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考察报告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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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校外实训基地考察报告

影像专业校外实训基地调研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建设材料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校外实训基地调研报告 贵州省毕节市卫生学校 二〇一三年

一、 调研目的

为了了解医学影像专业的发展趋势,紧跟影像医疗业市场前进的步伐,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课教师的教学理念,对现有教学内容和模式进行有效的改进,从而使我们的学生能学到更多有用的知识,使其技能和工作理念更适应市场的需要。

二、 调研基本情况

1、 此次走访调研的医院包括:毕节市人民医院、毕节禹甸医院、大方县人民医院、大方县中医院、赫章县人民医院、纳雍县人民医院、纳雍新立医院等。所属医院均与我校有合作,可以安排学生到实训基地进行参观学习、顶岗实习等教学活动。

2、 各实习单位医院都很重视对医疗人员的培养。医院内部主要的管理人员都是聘请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并且非常重视对青年医师的培养,这对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有很大帮助。

3、 医院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您的健康服务”的宗旨,崇尚“厚德、厚生、精业”的院训精神,将“以人为本,真情服务”做为医院一以贯之的服务目标,不断完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用高尚的医德医风和良好的医疗技,术为人民的健康服务,行业氛围良好。

4、 由于实训医院所在地属于西部偏远地区,条件相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较差,很多医院受资金、场地、设备、技术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院的发展和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

三、 调研分析

(一) 从业人员的分析

1、 人民医院的所有中高级主治医师都是从国内外聘请来的优秀医师。他们的个人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大多有数年的临床实践经验,对医学影像非常熟悉。但是,由于地域限制,本地属于典型的西部偏远地区,生活贫困,文化落后,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薄弱,一部分青年医师不愿意长期留在本地区。

2、 基层工作的医护人员,大多来自毕节本地,或周边地区,有大部分是来自周边医护类院校。对于影响专业的工作人员,医院一般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

诊断操作技能熟练,临床医学知识牢固,熟悉心电检查、脑血流检查、DR及CT检查等操作。 (二) 人才需求分析

1、 因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不录用中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故医院仅提供学生实习实践。主要是民营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中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需求较大。

2、 从事X线摄影工作需有放射医学技士资格证,从事超声诊断工作需有医师资格证及超声上岗证,从事CT、MRI需有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

3、 对于人才素质,一般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诊疗操作技能熟练,理论与实践结合良好;临床医学知识牢固,写作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较强,有一定的自学创新能力。在民营医院从事超声工作岗位的同时要求还要能从事心电图检查及脑血流图检查工作,DR及CT检查是目前放射诊断发展的必然趋势,中职影像专业毕业生也应掌握相应检查及诊断技术。

四、 思考与建议 (一) 思考

1、 在3-5年内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有很大的需求,从事普通X线摄影和超声诊断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需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因此,中专院校在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时,可以将学生安排在高一层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实习,以便学生可以熟悉和掌握较先进的实训设备与技术,获得良好的工作经验,今后可以更快的适应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工作。

2、 我校毕业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缺乏断层解剖知识和临床知识,报告书写能力差,计算机运用能力差,需加强这些方面的能力培养。

3、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有很好的就业前景,但学生学历低,学校升级势在必行。 (二) 建议

1、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制三年,在校理论学习两年,实习一年。理论除公共基础课外,还有专业基础课,但与临床联系紧密的临床课较少,建议增加实训课程比例,加强与医院的沟通交流,增加实训基地的数量,让更多学生能够有更多的临床实践经验。

2、 人才培养目标是:普通X线摄影诊断和超声检查诊断,医院要求毕业生除专业理论知识能力提高外,还需提高书写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要加深对断层解剖学和临床知识的学习。建议学科曾设相关就业指导课程、人文课程,加强设备操作能力与计算机应用水平,在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同时也提升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竞争力。

3、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岗位工作任务是从事普通X线摄影诊断和超声检查诊断工作,必须与临床紧密联系,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很有必要到临床科室实习。

五、 结论

本市很多地区医疗设施相对落后,医疗人才缺乏,在放射科、超声科等科目基层医疗人员需求量较大,本专业学生就业趋势良好。大中型医院医疗设施完善,规模较大,竞争力大,同时对员工也有较高要求标准。本专业中职毕业生毕业后就业主要去向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从事普通X线诊断及超声诊断工作,县级以上医院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同时,乡镇卫生院等卫生机构人才紧缺,很多在乡镇从事普通X线摄影诊断和超声检查诊断的工作人员是从在职职工中选派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后使用,每个乡镇卫生院均需1-2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作为影像服务的重要后备力量和人才储备库,职校也要与医院、卫生院联系,了解企业的需要,及时调整方式,以便适应医疗卫生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做好校外实训工作和联系学生就业机构。

第二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生产实习基地;

(三)其它短期、分散的实习单位(点)。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师傅)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

(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 “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三、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学校委派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生产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区队区队长、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四、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意向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目的;

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实习师生的住宿、生活、学习等安排;

5、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待遇;

6、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

7、协议合作年限;

8、其它。

五、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作会制度和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

(一)学校将根据专业门类的特点,成立各类由校外实习基地会员单位组成的协作会。定期召开协作会议,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探讨教学实习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我校教学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两年评比一次),对那些热情支持我校学生实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促进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

