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工作要点

2022-12-06

第一篇:2012兽医工作要点

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科技创新年,更是加快现代化畜牧业发展和提升畜牧产业地位之年,全面好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对进一步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争创畜牧大县,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工作思路

以中、省、市、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标准化养殖为支撑,以推动现代畜牧业为方向,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坚持一手抓畜牧技术推广,一手抓动物卫生监督,牢牢把握住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三大任务”, 进一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布局的调整、内部结构的优化,推进畜牧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努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三大任务”,进一步推进以生猪人工受精技术推广和种畜禽管理为抓手的良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动物强制免疫为核心的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以动物产地检疫和抗体检测为重点的动物疫

情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着力以专业技能培训为支撑的养殖场(户)效益显著提高;着力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的规模养殖场(户)稳步增长。努力实现2012年畜牧产值突破13亿元任务,生猪饲养量150万头,出栏100万头,新扩建生猪千头规模养殖场累计达30个;家禽饲养量350万羽以上,山羊和牛饲养量分别稳定在38万只和12万头。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良繁体系建设。畜禽良种是畜牧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发挥科技增效的重要载体。一是突出抓好生猪良种繁育工作。以二元基础母猪繁育为重点,抓好二元母猪生产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三元商品猪的自繁自育,扩大规模,提高良繁质量,满足百万头商品猪生产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种畜禽场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提供合格种畜禽;三是继续抓好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工作。巩固和完善生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争取项目支持,完善装备,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县有场、镇有站、村有点的良种繁育体系。

(二)、强化疫病防控工作。以国家四种强制免疫病种为重点,强化疫病防控,规避疫病风险。坚决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确保四种强制免疫病种密度达100%;夯实目标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狠抓防疫技术培训,夯实疫苗运输发放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组织技术人员,采取分片包抓,实行巡回检查指导,提高免疫质量和效果;继续

抓好防疫示范镇、示范村建设,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在县域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以动物产地检疫为重点,以“瘦肉精”检测为抓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突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规章制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为推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二是督促并指导各镇站严格按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做到申报点三到位(设备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三是继续实行规模养殖场(户)签约式产地检疫办法,力争签约率达95%以上;四是实行过错追究责任制。严格要求,规范行为,确保动物产地检疫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继续实行24小时驻场检疫办法,推进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驻场检疫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规定,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操作、出证准确,确保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八项制度,规范填写四种文书,认真做好六种表格登记,切实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票、证、章管理。

3、加强动物调运管理工作。按照《XX省跨省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程序》和《安康市生猪调运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动物调运审批管理,严格坚持调运前报批、调入报检、观察管理制度,避免因盲目调运动物引发疫情。

4、狠抓畜禽产品监管工作。重点抓好投入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以投入品经营和牲畜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为切入点,严把“养殖、贩运、销售、屠宰”等环节,扎实推进各个环节整治,维护好畜牧养殖安全和消费安全。

5、严把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按照省市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做到抽检样品合格、数量达标、监测程序化。建立健全免疫效果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免疫效果,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密切监测疫情动态,做好预警预报,及时发现果断处理。

6、做好动卫执法管理工作。一是定期和不定期对动物及其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三是建立健全票、证、章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业务各类报表。四是加强动物卫生执法队伍管理。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建全人员档案,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狠抓技术推广工作。一是把好规模养殖场建设关。以生猪千头规模养殖场建设为重点,狠抓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户)建设,力争全年新扩建生猪千头规模养殖场30个,巩固发展畜万头场3个、牧强镇8个、万头村30个和年出栏生猪百头大户

4000户。努力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和产业效益。二是把好特色畜禽养殖发展关。加强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发展绿壳蛋乌鸡100万羽以上,培育一批肉鸡规模养殖和林下养殖户,推动现代特色畜牧业发展。三是把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关。巩固提高吕河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科技含量,做大园区规模和产业集聚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齐心协力,努力建设集产学研。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园区。四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生猪工厂化养殖、电子管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科学养殖技术。加快提升科学养殖水平,在把好关的同时要严格对照标准,规范建设,力争建设一个,达标一个,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对镇畜牧站人员、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场长、技术人员、人工授精员等开展全方位的产业经营和养殖技术为一体的技能培训,重点围绕生猪三元杂交技术、生猪人工授精、饲草饲料生产、标准化养猪、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的推广、试验示范和普及。通过培训,提升畜牧业质量和效益。

