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资金管理调查报告

2023-04-06

报告在写作方面,是有着极为复杂、详细的写作技巧,很多朋友对报告写作流程与技巧,并不是很了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资金管理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社区资金管理调查报告

村(社区)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捐赠资金物资,是指由各村(社区)

接收国内捐赠的资金物资。

第三条

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和监督的原则:捐赠自愿、无偿、合理、守法;捐赠者“意愿优先”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重点、有效使用,公开透明,同步监督”。

第四条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接收国内救灾捐赠,应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建立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指导协调机制。在村(社区)资金物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设立由乡(镇)负责人为组长,村(社区)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村(社区)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指导协调组(以下简称“指导协调组”),统筹协调指导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村(社区)接受的定向捐赠或非定向捐赠的资金都需先上缴财政相关账户,经乡(镇)报经县财政审核后拨回村(社区)账户。

第七条

非定向捐赠资金优先用于民生项目,且不低于非定向捐赠资金总数的80%。防止资金挪用、浪费。

第八条

定向捐赠资金由接收捐赠村(社区)按照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重复集中于同一组或同一项目的定向捐赠资金,遵循先捐者优先的原则,由受援地村(居)委会与捐款管理单位共同提出调整意见,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后调剂使用;难以联系到捐赠人的,由受援地所在村(社区)提出调整方案报乡(镇)批准。非定向捐赠资金在各级指导协调组指导下,按相关规定报批使用。

第九条

捐赠资金捐建项目原则上不冠名,可采取立碑等方式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或主要出资的捐建项目,如捐建人提出冠名要求,应征得受益人同意,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批。

第十条

捐赠物资接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工作程序,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款物相符,并按规定向捐赠人出具统一票据。

第十一条

各村(社区)接收的捐赠物资集中到村(社区)相关地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捐赠物资的使用按照物资种类,由村(社区)提出分配方案,经乡(镇)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村(社区)一律不得在捐赠资金中列支运输、管理等工作经费,相关费用由各村(社区)负担。

第十四条

建立捐赠物资回收制度,捐赠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由各村(社区)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对有效期内确需调剂的过剩物资,参照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乡(镇)牵头组织处理或变卖。变卖捐赠物资应征求捐赠方同意后,采取发布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案后组织变卖。变卖应当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变卖所得款全部作为捐赠款额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

建立部门监管协调机制。村(居)委会会同相关内设机构查处和取缔各类非法募捐活动,及时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捐赠资金接收村(社区)应建立捐赠资金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整理各类捐赠资金信息,按时按要求向乡(镇)报送统计汇总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告捐赠资金接收的来源、数额,捐赠者意愿,分配的去向、用途、数额和使用结果。按捐赠资金的拨付流程逐级反馈捐赠资金的使用信息,由接收单位负责反馈至捐赠人。

第十八条

建立分配情况备查制度,按本办法分配使用的捐赠资金,及时报乡(镇)备查。

第十九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救灾捐赠物资捐毁、浪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XX负责解释

第二篇:资金管理报告

资金管理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资金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的资金管理工作开展自检自查和立行立改。现汇报如下:

一、“小金库”情况自查

1、未存在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2、未存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3、未存在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4、未存在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银行账户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资金管理岗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目前我公司有3个银行账户,分别是:1个基本账户、1个收款专用账户、1个结算账户。其中:基本账户为中行海口龙珠支行,为公司的支出账户;专用账户为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收款专用账户;结算账户为财务公司,为公司的结算账户。

2、我公司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各级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开立、变更、注销和使用银行账户,公司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都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及备案。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按时上报人力资源账户增减情况表。

3、按照《内控管理体系》规定:每日9:30钟之前向上级公司财务部上报银行存款余额,每周一9:30钟之前上报上周超过10万元大额支出明细表,做到及时准确。

4、月末及时上缴资金,银行存款限额严格按照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超过核定的限额的30万元,为保证资金的集中度,月末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得少于本单位资金余额的85%,非财务公司账户月末余额不得多于本单位资金余额15%(2014年9月30日前);2014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月末银行存款限额的通知,银行存款余额按照新的规定,不超过核定限额20万元,且月末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不得少于本单位资金余额的90%。

其中2013年1月-2015年3月存在两笔银行存款余额超过限定额度的情况:

2013年2月由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月末最后一天下午5点多向我公司中行龙珠支行转入多笔雇员公积金,来不及向上级账户上缴超出金额,遂造成月末非财务公司账户存款余额多于本单位资金余额的15%,同时造成2013年2月公司月末存款余额超过核定限额。

2014年11月由于财务人员对新的规定的疏忽,造成月末公司账户余额超过多于20万元。

5、我公司对客户的收款全部通过财务公司收款专用账户收取并上缴。资金收支误差超过10%的部分进行分析,并说明误差原因。并在月初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上级财务。

6、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核对债权债务,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对帐龄较长的或未能按期收回的应收帐款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汇报,随之采取有力的催收措施,使资金能够尽快回笼,确保资金的安全.

