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实务讲义全

2022-10-16

第一篇:社会工作实务讲义全

规划实务辅导讲义 绝对牛

1. 区域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发展布局方案)评析 主要的考点: 城镇体系、城镇结构、城镇布局;城市化水平;

 城市(镇)功能和定位的确定;

 区域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利用;

 综合交通和运输;

 自然风景区的保护;

 水利、防洪等的统筹兼顾;

 区域防灾

 区域基础设施统筹(水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力、燃气等)

2.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评析

*城市规模(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确定;

人均用地:80---100---120平方米/人

用地比例:居住---20---32%;工业---15---25%;道路广场---8---15%;绿地---8—15% 单项建设用地:居住:18—28;工业10—25;道路广场:7---15;绿地:9;

*用地布局 (1)总体城市形态:集中型 带型 放射型 组团型 星座型

工业-------*位于城市下风向;

*与居住区有方便的联系,交通负荷均衡,防止单向交通,防止工业区包围城市; *区别

一、

二、三类工业的不同,紧邻居住区时要设置绿化防护隔离带;

*注意工业区与交通运输的关系,大运输量的工业应靠近铁路、码头,需要水资源的可靠近河流但要注意岸线的综合利用;

*相对集中布置,(老城区工业的迁移)

仓储--------*生产资料为主的仓库区,应与工业区靠近;

*生活资料为主的仓库区,应设在市区边缘与对外交通和市内干道均有便捷联系;

*危险品仓库和化工类仓库区,应设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并对城市主导风向、水源等不会产生影响;

居住区------*靠近就业地点(二产、三产);

*适宜居住的地段(上风向,无洪水、地震、滑坡、风口等灾害不利条件);

*将城市最有特点的良好区域留给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沿河、靠山、临湖);

*居住区要规模适中,形成不同等级的居住板块和公共服务的中心体系

公共设施-----*商业中心的设置:接近人口分布中心,考虑旧城中心和新城建设形成的中心的辩证关系(近远期关系),大城市可有多个(不同等级、不同特色)的中心(副中心),考虑旅游城市中为外来旅游人口服务的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和为本市居民服务的商业中心设置的不同要求;

*直接服务于市民的文、教、体、卫设施要布局均衡,靠近居民区

*有便捷的公共交通可以连接各类中心,但中心区应避免交通性干道的穿越;

*中心区应与绿地系统或公共空间灵活组合,创造有特色的中心区形象;

绿化用地------*应利用各自城市的独特自然景观(河、湖、山、川)和历史人文特色,形成点、线、面的整体绿地系统;

*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绿地》9M2,中心城区绿地布局应均匀,有合理的服务半径;

*风景区及周边地区禁止污染工业,防止过度开发。不得设置与风景游览无关的设施;

对外交通------综合考虑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市需求,客货运交通,交通枢纽选址,高速公

路布局对城市的影响(机场、铁路车站、港口码头、汽车客运站)

*机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两侧,相切约5—7KM,通过约15KM,机场限高要求。可以距市中心10-30KM(30min),有高速公路或快速路相连;

*铁路、车站:线路应从城市边缘通过,(并为城市的扩展留有余地),客运火车站可设置在城市中心区的边缘(但要避免铁路线对城市用地的分割),货运站设在城市外围,可结合物流中心设置,铁路干线的汇合处可以设置编组站。

*港口、码头:城市岸线利用的统筹(生产性岸线、生活性岸线、禁止开发岸线),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关注生活岸线与城市中心区或公共空间的关系;避开大型桥梁、闸坝、水源地等;港口码头应有一定的陆域腹地,作为港口物流作业区和储存区,应有专有的疏港交通道路,铁、水联运时要预留转运码头和铁路专用线;

* 公路、客运站:高速公路应与城市相切,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大城市可形成高速环线与各个方向的高速公路连接,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应设置在城市建设区边缘并与城市快速路相连;等级公路应在城市外围通过,与城市道路互不干扰,只在一定的方位设入口处与城市交通性干道相连。大城市可以设多个客运站,设在城市边缘区或者结合火车站、码头等形成综合交通枢纽。(近年来,客运火车站、汽车站进入市中心核心区边缘的布置也是有出现,但对进入市中心区的铁路线等也相应提出了要求,并着力形成综合性的交通枢纽)