(六)、加强乡镇站管理。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与出台镇畜牧站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人员、资产、财务、票据管理,加强镇畜牧站爱岗敬业教育,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

工作强的基层畜牧兽医队伍。

(七)、强化机关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和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员与干部“学讲”水平,秉承“诚信、责任、创新、奉献”价值观,大力弘扬勇于拼搏、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行业执法水平,注重典型培育和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干部聪明才智,凝心聚力,把干的思想统一到一线抓畜牧产业落实上来,使干部能力在一线得到提升,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实效在一线得到体现,形象在一线得到树立。三是加强项目建设。按照要求完成基层动物防疫体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大厦项目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第二篇:阜南县畜牧兽医局畜牧行政执法2012年工作要点

阜南县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畜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为重点,以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促进我县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012年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加大假劣兽药、饲料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秩序;强化兽药、饲料监管,提高兽药、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一、加强兽药市场监管,提升兽药质量

(一)认真落实兽药GSP认证,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对申报进行GSP认证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兽药经营单位及时上报市局,确保顺利完成全县兽药GSP认证工作。

(二)加大兽药抽检力度。按照监督抽检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兽药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处罚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三)加强兽药市场管理。加大兽药市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检查,保证监管

1 不留死角,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净化兽药市场。

(四)加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指导。对养殖户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

(五)完善兽药监管工作档案,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记录。

(六)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无证经营兽药、使用人用药品、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饲料市场监管,保证饲料质量安全

(一)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对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集中力量对饲料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活畜出栏环节“瘦肉精”检测力度,防止含“瘦肉精”活畜流入市场。

(三)强化饲料原料使用监管。饲料原料是饲料质量安全源头,要将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做到来路清晰、采购把关、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饲料产品进入养殖环节。

三、加大动物防疫违法案件查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防疫工作监督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促进依法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应检必检,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开展生鲜乳专项治理。加大对中岗民族犇鑫奶牛场监管,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检测,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

五、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六、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品牌形象。

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加从业人员的自律。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工作,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场入户,树立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义务。

第三篇: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保一推”为总体要求,以生猪稳产保供作为第一要务,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总抓手,推动全省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主要工作目标是:生猪存栏达到1044万头、出栏达到1800万头,恢复到稳产保供目标任务的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全面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为抓手,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行动”。

(一)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完善防疫和治理设施设备,在做好生物安全和污染防范的前提下积极补栏,推动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稳步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标准化猪场,促进新建产能落地投产,着力增加市场供应。大中城市周边、资源禀赋条件有限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发展多层式集约化养猪,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保供自给率。苏北、苏中主产区要集聚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加快恢复生产进度,实现稳产增产,为全省做贡献。苏南主销区要紧盯自给率目标不动摇,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生猪养殖场,确保地产生猪的保有量,同时可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提高掌控猪源和市场稳价保供能力。

(二)加快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

坚持产业规划与用地保障联动、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种养结合与畜地平衡兼顾,推动养殖区域布局调整方案落地落实。紧紧抓住新一轮土地规划调整机遇以及当前设施农用地政策机遇,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配合,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中安排一定的一般农用地,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生猪养殖场。大力推广把适度规模的养殖基地与基本农田相配套、产业兴旺与农民增收致富相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响水模式”,以及将生猪养殖基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实行永久性保护的“扬州模式”。

(三)加快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

继续推进规模畜禽千亿产业规划实施。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租赁兼并、生产托管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场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到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粪污利用有效、产出高效安全”要求,综合运用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等现代化设施,大力推广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和臭气减控技术,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生态化水平。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推进部省示范创建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联动,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新增一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

(四)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同步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户治理提升,指导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督促畜牧大县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扫尾工作,继续支持非畜牧大县整建制推进,以农牧结合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在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将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农田建设予以用地保障,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五)加快发展家禽、牛羊等其他畜禽生产。

积极发展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大力推广肉鸡笼养、肉鸭笼养、蛋鸡层叠式饲养技术,着力增加禽肉禽蛋供给。加快优质肉羊扩群增量,推行高架舍饲养羊模式和全混合日粮(tmr)加工饲喂技术,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扩大奶牛生产性能(dhi)测定范围,推进奶牛精准饲喂管理,提升奶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奶业振兴。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等特种畜禽生产,丰富市场动物蛋白消费种类。

二、以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全面启动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强基行动”。

