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2022-10-20

第一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全区现有矫正对象5人。

我区被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我局加强与政法各部门联系,学习外地区工作经验,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切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各项工作,为我区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处理社区矫正人员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了我区“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请求报告、责任追究,外出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制度,避免社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外出后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和法制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家访和谈心工作,购买《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读本,免费赠送给他们,让他们改过自新,成为学法、守法公民。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控,深入其家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形成社会、社区矫正办、家庭齐抓共管的局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区积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今年我区共年审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自收自支的运行机制。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城市的基层法律服务也是面向基层的社区群众。2011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2家,其中担任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委会6家,担任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26家。开展各类业务6154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第二篇:乡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阳司通2014]12号《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质量年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立足本县实际,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有效防止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了我县社会安全稳定。截止2015年10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0人,累计解除528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2人,其中缓刑20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5人,警告31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2人,发放定位手机58部;刑满释放87人,解除社区矫正12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和3%以内。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健全三级组织网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公、检、法、司、财政、民政、劳保、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全县10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初步建立。村(社区)民委员会落实一名干部负责本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规范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逐步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其一,为司法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流程、组织机构图并制牌上墙。其二,司法局与法院、监所建立交付接收制度,对不同类别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衔接方案,对判处管制、缓刑适用社区服刑人员,人民法院书面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以登记接收。对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或法律文书不齐全的,及时与决定机关协调或通过检察机关协调督促送达或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按时报到的,通过电话催告、书面责令、组织力量等进行查找。

(三)建立了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我县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司法行政干警为骨干、社区矫正协管员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队伍初步建立,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17人,社会志愿者109人,社区矫正协管员15人,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122人次,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四)教育管理步入常态化。一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从认罪悔罪、法律责任、道德素养、家庭生活情况、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常态化量化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的分类管理;对审前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成常态,为委托机关裁量提供参考依据;与百色田阳联通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建立gps手机定位监管信息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实施常态化手机定位监控,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格依法处理;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排查不安定因素和隐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开展走访排查2303人,撤销缓刑3人、对暂以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治安处罚1人,居住地变更2人,重新犯罪率0.14%,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二是教育改造常态化。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布情况,深入片区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成常态,做到一个月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活动均达到“两个”八小时,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社会责任感。同时,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文化、道德教育,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全县累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364人次、集中教育学习79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19人次、进行心理辅导173人次。三是帮扶工作常态化。按照社会化帮扶的要求,加强与公、检、法、教育、民政、劳保和村(社区)联系与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常态化帮扶工作格局。落实帮扶措施,提供就业指导,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谋生能力;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低保、落实责任田地等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一年来,全县指导就业就学37人次、落实低保1人次、落实责任田地532人次。

(五)建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我县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努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工作经费和设备费纳入了县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六)创新“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破解司法所人手少监管难问题。一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把机构前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二建立健全周报告、思想教育、请销假审查、矫正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把“接、监、管、教、帮”工作前移,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三建立村(居)固定宣传栏,把宣传阵地前移,定期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参与性;四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活动、劳动情况、思想表现等基础性档案前移,由工作站进行日常管理与记录。“三定”。一定专管人员,每个村(居)从村(居)干部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专管员,专抓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二定工作职责,根据实际下放权限,细化村(居)工作站及其专管员日常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三定工作经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制定工作站经费开支范围,经费按村(居)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数每人20元/月给予保障。目前,该工作模式已在田州镇先行试点,时机成熟即在全县推开。

(七)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县司法局会同检察院对10个司法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两次。重点从"十个是否"方面进行检查。采取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司法所日常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每个司法所检查小结反馈意见会议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意识、责任意识,完善了全县的社区矫正执法档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协调沟通,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的报批工作。通过组织力量认真排查、筛选、甄别,我县符合报请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4人(均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已按报批程序上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刑事责任14人。

(九)强化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利用传统歌圩节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10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现场咨询解答105人次。

(十)精心准备,召开例会。7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领导和乡镇一名分管领导、基层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县政法委主要领导XX县府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了《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报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了田州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试行方案和XX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重政治任务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根据党委、政府换届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安帮工作机构力量。目前,全县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1个,建立帮教小组163个,落实帮教专(兼职)835人,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不同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三假”(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采取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开展排查1次,排查率达100%。

