了全方位的开放策略,彰显了中国以更加开放的胸怀面对世界公众。

2010年2月24日,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正式成立。新任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谭俊荣及新闻办的其他成员与媒体见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特区政府的信息策略,统筹和协调其执行情况;以统一、有效和综合的方式确保特区政府的沟通;针对特区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促进特区政府与传媒和市民之间的关系。

二、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业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政府也开始注重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专业指导。一大批专职新闻发言人随之涌现,他们大多具有丰富的经验,较高的承受力,形象大方端庄,并且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媒体沟通。从这些优秀的新闻发言人身上我们不难看到,他们除了准确发布政府的信息以外,还具备随机应变能力及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

(二)发布形式的多样化

记者招待会是中国出现最早的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手段。随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根据不同的会议内容会选择不同的方式。例如,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来答复记者询问等等。

2009年中国新闻发布形式更加多样化,除新闻发布会外,吹风会、白皮书、集体采访、个别采访,受理记者的问询等都成为大众通过媒体了解中国的重要渠道。

(三)从“信息抑制”到“信息疏导”

纵观20多年的演变,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各级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向传媒,并通过传媒向公众介绍政府的政策,通报真实情况,说明政府所持的立场和采取的措施,并回答传媒的提问的重要途径。这与以往有些地方对公共信息的封锁堵塞、对传媒所持的回避做法相比,无疑是开放进步的体现。

2003年的“非典”事件是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从“信息抑制”到“信息疏导”的转折点。SARS流行期间,前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前北京市市长孟学农面对新闻媒体时没有实事求是地通报我国SARS蔓延情况,给中国国际信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2003年5月11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制度上的优化与完善在之后爆发的汶川地震中起到了巨大作用。面对灾难,政府的应急反应和新闻发布工作都高效及时,形成了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此后,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朝着越来越成熟的方向迈进。

(四)新闻发言人的“普及化”

从部委制度建设,到省市制度建设,甚至到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台,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不断发展。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推行了政务公开。全国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全国80%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网站,大多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全国已建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2100多个。

2009年,中央各部门和各地方新闻发言人和发布工作的效果日渐明显。各地的新闻发言人都积极开展自主新闻发布,及时介绍政府工作,回应社会热点,主动应对突发事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法制保障不健全。其次,发言人素质有待提高。第三,新闻发言人与媒体都存在诸多不适。对于这些不足,有些正在逐步完善中。在互联网时代,政府新闻发言人也应重视利用网络渠道,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互联网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执政环境。因此,执政环境的变化对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参考文献

①杨正泉:《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践》[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②杜江:《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务》 [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

③徐琴媛:《中外新闻发布制度比较》[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渤海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7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作者:李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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