(一)推进防控能力提升。

进一步压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基础免疫,指导养殖场(户)由集中免疫向常年免疫和程序免疫转变,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评估疫情风险、查找疫情隐患。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技术培训、指导示范、观摩学习等措施。畅通疫情举报渠道,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进生物安全措施升级。

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物安全防控,不断提高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环节动物防疫制度,重点加强人车物出入场管理及清洗消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和落实日常人员管理和科学消毒等制度和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大力提升规模猪场、种猪场和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加强洗消中心建设,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生猪屠宰企业应有配套的洗消中心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推进体系队伍建设。

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各项防疫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强化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和检疫技能竞赛,着力提升人员素质水平。强化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比对,力争所有生猪主产县(市、区)均有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强化应急队伍演练及培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制定印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布局和建设规划》,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重点解决收集处理体系生物安全、环保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调动资源要素集聚,尽快落实各环节的升级资金和升级主体,切实提升无害化收集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水平。

三、以“突出三坚持、实施五强化、实现五转变”为主线,全面启动屠宰管理“提升行动”。

(一)持续推动生猪屠宰转型提升。

推动生猪屠宰产能从销区向产区转移,鼓励苏南地区生猪屠宰企业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到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建设标准化屠宰企业,减少活猪调运及代宰比例。积极扶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企业。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落后屠宰设备,淘汰牛、羊、禽手工屠宰,不再批建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30%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二)持续规范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

全面完成不合格牛羊禽屠宰场点的清理工作,鼓励猪、牛、羊、禽屠宰集中设置、区域隔离、分车间屠宰,推动建设一批符合防疫、卫生、环保等规定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工艺布局科学合理的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推进屠宰品质检验提升,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切实落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牛羊禽屠宰检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检疫工作水平。

(三)持续强化屠宰监督执法。

规范监督检查活动,注重检查结果的应用,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强化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充分发挥“天眼”监督威慑作用,建立远程视频巡查“月通报”制度,杜绝巡查工作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执法查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禁以行代刑。

四、以平安畜牧业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行业安全发展“护航行动”。

(一)强化消毒灭源推进动物防疫安全。

组织开展全域集中大消毒、重点区域持续大消毒,彻底净化环境。指导科学选用消毒药品和消毒程序,全面做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制度化、常态化、机械化、科学化的清洗消毒工作,突出强化历史疫点、疫区以及掩埋点、无害化处理场所、交易市场、运输车辆及规模猪场、种猪场等重点目标的集中消毒、突击消毒、反复消毒措施。督促指导各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确保动物防疫安全。

(二)强化检打联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检疫监管,建立以风险评估、疫病监测等措施为主的产地检疫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管理,强化指定通道管理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外埠动物及其产品落地监管。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推介一批减抗技术、模式和替抗产品,组织实施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坚持检打联动,做好畜禽产品、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等质量安全和风险预警监测,主动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强化保处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安全。

综合运用畜牧生产、动物防疫、财政奖补等措施提高养殖场(户)保险积极性。大力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和仔猪养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会同保险机构完善保处联动机制,将保险承保、查勘、定损与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工作同步进行,提高工作效能。鼓励成立社会化服务队伍,协助开展保处联动工作。加快保处联动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面应用,努力提升养殖保险覆盖率、无害化集中处理率。

(四)强化专项整治推进畜牧业生产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全省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再排查,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高危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探索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兽药、饲料生产和畜禽屠宰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范畴,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五、强化推进机制,有力提升畜牧业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推动落实好国家和省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用好非洲猪瘟防控及恢复生猪生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有效落实,重点支持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主动推动相关部门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等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二)加强科技支撑与指导服务。

强化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猪品种保护,支持种猪培育、仔猪保育、商品猪饲养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强化种公猪站、种猪扩繁场建设,提高种猪繁殖效率和良种供应能力。进一步落实规模猪场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生猪恢复生产信息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对标对标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产销监测预警,做好规模猪场月度监测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强化形势研判,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适时出栏。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核心技术、母猪繁殖和育肥猪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力度,通过远程培训、现场培训、专项培训、分区培训、手机app推送、专家入户指导等方式,推广大型养殖企业有效防控模式,宣传复产成功经验,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

加大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信息化监管。以“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省级管理平台,建设监管对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快推进各级畜牧兽医机构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涵盖畜禽生产、经营流通、屠宰加工、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内容的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化管理、可视化监控、实时化服务,全面提升畜牧业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动物源性食品生产、流通、加工全过程的精细化、高效能监督管理,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调研督导。

