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2023-01-21

第一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 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第二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务的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其承包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劳务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工程规模:

二、 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劳务分包范围:;劳务分包范围内容含:放线、基槽基底初平、M7.5浆砌毛石挡土墙、沉降缝安设、返滤层制作、挡土墙勾缝等分项工程。

固定综合单价为:元/m³[含砌体和勾缝材料、泄水孔和沉降缝等材料,含周转材料、搭拆操作脚手架、施工放线、基础及台背回填土、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场内道路维护和所有人工费及乙方合理利润(注:实体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材料,结算并入乙方结算内)],各费用分项工程内容如下:

1、 砌体工作内容:(1)、准备工具、修边坡、前后台运输、立层数杆、挂线、吊直、选料、铺灰、砌筑、修整,安放墙身排水管、灌缝、勾缝、划缝、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灰及建渣并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等全过程。(2)、调制砂浆:均包括筛沙、上水泥、后台上下料、现场材料自行运输、清捡落地灰等全部工作内容,拌合料周边保持清洁。(3)、材料运输包括场内和水平及垂直运输。现场材料运输不分单双轮车和人力运输包括在内。(4)、浆砌体基础层清洗干净,并在基层上弹好轴线、边线、预留位置和其他尺寸线,并立好层数杆。(5)、砌筑前将基层清洗干净,并扫刷素水浆一道。(6)、砌筑工程应与其他分项(含墙背面填)仔细并巧妙的结合协调。(7)、砌筑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直灰缝宽度控制在20-30mm,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1500mm,严禁用水浆灌缝。(8)、砌筑时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在每层开始时,应从转角处或定位砌体处开始,应砌一块校一块,拉线控制砌块标高和墙面平整度。(9)、经常检查脚手架是否够坚固,支撑是否牢固,连接时是否安全,脚手架严禁超载。(10)、砌体不分材料规格种类,不分施工部位,不分墙体结构及艺术形式,不分砌筑方法(含留梯踏步、补施工洞等)。(11)、砌体不分施工部位,不分工程量多少和墙体厚度。(12)、含砌体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单价均已综合考虑。

三、 承包方式:

甲方通过将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乙方。

四、 分包工程价款:

该劳务分包工程包干价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1、 砌体工程(含以上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挡墙台背回填土等的全部内容):(按现场实际收方甲乙双方确认量结算)元/m³。

2、 计时工:普工元/个;技术工元/个;按甲方签证单进行按实结算,每工日单价按工作8小时计算,不足8小时可折算。

五、 工程劳务款支付: 乙方进入现场15天后先支付元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再支付给元。待完成所有工作后,并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多方单位验收后,达到竣工条件且交付使用。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事故,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将工人工资及时发放给工人,并将工人签字的工资表交甲方存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中途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 工期:

按项目要求,分包方应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分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内完成,若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元/天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分阶段的工期安排,听从甲方指挥,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分阶段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元/天赔偿甲方的阶段工期经济损失。

七、 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现行各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挂线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以上分包内容经甲方质检人员、监理、业主或有关部位验收达不到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时,必须返修达到要求,其返修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乙方自理。若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八、 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组织参战人员接受项目经理部的入场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技术交底,人人签字,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做到正确使用“安全三宝”,杜绝伤亡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含经济赔偿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按“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规定处罚”。若发现三次以上违规,经教育帮组仍不改正,则按违规人次予以------元/人次的处罚,多次违规当事人经教育不改者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九、文明施工要求: 按现行创标化管理规定,所有原材料、弃土、建渣等全部覆盖。做到操作场地内工完场清,达到工地要求并长期保持,达不到规定要求,不认真按期整改,出现第二次限期整改罚款500元。检查累计三次以上仍达不到要求,整改天都又不端正,则承担该项工程承包单价降低5元/m³计算在结算价中扣除。

十、综合治理管理:

按甲方及项目部内部治安管理执行,凡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由乙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或有偷盗行为者按照甲方及项目部内部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施工电气、设备及其他工具操作不当受损或被破坏所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劳动用具管理:

1、 按《成都市外来务工劳动者管理条例》和甲方用工管理规定,所有劳动人员必须由乙方负责体检和筛选,并保证身体健康,无病史,年满18~55周岁之内,且具备身份证,如果乙方违反劳动用工制度,因此发生伤残、伤亡事故和疾病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监督检查。

2、 乙方再生产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

二、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措施及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所供机械和材料。

(3) 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4) 甲方配合乙方为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和生活条件。

(5) 甲方指定为该合同结算签证全权负责人,其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或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