(三)多种形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以帮思想为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建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今年以来刑释解教回归人员87人,落实责任田地87人,帮教人数87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100%。

(四)规范档案管理。司法所按照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了解考核、回访谈心、例会分析、情况汇报、目标责任、年终考评的“八有”要求,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一人一档。

(五)完善信息平台。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反馈,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截止10月28日,网上排查核实预释放人员88人,核实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力量薄弱。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年平均约270人,全县10个司法所在编人员17人,每个司法所平均不到2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比例为1:16,有的乡镇比例差距更大。

(二)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足。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是一项社会综合性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起到牵头作用,还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特别需要村(社区)领导干部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社区)领导干部认为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都是罪行比较轻微的,不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所以就没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异地人民法院衔接难。异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虽然按规定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社区矫正材料直接邮寄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但至于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异地人民法院并不知晓。另外,有一些异地罪犯由于路途遥远或生活所迫在判决后不愿意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仍然留在犯罪地打工,这就造成了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与异地人民法院出现衔接难的问题,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四)执法标志。社区矫正本质上是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制式,虽然身穿“警服”,却“有名无份”,即没有警察证、也不是正式警察编制、不享受警衔补贴。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在没有解决司法警察编制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执法活动,比如对外出务工或者就学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管理?特别是对少数不服从管理抗拒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打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五)工作经费不足。我县虽然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按每个社区服刑人员1200元/年的标准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但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所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组织查找、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各种材料的制作、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器材设施、日常办公设备及用品(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档案柜、档案盒)等所需的资金缺口大,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六)安置帮教经费不落实,基地空缺。安置帮教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安置帮教基地仍是空白,不同程度影响了安置保教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目前只依靠县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全面落实“三项基本任务”,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全面规范衔接、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各个环节,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规范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法院、监所的交付接收制度,按照“必接必送”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社区服刑人员移交、接送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程序,实现无缝对接。要落实管控措施。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采用手机定位监控,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的跟踪监管,严防脱管漏管。要强化教育改造。要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严、普、宽三类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思想、法制、道德、警示、劳动等手段和方法,帮助他们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他们身份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真正做到认罪悔罪,走向新生,顺利回归社会。探索建立就业安置保障制度。坚持重点扶持和适度扶持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助推企业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为暂时无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切实解决他们就业生活的后顾之忧。

(三)深入推进“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继续抓好田州镇设立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努力把“盆景”培育成“风景”,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提高考评分值,同时,从明年起要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社区矫正责任状,制定考评办法,将机构、人员、措施、经费纳入目标管理,把考评结果与绩效、干部提拔运用挂钩。

(六)落实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刑事制裁,这种属性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人民警察身份。既然社区服刑人员要放在社区内执行,这就需要维持好社区的秩序,加强对犯罪人的监督和管理,降低社区居民的不安全感,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标准。县财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确保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每年给予25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八)加强排查走访。定期组织对期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走访,查清“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建好排查工作台帐。同时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采取措施,帮组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真情感化他们,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第三篇:黄土渠社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0年我们严格按照省、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工作规范化,不断推动“两种对象”监督管教工作的深化发展,总结经验、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司法所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落实帮教方案,有效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工作情况总体平稳,工作实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充分肯定。

一、社区矫正主要工作情况

1.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办公室继续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始终依法规范地执行各项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包括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档案台账的建立和管理、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检查考评等)不松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不发生影响本地区、本省乃至全国的重大安全事件。

2. 加强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加强协调合作。我们主动做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按照上级精神,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提高矫正质量的工作方法,就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索解决方案。在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训诫教育、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等日常管理程序中,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及街道派出所、综治办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均亲自到场,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特别是每个季度的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评议工作都由公、检、法派员全程参与,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3.。今年以来已有1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区矫正办的表扬,也对3名不遵守矫正制度、屡教不改的矫正对象给予了警告处分。

4.我社区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根据具体情况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开始,矫正工作者即主动走访该矫正对象的居住地,详细了解其工作、生活、人际关系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真诚的关心并帮助家境困难的矫正对象解决问题;根据各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和个人性格分别进行分析诊断,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制定适当的矫正方案,帮助他们查找犯罪的原因,吸取教训。发现有心理问题者,及时进行心理帮教。