城市道路网------*与城市规模和城市形态相匹配的道路网系统(大城市的环形快速路设置,方格路网、放射性路网、自由式路网,轴向组团式路网等的设置特点);

*城市道路网应分级清晰、功能明确。应结合城市景观的特点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应成为划分、联系城市各分区、组团的通道和各地块用地的分界线;

*城市各主要功能区(中心、居住、工业、车站等)应有便捷的联系,避免单一通道。区分交通性通道和生活性通道对道路两侧用地功能的不同要求。(交通性干道两侧不紧邻道路安排居住、商业、公建等大量人流活动需求的功能;生活型干道两侧不安排运输需求大的大中型企业、仓储物流和交通枢纽)

*与对外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码头、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有便捷的联系。但应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市区,避免交通性道路穿越生活区。快速路、交通性干道、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应一级对次一级衔接过渡。

*路网应呈现内密外疏的格局,要注重旧城区路网的特色和尺度,结合历史街区和地方特色对旧街区道路进行梳理利用,切记大拆大建。

市政设施--------*水厂:宜位与城镇和工业上游清洁河道、河流的凹岸(水流淤积),河道主流靠岸的窄河段(水力流速快)。水源取水点控制:周围100M,上游1000M,下游100M.。应综合河道的上下游区域性城镇布局统筹考虑。

*污水处理厂:宜位于城市和给水水源的下游近水体处,地势应较低(但应防洪),位于最小风频上风向。与城市应有》300M的防护隔离带。

*能源供应设施(电厂、燃气、热电等):应靠近负荷中心,利用三类工业用地,靠近生产关系密切的厂,应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并要设置铁路专用线或码头区进入。液化气、天然气供应的门站和储存地,应处于城市的全年最小风频上风向,远离城市重要的设施(机场、铁路枢纽、历史遗迹等)远离危险品、石化区,以防发生事故引起的更大危险。

3. 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评析

熟悉和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程序和重点,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要求。 是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是地块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

要求:定性质、定位置(选址)、定容量、定界线、定形态;

注意:上面(限高)、下面(地下管线、地下空间)、左右(相邻功能、形态)、前后(间隔、后退);

里面(配套、均衡)、外围(交通、整体)、周边(历史街区、风景区)

重视:11项强制性指标: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停车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方位和允许开口路段、地下空间;

6线划定:道路红线、城市黄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廊道橙线 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析要点:

 地块划分的规模是否合适、用地性质是否以上一层级的规划为依据;

 用地功能布局相互之间是否有矛盾和相互干扰(动静分开、交通分类引导);

 整体空间格局的形成(减少功能的混杂,强调公共空间开敞空间的控制)

 地块配套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要求)

 道路交通的要求细化(道路开口、步行系统、地下停车等)

 绿地系统的完整性(各类绿地、公园广场的结合、防护绿地的要求)

 特定意图区的控制(风景区、街道界面、滨水界面)

 规划编制深度要求(11项强制性指标、6线控制、2类配套)

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析要点

 地块划分是否根据保留建筑和产权的情况综合考虑;

 用地功能调整是否符合旧城改造的总体意图(增加绿地、公共空间、完善设施配套、疏解人口,梳理交通等)

 地块改造的可行性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

 指标的确定要有一定的模拟和测算;

 历史街区的特殊要求(高度、密度、街道尺度、配套完善、建筑形态布局等)

 城市设计的要求。

 交通改善具体细节(交叉口设计、支路网、步行系统、停车补充、消防通道等)  古树名木的保护,结合绿地系统

 传统街区活力的挖掘,特色街区的保护和利用。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评析

4. 居住区(小区)规划方案评析;

居住区评析是规划实务的重点,涉及规划用地、道路交通、设施配套、指标测算、景观组织、建筑布局等一系列规划原理、建筑设计、道路交通等的知识的综合运用。

评析的方法:

从外到内,从大到小,从整体到局部,从均衡到特色;

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用地功能+规划指标控制;