建立完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地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恢复生猪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指导,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地方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及时总结各地恢复生猪生产、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篇:2010年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工作要点

为推进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各项工作进位赶超,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0年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畜牧业各项工作,用现代畜牧理念谋划畜牧业发展,以“促增长、保安全、强基础”为总要求,以“质量提升、效益增长、环境改善”为总目标,以畜禽清洁生产为总抓手,加快标准化建设,推进畜禽健康养殖;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进产业化经营,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畜牧兽医饲料各项工作进位赶超。

二、目标任务

——畜牧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肉类、禽蛋、奶类产量分别增长6%、5%、8%。其中生猪出栏增长6%,存栏增长5%,能繁母猪增长5%;畜牧业产值增长8%,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20%;饲料产量增长10%;农民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增加60元。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疫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两个力争、两个确保”的目标。即:力争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力争少发生或不发生高致病性

1 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生鲜乳合格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合格率达到99%,兽药产品合格率达到87%,“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不发生大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原种猪场、一级种猪扩繁场、出栏万头以上商品猪场以及我市“三河二江二库”源头的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和目标,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

1、科学合理编制畜禽养殖区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09】99号文),根据土地的承载能力,编制畜禽养殖区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指导养殖场户合理布局。根据养殖场的所处区域、生产规模和对周围环境污染程度,全面完成标注工作,突出重点,分步治理。

2、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对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改造。2010年要全面完成200

7、2008年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项

2 目,全面启动2009年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选择一批生产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

3、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源头控制。认真开展畜禽养殖场登记备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环境评价。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

4、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养殖场的粪污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改造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批需达标排放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及时对养猪场户清洁生产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顿,确保2010年6月底前第一任务目标完成。

(二)夯实现代畜牧业发展基础

5、进一步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畜禽原种场、资源场和

一、二级良种场建设,积极引导畜禽良种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支持种猪联合育种,督促指导原种猪场和一级种猪场开展本场性能测定,继续组织我市种猪场积极参与省里统一集中测定。根据我省出台种畜禽场分级与现场验收技术规范及种畜禽场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二级种畜禽场考评制度。鼓励育种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利用地方优质品种,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在生猪主产区建设一批相对独立、运行规范的生猪人工授精站。

6、大力推广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模式和先进适用技术。组织技术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帮助和引导农民养殖创业,大力推广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模式和先进

3 适用养殖技术。重点加强畜禽清洁生产、种猪选育、重点疫病净化、肉(蛋)鸭旱养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大牧草良种推广力度,扩大冬闲田种草面积,发展种草养畜。

7、全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要求,强化对畜牧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大畜牧业对外开放力度,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多角度、深层次开发新产品,创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完善机制,规范运作行为,健全组织形式。畜禽养殖大县要积极组建专业性担保公司,切实解决畜禽养殖融资难问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托养”、“寄养”等产业化组织形式,不断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三)加快饲料兽药工业发展

8、做大做强饲料、兽药工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采取兼并、联合等方式,加快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我市饲料工业。重点扶持一批在产品开发、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企业文化和综合效益等各方面都处于优先地位、具有较强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大型饲料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探索饲料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养殖基地产销合作途径,扩大饲料连锁经营的覆盖范围,提高商品饲料使用率。支持饲料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兽药工业实施新产品开发和名牌发展战略,努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强强联合,扩大兽药企业的整体规模和竞争能力。

(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9、继续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好春、秋两季集中防疫行动,扎实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积极做好猪伪狂犬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点疫病的免疫。全面推行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周、分类免疫管理、“飞行检查”制度,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10、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重点加强对畜禽主产区、种畜禽场、抚河和洪门水库、廖坊水库区,活禽市场和交通干道等重点区域疫病监测,全市监测总量要求完成2.5万头(羽)份以上。强化盲样比对测试工作,提高动物疫病诊断监测能力。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水平监测频率,提高监测的覆盖面。认真开展病原学监测。将疫病监测工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举报核查机制,完善举报疫情核查档案制度。