通过帮教,转化了一些思想顽固、态度强硬的矫正对象,如野徐镇的潘某,在矫正工作人员的帮教和思想疏导下主动交代了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并在矫正工作者的陪同下前去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社区矫正办结合日常监管和矫正对象经济状况,引导、倡议矫正对象参与捐助活动,参与支援灾区义务献血等公益、志愿行动。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1、今年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仍然采取“三帮一”措施,以人为本,讲究方法。上半年从各监狱、劳教所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共3名,均已顺利衔接,登记造册,制定具体帮教方案和措施。重点对象则列入公安派出所侧重帮教,尤其注重于联合公安等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帮教:对外籍刑释解教人员留居在本区境内经商务工的,由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和司法所一起对其进行帮教,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并把情况返回给原籍;对本区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请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协助对其进行帮教,要求反馈信息。

2.建立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定期排查制度。2月至5月间我区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2009年刑释解教人员和2004-2008年间未衔接人员的底数和情况,按人逐一登记造册、核实查对。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查找登记、掌握去向;对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需要重点管控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管控措施。同时,我们把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与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实际困难的问题结合起来,对带有共性的如落户、升学、就业、落实责任田、享有收益分配等问题与困难,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认真研究,并拿出解决的具体办法。

3、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各界人士,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公安,深入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在思想上给予感化教育,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则利用自身资源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的宣传,造成声势,大家都来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经营、创业和生产,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让他们学会自食其力,给他们提供一个较好的生产平台和生活环境。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安置好刑释解教人员生活、生产,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

综上所述,上半年以来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体平稳,为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今后我们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对“两种对象”各个管理环节进行细化,扬长避短,同时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并轨的方法,使这两项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注重矫正对象分类管理,重点对象重点管理;建立健全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网络,落实志愿者、监督人的责任,完善矫正对象信息和矫正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严格社区矫正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鼓励、表扬矫正对象正面典型,训诫、处分矫正对象反面典型,赏罚分明,警示众人,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夯实基础管理,规范工作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防止因脱管失控而引发重新犯罪,最大程度利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真正使无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掌握技能、自食其力。

对“两种对象”的监督管教是长期的慢热型的工作,尽管还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也将继续按照省、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促进“两种对象”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切实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与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黄土渠社区 2010年

第四篇:2011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创新机制体制,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今年上半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回归9人,社区矫正人员6人,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100%,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积极稳妥,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省司法厅、市局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加大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至6月底,全街共有社区矫对象56名,开展个别谈话教育78人次、实施心理矫正9人次,开展公益劳动52人次、指导就业11人次,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得到具体落实。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

街道党委、办事处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全面完善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我街共有社区矫正志愿者26名。

(三)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打好基础。我们一方面积极学习好各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加强日常学习,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谈话技巧、个案矫正、心理疏导等常用业务知识等,同时还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使我们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以释解平台为契机,积极协助监所对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改造

通过刑释解教软解的全面应用,加强了监所与司法行政系统的直接联系,尤其是加强了监所与各基层司法所的直接沟通交流。我们通过这一平台,了解到了本辖区在监服刑人员的情况,并通过监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走访调查,掌握了在监服刑人员的第一手资料,为监所对其改造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也为日后对其安置帮教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严格落实衔接措施,全面实现无缝对接

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全力组织我街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市司法局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题培训,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人员和技术基础。以释解平台为基础,通过积极的调查走访,对服刑在教人员和即将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准确核实,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情况制订出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并保持与服刑在教人员和即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属的联系,确保人员衔接到位,无托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辅助安置帮教工作

我们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辅导为主线,同时辅以法律知识、社会形势、社会发展状况、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并且十分注重发挥好家庭辅助帮教的作用,使刑释解教人员能够在周围良好的环境下融入家庭,融入社会。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千方百计为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寻找生活出路,使其能够逐渐消除其对抗情绪,自食其力,减小其社会危害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以推动我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街安置帮教工作者和志愿者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我街安置帮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继续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危险性评估体系。针对少数刑释解教人员脱管现象,加强与市局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制度,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关系、家庭背景、交往人情况等因素,对高风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必接、必管、必控措施,有效防止其重新犯罪。

三是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等各项帮教工作,使更多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能够得到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从而能顺利实现就业,减轻其对社会的敌视态度,减小其社会危害性。

河南司法所

2011年6月28日

朱巷镇2010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0年,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