结构与形式的统一-----组团分布+建筑组合空间;

均衡与特色的组合-----配套均衡+城市设计引导;

评析的要点:

 小区结构:

分清按居住区还是小区规模布置规划方案,划分的组团布局是否合理(有利于管理),公建布局、小区中心的设置是否便利,小区与城市或周边自然环境的衔接是否自然顺畅。结合路网结构、绿地系统、配套设施及建筑群体组合形成的总体布局是否完整。

 道路交通

路网清晰主次分明,道路划分的组团是否合理,小区主干道与外围道路的连接是否合理(不能与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道直接相连,离开交叉口大于),小区道路的方向是否与人流的主导方向一致(要配合地铁、公交站的设置),小区出入口的设置数量(2-3个),小区内的停车组织(人车分流?人车混行?)

居住区级道路(相当于城市支路)红线20-30米,小区级道路红线14-20米(车行道7-9米),组团级3-5米,宅前路2.5米;尽端路要小于120米,回车场12*12米;  配套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小学、幼儿园,商业服务设施(菜场、超市、银行、邮政、便利店等),社区管理设施。布局合理,服务半径《500米,可与小区绿地、步行系统或小区出入口结合。要考虑小学、幼儿园入口与上下班接送小孩的方便,还需考虑设有一定的临时停车场地。小学幼儿园 要有充足的阳光和活动场地。

 绿地空间

小区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组团0.5,小区1.0,居住区1.5;小区绿地系统要形成整体,用点、轴串联起各个组团中心绿地,体现小区内景观的均好性;也可将小区中心绿地与自然景观(河湖水系)结合起来,突出小区的整体形象和特点。利用绿地系统设置步行系统,连接各级公共设施和人行出入口。

 住宅布置

住宅朝向合理,间距符合规范。同一组团内的住宅布局相对统一,空间围合但满足通风要求,空间开敞但要有合适的尺度;高、中、低层住宅位置恰当,点式、条式相互组合,形成规整但不死板—整体和谐,灵活却不杂乱—彰显特色;

关注内部间距要求,注意对外界居住建筑、学校建筑、医院疗养院、老年公寓的影响。

 小区特色

主要体现在小区道路、总体布局结构结合绿地系统和公共活动空间的布局上,在小区的入口意向、中心绿地景观、公共建筑城市界面、沿街沿湖轮廓线控制、建筑风格特色、与自然景观融合、遵循历史街区保护的风貌等方面。应体现地方特色。

5.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评析

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主要是选址条件分析为主。往往涉及交通、安全、环境评价、风景区保护、历史街区等专业知识,还要考虑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详细的基地条件分析,重大的方案还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必要性----可行性(技术、环境、安全、经济、社会)-----唯一性

较难处理的几类项目的选址:(1)、在风景区中修建宾馆或水利发电站

(2)、在历史街区中选址建造公共厕所或垃圾中转站

(3)、殡仪馆、垃圾填埋场、垃圾发电厂的选址

(4)、危险品仓库、化工园区搬迁的选址

(5)、穿越景区的道路选址

(6)、市中心220KV变电所的选址

(7)、轨道交通维修场站和停车场选址

(8)、市中心多层立体停车楼选址

(9)、医疗生化污染特殊处置中心选址

(10)、各类物流园(生产加工型、仓储运输型、贸易流通型)选址

6. 建设项目总平面方案评析

建设项目的总平面方案,主要是在施工图设计前对项目总体布局的详细设计,相当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层次。简单一些的项目,一般不再要求对项目总平面作单独的报审和审批,可以随单体的建筑设计一并完成上报审批。只有当项目用地条件较复杂、用地功能较综合、环境限定因素较特殊、项目位置特别重要、项目规模较大(须分期)时,才要求项目单独编制总平面方案。

建设项目总平面评析要点:

 平面布局:主要判定建筑、道路、绿化的布局关系是否合理,公共空间的开敞性和利用是否方便,建筑围合的尺度是否宜人。与周边地块的功能是否有干扰,建筑的肌理、体量组合是否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也要关注总平面的强制性规定:容积率、密度、高度、绿化率、进出口、停车泊位、日照间距、后退红线距离、消防通道、地下室位置、绿化用地等。商业建筑的裙房设置及沿街道的贴线率,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有封闭管理的需求等等。