11、做好重点疫病净化工作。认真执行猪瘟、猪伪狂犬病和奶牛布病、结核病净化方案。2010年起在所有原种猪场、一级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开展猪瘟和猪伪狂犬病净化工作,对病原阳性猪进行扑杀或淘汰。继续在奶牛重点县东乡开展奶牛布病、结核病净化工作,对病原阳性牛全部进行扑杀。研究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12、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以建立报检制度为重点,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90%。全面实施屠宰检疫,在完善提高生猪屠宰检疫的同时,规范和抓好牛、羊、

5 禽的屠宰检疫。加强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证明使用。规范跨省引进种畜禽的检疫监管,落实报检隔离等措施。

13、开展兽医实验室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兽医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活动,各级兽医实验室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实验室布局、仪器设备配置、专业人员配备等,一半以上的县(区)兽医实验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14、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饲养环节的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对猪、牛、羊进行强制免疫,必须加挂二维码耳标。流通环节的二维码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以奶牛和种畜信息上传及追溯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猪、牛、羊免疫和检疫信息上传工作。做好规模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定期报送工作。

15、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经费、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得当。

(五)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6、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严格饲料生产企业资格审查,规范许可审批程序。扩大“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检测面和检测频率,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确保“瘦 6 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明显降低。配合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加大对饲料中铜、铁、锌等微量元素超标监管力度。

17、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奶站监管。加强对所有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检测和销售记录制度和生鲜乳交接单制度,做好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各环节的监控,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18、抓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监管,打击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着手开展兽药残留安全危害因素摸底调查。继续抓好肉、蛋制品、奶类和蜂产品的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六)加大畜牧业执法力度

19、推进畜牧业综合执法。依法建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基础,以县级为重点,集中整合畜牧兽医饲料方面的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职能,协调好与农业综合执法和行政内设机构的职能关系,探索畜牧业综合执法模式。重点抓好独立设置畜牧兽医行政机构的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其他县(区),特别是尚未有效建立农业综合执法的地方,也要积极开展畜牧业综合执法,切实抓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

20、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销售“三无”(无检疫证明、无种畜禽合格证明和无系谱证明)种畜禽的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兽药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兽药质量抽检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扩大监测覆盖面,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

7 施。加强饲养、运输、屠宰、加工、经营等环节中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严防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规范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坚决防止公路“三乱”。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开展执法案件评析,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

(七)强化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21、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进程。抓住新一轮市、县机构改革的时机,进一步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进程。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依法解决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后顾之忧。正确处理乡镇畜牧兽医站与综合建站的关系,乡镇畜牧兽医站作为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必须予以保留。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作为县级或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要纳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管理,统筹考虑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

22、加强畜牧兽医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畜牧兽医队伍的行政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市级在积极配合省级对市、县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的同时,与县级一道重点培训基层畜牧兽医管理和技术人员,加快畜牧兽医人员知识更新。加强畜牧兽医饲料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选拔、公示等办法,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作风纪律锻炼、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 8 治和法律素质。通过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

23、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和乡村兽医登记工作。认真组织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确保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按照《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完成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动物诊疗活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八)抓好项目建设和政策落实

24、强化项目管理和督查。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防疫体系、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等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快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所有已下达的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和督查,重点对全市各个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确保项目投资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25、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扑杀补贴等政策。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将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九)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引导工作

9

26、加强统计及分析预警工作。严格执行赣统字【2009】115号文件精神,配强县级专职统计人员,充分发挥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共同做好畜牧业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建立定期协商、联合调研、共同分析制度,统一生产数据的统计和上报。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及时、准确采集和上报生产、价格、效益等监测数据,形成月度、季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生猪等畜产品生产供应分析预警工作。江西省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启动后,按照省里要求,配合做好完善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信息服务。

(十)加强畜牧业宣传工作

27、建立宣传工作制度。建立领导重视、综合部门负责、业务部门配合的畜牧业宣传工作机制和定期工作通报制度。建立与主流媒体的联系机制。重点加强对政策、产业发展及行业内部典型人物、养殖创业典型的宣传,增强养殖场(户)长期发展信心。特别要加强我省快速应对畜产品安全和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正面宣传,防止媒体炒作,促进畜产品消费和畜牧业稳定发展。大力宣传畜牧业发展的成就,提高畜牧业地位,争取各方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五篇:珙县畜牧兽医局二00八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畜牧业这一主题,突出动物防疫和特色畜牧两大重点,让畜牧业在助农增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发展指标

1、畜牧业产值达到8.3亿元以上(含蚕业),比上年增长8%,农民人均增加150元,畜牧业在农业总值中占57%,比上年增加一个百分点。

2、规模场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农村散养动物免疫密度达95%,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

