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的交往理论意义

2022-09-17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 人类社会各个领域均不断经受着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 推动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由面对面的方式向“背对背”的方式不断发展。从1969年世界上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发送, 到如今微信等即时通信软件的广泛应用, 互联网技术在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交往行为的同时, 也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从互联网在当今社会的实际应用来看, 互联网为人的交往行为所提供的便利与相应的不利因素之间的矛盾是互联网通信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根据这一矛盾, 有关部门以及网络运营商始终进行着相应的整改, 使得网络空间不断得到净化和完善。马克思交往理论主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 以及何种交往能够最大程度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起到推动作用。那么, 不断进行着的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如何体现着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理论意义?根据马克思交往理论的指导, 今后相应的整改措施应走向何方?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互联网通信行业矛盾运动的关键。

一、互联网社交问题现状

当今社会无论男女老少, 几乎每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人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类似“微信”等互联网社交账号, 通过互联网与亲朋好友进行联络已经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过去的上门沟通或者书信联系等效率较低的交往手段, 成为人们彼此联系的主要手段之一。然而, 一方面, 在互联网通信技术极大方便了人的社会生活的同时, 其承载的大量信息和数据当中却包含着相当一部分的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这类信息主要包括诈骗信息、网络谣言、过量的营销信息等, 极大地破坏了互联网空间的规范, 影响了人们使用互联网社交工具的体验。在互联网通讯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今天, 这些不良信息的存在如同过街老鼠一般, 成为广大用户“人人喊打”却对此无可奈何的社会性问题。

另一方面, 从不良信息的发布者的角度而言, 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新的可乘之机。以中国为例, 在2017年9月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中, 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讲话中指出, 网络犯罪已取代暴力犯罪, 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第一大犯罪类型。 (1) 其中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发布不良信息进行的诈骗等犯罪活动所占比例正逐年攀升。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显示, 在该季度全国所有的网络犯罪案件当中, 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传播诈骗信息的犯罪占到了37.2%。 (2) 这类信息主要以虚假兼职、退款欺诈、网游交易等为主。由此, 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进行的犯罪活动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见一斑。

面对由互联网社交平台当中包含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互联网监管部门始终致力于出台相应的政策, 有关运营商同时也不断改进技术, 弥补技术漏洞, 通过对用户所发送信息进行智能识别的手段尽可能对不良信息进行拦截和过滤。但是, 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不仅不足以在互联网空间中彻底消除不良信息及其造成的影响, 反而促使不良信息不断进行自我否定和扬弃, 催生出隐蔽性和诱导性更强、更加难以识别和辨认的不良信息, 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更加严重, 使得互联网通讯秩序愈发难以维护, 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更加严峻。

二、互联网社交失范问题分析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 “背对背”沟通成为人的重要交往手段以来, 网络诈骗、商业信息泛滥等社会问题便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日趋成熟而愈演愈烈。在互联网技术不发达, 人的交往主要依赖于传统手段的时期, 上述社会现象更多是以相对直观的方式产生。在这一前提下, 不良信息传播的范围较窄, 伪装程度较低, 人们更容易将其识别, 因此对社会造成的破坏程度较小。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由于互联网通讯隐蔽性、广泛性、虚拟性等特点, 一些在传统交往手段下不具备的条件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出现, 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渐支配着人的交往行为。这些条件在促进着交往朝着更加便捷的方向发展的同时, 却为交往的失范现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温床, 造成的社会危害日趋加剧, 成为了诸多社会问题当中较为严峻的新生问题。

因此, 互联网社交失范现象日益加剧的根源实际上并不在于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 而在于人自身发展的不全面。追求利益作为人的本能, 本无可厚非。但是若将其上升到人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 超越了作为人本质的社会性, 那么便是一种异化现象、失范现象, 人也成为了异化的人。事实上, 由于社会生产长期未能满足人的需要, 这种异化现象一直存在, 人至今未能彻底摆脱拜物教的束缚。只是在过去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时期, 人牟取利益的手段较为原始和单一, 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 因此这些失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影响和社会影响也相对较小。而互联网及互联网通讯只不过是这些现象的“催化剂”和“放大镜”, 在互联网的支持下丰富了异化的人进行这些行为的手段, 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扩大了社会影响。而这些现象背后人对物质利益过分追求的本质却并未因中介和手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互联网社交工具的本质在于主体间进行交往的中介和手段, 其存在和发展是为了满足人日益增长的高效、高质量交往需要, 最大程度为人的交往提供便利。从理论的角度, 无论是马克思本人的交往观还是后马克思时代哈贝马斯等人的交往理论, 都旨在寻求消除人的交往异化、达致“纯粹的交往”, 进而使这种交往成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条理论道路。当然, 由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导致的异化现象在相当长的特定历史时期当中仍将广泛存在, 因此不可能寄希望于短期内通过相应的整改措施就彻底在互联网社交平台内杜绝失范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纯粹的交往”必须以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为前提, 但在当前生产力水平不断发展的社会背景下, 绝不意味着可以放弃对这些失范现象的整改。