2、 乙方责任:

(1) 该项工程乙方无权分包和私自转包。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各种低值易耗工具和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严格遵守《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选派合格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教育。

(3) 乙方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4) 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劳务管理等方面),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四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6)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7) 乙方人员进场和撤离须随时与项目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得频繁变换作业人员。

(8) 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9) 乙方在施工过程在由乙方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疾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其他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派专人专门协调各种配合,并设兼职安全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并及时向项目质安人员提供自检结论,安全班组活动记录等,配合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

十三、质量保修:

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十四、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十五、违约责任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的;

(3) 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4) 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5) 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十

六、分包合同生效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担保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人承包范围

项目名称: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一)承包方式:包工及全部小型材料、机具,大型机械、脚手架的拆装小型维修等。

1.小型材料及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雨鞋、手套、防护镜、线绳、钢筋绑丝、铁丝、元钉、胶带、砼振捣机械等。

2.机械:(不含塔吊、搅拌机、施工电梯);钢筋制作机械:调直机、对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弯箍机、元16以上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切断机、套丝机)。木工机械。

3.小型工具:①钢筋工具:大剪、卡具等;②木工工具:电锯、手锤、电钻、撬杠、手工具、铅笔、卷尺等;③瓦工工具:大铣、刮尺、灰条、灰铲、灰槽、刨锛、瓦刀、电锤、钻头、吹风机等所有的手头工具。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室内(门窗以内)抹灰(除顶棚抹灰外)、屋顶女儿墙压顶抹灰工程,从垫层开始到工程验收的全部工程内容,如图纸内设计变更减少也不扣除相应费用。含阳台栏板、造型、线条、二次结构、预制构件等,包括:砼垫层、防水找平层保护层、基础及基础以上钢筋、砼、模板、二次结构填充墙砌体、砼、模板钢筋施工、楼地面、内装饰、屋面工程(除防水层)、伸缩缝等,直至工程验收的要求及合理保修期的工作,不包括(土方开挖、室内外回填、破桩、碎石垫层碾压、降水、门窗、油漆涂料及腻子、墙地砖贴铺、安装、防水工程)工程。

2.具体范围:①包括所有现浇基础、主体结、钢筋制安(包括钢筋各种焊接和连接)、模板安装与拆除及整理堆放、混凝土施工及养护。②包括所有填充墙砌体及砖砌体的施工二次结构植筋人工及机械(不含植筋胶)等。③主体装饰结构施工阶段内内外脚手架搭拆及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④基础垫层、找平层和保护层、止水带安装。⑤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的图纸交叉零星其他工程预埋件的制安与洞口预留;6装饰工程室内抹灰(天棚除外)、楼地面(不包括墙地砖)、室外防水墙面抹灰、屋面工程。⑥大型机具、脚手架、维护(不含材料)的拆安。

8.室外施工施工封闭等。

3.安全文明施工:达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阶段内施工场地所有安全防护设

施及楼内外安全通道搭设、四口五临边的搭设、各种防护棚、操作棚的搭设,以及文明施工现场所悬挂的标牌、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整齐合理堆放、围护、楼层内及现场日常的清理打扫等。

4.包括起吊机械设备拆除(发包方负责试运行),包括塔吊司机的费用。

5.承包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6.与安装队、及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

7.钢材、周转性材料、模板、机具卸车人工费用。如实际情况需机械由发包方负

责机械。

8.包括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费(如雨季防洪、雨后清理积水、冬季清扫积雪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依据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模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自主体部分年工。整体工程年月日竣工;若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致使本合同约 定工期未能完成,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提前完成奖励5000元,如达

2 不到合同工期要求,扣除合同平米单价2元//m)

第五条:承包价格

以承包内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计价:按建筑面积:/m2计算。单价不含税金。建筑面积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第六条: 付款方式:按完成合格工程形象进度80%支付;全部工程交验合格

后,发包方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及质量情况签署意见报负责人复核签字报

财务(扣除维修金 2%)支付余额。

第七条:发包方责任和义务

1. 协调开工前三通一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供应。

2.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 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构件、周转性材料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取样、送样、

配合比及原材料出厂证明收集工作。

4.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及主体工程的中间验收与签证资料填写。

5. 做好技术,质量,安全方面及图纸与建设方沟通交底,以避免承包人由此而引起

的返工和窝工,应积极主动的配合,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6. 全面协调施工中与其它单位配合工作,有权监督各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工

作。

7. 负责施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部分材料用具)供应。

第八条: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 组织足够熟练技术工人进行施工,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第一

