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范文

2022-05-27

第一篇:北京集体户口范文

企业申办北京集体户口

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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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修订

为规范留学人员回国就业落户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保障国内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利益不受侵害,防止个别单位和人员的违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单位立户要求:

凡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在京就业和落户的在京用人单位均须办理单位立户手续,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办理单位立户手续:

1、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

2、用人单位本身能够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或者委托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3、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二、单位立户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

1、在线注册

用人单位登陆中国留学网()-就业落户栏目,点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单位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然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安全证书申请表(就业落户)》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立户所需材料

单位注册成功后,请将下述材料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回国处,邮政编码:100080。(由于我中心每天接收大量邮件,请务必在醒目位置注明“CA申请” )。

材料清单:(请按照此顺序将材料装订在一起)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安全证书年检申请表(就业落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伙制事务所证书等能证明单位法人性质的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单位专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须与立户申请表经办人姓名一致,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单位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如单位集体户口存放在人才中介机构,请提供由人才中介机构开具的落户地址证明信,并须同时加盖人才中介机构及单位公章,单位档案存放合同无效。)

3、审核结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审核申请单位的相关材料,审核结果会以邮件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2个月左右。

4、以培训会形式统一领取CA数字安全证书,具体培训事宜与审核结果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

5、登陆系统

单位领取CA数字安全证书后,即可正常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单位登陆”,使用相关功能。

三、单位年检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

1、在线注册

用人单位在本单位数字证书到期前30天内,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的“年审”功能向我中心提出年审申请。

2、单位年检所需材料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安全证书年检申请表(就业落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CA数字安全证书已过期无法登陆,请提交单位公函,以替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年审申请表(就业落户)》;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伙制事务所证书等能证明单位法人性质的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单位专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须与立户申请表经办人姓名一致,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单位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如单位集体户口存放在人才中介机构,请提供由人才中介机构开具的落户地址证明信,并须同时加盖人才中介机构及单位公章,单位档案存放合同无效。)

3、审核结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到年检申请材料后,审核申请单位的相关材料,审核结果会以邮件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1个月左右。部分年审通过的用人单位按照邮件通知要求参加由我中心组织的就业落户业务培训会,在培训会上统一发放更新的数字证书。

四、单位立户有关规定:

1、立户单位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递交《立户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申请信息变更。中心将核实后更新立户单位基本信息;

2、立户单位应如实提供单位相关信息,确保为所聘留学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立户单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立户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就职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出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4、立户单位所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所学专业须与该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留学人员相应的职位与待遇;

5、立户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其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并主动协助留学回国人员准备相关材料,不得以代办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6、立户单位有义务参加关于录用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政策、业务培训会。

7、立户单位应按要求定期进行单位立户及CA数字安全证书的年检及更新工作。

8、中心会不定期对立户单位进行随访调查,如发现违规行为,我中心有权暂停或取消用人单位及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本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篇:北京集体户口迁移为个人户口小整理

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

户口分为两类:个人户口、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就是自己家的户口本,上面的地址是门牌号码的,是正式户口。集体户口分为三类:学校集体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户口,一般是单位集中管理,具备北京常住户口指标,属于北京常驻居民户口,只是户主不同罢了,集体户口由于人多,在单位保存,用起来相对麻烦些,且对于以后自己单独立户生孩子上户口时,不太方便。

从集体户口迁出很简单,迁出和迁入2个派出所就能完成,但要具备条件,比如迁入地的直系亲属户口或单位宿舍住房户口。

或是自己买的住房,大小没有限制,买个小平房都可以迁(不在拆改冻结户口范围内的那种),迁入迁出必须是对等的城八区,原则上讲,从西城的集体户口迁出到丰台去相对容易些,若从石景山迁出到东城,麻烦些。也可以把户口放在人才管理部门,但那还是属于集体户口。

市内他所迁入登记

一、受理

(一)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小城镇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证明,经批准后办理。

(二)查验证件证明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第三篇:北京市朝阳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

集体户口管理协议

甲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

乙方:同志(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乙方户口落在甲方集体户下进行管理。乙方自愿遵守甲方集体户口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双方就集体户口的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落户手续。

2.负责乙方存档期间户口的管理,定期核对户口,及时掌握乙方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协助派出所做好户籍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出、转移等事宜。

4.乙方到国外定居或移民国外时,甲方协助乙方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负责办理乙方户口相关证明事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交与户口管理有关的证件及材料。乙方个人情况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材料。

2.积极配合甲方和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工作,自觉遵纪守法。

3.乙方在遇到“集体户口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迁出情况时,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乙方借用户口卡,须先交齐集体户口服务费,并向甲方缴纳押金500元。押金在户口卡归还时退还乙方。

三. 收费办法

1.乙方户口转入同时,向甲方交纳集体户口服务费,即落户第一年每人500元,以后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时间自户口正式迁入之日起开始,不足一年的按整年计算。服务费按年缴纳,费用到期前1个月内续缴。提前终止协议,服务费不退。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户口卡借出未按时归还,即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客观情况发生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相关服务。

五.本协议自乙方户口关系转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到期,双方无疑议,自动续延。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乙方:(签字) 经手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办理办法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第五篇: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

如何将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呢?可能很多急切想要转户口的人没能找到很好的对策,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来为大家说一下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

在了解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之前,需要先知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你在当地购买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至个人房产处(属于本地户口迁移,不需要其他条件),或者在其他地方购买房产,且符合房产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结婚登记后,配偶是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以“夫妻投靠”为由迁入配偶处;

3、户口迁回原籍的,需先征得原籍派出所的同意并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才能办理迁移。

在满足了以上的条件,就需要知道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了,具体为:如果是市外迁移——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如果是本地迁移,则手续简便的多,带身份证房产证户籍卡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即可。

乔布简历的小编希望以上关于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流程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有需求的小伙伴,同时提醒大家在处理事情之前要准备好所有的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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