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全镇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积极种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朱巷镇2010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开展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共有11人。矫正对象均为缓刑,已有6人按期解矫,目前在矫5人,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镇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

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镇“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共对辖区在家的11人逐人建立了卷宗,目前已有2人按期解教。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帮教对象所在村居负责人询问,掌握“两劳”人员的具体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家庭,和其及其家人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镇党委、政府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去向明。对“三无”的“两劳”人员,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

(四)创新机制,加强帮教。年初,司法所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安置对象送温暖活动。司法干警走访了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了解了生产和生活状况,并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起到良好效果。关心服刑人员的家庭,积极协调解决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促使其安心改造。

今年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会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2010年,西林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维稳攻坚行动,

牢牢把握教育、监管和帮助这根主线,实行分级评定管理,规范“一人一档”和落实“三为一体”监管帮教措施,实现无重新犯罪目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0年上海世博会5—10月召开,时间长、人流量大。对于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尤其显得重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及时调整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领导组组长,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了反邪教、重点人人口摸排活动,建立了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包包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办事处拟订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由处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具体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协助的工作机制。各社区也都相应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

二、摸清底数、真情帮教。

1、结合开展“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和反邪教人员摸排活动,司法所组织专人对全处刑释解教对象进行了专项摸底和走访。2010年全处共有14名刑释解教人员,劳改12人,矫正对象期满转帮教对象2人。他们全部生活有来源,思想状况稳定。同时,结合摸底工作我们还认真走访了刑释解教人员外的父、母、邻居及单位主要领导,并对在家的人员进行了谈心,在宣讲政策的同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情况,鼓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新做人。

2、落实了“三帮一”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找他们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外出务工的此类人员,则通过走访亲属和电话联系,了解掌握其动向。

3、加强协调,帮助困难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在得知2名帮教对象家庭生活困难时,我们积极的协调街道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帮助申请办理了城市低保。

三、规范安置帮教“一人一档”管理。

帮教对象日常管理是以社区为依托,我们统一管理模式,指导社区全部建立“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并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融入到社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解除了帮教对象的一些思想顾虑和情绪,使他们愿意接受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矫正,以人为本。

2010年,西林司法所监管的矫正对象共17人,缓刑14人、假释3人,其中职务犯罪8人,侵财类4人,人身伤害2人,交通肇事1人,其他2人,1—11月,成功解除了4名期满的矫正对象。针对17名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和监控任务非常艰巨,西林司法所主动加强与西林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沟通联系,做到日常的管理工作更加的细化和矫正对象的行为活动在视线范围内。实行宽松、一般、严格分级管理制度,对表现较好的实行宽松管理,无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对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组织公益劳动,通过月思想汇报,与矫正对象开展新中国伟大成就、人的生命等话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用大家产生共鸣的话题和乐于接受的交流方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现13名矫正对象均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总之,2010年西林办事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管力度,落实帮教政策,完善帮教措施,将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无重新犯罪,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11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

工作要点

2011年,xx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人民政府《实施意见》(府发„‟xx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矫正、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

一、工作目标

积极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5%,帮教率达到98%,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的帮教安置工作目标;对社区矫正人员100%监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5%以内目标。充分发挥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司法、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帮教安置工作基础。

1、进一步推动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认真做好衔接工作。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帮教安置工作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登记制度、统计制度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实现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对按时回到原址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落实帮教人员,建立帮教登记册,降低脱管和漏管失控现象。重点解决好人户分离、流动人口、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运用。

按照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启用,推动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信息化发展。一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培训;二是做好帮教安置管理软件的试运行。

进一步完善充实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建立矫正工作组织,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矫正对象的联络员,由矫正对象的亲属担任家庭矫正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组建社区矫

正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3、坚持分类矫正与指导,加强教育管理。

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与各村委会负责人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工作及家庭情况,并整理存档。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要求矫正对象周见面、月汇报、季总结,按时参加法制学习、公益劳动。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二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三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四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完善衔接登记、排查、谈话、接访、目标管理检查考评、建档立案等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使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制,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考核范畴,将考核作为督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完善工作体制。要坚持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特别是落实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低保、养老保险、就业等政策;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措施、新途径。要结合实际,针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和实际困难,开展理论研究,寻找工作对策,以正确指导、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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