条规定全部工作内容.(不得雇佣童工、及60岁以上有疾病及犯罪人员)

2.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并持证上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人员,如承包方人员不听发包方的指挥或合理要求,违

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将其辞退。

3. 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项工作,均应报发包人现

场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和费用。

4. 听从发包方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监督,指挥,服从管理,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5 .配备能胜任该工程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该工程的日常施工工作(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质量自检、整理等)。

6. 认真组织施工、精细编制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方案、节约措施,主要施工技术指标统计。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质

量。

7. 提供材料的使用计划,各种材料在使用7天前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报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8. 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按规定悬挂文明施工图片,合理利用施工现场场地 堆放材料,施工期间的水电管线架设,或因实

际需要改动架设,现场道路的日常维护。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干净;材料、工具

整齐堆放等。生产区及生活区无长明灯、长流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负责有关

部门检查前的文明施工工作,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如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承担

自身造成的各项罚款。

9.严格安全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使用,杜绝事故发生。负责购买人身事故保险(如拒缴有建设单位扣缴),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10 .做好各种资料现场收集。砂浆、砼试件制作,钢筋及其他试件的现场采样。做好施工前各工种图纸会审,隐蔽工程报验前工作。、

1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建设、监理、发包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2. 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材料及其他费用。

13. 人为造成的材料及半成品损坏,按实际价格从预付款项扣除。

14 .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回家或外出,必须自动打开行李,经发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外出。

15. 施工现场不许有大小便,否则按划分的区域罚款500-10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6.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绝付前期工程款项。 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职工用电临时安装的材料、合理采用用电器具。确保用电安全。

18. 承包方严格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场地必须清理干净、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如落地灰随时清理利用。砂浆每班必须用完,落地砼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备用),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材料价格的5倍进行处罚。钢筋及工具性材料精细计算,

合理利用,根据实际进行下料。在合理情况下的节约给予奖励。

19. 分部工程完工后,机具及材料要及时整理、规方成垛,做到工完场洁;负责已完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并承担其费用。

20. 文明施工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

21. 施工材料按预算量领用,如超出预算视情况扣除当期预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设计变更

只计取形成建筑面积的部分。停水、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发生的费用有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设计变更双方按市场价商谈。图纸外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的零星用工元/工日。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正、客观、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具体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式贰份。签字加章后生效

发包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承包方: (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第四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北京笠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

二、合同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1、承包范围为 包括本工程发包人与总包单位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小学及幼儿园门窗窗(副框加工安装、铝框安装、玻璃安装、开启扇安装及调试注胶、成品保护保养、维修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等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收尾施工。若因承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材料计划的下达时间等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且承包人必须在经发包人允许时间内达到发包人节点进度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减少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量,若连续两次未达到发包人节点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承包人清除出场。

2、承包人以清包工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承包人依照现场实际实际状况做好已完工程的收尾工作,即现场所有施工项目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管理费、包现场进场材料卸车及转运费(包括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的

一、二次或因工作需要的其它多次转运)、包发包人采购材料到施工现场领料后的保管、包现场仓库的搭设、包夜班抢工加班费、包春节活其他法定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费、防寒费、劳保费、社会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聘用劳务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施工机具、设备及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

3、承包人负责自行配备二级配电箱及电缆(除发包人提供的电缆外部分)费用自理。

4、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还包括成品码放、现场局部脚手架架板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安装的局部少量主体剔凿及处理、发包人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的

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

5、承包人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 小学塑钢窗及130系列明框幕墙、幼儿园项目75系列断桥铝合金窗安装; (具体价格如下表)。该单价包干价格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任何调整。发包人在该包干单价外不再向承包人及承包人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其它费用。

6、承包人负责到场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如发生丢失(除不可抗拒原因,如战争、地震、洪水暴发、哄抢)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三、工程地点:

四、分包合同价款: (此为合同价格,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根据承包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1、承包人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单价包干,工程各项目固定单价见附件二(门窗安装报价单)

2、上述分步报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的请款依据,乙方需每月25日参上上表分步报价如实申报工程进度款。本报价含钻头、钢丝线等机具自身耗材;

五、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2017年 4 月 10 日

竣工日期:2017年 7 月 30 日

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

1、自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承包人的具体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发包人、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

2、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 6 级以上地震、社会**(不包括阻工)、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3、承包人应在工期延误事实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发包人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权力。