三、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的意义及前景

作为当前社会交往重要手段的互联网社交平台, 其整改实践需要遵循科学的交往理论的指导。就目前互联网社交平台的发展现状来看, 相应的整改措施虽未能彻底根除存在于其中的失范现象, 但整体上仍然能够保证互联网社交平台健康、顺利地发展。从理论的角度, 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首先是对马克思交往理论的贯彻和落实。历史唯物主义交往观, 尤其是后马克思时代法兰克福学派部分思想家的交往思想对科学技术异化进行了批判, 并对科学技术逐渐成为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工具这一社会历史现象表示担忧。作为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对互联网社交平台当中的异化、失范现象进行的必要整改在互联网通讯领域中通过实践回答了历史唯物主义交往观对如何处理互联网技术发展与交往异化之间矛盾的问题, 并探索着一条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

其次, 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消除历史唯物主义交往观的理论分歧。关于科学技术与交往的关系, 后马克思时代的不同时期存在着两个大相径庭的观点:技术悲观论和技术乐观论。前者认为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引起的交往物化和异化使人类社会趋向毁灭;后者则坚持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改进了交往的中介, 进而推动社会发展。 (3) 从总体上看, 虽然学术界更加认同辩证地看待科学技术, 从利与弊两个角度同时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的交往之间的矛盾进行把握。但是学术界关于上述两种论断的争执始终存在, 并在社会中形成了相应的思潮。就互联网社交平台的整改而言, 其实施的前提在于承认科学技术发展对于人以及社会发展的弊病所在, 而出发点在于促使科学技术真正发挥其有利的一面, 为人类社会造福。因此, 实施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一定程度上是将科学技术的利与弊辩证统一起来, 消除了技术悲观论与技术乐观论的对立, 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技术的发展。

另外, 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的经验有助于丰富和完善交往理论。纵观交往理论的演进史, 无论是提出了近似于交往的抽象概念的康德、费希特等人, 还是率先以唯物的立场对待交往范畴的马克思, 亦或是阐发了相对完整的交往理论的哈贝马斯, 都未能指明或未能科学地指明处理好科学技术发展与交往之间矛盾的方法论。即便是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交往行为理论的哈贝马斯, 在对待科学技术相关的问题时他却唯恐避之不及, 转而试图从语言范畴当中研究交往。因此, 很难寄希望于从处于当前发展水平的交往理论中寻找解决矛盾的方法, 交往理论自身亦是亟待完善的。当前社会发展最迅速、应用最广泛的科学技术中, 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当属互联网技术, 而互联网技术的诸多产物中与交往最为密切的无疑是互联网社交平台。故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社交平台当中存在的一系列交往理论相关的问题, 实则是处理科学技术发展与交往之间矛盾的缩影和实践体现, 其本质思想可作为处理相关矛盾的方法论并对交往理论进行丰富和完善。

对于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互联网社交平台整改措施的发展方向而言, 继续拘泥于当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般亡羊补牢的整改思路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交往思想为指导, 不能只局限于互联网社交平台这一个领域所面临的问题, 而是应当在解决互联网社交平台现有问题的同时, 着眼于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前景, 尽可能地兴利除弊, 使处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互联网技术最大程度贡献于人类社会发展乃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对此, 互联网社交平台今后的整改和发展应当在进一步消除现存失范现象、控制不良信息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发挥其自身作为当前人类社会最广泛、最便捷的交往中介这一特点, 致力于传播“正能量”, 打造成帮助社会成员树立正确价值观的“主阵地”, 从而使以互联网社交平台为代表的科学技术在交往层面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作出其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推动力量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

社交:指社会上人与人的交际往来, 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方式 (工具) 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的意识, 以达到某种目的的社会各项活动。当今时代, 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我们只有不断地与各类人员进行交往和信息沟通, 才能不断地丰富自己、发展自己、扩充自己。

互联网 (英语:internet) , 又称网际网路或音译因特网、英特网, 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 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定相连, 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 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 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互联网并不等同万维网 (World Wide Web) , 万维网只是一建基于超文本相互链接而成的全球性系统, 且是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服务其中之一。单独提起互联网, 一般都是互联网或接入其中的某网络, 有时将其简称为网或网络 (the Net) 可以通讯、社交、网上贸易。

社交:指社会上人与人的交际往来, 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方式 (工具) 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的意识, 以达到某种目的的社会各项活动。当今时代, 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我们只有不断地与各类人员进行交往和信息沟通, 才能不断地丰富自己、发展自己、扩充自己。

摘要:近年来, 微信等互联网社交平台运营商多次出台关于规范用户发送信息内容的管理规定, 对于含有商业内容、不当言论等信息进行了限制, 进一步维护了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重要部分的网络通讯的秩序。从交往理论的角度, 类似的举措对消除异化、促成人与人之间纯粹的交往关系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社交平台,交往,异化

参考文献

[1] 网络犯罪已成为我国第一大犯罪类型[EB/OL].搜狐网, 2017-09-23.

[2] 范莉萍, 张超美, 吕志强.中俄信息安全立法最新进展比较研究[J].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 2017, 31 (2) :63-67.

[3] 马新晶.唯物史观视阈中的交往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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