 交通组织:内外交通的衔接是否合理,进出口设置是否方便,公共交通能否进入如何衔接,是否按规范配置了停车场(库),人车流线是否有干扰,大型公共场所的集散交通应单独出具交通影响评价。

 建筑设计:是否按规划设计条件对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进行了控制,是否有创意的思路和表现方式。单体建筑的形式是否与所安排的功能相吻合。

常有的考点:强制性的指标的核定;

日照间距;

后退边界,后退红线;

是否侵占绿线,(地上或地下空间);

雨棚、檐口超出红线或高度;

高压线走廊下未经供电部门同意布置了永久性建筑;

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没有保证;

进出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离开交叉口太近;

停车泊位不够,地面停车过多,占用绿化用地或广场用地;

地块围墙将公共绿地围入基地内使用;

高层建筑的日照阴影对周边地块的影响;

道路交叉口的道路展宽没有控制;

港湾式公交站台没有考虑;

7.

(1)

(2)

(3)

(4)

(5)

(6)

专项规划方案评析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地下空间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城市文化/教育/体育/医疗设施布局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篇: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讲义1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精讲班第1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精讲班第1讲讲义

大纲和教材的变化

一、2007版大纲与2004版有何区别?

(1)大纲的结构变化

在第一版中,将掌握、熟悉、了解放在“目”上,而第二版则放在“条”上。本次的考试大纲基本上是按照学科顺序编排,这样指导书的编写也按此组织,显得比较顺畅。将掌握、熟悉、了解放在“条”上,也使得某些条、目得以合并,因而相比而言,大纲的“目”减少了。

(2)大纲的内容变化

根据不直接考或少考基本概念,而将考概念转化为考应用的出题原则,第二版强调基本理论、方法的应用,删除了过多的基本概念、理论、意义、特点等,突出实用性。对第一版中个别比较空洞抽象的条目作了删减。部分概念和内容包含补充知识的功能,将一些学科趋势和要求告知大家,这一部分内容是希望大家了解但又不会太多考核大家。

二、第二版考试用书与第一版内容的变化有哪些?

(1)内容扩充了,更加详细了,对许多难点、重点进行了补充说明,便于考生理解和掌握。

(2)在第一版中,有些常规的内容没有写,需要考生去查阅其他参考书,许多考生反映,这样不方便复习,在第二版中基本上补全了,以便于考生学习。

(3)各个章节之间、各个科目之间进行了较充分的协调,删除了某些重复、交叉的部分。

(4)对第一版中的某些错误进行了订正。部分学术上没有定论的内容大量删减,但是还有些是国际通用与我们实践思考时有差别的,请大家复习时要注意。

三、市政公用工程的第二版与第一版内容主要区别

第二版体现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的综合性、通用性。市政公用工程内容涵盖了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给水与排水工程,燃气与供热工程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8个专业工程,每个专业工程都具有自身的特点;本版将各专业的共性知识进行了综合阐述,并依据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现况和发展,调整了各专业技术知识点的比重。突出了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市政公用工程大多在城镇范围内施工,施工场地和施工周期必然受到严格控制,且涉及到的工程施工区域地上、地下构筑物的勘查和保护,社会交通的疏导,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以及由此带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标准有别于其他相近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根据建设部和人事部关于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用书的

修订要求,注重专业知识考点和难度的均衡;调整了知识层次和专业知识的结构。

1、专业技术内容方面有何新的变化?

从指导应试人员工程实践应用出发,删除了第一版中基础理论知识内容,重点放在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在体系与内容有以下主要变动:

①城市桥梁工程中增写了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内容,重点放在桩基施工和上部结构施工; ②城市轨道交通和隧道工程中,对深基坑支护及盖挖法施工、盾构法施工和暗挖法施工进行了较系统的阐述;

③城市给水排水工程,将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相似的给水厂站与排水厂站内容合并;

④将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供热管道施工合为城市管道工程一节;

⑤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增写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前期质量控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和城市燃气、热力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⑥增写了城市桥梁施工安全控制内容。

2、专业项目管理和专业法规及相关知识方面有何变化?