三、主要工作重点

(一)打牢动物防疫基础

1、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手段让《动物防疫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强化免疫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一是规范免疫操作,严格免疫程序,确保免疫质量,免疫率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二是规范免疫档案;三是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四是全面推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五是抓好防疫物资管理的规范。

3、认真抓好动物防疫示范村建设,制定示范标准,落实考核奖罚措施,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4、坚定不移地推行阉割防疫,及时总结阉割试验中的先进经验,在上半年阉割防疫率达到90%。

5、强化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注重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建立畜禽健康状况定期逐户巡查制度和定人、定点的疫情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6、完善村级动物防疫网络,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的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防疫员队伍素质。

7、强化动物防疫工作责任,落实好“五长”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狠抓特色畜牧亮点工程

1、按照县委县府农业产业布局要求,以下罗等地为重点,着力推进川南土鸡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布局规划,开发土鸡品牌,组织发展土鸡相对集中孵化,统一育雏,努力提高养鸡水平,力争年新增出栏30万只,产值1500万元。

2、以王家、上罗、底洞、洛亥等地为重点,发展优质肉牛基础,实施好肉牛扶贫项目,恢复配种站2-3个,年配种1000-1500头,力争新增出栏优质肉牛1500头,新增产值450万元。

3、建立发展亮点工程的相关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地做好科学规划;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给予扶持;三是建立与相应乡镇和村社互动的工作机制;四是落实技术支持体系的建设。

(三)强化畜产品安全

1、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成立饲料和兽药管理工作机构,加强饲料与兽药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事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品和假劣饲料兽药的行为。

2、加大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出栏畜禽要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报检点检疫,严查免疫标识佩戴情况,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加大市场动物肉食品监管力度,绝不准病死动物流入市场,确保动物产品卫生质量,让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强化动物及其产品全程有效监督。

3、强化以检促防,使防检体系建设高度配合,共同构建动物防疫体系和肉食品安全体系,鼓励开展局部区域的联防和协作,促进全县检疫工作的良性互动。

4、建立畜产品安全溯源制度。逐步建立养殖场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产品标识制度,建立经营场所肉食品的准入制度和购销记录制度,对跨地域流通的动物活体及其产品建立审核制度和可溯制度。

5、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制度,坚决处理执法队伍中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着力构建现代畜牧经济

1、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

(1)巩固生猪在畜牧业中的基础地位,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为载体,加快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的养殖发展模式,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加快提高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的健康养殖水平。

(2)以沐滩、下罗等地为重点,以宜宾汇宝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无公害肉兔基地,进行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县局重点帮扶大户,逐步形成肉兔产业带。

(3)以珙泉、王家为重点,扶持肉鸭、白鹅养殖基地建设,逐渐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发展生产能力。

2、大力发展养殖业专合组织,规范农户的养殖行为,增强业主适应市场、抵御风险和提高效益的能力,全年指导发展养殖专合组织6个,建立示范专合组织2个。

4、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综合素质和养殖技能,引导养殖户走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养殖道路。

5、加速畜禽品种改良,继续引进优良品种与自身育种相结合;依法做好种畜禽管理,认真做好引种、培育、监测和推广工作;生猪推广三元杂交,肉牛推广西门塔尔牛冻精配种。

(五)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1、狠抓基层站正规化建设,健全各类管理机制,使基层站真正能承担起公益性畜牧兽医职能。

2、认真清理畜牧行政管理项目,初步理顺畜牧行政许可和审批体制。

3、强化畜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肉食品安全。

(六)狠抓创新工作

1、着力打造符合我县实情的畜牧亮点工程,有力推进畜牧产业化建设,借鉴和学习兄弟区县的成功经验来为我所用,力求展示出富有珙县特色的畜牧发展风采。

2、继续巩固能繁母猪保险,努力探索生猪保险。

3、继续推进和完善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特别是在调整和完善县局机关职能上下功夫。

4、鼓励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课题研讨和技术攻关活动,力求出成效出成果。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适应畜牧兽医新形势,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队伍,鼓励开展各类形式的学习活动。

2、按“四好”要求加强县局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县局班子成为务实高效的班子。

3、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健全各项制度。

4、开展各项健康有效的群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推动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

5、认真做好辖区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对待信访,主动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系统稳定。

珙县畜牧兽医局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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