7、对每一笔银行存款收支业务,资金管理岗根据凭证办理完收支手续后,及时签字复核确认,同时加盖“银行存款收讫”和“银行存

款付讫”章。

8、会计人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由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待财务负责人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将其与银行对账单合并归档,做到调节相符,账实相符。

9、资金管理岗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上月所有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打印并保存归档。

三、现金及银行票据管理

1、按照上级规定,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元存放,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2、对每一笔现金收支业务,资金管理岗根据凭证办理完收支手续后,及时签字复核确认,同时加盖“现金收讫”和“现金付讫”章。

3、每日下班前都会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盘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每月中旬、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由编制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且按照规定及时装订账簿。

4、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完整登记支票使用时间、摘要、支票编码及支票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

5、严格管理支票使用情况,严禁在空白支票、发票和收据上盖资金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严禁将印鉴和整体空白汇票、支票、发票和收据带离办公地点或借给他人。支票领用后,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10日内使用,如在10日内没有使用,领用人应及时将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作废支票要及时注销并妥善保存,每月作废支票附在当月最后一本凭证后,以便查验。

四、印鉴管理:

1、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由两人分开管理,公司负责人章由资金管理岗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副经理管理,不存在印

鉴保管风险。资金管理岗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且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统管、代管全部银行预留印鉴。

五、资金收支业务管理:

1、通过资金管理的自检自查,2013年1月-2015年3月资金支付分级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

2、针对需经过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付款至海油内部单位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发现:

2013年12月底由于付款业务量较大,造成九笔未经过财务公司结算账户对海油内部单位付款的情况。2014年存在两笔未经过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付款的情况。2015年付款情况良好。

六、《外汇管理细则》的执行情况: 我公司目前尚无外汇业务。

七、网上银行管理:

(1)我公司于2013年12月经财务副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出纳人员向上级财务部提交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银行签订“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以明确双方职责。

(2)网上银行业务由相关经办人在操作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相互替代操作或交换各自的客户证书。资金管理岗只有维护付款信息的权限,没有确认付款的权限,财务副经理只有确认付款的权限,没有维护付款信息的权限。

(3)每天下班时将网银安全证书存放于安全地点。同时,电脑已安装必要的防火墙及其他的安全措施,以保证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稳定。

八、安全管理:

1、公司用于零星支付的现金、银行票据等放入保险柜保管,保险柜由资金管理岗管理和使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1000元,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在下班前存入银行。

2、财务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保险柜、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以及存放保险柜房间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与安全评估,确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2014年3月于海南金鹰安防报警有限公司签订110联网警报服务合同,并在财务室安装了防盗系统,以确保财务部的安全。

九、资金管理整改结果

通过对资金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对出现的月末资金超过限额及本应经过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付款至海油内部单位而由其他银行支付的情况,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及时做了检讨,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及时、快速地进行了整改。2015年1月至今,资金管理情况良好。

通过这次自检自查,财务部门再一次对财务工作及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学习及探讨,同时也对今后的资金管理和整体财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更加严谨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财务工作。

财务部 2015-4-7

第三篇: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总部转发的x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xx财字[2013]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 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 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 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 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 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 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 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 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 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 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篇:食堂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营养餐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对我校食堂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校食堂经营模式。

我校食堂工作秉承“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安全性”的原则,由学校自行经营,服务师生。食堂按成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等成员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监督学校食堂的收费、菜品,每周公示食堂菜谱及营养成份,保证师生用餐质量,切实体现“非营利性”。学生根据自愿原则,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在校就餐,提前登记,多退少补。同时,我校师生同一食堂就餐,师生同饭、同菜,教师用餐每月据实结算,由学校行政账支付教师工作餐费,保证学生利益。

二、学校食堂收支管理情况。

学校食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收支管理。学生用餐代收费、教师用餐、领导值班收入等据实记入收入,学生教师午餐相关费用列入支出,每月对师生进行公示。从未违规计收列支,更没有通过学校食堂私设“小金库”,利用食堂的资金发放学校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方式。

从2014年秋学期起,由胡凤喜同志负责学校食堂专账,王蕾同志负责现金保管,对学校食堂专项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学校将食堂聘请的炊事员工资在食堂收入中列支,食堂管理人员均为学校教师,未在食堂列支工资。

四、学校食堂物资采购模式。

2014年秋期以前,学校物资采购采取的是先由学校及膳监会代表实地考察确定的方式定点采购。2014年秋期起,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由招标确定后,学校通过教代会和膳监会代表谈判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由食堂团长负责采购、值周教师负责验收、食堂财务人员负责结账,除临时在街道购买的少量食堂物品外,学校食堂采购结账均,有正规票据。

五、本次检查情况:

县局和学管委领导对我校营养餐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需整改的问题如下:

(1) 食谱留样未有公示图片

(2) 工人健康证未公示

(3) 发票未开具计量单位

(4) 账簿设置不齐全

(5) 内控机制不完全等

我校积极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2018年4月

第五篇:资金基础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的通知》的要求,分公司成立了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岗、成本费用核算岗和各区县分公司稽核岗等6人组成的资金基础管理自查小组。自查小组于***至***对公司的资金基础管理进行了自查。重点在资金实物管理、银行账户(含个人存折)管理、支付管理、营收资金管理和“小金库”治理5个方面进行自查,各方面的自查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详见《分公司资金基础管理自查底稿》。本次自查共发现问题2个,截至***已完成问题整改1个,整改中问题1个;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一、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分公司经理和财务经理岗位变动,未及时办理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变更。分公司支出户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为区县应收稽核岗和原分公司经理名章,分公司经理岗位变动后,受综合部未办理完营业执照变更流程的影响,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尚未变更为现任分公司经理名章。本部银行收入户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为分公司总经理和原财务经理个人名章,尚未变更为现任财务经理个人名章。

整改责任单位:综合部、分公司、财务部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已经督促综合部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将支出户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更新为现在分公司经理的个人名章。银行收入户的个人名章变更已经收集好银行所需资料,准备送银行办理。

2、存在问题:各单位的银行印鉴财务专用章、公章和个人名章没有书面的授权保管手续。检查中发现各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公章和个人名章虽然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保管,但是缺少书面的授权保管手续。

整改单位:财务部、各区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经补办相关印章保管的书面授权手续。

本次自查发现了分公司目前在资金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公司积极完成整改并采取措施避免以后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本次自查还加深了分公司对于资金基础管理工作重点内容的理解,更有利于日后资金基础管理工作的开展。分公司将吸取本次自查所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夯实资金基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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