答:结合工程实践阐述了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应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增写了工程总承包与分包合同管理,

②增写了市政公用工程索赔原则及程序内容;

③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组成一节中重点阐述了工程设计预算、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

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增写了进度计划,特别是网络计划编制内容;

⑤增写了市政公用工程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知识。

⑥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方法一节中内容依据工程实践进行了较系统的修订,增写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方案编制等内容;

3、第二版专业案例有什么特点?如何对案例进行分析?难点和重点如何掌握?

第二版在编写过程中,在各地从事工程建设实践的人员中征集了案例题,并从中摘选了符合大纲要求的案例题编入《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因此,本版案例题实践性强,综合性强;但同时也仍然存在深度不够和知识点分布不均现象。案例题没有给出标准答案,而主要引导应试人员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谨供广大应试人员学习分析时参考。

从本版指导用书中的主要知识考点中选择了问答和案例题的范例制成光盘附后,以便于应试人员复习

参考。

应试经验

四、考试中的出题特点是什么?

如何把握考试规律、高效率地进行备考复习,成为广大考生最为关注的问题。鉴于此,总结以往几年的试题,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考试高频出题内容和出题形式:

1、“主要内容包括”、“主要措施包括”、“主要方法包括”、“几种规定”、“几种类型”、“基本出发点”等字眼,容易出多选或单选。

例题:

1.在建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中不包括()

A.管理措施 B.沟通措施 C.组织措施 D.经济措施

答案:B

2.下列纠偏措施中,属于投资控制管理纠偏措施的是()

A.调整任务分工B.调整或修改设计

C.调整项目组织结构D.调整投资控制手段

答案:D

2、“需具备、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容易出多项。

例题:

1.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在该工作()等情况下,宜对有关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A.工程量发生变动B.不是固定费率项目

C.变动费用超过合同金额 D.单位成本发生变动

E.合同未规定费率

答案:BE

3、计算

例题:

1.采用实际费用法计算工程索赔费用时,()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

A.直接费的额外费用

B.直接费的额外费用+应得的利润

C.直接费的额外费用+应得的间接费

D.直接费的额外费用+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

答案:D

五、建造师的考试难度如何?改版后的考试难度是否会大幅增加?

建造师的内容非常烦杂,涵盖面很广泛,如此众多的内容综合到一起,使得其考试时的灵活性很大,出考题的老师可以通过出题将考试变的很难,当然也可以变的很容易。由于建造师教材内容包罗万象,范围很广,给各位参加考试同学的学习带来很大不便,如果只是通过粗略的看教材,没有对各方面知识的深度理解,那么万一考试时出题老师为了增加难度,不是简单的对教材原话的机械重复,而是要求有一定理解的话,那么只是通过背教材的话就很难通过了。而如果要想到达对教材的理解,那么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总的来说,从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内容来说,其学习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虽然总的来说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难度是比较大的,但由于今年的建造师考试是改版后的第一次考试,因此还是有很大机会的。对于各种执业资格考试来说,前几次,特别是第一次的考试往往比较容易,然后会越来越难。首先因为第一次考试一般会更多的把比较简单的概念性的知识点作为考题;其次就是第一次考试往往是作为试验性考试,是为了设定一个今后考核的标准;第三由于是2008年国家对建造师资格的人员需求比较紧迫,人员的需要量比较大,因此会有所考虑。随着几年以后通过的人越来越多,国家对相关人员的需求减少,则考试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各位同学应该借此机会,下大力气学习,通过努力,力争一次通过。.六、本课程讲授安排

从大纲要求和考试用书的篇幅和内容安排,我们讲课的内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就是施工技术、工程施工管理实务和相关法规和规范,但法规和规范的具体内容的熟悉和学习不在课内,而是通过大家平时的工作和积累来完成,因此重点是前两部分内容,通过篇幅我们可以看到,施工技术占了考试用书的116页,而工程施工管理实务也占了117页,各占一半,从考试分值来看,基础知识60分,案例分析60分也是各占一半,因此,我们的授课安排也基本上一分为二,各占一半时间左右。