1、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

(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2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3签订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聘用协议。4填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6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7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

(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ⅩⅩ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

(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 (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

(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

(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1、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

(一)系(部)工作责任

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

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4、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加大对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学校内教师也应熟悉企业的运营及生产环节,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不致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正常工作。

6、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争取政府投入、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原则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要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对实习实训基地必须要求:

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

5、为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6、为实习实训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邀请实习实训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根据实习实训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六、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1、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有关的教学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有关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习实训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关的教学系(部)要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七、检查与评估

建立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及验收制度。按照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会同企事业单位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篇: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凉州区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第五条 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

1 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第六条 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第三章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八条 能承担我校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四章 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第九条 学校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十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2 第十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校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第五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 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五条 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十六条 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制定共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六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落实和组织实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

3 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按照示范性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与协助各专业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二十条 政教处、招生就业处协助各专业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配合各专业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列入专业的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二条 专业内配有分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负责人,并设立专门的秘书岗位(可兼职)。与合作单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七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三条 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专业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校企合作协议并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四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由专业主任代表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一份。协议原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相关部门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

4 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学习、交通、酬金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7.实习专业项目及内容;8.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凉州区职业中专实习实训基地”牌匾,制作规格由专业与基地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章 学校及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第二十八条 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 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第三十一条 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校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二条 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第三十三条 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5 第三十四条 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第三十五条 在基本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第三十六条 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第三十七条 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第九章 实习实训基地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九条 接受我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第四十条 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第四十一条 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第四十二条 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四十四条 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第四十五条 吸收学校老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第十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七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八条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要建立具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九条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研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9日起执行。

第四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全面推进校、企间的“产、学、研”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人才培训、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实习、实训大纲,安排实习、实训指导老师,提前三个月提出实习实训计划,并于实习、实训前一个月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

2、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派遣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实训。

4、实习、实训师生要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

5、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技术咨询,并开展技术协作;

6、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方便;

7、根据乙方需要,优先并择优推荐毕业生;

8、对乙方符合“双师型”教师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 1

人员,优先聘请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活动;

9、优先向乙方转让甲方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条件;

2、对到乙方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训活动;

3、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及参与实习、实训考核评议工作;

4、提供实习、实训必须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5、为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如就餐、住宿等)提供方便;

6、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参与甲方的实践性教学工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可在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校企合作形式,在条件成熟时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实现教学、生产、科研全面合作;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2011年

3日 单位公章:月

第五篇: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实施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熟悉职业技能的应用人才,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建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具体意向如下:

一、合作总则

甲方所属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训。乙方根据甲方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及时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训辅导老师进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负责实训教学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2、确定基地名称,制作牌匾。同意乙方以此基地的名义在媒体上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扩大企业知名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二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4、委派专人参与实训教学管理、质量监督和实训考核工作。

5、负责管理实训教学期间学生的日常行政事务。

6、教育实训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乙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实训教学实施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

排实训课程、指导实训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3、提供实训教学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实训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6、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训辅导技师)有义务指导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学生规范地操作或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

三、合作时间

1、合作时间为起止。

2、合作期满如果决定继续合作,则另行协议。

四、实训费用

1、实训教学工作所产生的行政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实训教学工作所产生的企业效益增加部分,可用来冲抵实训教学工作所产生的企业经营成本增加部分。

3、乙方参与实训教学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乙方:

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址:

联系电话:0731-88379001(FAX)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训中联系人:

授权代表(签章):赵小年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协议

甲方: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精神,积极探索多渠道的办学模式,造就一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努力为地方经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学生由乙方安排到生产一线进行顶岗实习。本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共名,其中男生名,女生名。(具体名单附后)

二、顶岗实习时间为个月,时间从至年月日止。

三、顶岗实习期间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乙双方的职责如下:

(一)乙方职责:

1、配合学校做好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指定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或专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带教,安排学生从事与教育内容相关 的实习活动。

2、加强对顶岗实习期间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范的培训,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意外事故,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专业性质安排相关岗位工种。

4、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护参照单位正式员工执行。另用人单位有权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并负责其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严重违纪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乙方有权交给甲方进行处理。

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上班时间由双方协商,协商结果经学生同意后确定。

6、乙方定期安排专人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安全、厂纪、厂规的再教育。

7、顶岗实习期间乙方负责提供学生食宿,与招聘员工实习期待遇相同,且

底薪不低于(/月)。

8、顶岗实习期满后,留用人员直接视为正式员工,并由乙方和甲方学生直接签字定用工合同。

9、乙方根据生产实际和顶岗实习目标的要求与甲方共同制定详细周密的实习计划。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协助乙方安排学生住宿以及对宿舍区的管理。

2、甲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与乙方联系,了解顶岗实习情况并做好相关的顶岗实习记录,协助甲方及时处理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3、对不能适应企业要求的学生及时教育,必要时带回学校进行专门培训,延长顶岗实习时间。

4、督促学生遵守校规厂纪,凡请假须书面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甲方管理人员。

四、未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乙方:

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址:

联系电话:0731-88379001(FAX)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训中联系人:

授权代表(签章):赵小年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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