六、劳务作业人数: 10 人,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

七、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八、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安全文明工地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合同附件一: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4)合同附件二: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5)门窗安装报价单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4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发包人聘用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16.1承包人自行为其聘用现场施工工人、管理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10.16.2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工程必须劳动用具,费用有承包人承担。对于承包人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违规操作现象,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并直接从承包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10.16.3承包人必须妥善保管工地现场的材料及半成品,因承包人材料保管失误及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概由承包人负责,并每月及时向发包人按实上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发包人规定的损耗范围内;材料损耗由承包人在结算书中单独列项编报(若承包人未在结算书中对材料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数据,视为承包人结算关键项目未编报,不予办理结算),先由发包人项目 6

部根据实际计划用量及现场领料单进行审核,再由发包人相关部门部进行复审,最终审核结果以发包人审核结果为准;若材料损耗有所节余发包人将给予承包人一定奖励,若材料损耗超出约定值将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项内扣除,发包人项目部的材料损耗参照责任状实施。

10.16.4承包人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0.16.5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照发包人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人项目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并设置相应标牌。施工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0.16.6如因承包人原因而导致承包人劳务人员停工或向业主、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如发包人因此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并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10.16.7风口、空调口、等孔洞承包人负责预留制作,过程中进行埋件、龙骨安装部分墙壁面的剔除及恢复由承包人负责。

10.16.8承包人本人或承包人委派3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施工队长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需在现场办公,做到随叫随到(半小时内),服从发包人现场人员的工作安排。

10.16.9承包人必须绝对遵从发包人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发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据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5.4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负责人、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现场施工经理为

,职务:

施工经理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日常施工管理,工程结算、变更签认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施工经理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现场日常施工管理,工程结算、变更签认,承包人进度款申请及领取,劳务工资发放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施工经理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3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1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

24.2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60%。

24.3承包人每道工序完成,进入下道施工工序前须书面报请发包人验收,若承包人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未对上道工序报请验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200~1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4.4施工中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所有中、小型施工机具,并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及防护。

25、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停工、窝工的;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6、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面层安装面积

27、付款及结算

每月按进度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的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工程项目部,由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于次月15日前按确认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30天内付至工程安装费总额80%。工程竣工验收(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复印件)结算审核后,乙方根据审查确定的结算金额开具税务局认可的全额正规发票,甲方7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额的95%,余款5%在竣工结算后二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支付5%质保金时,乙方需要持业主或物业办理的保修期满维修完毕签证,方能支付。 28.工程保修:

28.1本工程保修期为 24个月 ,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2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通知后8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另请第三方处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9.工程签证:

29.1 下列情况下可以签证: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②、合同外增加工作量的单项签证超过500元以上的。③、发包人项目部所发出的指令单涉及到合同外的其它内容。④、各种实验及检测的配合、样板间的制作。

29.2 签证的程序:①、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需项目经理确认;②、当指令单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内容完成后1日内向发包人项目部报见证单,待发包人项目部成员针对现场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③、项目部签认后签证金额计入当月产值。 29.3 签证点工按 170 元/工日计算,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与主办人员签认,每月未由承包人自行汇总送至发包人相关部门审核,否则,视为当月未发生零点工,工程完工结算时不予计量。签证发生费用计入当月进度款及结算,工程施工期间不予支付。

30.违约责任

30.1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30.2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0.3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每拖延一天, 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2 ‰的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同时如业主、监理因进度原因对发包人项目部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30.4承包人无法实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发包人将视具体情况对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总额的1%~10%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0.5承包人或其施工人员、工作人员亲属以及承包人委托人员以非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 14

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6 承包人未在每月23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0元。

30.7 本合同附件一《项目管理条例》中约定处罚等其他违约责任。

31、其他约定:

31.1如发包人、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1.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1.3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工程必须劳动用具,费用有承包人承担。对于承包人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违规操作现象,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并直接从承包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31.4劳务合同签约代理人及劳务队日常管理人员、财务办理人员需出示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31.5严禁承包人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转包给第三方,如发现要立即终止合同,逐出现场。

31.6每月25日前承包人要递交劳务费申请表,并要加盖劳务公司盖章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审核后上报发包人工程部。

31.7劳务费发放前,承包人要递交劳务发票、劳务人员考勤表(可参考考勤机数据进行核实)、工资表(要签名,按手印),加盖公司盖章。上报项目部。

31.8发包人奖罚管理条例、材料损耗系数、设备管理作为主合同附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各项规定,严格质量、材料、安全管理。

31.9 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其聘用人员支付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其聘用人员工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并直接向该人员支付。发包人实施此项行为不视为与该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该人员仍然是承包人员工。