各科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小时)题型

题量

满分

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单选题 多选题60

20100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3单选题 多选题70

25120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单选题 多选题

案例题40

10

3120其中案例题60分

第三篇:2012税务代理实务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讲义】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

本章考情分析:题型:单选、多选

题量、历年分值:1—2分左右。

本章框架:

第一节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

第一节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

一、税务登记(结合第二章第二节“税务登记管理”的内容学习)

(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熟悉)1.设立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1页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不包括银行账号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3.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10项)4.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

(二)代理税务登记操作规范(掌握)1.代理税务登记申报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分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3.代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二、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主要有11注销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注意:

(

1(2)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确定原则: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二)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了解)例题:

1.(2000年多选)企业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包括( )。A.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B.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C.改变注册资金的

D.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答疑编号360803010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2001年单选)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A.15B.30C.10D.45[答疑编号360803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熟悉)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4.前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例题】(2009年单选)下列关于停业的税务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B.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C.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D.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答疑编号36080301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应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纳税人不能保留副本。

四、注销税务登记

1.(2010年多选)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D.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境内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答疑编号3608030104]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限定是15天,而不是30天,选项A、B有误。

2.(2008年单选)下列企业变动情形中,需要注销原有税务登记的是( )。A.某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B.某企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C.某企业改变经营范围

D.李某接替张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答疑编号360803010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要有三种情形:(1)纳税人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代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

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熟悉)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述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局提出书面申请。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除商业企业以外,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4.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签署审核意见。

5.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6.工业企业——50万元;商业企业——80万元。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常重要)【例题】(单选)某百货商店直接从服装厂购进各种服装销售,2009年销售额100万元,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年1月份购进各种服装价款400000元,取得专用发票上的税金为68000元,该店当月销售收入(含税)702000元,该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A.34000B.33960.23C.136000D.102000

[答疑编号36080302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702000÷(1+17%)×17%=102000(元)。

(二)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掌握)

注意: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的主要内容,注册税务师应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资料等。对企业可能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应税销售额,企业会计、财务管理的方法和管理制度,企业财务人员的办税能力能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等问题,写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核查报告,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的附件,报送主管国税局。

二、税种认定登记代理(了解)

(一)税种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申报纳税之前,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二)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注意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例题】(2003年多选)下列有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B.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D.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答疑编号3608030203]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本章总结

第四篇:小金库治理的政策与实务讲解讲义目录:

第一篇 “小金库”的治理与防范

第一章 “小金库”相关概念

第二章 “小金库”治理政策解读

第三章 “小金库”专项治理方案

第四章 “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五章 “小金库”检查技术方法

第二篇 “小金库”相关法律制度

第六章 部门预算管理

第七章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八章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第九章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十章 财政预算公务卡管理

第十一章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第三篇 “小金库”治理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 第十三章 “小金库”治理经验总结及探讨 第十四章 “小金库”典型案例

第五篇:土地登记代理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课堂讲义 第6讲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三、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身份证明一项因申请人类型的不同而不同,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单位法人证明,但有的法人如机关法人不需提交,

此外还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样例见表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簿;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个体工商户也视为自然人对待;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他组织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参照法人。

凡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的,均须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

代理人为法定代理人的,不需签署《土地登记委托书》,但须提交其为法定代理人的证明,如表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土地登记申请书及填写说明

《土地登记申请书》是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法律文书,是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构陈述其合法使用或拥有的土地权属来源和土地现状,请求对其土地权利给予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一种表格式样的书面申请。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般包括下列基本事项

(1)申请人情况:申请人名称(姓名)、证件种类、证件编号、单位性质、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人相关信息等;

(2)申请登记的土地情况:土地坐落、面积、用途、权利设立情况、取得价格、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等;

(3)申请登记的内容;

(4)其他事项。

(二)《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

(1)《土地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2)《土地登记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3)一个土地权利人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

(4)一宗地有多个土地权利人的,由各共有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

(5)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6)土地登记申请人在填写完《土地登记申请书》后,应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签名盖章。

附件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题目: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基本要求表述正确的有()。

A.《土地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B.《土地登记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c.一个土地权利人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一宗地进行填写