31.10 承包人影响发包人承担违约金、罚金、扣款,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31.11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如下:二级配电箱,螺丝、焊条、美纹纸、密封胶、发泡胶、切割片等主要材料及配合协调宿舍;乙方负责自行采购的材料及工具如下:电钻、钻头、切割机、三级接线箱、台钻等施工必须的工具及劳保用品;

31.12 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合同价款的 95 %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全部工人工资结清证明;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 份,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份。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承包人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五篇: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区B8#、B9#、B10#楼

2、工程地点:三区

二、承包内容

1、模板工程:所有模板的制作、涂刷隔离剂、安装、拆除、运输、脚手架支撑系统等全过程施工;结构预留预埋、支模所需木方以及模板、架料等场内运输、模板工程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2、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包括场内材料运输、搭拆脚手架、挂拆安全网、上下翻板子、外脚手架拆除后的全部材料运至地面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承包方式。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提供电源、水源、垂直运输工具。

b、提供现场作业条件。

c、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d、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对乙方施工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a、负责接送施工人员上下班,配备安全生产用品(如安全帽、防护

眼镜、绝缘手套、手电筒、雨衣等);

b、服从甲方工序搭接安排,配合瓦工、钢筋工、水电、综合布线工

种等的工作,并做好预埋、预留洞等工作。

c、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和指挥,做到工完场清,遵守甲方、业

主和监理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d、乙方工人必须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持有暂住证,所需费用由

乙方承担。

e、乙方应按国家和总包方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f、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负责联系,设置足够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乙

方施工的工程和工作环境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五、分包合同价格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部2005-07-01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以施工图纸和变更计算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分包合同价格:

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9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6元人民币/m2,管理费33.6人民币元/m2),

外脚手架(含龙门架操作平台)工程人工费9.6元人民币/m2(其中:人工费6.4人民币元/m2,管理费3.2人民币元/m2),

此模板工程人工费和外脚手架工程人工费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包含

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人工费,施工人员往返中国与当地之间的所需各种费用、合法居住当地所需的各种费用,施工人员进退场费、上下班接送费、劳保费(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施工过程的维修费用等,且本单价不受各种因素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发生时,计时工单价为225元/工日(含管理费),以项目经理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承包价不再调整。

5、如乙方原因没有通过----公司一次性验收的,乙方必须整改并通过----公司验收。另该楼层总价款下浮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现一次(或一处)模板涨模、梁柱移位、漏浆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或一处)扣款300元人民币。

六、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每层结构验收合格并砼浇筑完成后的当月进行结算,结算工作完成后通过----公司划账。

七、质量要求

l、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甲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以及图纸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板缝必须严密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漏浆、涨模及轴线位移、垂直

度偏差超标现象发生,如有涨模、爆模乙方负责打爆砼面,并视情况进行罚款。

3、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配合甲方施工,每次浇捣砼时配备足够的技工看护模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拆模时间必须在接到甲方的“拆模通知单”后方可进行,乙方不得擅自拆模,违者进行处罚。

5、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乙方应自检达到标准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复核,并经----公司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交接班。

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和拉结筋的钻孔等均不得遗漏或偏移,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如遗漏孔洞或预理件乙方必须自行负责补救、纠正、补强。

7、模板支撑系统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砼的冲力、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方面的荷载,如发现一处塌模(面积1m2计)重罚10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或脱岗,造成总工期拖延,除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外.每延误一天另行罚款500元作为赔偿金。

九、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

1、乙方应按中国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

立即报告并通知甲方。同时按要求处理。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3、乙方所有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和打赤脚等现象,否则,将按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钩,禁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严禁使用患病工人;严禁工人酒后上班,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7、乙方发现有安全隐患和冒险作业的工种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8、禁止乙方工人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如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通过安全员和施工员同意,乙方工人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能把工具、材料、余料留在现场形成不安全的隐患,乙方人员不得将材料、工具、砖头等扔到地面上,发现者按规定给予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的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不得盗窃甲方的材料、工具,不得破坏甲方的产品、材料、工具,一旦发现按原价的10倍予以处罚,同时报----公司处理。

10、乙方班组长必须教育班组工人处理好与本项目中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与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不得吵闹、更不能打架,有矛盾可找甲方管理人员进行调解。

11、乙方工人必须按《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凡因乙方

原因造成的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在交接班前应主动清扫梁、柱、墙中的木屑残渣,否则由甲方派工清理,乙方承担相应的清理费用;拆模完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度的罚款。

十一、其它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或调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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