D.一宗地有多个土地权利人的,由各共有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

E. 土地登记申请人在填写完《土地登记申请书》后,应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签名盖章

答案:

ABDE

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五、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后,应及时进行申请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是:

(一)对法人资格的审查

对申请土地登记的法人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法人资格证明。按照法人组织的不同类型可以分别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登记或依法成立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别审查。

1.对企业法人的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全国性子公司、经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地方企业,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社会团体法人的审查社会团体包括依法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如各种拥有独立财产或经费的群众团体,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的社会团体,分别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和跨行政区的共同的上一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对法律上规定或依照法律、行政命令成立的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凡没有资格证明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批准成立的证件或文件。

(二)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审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必须是法人组织开具的证明。一是必须有法人组织公章;二是单位名称是全称且与公章名称一致;三是开具证明时间,应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期之内,不能由已过期的任命书代替。

(三)对户主的资格审查

户主必须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合法户主,户主变更与户口簿不一致的或农村无户口簿的土地使用权人,应由基层组织开具证明。

对法人或个人土地登记申请人资格审查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对提交的住所证明进行认真核定,它表明法人或个人进行主要经济活动的地点,涉及到债务、诉讼等管辖以及清算的地点,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四)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

代理土地登记申请的,主要审查代理委托书或指定委托书。委托书代理事项、代理期限、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书拟定时间必须清楚、准确无误。对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要审查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是否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按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不需要再办委托书的,应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和户籍证明。

(五)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

此阶段对土地权源证件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对有无权源证件和已提交证件效力等内容进行审查。

土地登记机构审核时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土地申请人说明情况改正或退回。 对提交的证件是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土地登记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印鉴,对发现的疑点,不经处理核准,不能收存。

(六)对其他问题的审查

其他问题是指除上述主要内容外的一些细节问题,如申请登记程序是否正确,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无页码不准等等。

题目:土地登记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后,应及时进行申请审查。审查的内容中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审查表述正确的有: ()。

A.必须有法人组织公章

B.单位名称是全称且与公章名称一致

c.开具证明时间,应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期之内,可以由已过期的任命书代替

D.开具证明时间,应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期之内,不能由已过期的任命书代替 E. 单位名称是全称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答案:

ABD

收件

六、收件

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经审查无误后,土地登记机构应在事先准备好的《土地登记收件单》(参考样式见表2—

3、表2—4)上进行登记、编号,装袋人案。

表2—3土地登记收件单

(一)土地登记收件单的填写

土地登记申报中提交的文件资料,应按照顺序编号后,填写土地登记收件单。土地登记收件单一式两联,一联为存根,由土地登记机构保存;一联为收据,由土地登记申请人收存,作为土地登记申请人领取土地证书的凭据。

土地登记收件单有以下几项内容:收件编号、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电话、序号、土地权属证件名称、页数、备注、交件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其主要项目填写要求如下:

收件编号:收件编号(收件单右上方编号),可以与申请书上编号相同,以便查找,也可以按照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先后顺序编流水号。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要做到不重不漏不乱。

土地登记收件单上的序号,按照提交的文件件数顺序编号,如收到3份文件,序号编到3。

收件单上的页数,指每一份文件的页数和所交文件的总页数。收缴的每一份文件的页数填在相应文件的页数格内,再将全部文件的页数相加为总页数。

土地登记收件单备注栏,交件时有要说明的事项,可以在此栏填写。如:因使用共用宗地的、权源文件只有一份的或者批准文件与现状不一致的原因等等。

交件人姓名必须是亲自向土地登记人员提交文件、资料的人员姓名。如交件人是

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应填写代理人姓名,不能填写申请人姓名。

收件人、交件人填写的收交件日期应一致,即收件完成后,双方应立即在收件单上签署日期。

(二)收件整理

收件整理是指对收取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装袋的过程。整理的方法一般应随收随整,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前,其他文件、资料在后的顺序,一户一份,装入袋子,并将袋子封好,袋皮按规定的编号,填写申请人名称。袋皮编号尽量与申请书、收件单编号一致,以便查找。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手工折纸活动策划书下一篇:生活管理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